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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派员工培训

发布时间:2020-11-30 05:57:28

⑴ 培训制度是什么

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培训目的:

为了有计划地组织公司员工参加培训,不断地增长员工的工作知识和技能,满足集团可持续经营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培训原则:

结合集团公司业务发展与组织能力提升的需要,全员参与,重点提高,讲究实效,推动学习型组织的建立。

第三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二章 培训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培训管理职责

一、集团公司培训制度的制订;

二、集团公司年、月度培训计划的制订;

三、集团共性培训课程的教材选编与培训实施;

四、培训评估及其改善对策的制订;

五、外部培训讲师的联系聘请管理;

六、对子公司员工培训工作的检查与指导;

七、本制度规定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审批培训事项的审核审批;

第五条:子公司办公室的培训管理职责

一、本公司员工培训制度的制订;

二、本公司员工年、月度培训计划的制订及实施;

三、本公司部门经理及其以上管理人员派外培训的初审,其他员工外派培训的审批与办理;

四、新员工上岗前培训和岗位基本知识培训的组织实施;

五、协助人力资源部实施公共课程培训;

六、培训评估及其改善对策的制订;

第六条:集团公司、子公司的其他部门培训管理职责

本部门员工的上岗前和在岗培训的计划编制、教材选编与培训实施

第三章:培训的对象内容形式

第七条:培训对象:

集团公司和子公司全体员工均为培训对象

第八条:培训类别

为了方便管理,本制度将员工培训按培训的组织实施机构(或方式)的不同分为内部培训和外派培训两大类;按培训内容大致不同分为员工知识培训、员工技能培训和员工态度培训三大类;按培训对象和培训目的的不同分为新员工入职培训、企业文化培训、销售与售后服务技能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管理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培训六大类。

第九条:内部培训

本制度所称内部培训是指子公司和集团公司分别或联合组织员工集中上课、技能竞赛、野外训练的培训活动,由公司内部培训责任人,外聘培训讲师讲课,教练指导,或采用放光盘,录音方式上课等。

第十条:外派培训

本制度所称外派培训是指公司员工经子公司或集团公司负责人批准带薪离岗参加集团外部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班学习,且与该培训学习相关的费用由公司支付报销的培训。主要是外派至主机厂,以获取经营执照所需的资格证书、提高服务技能为目的的培训,其次是外派至专业培训机构,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企业管理水平为目的的培训。

第十一条:员工知识的培训

通过培训,使员工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让员工了解公司经营基本情况,如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经营方针、经营状况、规章制度等,便于员工参与公司活动,增强员工的自信心。

第十二条:员工技能的培训

通过培训,使员工掌握完成本职工作所必备的技能,如谈判技能、操作技能、处理人员关系的技能等,与此同时培养、开发员工的潜能。

第十三条:员工态度的培训

通过培训,建立起公司与员工之间的相互信任,培训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培训员工应具备的精神准备和态度。

第十四条:新员工入职培训

一、培训目的:

使新员工迅速了解、融入工作环境,知晓在本单位最基本的工作行为准则,该做什么,怎么做,如何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明白自己犯了什么错,该如何处理。

二、培训内容:

新员工入职单位的基本情况,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考勤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主要教材为《员工手册》。

三、培训责任人:

新员工入职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工作部门负责人。

四、培训方式:

个别沟通或集中上课。

五、培训收益记录:

在本公司《员工入职培训记录表》(附件一)中签字,表示自己接受过入职培训,学习员工手册。

第十五条:企业文化培训

一、培训目的:

使员工了解国力集团的企业文化,提高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

二、培训内容:

国力集团的发展史,发展纲要,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组织架构、基本管理制度、经营项目与品牌,公司文化活动,员工发展通道等。

三、培训责任部门: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四、培训方式:

课堂授课。

五、培训收益记录:

1.做课堂作业

2.考试

六、培训时间:

至少半天工作时间。

第十六条:销售、售后服务技能培训

一、培训目的:

不断提高员工的服务能力

二、培训内容:

市场策划、汽车销售技能、售后服务(前台接待、机修、钣喷、保修索赔、保险理赔)技能、配件计划采购与仓储管理技能、客户服务接待技能等。

三、培训责任部门:

1.子公司负责培训主机厂的规范技能要求(个性部分)

2.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的规范技能要求(共性部分)

四、培训方式:

外派培训、内部培训、技能竞赛

五、培训收益记录:

通过考试考核竞赛,颁发集团的培训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第十七条:专业技能培训

一、培训目的:

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水平和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二、培训内容:财务会计、审计、统计、人力资源管理、网管等

三、培训责任部门: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和专业对口部门

四、培训方式:

外派培训、内部培训、自学

五、培训收益记录:

考试考核、获取资格证书

第十八条:管理能力培训

一、培训目的:

提高管理人员的企业管理能力

二、培训内容:

根据公司的管理需求和管理者的能力状况确定具体的培训内容

三、培训责任部门: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四、培训方式:

外派培训、内部培训

六、培训收益记录:

课堂作业、考试、培训结业证书

第十九条:职业发展培训

一、培训目的:

为拓展员工的发展空间

二、培训内容: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和员工需求确定

三、培训责任部门: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四、培训方式:

外派培训、内部培训、脱产学习

五、培训收益记录:

