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费单位可以报销吗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经费报销问题要根据每个单位的具体政策,有的单位回给报销,有的单位不答予报销。
专业技术人员 指依照国家人才法律法规,经过国家人事部门全国统考合格,并经国家主管部委注册备案,颁发注册执业证书,在企业或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技术人员及具有前述执业证书并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在1983年以前评定了专业技术职称或在1984年以后考取了国家执行资格并具有专业技术执业证书的人员。
继续教育是面向学校教育之后所有社会成员特别是成人的教育活动,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世界经济社会对继续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继续教育实践领域不断发展,研究范畴也在不断地扩大和深入,特别是终身教育思想已经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对继续教育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作用、方法等都有一定的初步认识和实践,继续教育科学研究也有了重大发展。
Ⅱ 农业技术服务指导费是否属于营改增的范围
我觉得有必要存在,原因如下:点击看详细1,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县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一个组成部分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点击看详细2,近几年国家已经提出了非常高的“三农”问题,农业问题已与初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有着密切的关系。世界的发展,现代农业蓬勃发展,由什么是农业科技啊。现代农业是一个高科技,高提升和高集成农业向工业的,是社会的发展作为一个整体的物质基础,是建设新农村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是扩大内需,市场的基础上,是建立城乡工农产业基地之间的新关系,是生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类型;这将取决于科学和技术支持,面向农业政策的发展。点击看详细3,给农民直接客户,建设现代农业服务体系。最后,农业技术的“三农”服务,农民的“三农”问题的倡议有一个身体,所以我们要解决“三农”问题,首先要把握主题,除由政府农业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农业政策,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特别是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发挥着在这个问题上的重要作用。他们是生产技术专家的指导和个人指导农民进行农业生产(引进新品种,栽培管理,病虫害防治等),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在第一时间为农民解决问题的第一道防线。点击看详细4,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是一个面向服务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勉强度日,但是这并没有影响到他们的服务的经济困难,对“三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责任,大部分农业推广人员都致力于在生产线上战斗,为国家的粮食安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繁荣和稳定农村做自己最大的力量。点击看详细所以,我说这需要存在的,我们应该更加注重它的存在,以支持它的存在!
Ⅲ 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资格培训费用能否从单位经费列支
任何单位职工的培训费用均应该从单位的经费列支。
Ⅳ 培训费核算依据
职工教育经费核算内容:
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
版1、上岗和转岗培训;权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关于会议费,新法是没有明确会议费扣除需要的原始凭证,原来的规定,按国税发[2000]84号文件规定,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
一般认为,会议时间需要会议通知证明、出席人员需要签到表证明、内容需要会议记录证明,支付凭证需要发票证明。
Ⅳ 哪些培训费项目是不属于教育经费范畴的请举几个例子,谢谢!
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上岗和转岗培训、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很多企业认为只有教育报班的费用是属于职工教育经费,但其实如异地的培训所涉及的来回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等都可以被计入职工教育经费。
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职工参加学历教育、学位教育的学费,不得计入教育经费,也不得在税前扣除,但是企业可以转换思维,计入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虽然都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但是后者可以在税前扣除。
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例如企业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管理人员的费用等。
