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直销立法了吗
直销立法了。中国有《直销管理条例》 ,该条例已于2005年12月1日开始施行。
Ⅱ 国家安全法培训一周学习计划怎么落实
澳门特区立法会昨午仅以两个多小时的时间,就对《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的十五个条文内容逐项讨论表决完成。其中大部份条文获全票通过,馀下的条文也以绝对多数票获得通过。由此,原本是看来十分「艰难」的为「澳门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的工作,就在「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之下顺利完成了。连同此前的四十天公开谘询期,及《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提交立法会後的两个月的正式进行立法程序,前後只不过用了四个来月的时间。虽然期间出现过一些噪音,但的是支持的呼声。由此可见,事在人为。如果前怕狼後怕虎,那就甚麼事情也将不成,为二十三条立法的工作也不知要拖延到何时,亦即国家安全网在澳门出现漏洞的隐患不知要留存到何时。但只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并紧密依靠各界社团及市民,下定决心,排除万难,就是「人心齐,泰山移」,能够战胜任何艰难险阻。因此,为二十三条立法的实践,将可为特区今後完成各种「难点」工作,提供极佳的经验。实际上,澳门特区的为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的工作,是曾经遇到不少「难点」,实质上却是「盲点」的经历的。其一是受到香港「七一」大游行导致香港的为二十三条立法工作被迫搁置的影响,误以为澳门的同一项工作也将是困难重重;其二是自甘於「大香港小澳门」的思想束缚,认为既然香港回归在前,澳门与香港相同的工作也应以香港为先,澳门随後;其三是担心为二十三条立法的工作,会「冲击」特区正在推动进行的其他的难度较大的各项工作。因此,多次错过了立法的最佳时机--即使是以香港的经验教训来作比照标准,也是属於较易推动的时机,而致国家安全网在澳门特区出现的漏洞隐患,未能及时得到堵塞修补。但一旦下定决心将之推动之後,才发现原来所想中的种种「困难」,其实只是主观想像而已,客观存在却并不是那麼一回事。毕竟,澳门的实际情况与香港并不一样,澳门爱国爱澳传统比较深厚,受国爱澳力量比较强大,只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甚麼困难险阻,包括实际存在的困难和主观想像的困难,就将都不在话下。当然,我们说不应妄自菲薄,并不等於是不重视困难。关键是在於必须树立「在战略上藐视困难,在战术上重视困难」的态度和工作方法。在今次为二十三条立法的工作中,无论是具体负责推动工作的政府部门尤其是法律改革公室,还是各民间团体尤其是澳门基本法推广协会,都是认真对待的,对立法时机是否已经成熟,为何澳门特区成立在後却可比香港先行立法,及在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影响下是否适宜立法等「活思想」问题,作了诚恳而又极具说服力的解释,消除了部分市民的疑虑,也驳斥了某些异议反对人士的似是而非诡论。在今後特区的法制建设和政治建设的漫长岁月中,仍将会有类似的情况出现,今次为二十三条立法的成功经验,就可被借镜参考。因此可以说,今次为二十三条立法工作的经验,将是今後特区各项工作的「参照样板」。立法会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法》并由特首何厚铧签署公布後,下一步,就是如何宣推广及贯彻落实《维护国家安全法》的问题了。对此,部分人存在著不同的看法。其中一种是,可参照国家立法的《反分裂国家法》「备而不用」,亦即政治宣示多於实质效用的方式,对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发挥「阻吓」预防作用,而不一定需要「实牙实齿」地援引实施,以进一步消除部份人士的疑虑,及减少区内外异议反对人士的噪音。另一种看法就是,既然维护国家安全是澳门特区及其居民应尽的义务,也既然澳门地区的国家安全形势十分严峻,更是出於有法必行的法制要求,是必须如同实施《澳门刑法典》及系列配套单行刑事法律那样,也应严格执行《维护国家安全法》的。不管怎样,《维护国家安全法》作为「澳门基本法」的配套法律,而且它本身就是具有宪制性质的刑事法律,就应如同澳门特区官民认真热情宣传推介「澳门基本法」那样,认真热情地宣传推广《维护国家安全法》。特区政府法务局和澳门基本法推广协会宜采用各种灵活有效的方式,积极宣传推广《维护国家安全法》,包括编制小册子及进行巡回展览等,使之做到家喻户晓,从而自觉地做到凡是不利於国家安全的事情,都不要做,并与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作斗争,从而在澳门特区构筑起维护国家安全的铜墙铁壁。
Ⅲ 事业单位岗位工资副高职为何分为五、六、七级,调级时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般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晋升等,各地都会按照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办法的通知》,来制定当地的工作晋升等标准和规定,建议咨询当地的组织部门。