培训结业证、毕业证等

第四章:培训计划管理

第二十条:培训计划的种类

培训计划按制订实施单位、计划期间、主要内容的不同分为以下四种:

一、子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二、子公司月度培训计划

三、集团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四、集团公司月度培训计划

第二十一条:子公司培训计划的编制审批备案流程

一、子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编制审批备案流程:

子公司各部门填报《员工培训需求调查表》(附件二)

办公室拟编《年度培训计划》(附件三)

公司负责人审核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

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核

总裁办公会审议

总裁批准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子公司月度培训计划编制审批备案流程:

子公司办公室依据本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拟编《月度培训计划》(附件四)

公司负责人批准

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集团公司培训计划的编制审批流程:

一、集团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编制审批流程: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拟编《年度培训计划》稿

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核

总裁办公会审议

总裁批准。

二、集团公司《月度培训计划》编制审批流程: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拟编《月度培训计划》稿

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核

总裁批准。

第二十三条:培训计划的编制规范

一、内容完整

子公司的年、月度培训计划按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下发的通知或计划模板编制。培训计划的内容应包括:培训目的(收益)、培训对象、培训课程(题目内容)、培训教材器具、培训组织责任人和培训责任人、培训讲师、培训费用、培训课时数、培训日期等。

二、上报按时

1.子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在计划年度始日前10天或随同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报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2.子公司月度培训计划在计划月度始日前3天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3.集团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在计划年度始日前5天或随同公司年度财务预算

报总裁办公会审议。

4.集团公司月度培训计划在计划月度始日前3天报总裁审批。

三、依据充分

1.符合集团公司的中长期发展纲要。

2.满足完成年度经营目标对人力资源的需求。

3.适合员工的培训需求。

4.月度培训计划是实施年度计划的具体安排。

第五章培训评估管理

第二十四条:培训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培训收益评估,评估培训目的的实现情况,调查受训员工(学员)学得怎样。

二、培训效果评估,评估内部培训责任人和外聘培训讲师的培训能力与水平,调查培训责任人、外聘培训讲师教得怎样。

三、培训组织评估,评估培训内容课题是否适合公司发展要求,是否受学员的欢迎,调查培训组织责任者培训计划安排做得怎样。

第二十五条:培训评估方法

一、问卷调查的方法,是本公司培训评估的主要常用办法,是通过学员填写集培训收益评估、培训效果评估和培训组织评估于一卷的《培训评估表》(见附件五)来进行评估的。

二、考试考核,课堂作业的方法,主要用于评估培训的收益。

第二十六条:培训评估的实施

一、每次公司内部培训课程结束后都必须进行培训评估。

二、培训评估,应根据培训对象和内容不同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

1.培训收益评估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⑴培训内容为企业文化,规章制度,专业理论知识等,培训评估可以采用闭卷考试的方法,在培训课程讲课结束后,即时进行,由培训组织责任人实施。

⑵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为目的的培训,培训评估可以采用做课堂作业,在培训课程讲课结束后即时进行,由培训讲师出题,培训组织责任人制发试卷,组织实施;也可以由学员在培训结束后撰写培训小结。

⑶以提高岗位操作技能为目的的培训,培训评估可以采用现场提问,现场操作的方法,在培训计划中作出评估安排。

4.培训效果评估,可以采用由学员填写培训评估表的方法,在每次培训课程讲课结束后即时进行,由培训组织责任人实施。

5.培训组织评估,可以采用培训效果的评估方法,可与培训效果同时进行。

三、培训评估报告。由培训组织实施责任人根据培训评估表和培训签到记录表编写《培训评估报告》(附件六)。《培训评估报告》经子公司负责人签字后需传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六章:内部培训责任人和外聘培训讲师管理

第二十七条:内部培训责任人

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部门负责人和技术主管均为本公司内部培训责任人,承担本部门的业务技能培训任务。

第二十八条:内部培训责任人的培训任务

一、完成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月度培训计划中安排的培训讲课任务。

二、编写培训讲义教材。

三、协助培训班组织者做好培训评估。

四、改进培训讲课的方式方法,提高培训效果。

第二十九条:外部培训讲师的管理

一、需聘请集团外部培训讲师讲课的培训活动,南昌地区的,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安排。非南昌地区的公司组织的,需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二、外部培训讲师的课酬支付按培训费用支付流程办理。

第七章:外派培训管理

第三十条:外派培训审批流程

外派培训必须填报员工《外派培训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七),外派培训费用和时间达到本制度规定的员工必须签订《员工培训协议》(见附件八),并按以下流程办理审批手续。

一、子公司员工外派培训的审批流程:

1.子公司部门负责人(含)以下员工每人每次培训期内培训费用≤3000元的审批备案流程:

被外派培训员工填《员工外派培训申请审批表》派出部门审核公司办公室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签订《员工培训协议》公司办公室备案。

2.子公司部门负责人(含)以下员工每人每次培训期内培训费用>3000元≤5000元的审批流程:

被外派培训员工填《员工外派培训申请审批表》 派出部门审核

公司办公室审核公司负责人审核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签订《员工培训协议》 公司办公室

备案。

3.子公司部门负责人(含)以下员工每人每次培训期内培训费用>5000元≤10000元的审批流程:

被外派培训员工填《员工外派培训申请审批表》派出部门审核公司办公室审核公司负责人审核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

核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核集团公司总裁批准签订《员工培训协议》公司办公室备案。

4.子公司总经理、副总、总助每人每次培训期内培训费用<10000元的审批流程:

被外派培训员工填《员工外派培训申请审批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审核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核集团公司总裁批准签订《员工培训协议》报备董事长人力资源部备案。

5.子公司总经理、副总、总助每人每次培训期内培训费用>10000元的审批流程:

被外派培训员工填《员工外派培训申请审批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核集团公司总裁审核集团公司董事长批准签订《员工培训协议》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集团公司员工外派培训的审批流程:

1.集团公司部长(含)以下员工每人每次期内培训费用<10000元的审批流程:

被外派培训员工填《员工外派培训申请审批表》人力资源部审核 分管领导审核 总裁批准签订《员工培训协议》人

力资源部备案。

2.集团公司部长(含)以下员工每人每次培训期内培训费用>10000元的审批流程:

被外派培训员工填《员工外派培训申请审批表》人力资源部审核分管领导审核总裁批准董事长批准签订《员

培训协议》人力资源部备案。

3.集团公司总裁班子成员外派培训的审批流程:

被外派培训员工填《员工外派培训申请审批表》人力资源部审核分管领导审核总裁审核董事长批准签订《员工

培训协议》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十一条:外派培训协议

一、签订培训协议的前提条件

员工与公司签订《员工培训协议》应具备以下条件

1.员工被外派培训是经过本制度规定审批流程批准的;

2.脱岗培训连续五天(含五天,包括路途时间、假期)以上;

3.派出公司支付报销的外派培训费用包括学杂费、报名费、交通费、出差生活补贴、住宿费等,不包括工资、奖金、福利、社保费等,超过1500元。

二、培训协议的主要内容

1.培训的服务事项

2.培训时间与方式

3.培训项目与内容

4.培训收益与要求

5.培训费用

6.公司的责任与义务

⑴按协议约定支付培训费用

⑵做好员工培训期间的培训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工作

⑶为完成培训学习任务的员工安排适合的工作岗位,并支付其与劳动合同约定和个人绩效相应的薪酬。

7.员工的责任与义务

⑴完成培训学习任务,取得相关培训合格证书或培训证明。

⑵遵守公司和培训单位的规章制度。

⑶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

⑷培训结束后,回到公司工作,服从公司分配,自培训结束之日起服务期达到月以上。

8.公司违约责任

公司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⑴未按培训协议约定支付培训费用,给员工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损失的全部支付违约金给员工,员工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⑵因公司的原因终止员工培训或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除按劳动合同约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外,给员工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损失的全部支付违约金给员工。

9.员工的违约责任

外派培训员工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员工应当承担的经济责任:

⑴未完成培训学习任务,未取得相关培训合格证书或培训证明,员工应向公司支付全部培训费用。

⑵违反公司和培训单位的规章制度,按相应的处罚规定办理。

⑶在培训期间损坏了公司的形象和利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损失的全部赔偿公司。

⑷在培训期间员工提出终止培训或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应向公司支付全部培训费用。

⑸员工因自己的原因辞职、离职,违反培训协议的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以下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数额=累计培训费用÷累计协议服务月数×(累计协议服务月数-实际服务月数)

第三十二条:服务期约定标准

公司为培训员工支付了培训费用,公司与员工约定服务期的标准:

1.外派培训费用>1500元≤3000元,员工为公司服务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

2.外派培训费用>3000元≤6000元,员工为公司服务的时间不少于24个月。

3.外派培训费用>6000元每增加500元,员工为公司服务的时间在24个月的基础上再增加1个月。

4.服务期的起始时间从培训结束日开始。

第三十三条:外派培训期间管理规定

一、外派培训员工在外训期间应努力学习,完成学习任务,应特别注意个人行为,不得损坏公司形象。

二、外派培训员工,在培训期间公司的考勤记录为出公差,应遵守培训组织单位的培训规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缺课。

三、外派培训批准后因故不能参加培训的,应向派出公司报告,办理退训手续;中途退训缺训的,应办理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造成培训费用损失的按本制度规定向派出公司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第三十四条:外派培训结束后期管理规定:

一、外派培训员工在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办理以下事项:

1.接受主机厂业务培训的,应将培训教材资料、获得的培训证书交教派出公司办公室存档;接受其他单位培训的,应向派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报告获取的教材资料、证书,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认为公司需存档的,应交公司存档。

2.向派出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上交《培训评估表》(重点内容为培训收益评估),存入个人培训档案。

3.办理完培训费用报销。

二、派出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转训的,应做好转训准备,按公司培训计划完成转训任务。

三、未完成培训任务的,如培训不合格,应获未获证书的,无故旷学的,可以做扣除期间个人绩效分、个人承担部分培训费用、旷工等处理,具体意见,由派出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按情节不同提出处理建议报外派培训批准人批准实施。

四、派出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依据培训费报销等情况填写《年度外派培训登记表》(附件九),核对《培训协议》中的服务年限是否符合规定。

第八章:培训费用管理

第三十五条:培训费用分类

本制度所称培训费用分为内部培训费用和外派培训费用两大类。

内部培训费用,包括:培训专用教材、教具、器材的购置维修费,培训场地的租赁费等;

