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艺术工作 > 煤矿先进培训工作

煤矿先进培训工作

发布时间:2020-11-29 04:29:28

1. 当前我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坚持什么原则

煤矿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应坚持以下“十项基本原则”:
一是在组织机构方面,按照“健全机制、形成网络、落实责任”的原则,成立以矿长、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安监处长、总工为副组长,安监、技术、机电、教培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技术培训领导小组,制定适应本矿实际的安全技术培训方案和工作配档表,及时发现、分析、解决培训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科学的工作流程和组织网络。
二是在政策导向方面,按照“完善机制,学用结合、激励先进”的原则,通过技术培训、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鉴定和评选技术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技术人员、优秀技能人才等途径,进一步健全制度,强化措施,加强管理,建立人才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重奖技术功臣,让技术能手“香起来、响起来、红起来、富起来”,使技术拔尖人才政治经济共荣,脑袋口袋同富,充分发挥育人与用人的导向作用。
三是在培训对象方面,按照“适应需要、因人施教、全面提高”的原则,做到“优秀人才优先培训、关键人才重点培训、紧缺人才加紧培训、一般人才分层培训”,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思路,利用内外部各方培训资源,重点培养能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高级管理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党群工作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这“五支人才队伍”,使企业各方人才形成“百花齐放”的良性发展格局。
四是在师资队伍方面,按照“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在加强专职教师队伍建设的同时,充分利用新分高校生和工人技师资源,优化整合专兼职教师队伍,完善教师选聘、培训、考核、上岗机制,成立采煤、掘进、机电、通风、运输、巷修等教学教研课题小组,定期开展教学教研活动,选树典型,以点带面,奖优罚劣,使之不断增强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是在基础设施方面,按照“实际实用、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原则,大借“两型三化”矿井建设的东风,强化基础设施,整合教育培训资源,使之逐步达到“模拟教学现场化、课堂教学电教化、考试考核立体化”的现代化办学要求。经济条件较差的单位,要“因陋就简、变废为宝、综合利用”,可利用井下废弃巷道,建立井下特种作业工种(爆破员、小绞车司机、信号把钩工、装岩机司机等)现场实训基地,并在矿机厂“五小”车间建立机电工种模拟试验教学实验场所。
六是在培训内容方面,按照“全面具体、突出重点、重在操作”的原则,将安全培训的内容落脚到“六个必培、六个应知”上,即:上级指示、重要会议、党政要求必培,基本精神职工应知;更换作业地点、安排重要工作必培,措施规程职工应知;调整劳动组织、充实岗位人员必培,岗位职责职工应知;现场条件变化、处理安全隐患必培,所采取的方法手段措施职工应知;新技术推广、新设备使用、新工艺实施必培,基本技能、注意事项职工应知;发生事故、出现险情、造成损失必培,原因教训职工应知。
七是在教学模式方面,按照“学习先进、独立自主、创新求效”的原则,不断丰富实践适应煤矿特色的“235”培训方式和“6M”培训模式。“235”方式:各类安全培训任务的分成,由三级及以上培训机构承担20%,四级机构(矿教培中心)承担30%,五级机构(基层区队)承担50%。“6M”模式:基层区队负责对职工安全技术“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安监处、教培中心等相关单位负责“每季一评”,职工个人平时注重“安全生产每日必读”、“安全确认每工一卡”等必知必会知识的学习。
八是在培训方法方面,按照“重心下移、服务基层、凸显实效”的原则,发挥区队、班组、现场培训主阵地的作用,针对各区队、工种、现场实际,聘请有技术专长的工程技术人员、工人技师等兼职教师,充分利用安全技术课、班前班后会、工作闲暇时间,广泛开展以“手指口述”为主要形式的现场安全技术培训活动。确保场所、设备、师资、计划、经费“五个落实”,严把入学、考勤、课室、教学、考核、发证“六个关口”,使每个安全培训环节环环相扣,富有成效。
九是在培训形式方面,按照“丰富形式、不拘一格、搞好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电子课堂”、“远教网”等现代化的内、外部教学资源,积极与上级安全、教育、人资、技能鉴定等部门联合,采取请进来与送出去相结合,脱产与业余相结合,课堂与电教相结合,知识竞赛与文艺演出相结合,指导教学与职工自学等寓教于乐的形式,开展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格局。
十是在考试考核方面,按照“严格标准、量化考核、奖优罚劣”原则,建立健全基层单位培训检查考核制度,兼职教师按专职管理,明确责任,严格考核;专职教师挂靠相关生产区队,监督指导教学管理,搞好跟踪调查、信息反馈;业务部门定期对基层单位办学情况开展考试考核、效果评价,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给予适当奖惩。专兼职教师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土洋结合,不断丰富和完善适应矿井自身实际的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爆破员、提升机司机、电机车司机、液压泵站司机、输送机司机等工种学习、考试题库,进一步丰富教学和考试内容,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重在实践操作考核的考试考核方法,充分调动教师、学员两个方面的工作、学习积极性,进而不断提高安全培训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 煤矿新员工为什么要培训