1、五级职员:
是指事业单位正处级别,根据试行办法及其实施意见,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即一至十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现行的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一到十级职员岗位。
2、六级职员:
相当于公务员副处一般指的是同等条件下享受的待遇、政策、薪酬等。就比如事业单位中技术职称中副高职称,待遇也和公务员中的副处差不多。
3、等级晋升条件:
① 、现聘管理岗位九级职员满6年以上,且聘期内须有一个年度考核为优秀,可晋升非领导职责八级职员;
② 、现聘管理岗位八级职员满6年以上,且聘期内须有一个年度考核为优秀,可晋升非领导职责七级职员;
③ 、新招聘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聘用在管理岗位上满1年后,考核合格,可不受职数限制分别晋升非领导职责八级职员、七级职员;
④ 、 现聘管理岗位七级职员满13年,工龄满25年且聘期内须有三个年度考核为优秀,可晋升非领导职责六级职员;
⑤ 、 现聘管理岗位六级职员满13年,工龄满30年且聘期内须有三个年度考核为优秀,可晋升非领导职责五级职员;
⑥、乡镇所属事业单位晋升非领导职责七级、八级职员的任职年限,以在乡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年限为准计算。
(3)立法工作培训扩展阅读
我国现行的工资制度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工资等级制度。
指根据工作的复杂程度、繁重程度、风险程度、精确程度等因素将各类工作进行等级划分并规定相应工资标准的一种工资制度,是其它工资制度的基础,也称基本工资制度。其主要特点是从劳动质量方面来反映劳动差别。
2、工资调整制度。
工资调整制度是工资等级制度的补充。其主要内容有考核升级、自动增加工资、考核定级、提高工资标准等。使工资制度在变动中趋向平衡和合理。
3、工资支付制度。
指计算支付职工工资的有关原则,标准和具体立法的一种制度。主要包括支付原则、各类人员的工资待遇和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处理的等内容。
4、工资基金管理制度。
工资基金指用人单位从其经营或者利润中提取的用于职工工资的那部分基金。通常所说的工资基金管理指国家规定一系列的工资基金审批程序和监督措施,地各单位工资基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审计等行政管理活动。我国现阶段企业执行的基本工资制度主要有等级工资制、岗位工资制、结构工资制、岗位技能工资制等。
参考资料:网络:工资制度
Ⅳ 劳动法对于员工离职的规定企业主如何保障自己
1、试用期内,员工需要提前3天向公司提出辞职要求。若不按此而做出不在职的行为,公司可作为擅自离职处理。
2、签约的劳动者需要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辞职要求。若不按此而做出不在职的行为,公司可作为擅自离职处理。
3、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劳动法》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立法工作培训扩展阅读:
劳动法
一、用人单位权利
(1)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的权利。
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的权利源于用人单位享有的生产指挥权,既然用人单位享有生产指挥权,所有用人单位有权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劳动者遵守。
(2)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劳动定额的权利。
用人单位帮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就获得了一定范围劳动者的劳动使用权,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给劳动者制定合理的劳动定额。对于用人单位规定的合理的劳动定额,在没有出现特殊情况时,劳动者应当予以完成。
(3)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考核的权利。
用人单位有权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考核,并根据劳动者劳动技能的考核结果安排其适合的工作岗位和奖金薪酬。
(4)制定劳动安全操作规程的权利。
用人单位有权利根据劳动法上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制定本单位的劳动保护制度,要求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制定合法作息时间的权利。
用人单位享有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和对员工工作时间的要求,合法安排劳动者作息时间的权利。
(6)制定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标准的权利。
