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导热油锅炉培训记录指内容或样本
培训时间、地点、授课人、签到表,这是搞培训必须有的。
讲课内容可以涉及,系统组成,烘炉、注油操作、煮油操作、开停炉操作、正常巡检内容、紧急停电、停仪表风处理程序等等。
2. 求家政服务公司创业方案
在管理方面,国内最早引进全程企业化管理的正祥和家政服务公司的管理体制可以借鉴。
3. 锅炉操作证如何办理
锅炉证是由质监局办理的。
根据TSG G6001-2009《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第四条规定:锅炉操作人员是指锅炉使用单位从事在用锅炉运行操作的人员。锅炉操作人员成都锅炉证培训对象:准备从事司炉工作的人员;在岗但无操作证人员。
锅炉证发证单位:质量技术监督局.
锅炉证报名材料:两寸白底相片,身份证复印件1份
锅炉证考试时间:统一考试。
报考人员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项目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3)有与申请作业项目相适应的文化程度(管理人员要求高中以上学历,原毕业学历或者户口本复印件)
(4)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
锅炉工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锅炉房各项管理制度、坚守岗位、树立安全较好的思想,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当班时必须对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经常进行巡回检查;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发现故障应及时处置,并报告班长。
认真做好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保养,协助做好维修工作。
4. 余热锅炉应急演练前的培训包含哪些内容
应包含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培训
5. 锅炉操作证复审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1、持证人员应当在持证项目的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自行或委托考试机构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申请复审时,持证人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
(二)《作业人员证》(原件);
(三) 持证期间用人单位或者专业培训等机构出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证明;
(四) 医院出具的本年度的体检报告;
(五 )持证期间用人单位出具的中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未超过1年的证明;
(六) 持证期间用人单位出具的没有违章作业等不良记录证明(1份);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4年复审一次。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满3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复审合格的,由发证部门在证书正本上签章。对在2年内无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并按时参加安全培训的,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延长复审期限。
3、复审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参加考试。逾期未申请复审或考试不合格的,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予以注销。跨地区从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可以向从业所在地的发证部门申请复审。
(5)锅炉操作人员培训记录扩展阅读:
1、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发证,并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吊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一)持证作业人员以考试作弊或者以其他欺骗方式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
(二)持证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或者管理造成特种设备事故的;
(三)持证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报告造成特种设备事故的;
(四)持证作业人员逾期不申请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且不参加考试的;
(五)考试机构或者发证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超越发证范围考核发证的。
6. 锅炉师带徒培训记录表本月学员工作笔记怎么写
这个主要是学习到什么具体内容:
1、现场师傅传授的理论和技能有哪些?
2、实践操作有哪些
3、工作感想---就是有知识理论、实践经验提高,对自己有帮助之类
7. 办理消防证需要什么条件
消防许可证申办资格:
一、办理消防安全许可证的范围
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具有文化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酒吧
3、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4、洗浴中心场所
5、室内游艺、游乐场所
6、其他公共娱乐场所
二、审批范围及签发编辑
1、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不含有2000平方米)以下的公共娱乐场所,由当地消防科(大队)负责审核发放消防安全许可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除外。
2、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以上的,由支队负责审核发放消防安全许可证。
三、申办材料:
1、应填写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审批表
2、凡新建场所要出示《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3、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照明灯等消防产品应出示该产品消防合格证
4、可燃装修进行阻燃处理时要出示检验报告及消防产品合格证
5、具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场所出示检测合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6、洗浴场所应出示锅炉产品检验合格证
7、歌舞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不得超过核定人数。
(7)锅炉操作人员培训记录扩展阅读
一、办理依据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发放程序
1、申报单位出具申请报告,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领取《公安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申报表》。
2、填写好《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申报表》,申报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将填写好的申报表和申请报告送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
3、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接到申请单位的报告和《申报表》后7天内,派分管参谋进行现扬勘察,按审核内容进行审核,合格的,各县(市)市由分管参谋签署意见,交大队主管领导审批并加盖公章,按规定收取办证费,然后由大队内勤负责填发《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
4、支队防火处在接到城市各区消防大队审核的(申报表)和有关资料后10天内,即派分管参谋进行勘察、审核合格的,签署审核意见,报防火处长,支队主管领导审批,并加盖公章,按规定收取办证费,然后由防火处内勤负责填发《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
二、审核内容:
1、有符合安全要求的环境和场所
2、有经过消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
3、有健全的消防安全组织和制度
公安部第107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对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受理。
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1、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合格;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3、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6、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8. 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有区别吗
不一样的。
1.定义与准操作项的区别
特种作业
(1)定义: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生命健康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法律依据是《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第30号令)。
(2)具体的操作项:
1.电工作业
1.1高压电工作业
1.2低压电工作业
1.3防爆电气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2.1融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2.2压力焊作业
2.3钎焊作业
3.高处作业
3.1登高架设作业
3.2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4.制冷与空调作业
4.1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
4.2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
特种设备作业
(1)定义: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法律依据是《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373号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0号令)。
(2)具体的操作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