外派培训费用,包括学杂费、报名费、交通费、住宿费、出差生活补贴、书杂费,其他因培训需求发生的直接费用。

第三十六条:培训费用的使用原则

坚持有计划,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

第三十七条:培训费用的成本对象

一、子公司组织的培训,其费用由子公司支付,列入管理费用成本。

二、集团公司组织的培训,其费用由集团公司支付,列入管理费用成本。

三、集团公司批准的子公司员工外派培训,其费用由子公司支付,列入管理费用成本。

第三十八条:培训费用计划的审批流程:

培训费用计划在子公司和集团公司的《年度人力资源计划》或《年度培训计划》和《月度培训计划》中应分别列出内部培训费用和外派培训费用的计划控制数。

第三十九条:培训费用的支付报销审批流程

一、子公司的培训费用的借支和报销审批流程:

1.子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其培训费用的借支与报销流程:

(1)不超年度计划的培训费用支付报销流程:

办公室培训责任人填用款申请单或报销审批单办公室负责人审核

财务部负责人复核 公司负责人批准。

(2)超过年度计划的培训费用支付报销流程:

办公室培训责任人填用款申请单或报销审批单办公室负责人审核

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公司负责人审核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分管领导审核总裁批准。

2.子公司员工外派培训的培训费用借支与报销审批流程:

⑴不超过年度计划,且在《外派培训审批表》中确定的额度内借支报销审批流程:

外派员工凭《员工外派培训审批表》填借支用款申请单或报销审批单办公室负责人审核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

(2)超过年度计划或超过《员工外派培训审批表》中确定的额度的报销审批

流程:

外派员工凭《员工外派培训审批表》填报销单办公室负责人审核

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公司负责人审核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集团公司总裁批准。

二、集团公司的培训费用支付审批流程:

1.集团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的培训费用借支与报销审批流程:

人力资源部培训专员填借支用款申请单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

分管领导审核财务部审核总裁批准。

2.集团公司员工外派培训费用借支与报销审批流程:

外派培训员工凭《员工外派培训审批表》填借支用款单或报销审批单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审核财务

部审核 总裁批准。

第四十条:培训费用支付报销的审核内容和依据

一、内部培训教材、器具购置维修费和培训场地租赁费支付或报销的审核内容和依据。

1.费用开支项目是否符合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的年度、月度培训计划。

2.所涉及的采购流程是否符合集团公司的固定资产、办公用具的采购管理规定。

二、外派培训费用支付或报销的审核内容和依据:

1.费用开支项目是否符合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的年度、月度培训计划。

2.是否符合《员工外派培训审批表》和《员工培训协议》的约定。

3.受训员工是否完成受训任务,获取应当获取的证书,上交了应该上交的证书。

第九章:培训纪律

第四十一条:培训组织纪律

一、培训组织责任人应在开课前达到培训地点,并在培训课前做好培训教材、教具、器材,培训评估资料等的准备工作。

二、培训责任人和讲师应在开课前到达培训地点,检查教具的准备情况。

三、学员应在开课前到达培训地点,并签到后找到自己的受训位置。

第四十二条:课堂纪律

学员、培训责任人在课间应关闭手机铃声,不准在讲课时间说电话,有妨碍他人听课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考勤纪律

准时参加培训签到,因特殊情况需缺课的,应按考勤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请假手续。必须补课的应按培训计划要求办理。

⑵ 现欲离职,关于与公司签订的外派培训合同的违约金问题

首先我建议对此培训做个定性,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的“培训”,如不属于此范畴,我认为你不需要赔偿,如果属于,则:

1、你是指契约书约定的该条款“10年11月1日至11年1月31日”与事实不符时,是否有效?我认为,因以实际的培训日期为准。
如你能与公司协商解决此事,该日期的确定需要得到公司的认可;如公司不认可,在纠纷发生需要劳动仲裁或诉讼时,我方需举证。另说明,该条款的效力与否不影响契约书的其它内容效力。

2、副总的话无法律效力。培训花费应以公司为你的实际支出为准,且需以消费票据佐证。如果你们能谈妥一个价格,自然最好;如谈不妥,在劳动仲裁或诉讼发生时,仲裁庭或法院都需要公司对每一笔的经费的真实性提供证据佐证,我们可以对经费的真实性提出质疑。但是,我认为,一些基本费用你是可以先弄清楚的,如旅费,住宿,餐饮等。金额较大且难以确定的可能是培训费,你可以先向有关培训机构或其它渠道打听,为自己先收集有利证据,提防公司HR乱开价。

3、你的差异部分是指“伙食、住宿、机票”?我认为不能,如第4点所述,公司向员工要求赔偿的权利,由其自愿履行,并有权决定履行哪一部分。即公司可以放弃对你的培训费用的赔偿要求,而只履行其他杂费。

4、不能,你只能理解为,公司暂未向离职员工行使赔偿权利,其实要不要求赔偿,决定权在公司,公司可以放弃赔偿要求,也可以履行赔偿要求。但是,如果劳动仲裁或诉讼发生时,你可以此为背景(包括第3点)向仲裁庭或法院阐述此类情况,以获得仲裁员或法官的倾向支持。

⑶ 跨国公司如何培训外派人员(一)