职工参加学历教育、学位教育的学费,如成教的硕士、博士、MBA、EMBA等与个人有关的,都不得计入职工教育经费,且不得在所得税税前扣除。[1]
根据财政部\全国总工会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必须专款专用,面向全体职工开展教育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各类高校技能人才的培养。具体列支范围包括:
举办职工教育的企业、基本建设单位和行政、事业单位,按下列范围开支职工教育经费:
(1)公务费。包括教职员工的办公费、差旅费、教学器具的维修费等。
(2)业务费。包括教师教学实验和购置讲义、资料等费用。
(3)兼课酬金。是指聘请兼职教师的兼课酬金。
(4)实习研究费。学员在本单位生产实习和经批准到外单位实习研究,以及毕业设计所发生的费用,如有生产实习产品收入的,应以收抵支。
(5)设备购置费。主要是指购置一般器具、仪器、图书等费用。
(6)委托外单位代培经费。是指本单位职工选送到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和兄弟单位代为培训,按国家规定应支付的进修培训费。
(7)其他经费开支。是指其他零星开支。
下列各项不包括在职工教育经费以内,应按有关规定开支:
(1)专职教职员工的工资和各项劳保、福利、奖金等,以及按规定发给脱产学习的学员工资,不包括在职工教育经费以内,由本人所在单位按规定开支。
(2)学员学习用的教科书,参考资料、计算尺(器)、小件绘图仪器(如量角器、三角板、圆规等)和笔墨、纸张等其他学习用品,应由学员个人自理,不得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开支。
(3)举办职工教育所必需购置的设备,凡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按规定分别由基建投资或企业更新改造资金、行政、事业费中开支,不列入职工教育经费。
(4)举办职工教育所需的教室、校舍、教育基地,应按因陋就简的原则,尽量在现有房屋中调剂解决。必须新建的,老企业可在企业更新改造资金中安排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在基本建设投资中开支;新建单位在设计时就要考虑职工教育必要的设施,所需资金在新建项目的总投资之内解决。
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材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注意:
(1)公司零星购买的书刊应分清不同的用途分别计入“管理费用——办公费”以及“职工教育经费”。
(2)设备购置费。主要是指购置一般器具、图书等费用,学员用书应由其自理,不应计入职工教育经费。
(高顿莫抄)
Ⅵ 公司对劳动者进行技术培训的费用包括哪些
现实困惑
2012年7月,小张所在公司组织市场部的全体人员到某市参加业务拓展技能的培训。在小张等人准备去参加培训前,公司告知培训所产生的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各项费用要留有发票,以便培训结束后报销。有公司的这句话小张等人便没有了后顾之忧。经过一周的培训,小张确实学到了很多专业技能,受益匪浅,同时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培训费和差旅费每人共计三千元。但是,在报销过程中,财务告知只能报销培训费用,差旅费不能报销,要由自己承担。小张等人觉得公司不是这么规定的,但是公司解释道,培训不单是为了公司利益,而且也让员工有了一技之长,双方都是受益方,所以需共同承担。那么,该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呢?公司对劳动者进行技术培训的费用包括哪些?
律师答疑
本案中,小张等人的业务技能培训是公司组织的,根据《劳动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由此可知,给员工提供职业培训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其费用理应由用人单位支付,该公司要求费用由双方共同支付是不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因此,小李等人的差旅费在法律规定的培训费用范围之内,应该由公司承担。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法理荟萃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在培训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Ⅶ 农业科技人员培训费所得税免征吗
是的。抄中华人民共和国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农业科技人员培训费属于农技推广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
Ⅷ 怎样加强农技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农技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
培训期间采取集中授课与观摩学习的办班方式,聘请农民土专家、市级专家、省版农科院园艺所教授分别讲权授了无公害菊花栽培技术、农业物联网与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知识、设施蔬菜新品种与关键栽技术等内容的同时,组织技术指导员到国家级现代农业观光园观摩学习现代农业生产技术。
Ⅸ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老农技人员调查的通知和补助政策
下面有关于我国2010的小麦补贴政策(山东省的)。因为小麦种植大多在北方。 关于印发山东省2010年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农业局(农委)、财政局:
为全面做好小麦良种补贴工作,现将《山东省2010年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据此组织项目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编制具体实施方案。 山东省2010年中央财政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0〕23号)要求,结合山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以“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为出发点,按照“全面覆盖、整体推进、因地制宜、补贴农民”的原则,对农民(含农场职工)种植小麦良种按照每亩10元的标准,采取售价折扣补贴的方式进行补贴。通过实施良种补贴项目,加快良种推广步伐,稳定小麦种植面积,增加小麦产量,提高良种覆盖率、统一供种率和技术推广到位率,促进节本增效,实现全省小麦生产的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品质和效益,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加快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2010年小麦良种补贴实行种植面积全覆盖。参照2009年中央财政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全省核定的实际完成供种面积,全省计划补贴小麦良种5584万亩(含国营农场,下同)。分市、县的具体补贴计划详见附表。
二、补贴品种推介
立足提高小麦生产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按照“生态适应性好、符合生产需要、市场前景较好”的原则,省农业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论证筛选出洲元9369等44个小麦品种,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和推介(详见鲁农种植字〔2010〕5号《关于公布山东省2010年中央财政小麦良种补贴项目推介品种的通知》)。各地农业部门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根据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省级公开推介的品种,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
三、政府采购确定供种企业
结合山东实际和小麦种植特点,2010年小麦良种补贴项目采取售价折扣补贴的方式补贴农民。
(一)全省统一政府采购确定供种企业
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有效的原则,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全省小麦补贴良种及相关服务实行全省统一政府采购。省政府采购中心根据相关程序和具体要求,及时拟定政府采购谈判文件,在大众日报、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山东农业信息网等媒体上发布。参加谈判的企业不受地域和所有制限制,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公平参与竞争。
(二)严格企业准入条件
严格设定供种企业准入条件,谈判企业须为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证照齐全,守法经营,信誉良好,设施完备,技术力量强;具有合法种子来源,所提供品种不属自主知识产权的,须具有植物新品种权单位的授权委托证明(为鼓励充分竞争,建议植物新品种权单位品种生产和经营授权以设区市为最小区域);种子数量充足;种子质量达到国标良种标准,近两年未发生重大种子质量事故;具备实施大面积统一供种和良种良法配套推广的能力。引入淘汰机制,实行种子质量事故、补贴项目过失一票否决,投标企业必须在以往承担良种推广补贴供种任务的过程中无重大违反供种合同的行为。
(三)规范谈判程序
省政府采购中心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谈判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竞标企业资质、有效种源、种子数量、种子质量、机械包衣、种衣剂选择使用、经营信誉、配套服务、最终报价等进行严格审核和综合评判,最终确定成交供种企业。邀请监察、公证等单位及新闻媒体对开标、谈判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确保采购到信誉最高、服务最好的供种企业及质量最优、价格最合理的补贴良种和相关服务。供种企业一旦确定,严禁转包、转让。
(四)统一签订供种合同
成交结果在相关媒体公示无异议后,由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和项目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与成交供种企业签订《山东省2010年中央财政小麦良种补贴项目政府采购合同》,载明供种企业、供应品种、供种基准数量、供种基准面积、标准播量、加工要求、种衣剂使用、种子质量、供种价格、供种方式、售后服务等事项,从法律上明确各级农业、财政部门及供种企业的权利与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确定的基准供种面积和供种数量是成交供种企业供应小麦良种的参考值,合同履行以实际供种面积和供种数量为准。
四、扎实做好供种工作
(一)合理确定采购区域、科学分包
为确保政府采购成功组织和统一供种顺利进行,小麦良种政府采购原则上以每一县(市、区)域作为一个采购区域,每县作为一个采购包。但为适当减轻采购工作量和项目操作难度,对计划补贴面积25万亩以下的县(市、区),在坚持自愿的基础上,由各市农业部门牵头协调组织,将其合理归并到邻近的25万亩以上的县作为同一采购区域;对于计划补贴面积50万亩以上的县,由各市农业部门协调组织各相关县(市、区)农业局,根据当地土壤、地力、种植习惯等实际情况,可以按照明确区域界限分为2-3个采购包(每包一般不少于25万亩)。
(二)依据农民意愿确定采购品种
