1. 什么是农村学校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教育部决定从2010年开始,进一步扩大“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规模,并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结合实施。
培养目标
为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培养具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骨干教师,提高农村教师学历水平和整体素质。改善农村教育体系,提高农村教育进度。实现教育一体,让农村孩子能上学,得到教育!
培养方式
从具有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高校中,选拔部分优秀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并与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签约聘为编制内正式教师。在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三年,并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 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一年,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各地要将实施“硕师计划”与“特岗计划”紧密结合。可采取如下两种方式:
一是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可同时应聘为特岗教师。聘为特岗教师的,先到设岗县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服务三年,并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一年,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二是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精神,对于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三年聘期内年度(或绩效) 考核至少一年优秀并继续留在当 地学校任教的表现突出特岗教师,经任教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考核推荐, 培养学校单独考核,符合培养要求 的可推荐免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2.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培养方式
从具有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高校中,选拔部分优秀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师版计划”研权究生,并与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签约聘为编制内正式教师。在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三年,并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 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一年,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各地要将实施“硕师计划”与“特岗计划”紧密结合。可采取如下两种方式:
一是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可同时应聘为特岗教师。聘为特岗教师的,先到设岗县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服务三年,并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一年,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二是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精神,对于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三年聘期内年度(或绩效) 考核至少一年优秀并继续留在当 地学校任教的表现突出特岗教师,经任教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考核推荐, 培养学校单独考核,符合培养要求 的可推荐免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3.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的发文原因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在总结经验基础上,教育部决定从版2010年开始,进一步扩大“农村学校权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规模,并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结合实施,而发出的通知。
4. 什么是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一)定向师范生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小学教师资格专证后,同定向县(市、区)属按协议安排就业,在乡镇(不含县级政府所在镇)及以下小学或教学点从事小学教育6年以上。
(二)定向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其他脱产学历教育。
毕业时不履行定向培养协议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各地对服务期满定向师范毕业生的学历深造、晋升职称、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定向培养的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
在安排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时,培养对象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四)定向师范毕业生到教学岗位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办等部门要及时为其办理录用、入编、工资等手续。
5. 湖北省2018年农村小学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湖北省2018年农村小学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可上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看。
有详细介绍。
祝你好运。
6.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附件
1.2010年“硕师计划”研究生推荐和培养学校名单
2.2010年“硕师计划内”研究生容招生简章
3.2010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
4.2010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录取名单(表样)
5.2010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培养计划申报表
教 育 部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7. 201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2010年“硕师计划”推荐和培养学校
序号 省份 推荐学校 培养学校 1 北京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 2 天津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3 河北 河北师范大学 河北师范大学
河北大学 河北大学 4 山西 山西师范大学 山西师范大学
山西大学 山西大学 5 内蒙古 内蒙古大学 内蒙古师范大学 内蒙古师范大学 6 辽宁 辽宁师范大学 辽宁师范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
渤海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 *渤海大学 7 吉林 东北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吉林师范大学
延边大学
北华大学 延边大学 *吉林师范大学 *北华大学 8 黑龙江 黑龙江大学 哈尔滨师范大学