为了保证劳动得以正常有序进行,用人单位有权制定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标准。劳动纪律是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这是组织社会劳动的基础和必要条件。
职业道德是劳动者在劳动实践中形成的共同的行为准则,也是劳动者的职业要求。当然,制定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标准必须符合法律规范。
(7)其他权利。
包括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平等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等。
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三条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第三十四条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五条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Ⅳ 工会委员会职责
工会委员会的职责:来
1.依法维护自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和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
2.发动和组织职工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组织职工参加企业事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提高职
工思想政治素质和文化技术素质职责;
3.主动调查研究,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党和政府开展工作,处理、协调好各方面利益关系。
(5)立法工作培训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于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进行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是在中国顺利跨入新世纪,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状况都发生了巨大的、深刻的变化,建立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颁布的。
Ⅵ 财政局是干什么的呢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方针、政策,财务会计方面的法令、条例及其它有关政策。
(二)根据地方经济发展计划,制定地方财政发展规划,制定年度预算和编制年度决算,执行地方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综合平衡地方财力。
(三)管理地方各行政部门、政法部门、文化、教育、卫生、科学技术、广播电视等单位经费支出,监督指导行政、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四)管理好地方的预算外资金,审查收支范围,对预算外资金实行统一征收管理,严审支出计划,杜绝乱收费行为。
(五)制定职工待业保险基金和职工退休养老基金的财务 制度;管理社会救灾,救济、医疗保险(含公费医疗)等财务和资金;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宏观调控和监督。
主要意义
财政局负责地方的财政工作,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各项事业发展。
财政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公文运转、重要会议组织、拟定有关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要、通讯、督查、信访、保密、档案管理。
二、政策法规处
负责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对本局起草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及人大意见、政协提案答复的法律审核;组织会签相关法律法规,报送财政立法计划。
Ⅶ 大学可以考哪些证
大学里要考的含金量排名前10的证书:
NO1:英语证书
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CET-4,CET-6):极其重要;
专业八级:只有英语专业才有资格考,但很多职位要求,如翻译或者外籍主管的助理;
大学英语四、六级口语证书:证书不重要,能力重要,面试的表达重要;
英语中高级口译:含金量很高;
托福(TOFEL):只有少数企业会问到是否考过托福,但同时会担心你工作不久后,可能会出国溜掉;
雅思(IELTS):少数英联邦国家企业会注意到你考过雅思,但绝不是必要条件;
剑桥商务英语(BEC):证书说明了你的英语能力,还有你在大学里很好学,懒惰的同学不会去学,或者学了考不过的;这是企业关注的。