在资深人力资源专家说,选拔外派管理人员存在着“令人恐慌的高失败率”。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对外派管理人员的培训不足或不当引起的。 一般来说,跨国公司在选拔海外管理人员时有三种策略:在整个企业中任用最适当的人选担任与其相匹配的职位而不考虑其国籍,即管理人员国际化策略;雇佣海外子公司所在国人员管理当地子公司,即管理人员当地化策略;在世界各地子公司的重要的管理职位都由母国人员担任,即管理人员母国化策略。仅从表面上比较,管理人员国际化政策由于体现了“唯才是用”的管理理念,似乎是三种政策中最为有效合理的一个,但在绝大多数跨国公司中,由于母公司高级职员和来自东道国的抵制以及国际人才市场的不完善、管理目标的差异化等等复杂因素,使得在目前采用这种政策的公司非常之少。本文就着重探讨一下管理人员母国化与管理人员当地化这两咱策略各自培训的侧重点。 一、对来自母国的管理人员的培训 从母国挑选的海外管理人员一般在国内工作较为出色,而且选用他们也具备相当的优势。例如,他们有尽忠于本企业的精神。在发生冲突时,其民族主义倾向能促使他们将本国利益放在第一位,亦利于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等等。但在海外任职往往要求他们具备更全面、更特殊的知识和技能,因此,跨国企业必须对这类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一)培训目的 这种培训除了要让来自母国的外派管理人员获得国际经营管理的知识和经验外,主要针对的是文化敏感性培训。文化敏感性是跨文化管理能力的一项主要内容,对此进行培训的目的是使母公司的管理人员了解他们将赴任国家的文化氛围,充分理解东道国国民的价值观与行为观,迅速地增强对东道国工作和生活环境的适应能力,充当两种不同文化的桥梁。 (二)培训内容 1、文化差异对管理人员的 派往国外的管理人员要在东道国陌生的环境中重新建立工作关系和社会关系,必须了解东道国特有的文化以及这种文化对当地人员产生的影响。研究表明,在不同文化背景下,管理人员的行为具有不同特征。例如,在管理风格上,美国企业的管理人员较为民主,鼓励参与,日本企业的管理人员则习惯于集权;在财务决策上,发达国家的管理人员偏爱高风险、高收益的策略,发展中国家的管理人员则奉行较为保守的原则;在处理事情时,西方发达国家管理人员比较讲究原则,亚洲许多国家的管理人员比较讲究交情等等。这许多特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文化差异对工作带来的影响。因此,外派管理人员只有尽快适应东道国文化环境,才能与当地管理人员建立良好工作关系,保证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与进行。 家庭对东道国文化环境的适应能力也会影响管理人员的工作。一项对跨国公司外派管理人员,由于文化隔阂,往往会采取抵制当地文化的态度。他们建立一个仅限于来自母国人员的小的社交圈,试图形成能适应的小环境。这样就很难融入当地文化。 2、进行文化敏感性培训 提高雇员文化敏感性的培训一方面能使雇员对自己的文化属性和环境做到自觉和自知;另一方面,这种培训还能提高管理人员对异国文化在知识和情感上的反映能力。无疑,获得文化敏感性最有效的方法来自于一个人在国外环境中的生活或工作经历。 文化敏感性培训有两个主要内容:一是系统培训有关母国文化的主要特点;二是培训外派管理人员对东道国文化特征的理性和感性分析能力,掌握东道国文化的精髓。实践证明,较为完善的文化敏感性培训可以在较大程度上代替实际的国外生活体验,使外派管理人员在心理上和应付不同文化冲击的手段上做好准备,减轻他们在东道国不同文化环境中的苦恼、不适应或挫败感。 目前许多大型跨国公司采用课堂教育、环境模拟、文化研讨会、外语培训等多种方式对他们进行系统的文化敏感性培训。系统的文化敏感性虽然可以提高学员对东道国文化的敏感性和适应能力,但并不能保证他们能够在东道国有效应付不同文化的各种冲击。因此,外派管理人员必须学会以尊重和接受的态度对待异国文化。切忌用本国文化标准随便批评异国文化,更不能把本国的文化标准强加于东道国公民,即应努力做到克服自我参照习惯的干扰。在遇到挫折时,要善于忍耐和克制自己,把自己当作东道国文化的承受者,灵活地处理因文化差异产生的各种摩擦和冲突,在建立良好工作关系和生活关系的过程中增强对不同文化的适应能力。 对于这种外派人员的培训通常在两个阶段上展开,上述所言及的是派出前的准备培训,第二阶段是现场指导,即外派管理人员在海外上任后,企业总部及当地的辅导者要对他们给予支持。在海外子公司是已存企业的情况下,前任者通常要给接任者进行几个月的指导。 此外,需引起注意的是,为了留住人才,让有能力的人安心工作,一些企业还对海外离任回国人员进行回国培训,以帮助他们减轻反向文化冲击,重新适应母国的企业文化,寻求进一步的发展。 3、培训形式 跨国公司针对外派管理人员制定的培训计划主要有外部培训、内部培训和在职培训三种形式。 外部培训计划不是由某个跨国公司制定的,而是由独立的培训机构针对跨国公司的某一类管理人员设计的。例如工商管理学院开设的国际管理课程,专业化培训公司提供的沟通技能和人际关系技能培训等等。这类培训计划往往邀请有经验的或在某个领域著名的专家授课,让学员从别人的经验中得到借鉴,或了解某些领域的最新发展。许多跨国公司喜欢把管理人员送到东道国接受培训。这样做可以命名管理人员在随工作压力之前,已经亲身经历了文化差异的影响。 内部培训计划一般是根据跨国公司自己的需要制定而成的。这种培训的效果通常较为直接和明显。培训计划的内容可以根据公司遇到的不同问题灵活地进行改变。现在许多知名的跨国公司都设立的自己的公司大学是一种典型的内部培训方式。公司大学的主要任务是培训公司内部的管理人员等骨干力量。因此这些外派的管理人员可以去公司大学进行培训,培训计划也可以根据受训人员需要灵活设计,如在出国前准备阶段,可请一位熟悉两国文化的人担任培训人员,了解所在区域的环境因素,并对当地特有的管理问题进行探讨,为受训人员到任后有效的建立工作关系打好基础。 在职培训也是跨国公司内部设置的一种培训,培训对象是具有特殊工作需要的个别管理者,在职培训强调实践性,由于有经验的上级监督受训者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由于在职培训可以在工作中进行,时间约束性小,更适合于文化化差异的调节。 值得注意的是,跨国公司任命母国人员去海外工作遇到的最大问题是由他们的家属引起的。即使管理人员本人能适应并喜欢在海外工作和生活,其家属则并不一定如此。如果其家属不乐意,会带来一系列麻烦问题。例如,管理人员不安心海外工作、家庭破裂等等。于是在海外管理人员派往海外任职之前,很多公司都要努力估计管理人员的家属是否能适应在国外的环境生活。因此,跨国公司在制订培训计划时,除了考虑培训计划的目标、课程的组织及其内容之外,还要帮助返回母国的管理人员及其家属重新调整回国后的职业与个人生活。例如,在道化学公司,海外任职者的部门领导要给其一封信,说明该海外分支机构保证其在返回时至少能得到与其离开总部时同级的工作。在外派管理人员计划返回母国之前,其新工作就由其指导员给安排稳妥。这样可解除外派管理人员的后顾之忧,增强他们的职业安全感。(摘自: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⑷ 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培训由谁进行