原则上经国家或省级审定、适宜当地区域种植的小麦品种,各县(市、区)均可向省级推荐为推介品种。省级确定推介品种后,各县(市、区)农业局根据当地农民种植意愿,从省里确定的推介品种中合理选择采购品种。市、县级农业部门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农民选择使用省级推介品种。充分尊重农民选择推介品种以外良种的权利,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加强政策宣传和正面引导,避免农民选择未经审定、过期淘汰、存在明显缺陷以及不适宜本地种植的品种,并从促进小麦生产的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出发,避免种植品种过多过乱。
(三)科学确定供种数量和价格
省里结合今年实际,组织有关专家充分论证,确定2010年小麦良种补贴基准供种量为机械包衣种子7.5公斤/亩,最高限价为3.9元/公斤。各项目县(市、区)参考省里确定的基准供种量,根据品种特性和当地实际,合理确定当地标准播量,引导农民科学用种。政府采购合同确定的基准供种面积和供种数量是成交供种企业供应小麦良种的参考值,合同履行以实际供种面积和供种数量为准。成交供种企业根据农民实际种植面积和标准播种量,相应增加或减少供种面积和供种数量。成交供种企业严格执行全省统一政府采购成交价格,坚决杜绝层层加价行为,确保补贴后的良种价格明显低于当地同等小麦良种市场价格,让农民得到最大的实惠。
(四)及时落实补贴计划
各县(市、区)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的思路,对补贴计划进行层层分解,及早细化落实到村、到户、到地块,尽量做到品种种植集中连片,努力实现一村一品、一乡一品。各县(市、区)尊重农民意愿和市场需求,通过宣传发动,引导农民使用全省统一政府采购的小麦良种发展小麦生产,不搞强迫种植和强行推广。
(五)分级建立供种档案
按照“县有区域图,乡镇有落实表,村有供种清册,户有供种(订单)卡”的总体要求,建立良种补贴项目到村、到户明细档案。乡镇面积落实表一式两份,分别由乡镇农技站和县农业局保管。村级供种清册由供种企业按照清样要求统一印制,一式三份,分别用于编制计划、行政公示和补贴资金结算,并在良种供应时填写农民联系电话,由购种农民或购种农民代表签名并按手印,确保良种和国家补贴同时落实到农民手中。各项目县(市、区)农业部门将供种清册制成电子表格(EXCEL格式),经市级农业部门审核后,于10月底前报省农业厅备案。
(六)保证供种质量和时效
项目县(市、区)农业局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供种计划,配合供种企业搞好供种到村到户和收取种子差价款,安排有质检证的专业人员负责种子质量抽检存样,对不合格种子及时封存或退货,杜绝劣质种子进入项目区。供种企业按照供种合同要求,提供质量合格的小麦良种,依据面积落实表和供种清册,按时、保质、保量供种到村、到户,保证不误农时。
五、积极开展配套服务
(一)全面推广配套技术
各县(市、区)按照确定的补贴品种和良种良法配套原则,制定适合本地特点的小麦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抓好各项技术措施落实,提高农民生产技术水平;按照省农业厅《关于加强良种推广补贴项目种衣剂使用管理的通知》(鲁农生字〔2006〕8号)要求,全面推广种子机械包衣技术,做好种衣剂的科学选择和使用,严格掌握药种比,保证种衣剂用量充足,提高防病治虫效果,以培育壮苗、减轻病虫危害。
(二)广泛开展技术培训
省里由农技推广总站牵头,结合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和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分区域、按季节系统培训技术骨干和带头户。各市和项目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层层举办各类培训班,明确规范化技术要点,确保每户一张明白纸。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进行技术宣传,提高基层农技人员传播先进适用种植管理技术及农户科学种田的水平,加快规范化生产技术的普及推广。
(三)大力开展小麦高产示范活动
各项目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农业厅等部门关于开展小麦高产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发〔2008〕10号)精神,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落实措施,充分挖掘小麦增产潜力,大力开展小麦高产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实施 “十、百、万”小麦高产示范工程,力争10亩高产攻关田亩产达到700公斤,百亩示范片平均亩产650公斤,万亩示范片平均亩产600公斤,充分发挥小麦高产示范带动作用,实现优质专用小麦均衡增产、稳产高产,为提高全省小麦生产水平做出积极贡献。
(四)积极推进产销衔接
各市和项目县(市、区)把产销衔接作为实施良种推广补贴项目的重要措施来抓,采取招投标方式选择信誉好的大型龙头企业与农户签订产销合同,推进产业化经营,实现优质优价,增加种粮农民收益。同时,采取贷款贴息、财政补贴等方式,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促进主导产品就地转化增值。
六、及时兑现补贴资金
小麦良种补贴资金由省财政直接支付给供种企业。全省政府采购确定成交供种企业后,省财政根据省农业厅和项目县农业、财政部门与供种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提前预拨70%的补贴资金给供种企业,支持企业开展供种筹备工作。企业在实际供种过程中,根据农民实际种植面积,对采购合同确定的基准供种量进行适当调整。供种结束后,省财政根据财政、农业部门逐级审核确定的供种清册和省农业厅出具的无种子质量问题的书面意见,与供种企业据实结算其余补贴资金。
七、建立健全小麦良种补贴保障措施