托业考试(TOEIC):鸡肋,有比没有好;没有培训,只是考试,企业不感冒。
小结:四六级证书最重要,其他有比无好;至于口语,关键看面试时的表现。
NO.2:计算机证书
Office操作是基本技能,不需要证书的。
全国计算机二级证书:有些大城市申请户口时用,必要条件,如上海市。
此外还有三级和四级。
其他如:ACCP、MCSA、CCNA,以及名目繁多的专项技能计算机证书,则与未来具体的工作选择相关,不是每个企业都会看重,甚至知道这些证书的。
我们统计了约5万条招聘信息,18.6%的招聘信息中提到了计算机,但提及具体证书的不到0.1%。更多的描述是模糊的,例如:“从事java编程两年经验”“熟练电脑操作”。对很多同学来说,如果从大二开始学习java,到大四时可以算做三年经验了。
关于计算机技能的各种培训很多,但被企业认同的证书却不多,关键看实际操作技能。
NO.3:学校证书
包括:奖学金证书、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等
奖学金证书非常重要,有的HR看不懂大家给出的各种复杂算法的GPA,但一看是否有奖学金,就有一个大概印象了。奖学金证书被很多企业列为筛选简历的必要条件,没有奖学金,就没有面试机会。
学生干部经历非常重要,如果再有一个“优秀学生干部”的证书,就更能起到证明作用了。
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在申请户口时候可以加分(上海),非常重要。
还有一项不是证书的,党员,在申请公务员、到中学当教师的时候,作用很大。
NO.4:第二外语证书
会一门第二外语,将大大增加进入相关企业的机会。
时下比较热门的第二外语:
日语(世界500强中87家日本企业)
法语(世界500强中36家法国企业)
德语(世界500强中35家德国企业)
韩语(世界500强中13家韩国企业)
其他如葡萄牙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阿拉伯语等,因为中国与南美国家的经济往来,与阿拉伯国家的石油合作,前景看好。
还有,学习德语和法语,不仅是找工作,还可以在申请到德国或法国留学时起到作用。
NO.5:财务类证书
注册会计师(CPA):共五科,每科报名费80元。
注册金融分析师(CFA):需要相关方面3年以上工作经验,考证难度很高(考证费用
2~3万元)。
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ACCA被称为“会计师界的金饭碗”。英国立法许可ACCA会员从事审计、投资顾问和破产执行的工作,有资格直接在欧盟国家执业。(考试费用在2万元以内)。还不知道自己是不适合学习ACCA,戳:学前评估
ACCA在国内称为"国际注册会计师",实际上是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The Association Of Chartered Certified Accountants)的缩写,它是英国具有特许头衔的4家注册会计师协会之一,也是当今最知名的国际性会计师组织之一。ACCA资格被认为是"国际财会界的通行证"。许多国家立法许可ACCA会员从事审计、投资顾问和破产执行工作。ACCA在欧洲会计专家协会(FEE)、亚太会计师联合会(CAPA)和加勒比特许会计师协会(ICAC)等会计组织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ACCA就业前景怎么样?考ACCA证书有什么用?
ACCA会员资格在国际上得到广泛认可,尤其得到欧盟立法以及许多国家公司法的承认。所以拥有ACCA会员资格,就拥有了在世界各地就业的"通行证"。
ACCA的课程就是根据现时商务社会对财会人员的实际要求进行开发、设计的,特别注意培养学员的分析能力和在复杂条件下的决策、判断能力。系统的、高质量的培训给予学员真才实学,学员学成后能适应各种环境,并逐步成为具有全面管理素质的高级财务管理专家。
ACCA会员可在工商企业财务部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金融机构和财政、税务部门从事财务和财务管理工作。很多会员在世界各地大公司担任高级职位(财务经理、财务总监CFO,甚至总裁CEO)。高顿财经ACCA倾力打造有史以来最实用ACCA笔记,只需花费几秒钟的时间即可免费索取,点击免费领取>>>
希望从事财务工作,或者以后要做职业经理人的,财务知识必不可少,财务类证书和财务知识使你早日成功。
NO.6:专业资格证书
很多很多,要看专业和行业情况,如:
律师资格证书:适用于未来立志于当律师的同学;
CAD工程师认证证书:多用于机械、室内装饰、建筑行业;
导游资格证书:根据国家规定,导游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报关员证书:有证书才有资格;
人力资源从业资格证书;
国家司法考试证书;
驾驶证:不是应聘司机才需要
等等。越来越多的岗位需要持证上岗,如果应聘时已拿到这些证书,会有极大的优势。
NO.7:兼职实习证明
因为没有经验,所以才叫“应届生”,所以工作才难找。
但是,具有了相关的兼职实习经验,就成了应届生中的“有工作经验”的,具有优势,脱颖而出。
参加一些知名企业的实习生计划,更有可能直接留在公司工作,如:宝洁80%实习生留下成为正式员工;GE50%留下:IBM50%留下,等等。
有相关企业兼职实习经历及证明,求职时极具优势。
NO.8:发表论文、专利证书
对于研究生来说,做过相关项目,撰写过有质量的相关论文,被EI/SCI收录,这些发表论文的证明,在寻求相关工作的时候会有极大的帮助。