现实困惑

金立劳务派遣公司是一家新成立的劳务派遣企业法人,设立不久,该公司便与一家纺织厂签订了派遣协议,派遣期限为三个月。纺织厂在将人员安排就绪后便组织生产,产品检测部发现产品存在普遍瑕疵,研究得知系入料工人入料不均导致的,而入料工作是由劳务派遣员工负责的,纺织厂遂要求劳务公司更换有培训经历的劳务人员继续从事本厂工作,但金立劳务公司认为培训应由实际用工单位负责,不予更换劳务人员。两家企业针对培训主体问题争执不下,那么,到底该由哪一主体承担培训的任务呢?

律师答疑

劳务派遣人员的培训应由实际用工单位负责展开。培训对于公司来讲是一笔不小的投入,其为企业增加的隐性收益往往得不到企业的重视,因此,培训经常成为空白环节。在劳务派遣活动中,由于存在派遣单位和接受派遣的单位两方主体,培训这一环节就在两方主体之间出现“踢皮球”的现状。对于该问题《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有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结合本案,劳务人员的培训应由用工单位纺织厂负责。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法理荟萃

提供培训不仅利于提升派遣员工的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也是实现派遣机构和用工单位双赢的必须模式,三方利益的平衡才会推动劳务派遣业的进一步发展。

⑸ 公司外派员工进行培训所产生的生活费、 住宿、差旅等怎么分摊

这个我最在行,我每个月都出差,大部份公司是这么分的:1、住宿和差旅车费全部凭票报销,这是肯定由公司分摊。2、工资每月肯定按正常发放。3、生活费按城市级别公司进行补贴,比如一线城市每天补贴100元以上/人,二线城市每天补贴60元以上/人。具体补贴金额以城市消费水平为准和公司状况来决定。但肯定不能补少了亏待了员工,大家都知道在外面吃一餐至少都得十几元以上,吃碗面都得10元左右呢。何况出差或外派在外时间久了员工精神上也很难受,出门在外特别辛苦。我每次一出都是一个月以上,越到后面越没精神。当然如果是外派短期培训生活费可以相应减少,因为是培训,对员工很受益(仅限短期培训)。

⑹ 被派遣人员应该由哪个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014年5月,贾某与某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聘用合同,双方建立了劳动用工关系,合同约定劳动期限为3年,期满后双方同意可续签。劳动合同签订后,贾某便被派遣到某矿山机械公司从事喷漆工的工作。贾某在该矿山机械公司工作一个月后,因贾某安全生产知识匮乏,险发生事故。该矿山机械公司认为劳务派遣公司未对贾某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要求解除与贾某的劳务关系。劳务派遣公司却认为,对贾某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矿山机械公司的义务。那么,被派遣人员应该由哪个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劳务派遣虽然是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被派遣劳动者向用工单位给付劳务,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则构成了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合同关系。因为劳动者直接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故为防患安全生产风险,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果被派遣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那么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罚款的处罚。本案中,该矿山机械公司负有对贾某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法定义务,应当将贾某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统一管理。故该矿山机械公司在未对贾某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情况下就让其上岗的做法是错误的,而后又以劳务派遣公司未对贾某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为由,要求解除与贾某的劳务关系的做法更是错上加错,应予以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生产经营单位应该对被派遣劳动者和正式从业人员一视同仁,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给予同等的权利和待遇。生产经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不仅是保障单位安全生产的需要,也是保护被派遣劳动者及其他劳动者生命安全的需要。