黑龙江大学 *哈尔滨师范大学 9 上海 华东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大学 10 江苏 南京师范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徐州师范大学
苏州大学
扬州大学 苏州大学 扬州大学 江苏大学 江南大学 南通大学 11 浙江 浙江师范大学 浙江师范大学
杭州师范大学
宁波大学
浙江大学 宁波大学 浙江大学 *杭州师范大学 12 安徽 安徽师范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 13 福建 福建师范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漳州师范学院
厦门大学 福州大学 厦门大学 *漳州师范学院 14 江西 江西师范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赣南师范学院
南昌大学 南昌大学 *赣南师范学院 15 山东 山东师范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
曲阜师范大学
青岛大学
鲁东大学
聊城大学 曲阜师范大学 青岛大学 *鲁东大学 *聊城大学 16 河南 河南师范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河南大学
信阳师范学院 河南大学 *信阳师范学院 17 湖北 华中师范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湖北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湖北大学 18 湖南 湖南师范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湖南大学
湖南科技大学 湖南大学 *湖南科技大学 19 广东 华南师范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深圳大学
中山大学
广州大学 中山大学 暨南大学 *广州大学 *深圳大学 20 广西 广西师范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广西师范学院 广西大学 *广西师范学院 21 海南 海南大学 海南师范大学 *海南师范大学 22 重庆 西南大学 西南大学
重庆师范大学 *重庆师范大学 23 四川 四川师范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
西华师范大学
四川大学 西华师范大学 四川大学 24 贵州 贵州师范大学 贵州师范大学 贵州大学 25 云南 云南师范大学 云南师范大学
云南大学 云南大学 26 西藏 西藏大学 西藏大学 27 陕西 陕西师范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延安大学 西北大学 *延安大学 28 甘肃 西北师范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 兰州大学 29 青海 青海大学 青海师范大学 青海师范大学 30 宁夏 宁夏大学 宁夏大学 31 新疆 新疆大学 新疆师范大学
石河子大学 石河子大学 *新疆师范大学 总 计 86所 73所 注:带“*”号的学校具有“硕师计划”研究生专项推荐免试资格。
8. 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培训计划
读书读报与上网学习相结合。每位班主任除了将指定的书阅读外,还要充分利用校园网上的有关资料学习
9.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有关政策规定
(一)复“硕师计划”研究生自制2010年8月到农村学校报到后,在三年服务期内,按照在职教师相关政策待遇执行。其中聘为特岗教师的“硕师计划”研究生,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三年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三年服务期满后与当地教育部门续签教师聘用合同的“硕师计划”研究生,脱产学习一年的相关待遇,按照在职教师脱产学习的规定执行。
(二)“硕师计划”研究生自2013年9月至2014年7月在培养学校学习。学习期间免缴学费,住宿等费用按照在校研究生缴费办法执行。
(三)符合《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条件要求的“硕师计划”研究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10. 农村小学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2016年各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初中起点的五年制定向师范生和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基本要求: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是当前我国教育改革发展中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自2007年我国开展定向培养乡村中小学教师工作以来,吸引了大批优秀的中学毕业生就读师范专业,培养了一大批“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本土化农村教师,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国务院和教育部领导的高度认可。
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初中起点的五年制定向师范生。
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均要求有本地户口,毕业后会本地农村中小学就业。
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管理,列本科高校提前批次,定向招生。户籍在有定向培养计划县(市、区)的考生,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可填报本县(市、区)乡村教师的定向志愿。招生时按志愿填报情况分县(市、区)择优录取。
招生录取程序:
1.填报志愿。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当年省本科二批次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以上的考生,须在提前录取批次志愿栏中填报小学教育专业。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
2.面试。所报学校会同各市教育局对填报了公费定向师范生志愿(提前批次的中小学教育专业)、高考成绩达到省本科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具有本辖区内户籍的所有考生进行面试。面试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异地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回户籍所在地市教育局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户口薄。面试前,市教育局对考生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核,考生的户籍、年龄及有关情况经审核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与公布面试结论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3.签订《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
录取为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师范生,在入学前与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书》。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定向就业协议书》办理入学手续。
入学复查:
承担定向培养任务的院校做好师范定向生入校后的复查工作,要将复查合格的录取名单送市、县教育、人事部门和省教育厅师资处备案,作为学生毕业后定向就业的依据。其它政策:
1.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到指定的初级中学所辖农村小学从事教育工作不少于8年;其任教岗位和编制由签订协议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军训服装费和教材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省财政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3.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校或转专业。
4.公费定向师范生应在毕业当年上岗前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相应教师执证上岗条件,否则,按违约处理。
5.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研究生,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