另外,本科生或研究生在申请出国的时候,如果发表过高质量的论文,就更容易获得国外教授的青睐。
还有专利证书,在申请户口中起加分作用。专利申请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发明专利较难,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还是非常容易申请的。拥有专利和申请专利都可以获得户口加分,而且企业对专利证书也很重视。
NO.9:竞赛获奖证书
大学里或者社会上的各种竞赛,获奖证书也非常受青睐。
一名同学大学里多次参加辩论赛获奖,被一家企业老总直接聘为总裁助理;
西安交大一名同学,挑战杯获奖,直接获得了麻省理工(MIT)的全奖;
上海交大两名参加ACM竞赛获奖的同学,李开复直接打来电话抢先挖去;
欧莱雅“全球商业策略竞赛”的获奖者,大多直接获得了在欧莱雅工作的机会;
浙大一名同学大学四年不断参加各类编程比赛,累计赢得奖金20万美元,近日被topcoder聘为中国技术副总裁;
等等,通过参加竞赛锻炼能力,获得证书,找到工作的例子遍地都是。
NO.10:毕业证、学位证、第二学位
这是最重要的证书,存在三点区别:一是名牌院校和普通院校的区别;二是热门专业和冷门专业的区别;三是专科、本科、研究生的区别。
专业背景是企业最最看重的,很多职位只给限定专业毕业同学面试机会。
具有第二学位,跨学科辅修某些专业,使自己成为复合型人才,也是很多企业所看重的。
虽然说企业看重能力,而不是学历,但名牌大学、热门专业,就是一块有分量的敲门砖,进得门里才有机会展现能力。
Ⅷ 各位谁知道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税务管理师培训的主讲老师涂龙力教授么不知道业内名气咋样,教书能力如何
一位在教育行业从事了几十年的教授,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学院原副院长,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原副校长,原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原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中国税务学会第六、七届学术委员会研究部召集人等职称(看网络过来的),在业界还是有一定的影响力的
Ⅸ 我国社会失业的现状
一、我国目前的失业状况
我国目前的失业人口包括:城镇失业人口和下岗职工、农村剩余劳动力和新增就业人口。
国家统计局定义“城镇登记失业人口”,是指非农业户口,在一定的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就业,并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人员。据统计,这部分人员1998年为571万,失业率3.1%;2001年为681万,失业率3.6%;2002年为770万,失业率4.0%;2003年为800万,失业率4.3%。特别是自2002年以来,城镇登记失业率每个季度基本以一个百分点上升,这种情况在2002年最明显,比如2002年四个季度的统计分别是3.7%、3.8%、3.9%、4%。仅2003年而言,对于具有28963万〔1〕就业人口的中国城镇地区而言,800万人的失业的确不足以引起人们过多的关注。但是,我们必须认清一个事实。在城镇登记的失业人员只是失业人口的一小部分,绝大部分的失业人口并没有登记。根据中国就业状况白皮书公布的数据,1998年-2001年,国有企业职工累计下岗的人口达到了2550万人,而2002年-2003年,又累计增加约670万。也就是说有近3220万的失业人口没有纳入我们的视线。
失业人口的第二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的剩余劳动力。“2000年,中国劳动年龄人口为78444万人,农村劳动年龄人口为55019万人,农村劳动力占全国总劳动力的70.1%。农业部课题组运用劳动力合理负担耕地法来计算种植业所需劳动力数量,结论是中国现阶段农业部门需要的合理劳动力数量约为1.96亿人。按1998年中国农业劳动力3.48亿人计算,剩余劳动力达1.52亿人。”〔2〕而且预计今后农村每年还新增400万适龄劳动力,并且到2030年达到高峰。这些数据深刻表明了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现状和将来。再加上我国的人口基数大、耕地面积不断减少以及农业产业的不断升级对农业吸纳劳动力能力的严重削弱,使得我国农村劳动力的剩余问题将越来越严重。
此外,新增劳动力也是中国失业问题的一个重要变量。本文主要考虑因人口自然增长而引起的新增劳动力数量。根据这几年我国人口的发展趋势,估计以后每年新增的劳动力总量将在900万左右。
针对以上的统计偏差,有些部门对官方公布的失业率进行了修正,估计我国目前的失业率为20%—28%。如近年来就有研究者在排除我国失业统计中的缺点后计算,目前我国城镇失业率大约为15%,而农村劳动力剩余则高达26%,城乡合计失业率在20%左右。〔3〕可见,我国目前的失业问题是严峻的,要想妥善地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分析失业的深层原因。
二、失业原因分析