⑺ 跨国公司如何培训外派人员(二)

二、对来自东道国的管理人员的培训
传统上,跨国公司培训的重点是母公司派往国外工作的管理人员。随着跨国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对高素质人力资源需求的增加,加之管理人员当地化策略体现出来的一些优势,如熟悉当地文化、有助于发现存在的商业机会,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等等好处,使越来越多的如IBM、P&G、麦当劳等大型的跨国公司开始重视对东道国当地管理人员的培训,以命名他们在生产经营各五一节的管理上达到母公司要求的标准。
(一)培训目的
由于来自东道国的管理人员对母公司的跨国经营战略、管理风格和管理程序缺乏深入的了解,因而这种培训主要针对是管理方法、管理技能、技术和有关公司文化的培训,这种培训的目的是使东道国当地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尽快达到公司的要求,以提高母公司对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协调和控制程度。
(二)培训内容
跨国公司对东道国管理人员的培训侧重于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方面。虽然有时也会设置有关公司文化的培训,但文化敏感性培训通常不是重点。
有关管理技能的培训,通常按管理的职能进行分类。对营销部门管理人员的培训侧重于各种营销、分销、广告和市场调查的管理技能。对财会部门管理人员的培训侧重于母国和东道国会计准则的差异、会计电算化方法、财务报表分析和外汇风险分析等。
有关生产技术的培训,一般侧重于从母国转移到东道国的生产技术。培训对象多数是生产部门和质量控制部门的管理人员。
在多数大型跨国公司中,培训与管理人员的晋升联系在一起。不同等级的管理人员接受不同类型的培训。所以管理人员晋升到机关报的岗位时,往往要通过新的培训计划增加所需要的技能。
此外,在培训东道国管理人员时需考虑到由于他们自小所接受的教育、经历和文化熏陶,在管理活动中容易偏向民族利益,因此必须加强对他们的忠诚培训,力图使他们提高思想境界,站在较公正的立场去考虑与决策公司事务,使公司能实现跨国经营活动整体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三)培训形式
由于东道国管理人员缺乏公司经营业务和技术方面的知识,对他们除了进行一般性的培训以外,还有一些特别的培训,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
第一、东道国人员受雇于母国工作。许多跨国公司为了解决东道国人员缺乏业务技术问题,就雇用一些母国商业院校毕业的东道国学生。这些人员通常被送到跨国公司总部接受政策灌输和学习公司特殊的经营方法、管理程序,并在一些特别的职能部门里如财务、营销或生产部门里进行在职培训。
第二、东道国人员受雇于东道国工作。由于毕业于母国大学的东道国人员终究有限,跨国公司学必须选聘当地人担任管理职务。为弥补他们的知识缺陷,公司要做许多工作。让他们在东道国子公司参加小时培训计划;或者,送他们到东道国的大学里学习管理和业务课程;也可能送他们到母国商业院校学习;或者参加母公司的培训计划。此外,受训者还会被送到母公司总部、分部门和其他子公司,以使他们熟悉各种企业经营业务,单独会见其他管理人员,并同他们交流经验。
虽然对来自东道国管理人员不需要进行昂贵的外语培训,也不需要着重解决文化适应方面的问题,但在培训时,他们也应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学习对自身文化心态的调整,积极参与各种社交活动,尽快融入到公司的文化氛围中。
跨国企业对海外管理人员的培训,不但内容繁多,而且所使用的方法、手段也千差万别。国际企业在开展这类培训时,必须根据不同的工作任务、工作环境和候选人的具体情况决定培训的类型和培训时间的长短,并按照对症下药的原则来选择培训内容和方法,以使培训取得尽可能好的效果。(摘自: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⑻ 员工外派培训的优缺点是什么

优点:免费学习新知识新技术;
缺点:离开家人一段时间,离开公司一段时间。

企业培训的外派培训

外派培训员工的学习效果未达到企业的预期,或不能满足企业要求,企业不但蒙受经济损失,而且容易挫伤员工工作的积极性;
外派培训员工在培训后没有完成约定的服务期就主动离职,企业势必会蒙受经济损失,甚至是巨大的经济损失。培训后员工的离职将成为企业最大的培训风险。 一、合法建立规章制度。
公司必须建立健全相关培训管理的规章制度,做到内容合法、程序合法。
二、合理设计培训协议。
培训协议约定企业和员工在培训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如何合法、合理的设计培训协议,将是企业有效规避培训风险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
三、依法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
企业如没有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既要承担违法责任,又不能主张劳动者有关培训的违约责任。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可避免部分人员利用法规政策的空子,寻找企业的漏洞。
四、养成良好的培训管理习惯,包括:
1、不要在试用期内对员工进行培训。虽然试用期也属于劳动合同期,但限试用期是一个特殊阶段,企业对试用期员工进行培训后,如员工离职,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2、不要一次性投入过多的培训费用。一次性投入过多的培训费用,若员工离职,即使企业能得到违约金,但由于数额巨大,员工没有偿还能力,可能导致员工不辞而别,企业同样也会蒙受经济损失;
3、培训结束后,培训费用需员工本人再次签字确认。这样表示员工对培训费用没有任何争议,即使日后引起劳动争议,企业也能掌握充足的证据。
五、对于培训后企业如何用人,要作出明确的规定或建立员工的上升通道,使员工能够按照职业生涯的轨迹发展自我、完善自我,为企业所用。要建立培训后的考核监督跟踪机制,发展企业生产或经营骨干队伍,使培训成为企业发展的动力源。