(一)强化协调配合,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切实把良种补贴项目实施作为稳定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推动项目顺利实施。一是层层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省里成立由省农业厅厅长任组长,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分管厅长任副组长,有关处、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落实和组织协调工作;成立由农业技术推广、种子管理、科研、教学等单位专家组成的项目技术指导小组,负责技术指导和培训。各市、县(市、区)也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二是合理确定工作职责。各级农业、财政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其中,农业部门重点负责项目申报、组织实施、技术培训、产销衔接等工作,财政部门重点负责落实补贴资金申请、拨付、管理和监督。三是积极配合供种企业完成供种任务。各级农业、财政部门与成交供种企业密切合作,做到指导协助到位、监管服务到位,保证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供种企业在项目县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管下,严格履行供种合同,及时全面做好良种供应和相关服务工作。四是适当安排工作经费。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安排所需配套推广工作经费,保证补贴品种推介展示、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补贴档案建立和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支出,严禁挤占挪用中央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二)强化项目公示,严肃工作纪律
全面建立小麦良种补贴公示制度,以村为单位,将补贴农户、补贴面积、供种数量、中标价格、补贴标准、补贴金额、折扣售价等进行供种前和供种后两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收集和保存各村两次公示影像资料。各级财政、农业部门设立良种补贴监督电话,并在当地媒体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各市和项目县(市、区)农业部门积极参与补贴良种和相关服务全省统一政府采购工作,密切配合供种企业落实政府采购合同,严禁向成交供种企业提出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以外的条件和要求,严禁向供种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
(三)加强监督管理,实行项目督查制
各市、项目县(市、区)切实加强补贴项目实施关键时期和关键环节的督导、检查和监管。供种期间,市、县(市、区)农业和财政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追踪,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供种结束后,市级农业、财政部门组织县级农业、财政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向省里写出总结报告;收获前,市级农业部门组织相关力量对补贴面积落实、种子质量和价格、档案建立、工作经费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各市农业、财政部门对在检查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项目县和供种企业及时整改纠正。对执行政策重大偏差、重大违约行为和种子质量事故,及时上报并记录在案。健全和实施好供种企业政府采购竞争与淘汰工作机制,各项目县(市、区)对不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供种企业,认真做好违约行为记录,并在今后的良种补贴项目全省统一政府采购中,提出不良记录举证,坚决予以淘汰。
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加强群众来信来访案件的重点查办,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认真了解良种补贴面积落实、种子质量和价格等有关情况,及时纠正项目实施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良种补贴政策不走样,农民实惠不减少。健全良种补贴奖优罚劣工作机制,对与成交供种企业配合不好、指导协助和监督不力的项目县(市、区),将记录在案,严肃处理,并在今后良种补贴及类似项目安排中给予一定惩罚。对问题严重者,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决不姑息。
(四)强化种子市场和种子生产监管,保证良种补贴项目顺利实施
各级农业部门积极会同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种子供应市场渠道畅通、规范有序;强化小麦良种生产监管,指导相关小麦良种生产企业规范建立良繁基地、提高项目供种企业自繁比例,严格按照小麦良种生产技术规程生产、加工、包衣、包装,保证项目供种企业良种质量,促进小麦良种补贴项目顺利实施。
(五)建立情况交流报告制度,强化项目宣传
各级农业、财政部门及时总结上报项目实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及时研究处理项目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积极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向广大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宣传良种补贴政策,提高农民群众对小麦良种补贴项目的认识,调动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发展小麦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