1.客观原因。(1)相对于生产资料而言,人口相对过剩是造成失业的根本原因。我们知道人口数量问题,总是相对于那里的资源、环境条件即大地人口容量而言的,其核心内容就是相对于生产资料而言的劳动力人口的多少。如果劳动力人口与生产资料相结合而劳动力人口尚有剩余,这一般而言就是人口过剩;如果劳动力人口与生产资料相结合而生产资料尚有闲置,这一般而言就是人口不足;如果劳动力人口与生产资料相结合而两者大致相当,这一般而言就是人口适度。对于我国目前状况来说,劳动力人口相对于生产资料是严重过剩的。在社会化大生产中,劳动力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必须与其他生产要素相结合才能创造财富,劳动力要素与其他要素之间应保持适当的比例,其他要素的有限决定结合的劳动力必须有一个最大的限度,超过这个限度的劳动力供给不仅不能为社会创造财富,而且会成为社会的沉重负担。就我国目前的状况,生产资料相对于劳动力人口远远不够,所以就必然有一部分人不能与生产资料相结合,从社会化大生产中分离出来,处于失业状态。(2)经济体制改革和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是造成失业的体制性原因。我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也就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就是让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对企业不管在生产方面,还是在用人方面,都实行统一的统包统配制度,这就是企业对劳动力没有选择权,积累了大量的冗员,因此,就形成了“三个人的活五个人干”的局面,使企业内部人浮于事,生产效率低下。但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实行政企分开,两权分离,使企业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企业就要根据市场的需要,合理配置资源和劳动力,走减员增效、下岗分流的路子,所以就造成一些名义上在工作岗位,实际不工作的富余人员失业、下岗。(3)资本技术构成的提高是失业的技术原因。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进步,科技已广泛应用于企业生产,带来了设备、技术、工具的更新换代,使资本的技术构成在不断地提高,这就使得资本有机构成中生产资料的比重在不断增多,而劳动力的数量在相对或绝对减少。
2.主观原因。(1)择业观念存在误区,“铁饭碗”意识根深蒂固。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者只要进入国有企业,他的生活就有了保障。因此,在他们心里已筑起了一道“铁饭碗”的钢铁长城。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与劳动者都是双向选择,“铁饭碗”从现实变成了梦幻,这就使得一大批长期处于“铁饭碗”保护下的人无所适从,因为他们只愿意找一份稳定的工作,这种错误的择业观念,使他们一次又一次与就业失之交臂。(2)劳动者本身素质低下,技术水平不高。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企业的办公、生产设备愈来愈先进,这就要求劳动者必须有一定的技能,能熟练操作工作设备。但是,由于建国后,我国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使得大批劳动者没有形成竞争意识,干与不干一样,有无技术一样,以至出现了一批低素质劳动者,因为他们不能胜任高科技条件下的工作,所以就不得不失业。
三、对策建议
失业虽然对提高社会经济效率有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但失业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都会带来严重的负面效应,因此采取必要的措施解决失业问题是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目前,我国政府主要采取了积极培育劳动力市场、实施扩张的财政政策等措施,但都收效甚微。解决我国的失业问题,还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第一,保持整个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历史发展表明,经济增长速度与失业率之间有强烈的相关性:经济增长速度加快,经济规模对劳动力的吸纳容量就会急剧加大,失业就会缓和;若经济增长速度放慢,经济规模对劳动力的吸纳容量就会急剧缩小,失业就会加剧。因此,在今后的一个较长时期内,能否保持经济在较高速度上的增长,就成为解决失业问题的关键所在。我们只能通过加速发展经济来解决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而不能以过度的牺牲速度为代价来求得经济的表面稳定,牺牲速度就等于牺牲大量就业机会,最终也会影响稳定。
第二,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发展第三产业不但投资小,而且创造就业机会多。据测算,重工业部门每新增一个就业机会平均需增加一万元的固定资产投入,轻工业部门也需增加6,000元,而发展第三产业只需增加1,200元左右。所以发展第三产业是解决我国失业问题的主要途径。今后我国发展第三产业,应在扩大就业容量,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的基础上,大力开拓发展潜力大、预期效益好、符合国内居民文化生活需要的行业部门。具体来说,就是着重发展以国内旅游为主体的旅游业;以“安居工程”和健全维修服务、经纪代理、物业管理体系为核心的房地产业;以生活服务、卫生保健、文体娱乐、婴幼教育、养老托老等为重点的社会服务业;以连锁经营、物资代理和配送制等业务为代表的新型流通业;以电子出版和系统维护、设备修理为内涵的信息服务业;以多样化、规范化、标准化为目标的金融保险业;以及广告咨询、科技服务、文化、体育等十大增长点。