⑽ 怎样管理外派员工

如何管理外派人员的建议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壮大,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项目部等分支机构的管理,促使外派人员能更好的为分支机构服务。充分发挥和调动外派人员的工作热情,使每位外派人员真正能够做到心往一块想,劲往一块使,使公司的事业进一步的发展。
外派人员是公司的桥梁纽带,对外派人员管理的好与坏,将是关系到公司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管理理念,资源的有效利用,管理水平的提升以及分支机构能否有效运营、健康和谐发展的关键所在。外派人员的甄选、培训、激励与约束、轮岗调整是集团公司及各分支机构赢得市场竞争力,提升企业知名度,获得更大经济效益的前提和保证。
现就如何管理好集团公司派驻各分支机构的人员提出以下拙见:
一、建立科学的甄选机制
外派人员甄选机制一般涉及三方面的内容:一是人员范围界定,二是甄选标准设计,三是甄选方法选择。
界定外派人员范围,一方面要考虑工作之需要,避免无谓地外派所带来的人力资源浪费;一方面要考虑可能发生的成本。对于任何一个分支机构而言,管理、财务、技术人员是必须外派的核心人员。这些人是公司的核心团队,派出这些人能够真正在分支机构中形成有利于集团公司的价值观和具有竞争力的管理体系。
科学的甄选标准,有助于识别最合适的外派人员。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关系发展能力、适应能力、心理解压能力、经验资质、人格特征、家庭状况等都是甄选标准的内容。
优化的甄选方法选择,有助于体现备选人员的真正实力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实践运用表明,简历与面试,智力与心理测试、人才测评等都是当今较为普遍采用的方法,只因企业特征和所甄选外派职位、管理幅度、经营规模、地理位置的不同,而选择不同的组合方法而已。
二、建立有效的培训机制
必要的培训是外派人员必经的门槛,目的在于使外派人员获得系统的经营管理知识和法律法规常识、业务专业知识。
不同的企业,培训的内容不尽相同。一般来讲,大体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语言表达能力培训,,管理技术能力培训,财务制度、法律法规培训、组织制度与执行力培训等。
三、健全严格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由于外派人员远离集团公司,其派驻的分支机构与集团公司具有不同的管理体系,自主决定性较强。因此,强化激励与约束管理显得尤为重要,激励不到位,约束无章循,将严重影响企业的形象,甚者为企业带来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
(一)合理的薪酬分配制度是外派人员管理的关键环节
外派人员薪酬策略、薪酬制度的确定,不仅关乎到外派人员工作积极性的高低,还关乎到外派人员品质情操、诚实守信、律己奉公等道德行为的规范。
从外派人员现行薪酬具体操作方法来看,除了根据自身发展阶段、目标以及成本预算外,还需要结合派驻地具体经济发展水平及其与集团公司的差异,并充分考虑员工对公平性的感受和期望,来做综合设计。对外派人员来说,津贴、补贴极其重要,因为这是调节他们心理平衡和生活保障的有效途径。
(二)、严格的约束监督制度是外派人员管理的重要保证
第一、尽可能以团队形式外派。为了避免外派人员容易产生自主权过大、失去现场监督等问题,每次外派至少两个人,形成一个能够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的外派团队。这些团队成员最好实行分线管理,财务人员直接隶属于集团公司财务主管部门管理,管理人员隶属于集团公司总经理或分外派人员的副总,技术人员隶属于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或工程管理部门,真正形成权力制衡机制,有利于约束与监督。
第二、建立定期外派人员述职制度和集团公司审计制度。为避免外派人员长期离开集团公司而产生的管理理念差异,以及由此形成的独断专行倾向,有必要定期招其回集团公司进行述职,有助于维系与集团公司及家人的感情。作为集团公司定期派出各种审计人员到分支机构进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审计,有助于分支机构规范经营,有助于使外派人员感受到母公司的监督压力。
第三、加强外派人员工作业绩考核。为适应远程管理的需要,设计一套有效的外派人员绩效考核体系,是集团公司必做的课程。考核应注重管理、财务、技术指标的考核。建议对外派人员实行责任保证金制度,以外派人员每月工资总额的15%-25%累计到年终。按照考核结果分等级发放,以利加强外派人员对分支机构的监管。
四、做好轮岗调整规划
为了公司的发展和进步,做好外派人员轮岗调整规划,以免外派人员长期派驻一个地方产生工作惰性、失去工作热情。
总而言之,企业外派的人员应是具有专业管理水平的人才,是企业核心员工的中坚,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和开发的高地,是企业财富创造的贡献者,管理好他们等于管理好了自己,拥有了他们等于拥有了企业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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