第三,增加人力资本投资,提高劳动力素质,扩大就业。人力资本投资,就是由政府或有关机构向劳动者投资,以提高劳动者的文化技术水平和身体素质,适应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从长期来看,人力资本投资的主要内容是增加教育投资,普及教育。今年中国高校扩大招生,就是一种有效的长远人力投资。这样既可以提高国民的整体文化素质,又可以暂缓就业压力。
从短期来看,是对工人进行在职培训,或者对由于技术不适应而失业的工人进行培训,增强它们的就业能力。从目前情况来看,失业人员的总体状况有三个突出的特点:一是文化技术水平低,二是工作技能单一,三是知识老化。鉴于此,为切实解决对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必须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培训网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其一,单位培训。各企业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经常的技能提高培训,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岗位需要,减少失业源。其二,政府培训。政府从经济发展和产业调整的实际出发,对本地区的失业人员进行免费的分门别类的定向培训,使他们有能力走上新的岗位。其三,社会培训。这是一种加强成人再教育,实现终生教育的有效措施。现代社会变化日新月异,因此,每个人都应树立终生教育的观念。在这种形势下,各院校应充分利用目前的通讯设备进行远程教育,或者在本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的文化素质和拓宽他们的工作技能,使劳动者能迅速地适应社会变化,增强竞争力,减少失业。〔4〕
当今许多西方国家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职业培训,为促进就业起到了积极作用。我国也应借鉴他国的经验,通过培训,一方面提高在职人员的就业素质,另一方面,可使大量的失业者成为合格的就业者,为国家经济结构调整打下基础。
第四,控制劳动力供应,减轻就业压力。为此要严格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控制人口过快增长,这是减少劳动力供应过快增长的根本性措施。同时,可以适当延长劳动力的受教育年龄,以避免他们快速向劳动部门转移,增加就业压力。
第五,建立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可以缩小居民收入差距,从根本上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不致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社会保障标准不宜过高,但覆盖面要广,要覆盖农村;标准可以因地而异。社会保障体系资金可以通过多渠道筹集,如征收地产税和遗产税,拍卖中小企业等。
第六,建立健全失业立法。失业作为市场经济运行的组成部分,国家对它的调控管理应建立在法制基础上,依法调控,科学管理。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历史尚短,失业立法工作还没有展开,以至于使企业、企业负责人和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都得不到保障,所以当前急需加强立法工作。立法内容主要包括:失业法、失业保障法、职业培训法和辞退法四个部分。
第七,建立统一高效的劳动力市场。失业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劳动力市场的不完善,例如劳动供求的信息不畅通、职业介绍机构缺乏等等,致使劳动力市场在优化配置劳动力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难以充分发挥。近年来,虽然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得到了迅速地发展,但由于政府缺乏有效系统的管理,使得职业介绍、就业信息的传递、招聘等方面都表现得很混乱。因此,政府应该加大力度,不断完善和增加各类就业介绍机构,为劳动的供求双方提供迅速、准确而完全的信息,这无疑会有效减少失业。例如我们可以在国家法律、政策的指导下,通过全国性的劳动力供求信息中心,实现全国的职业介绍联网,实现全国范围内劳动力的大流动和大重组,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的作用。同时,要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和监督,坚决取缔非法劳务中介,严厉打击欺诈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的正常秩序,确保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