煤矿属于高危行业,要把安全作为企业的头等大事来抓,对新员工全方位的培训和老员工每年的例行安全培训,都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培训规定》来做。不仅要做培训,更要注重培训后的考核工作,做到培训不走过场,注重培训实效。很多煤矿培训正在逐步采用一些信息化的手段,对培训全过程从前期调研、培训、考核、评估到培训的总结报告进行数字化记录,做到培训留痕。
同时还要注意培训形式的变化和提升,一味灌输或照本宣科的培训往往达不到需要的效果,要将培训的内容实例化,讲培训形式生动化,很多企业也在将部分常规性的课程线上化,通过“矿业课堂”这种线上培训平台,进行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学习时间相对灵活自由,完成规定的学时后,通过考试对学习效果进行考核,用考试成绩说话。
煤矿培训必须重视,应该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

3. 通过培训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谈谈如何实现煤矿安全生产

企业安全生产需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狠抓三项培训,强化安全素质一是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的培训。每季度组织1次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专项培训,多渠道宣传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政策法规,促进他们对安全与法律、安全与发展、安全与自身利益的理解,提高了企业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二是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塔吊、化工药品、机械加工等特种作业技术人员专项技能培训,在工人上岗前,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让他们熟悉操作规程,懂得安全要求,增强安全技能,提高自我防护能力,使安全保障有了扎实的基础。 三是运用典型案例培训。结合本厂实际,每半年组织各部门负责人、职工代表等,观看安全生产教育片,通过真实事例,教育他们绷紧安全生产这根线,增强工作意识;聘请专家进行案例分析,引导企业管理人员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做到防患于未然。二、落实三项排查,全面掌控信息 一是拉网式安全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每月开展1次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对化工、易燃易爆、劳动密集车间实行不定期重点排查,对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分别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目标和要求,落实整改时间,限时限期整改。 二是对照案例排查。看是否存在类似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立即提出整改要求,由主管领导亲自督促部门负责人做好防范和整治,确保不发生类似事件。 三是问卷式安全普查。为全面掌握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每季度开展1次安全生产问卷调查,邀请专家制定安全生产专题问卷,到每个车间开展问卷调查,征求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对发现的问题统一汇总梳理,由专职安全员牵头组织责任部门一起研究,有的放矢地制定整改方案,并分头落实。 三、坚持“三不”原则,推进隐患治理 一是落实制度不走样。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条例,严格按照要求和标准进行落实,不打折扣、不降标准、不参水分。二是整治隐患不讲情。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由专职安全员下发整改通知书,实行限时整改、定标整改、限期完成。对整改不达标的部门依制度惩治,该罚的罚、该停的停、绝不讲情面。三是追究责任不手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负责人、班组,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并严格按照责任书的要求抓落实。对工作不到位、整治不达标、责任未落实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 煤矿新职工对培训工作有何要求和建议 这个一半怎么解说

第一、入井常识;
第二、入井安全知识;
第三、矿井概况;
第四、所从事工种简单介绍;
第五、危险源辨识讲解及预防方法;
六、具体工种操作技能。

5. 煤矿入职培训后,进入工作岗位后如何做好本职工作

煤矿工作大部分在井下,因为井下阴暗潮湿,工作环境比较差,所以入职后首先要有内充分的思想准备;其容次煤矿是高危行业,一定要有很强的安全意识,平时的工作中必须遵章守纪,坚决远离“三违”行为,切实保证安全;然后还要努力学习自己所从事工作岗位的专业知识,现在的装备水平越来越先进,只有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自身素质,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再就是虚心多向有经验的领导和同事请教,并协调好彼此之间的关系,良好的沟通是做好工作的重要保证。

6. 浅谈如何做好煤矿的教育培训工作

煤矿教育培训是非常重要的智力投资,是煤炭企业强化管理,搞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和主要内容之一,更是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重要途径。由于煤矿生产主要是井下作业,加上作业场所受地质条件和气候的影响,有受顶板、水、火、瓦斯、煤尘等自然灾害威胁的特殊性,所以,煤炭企业要实现安全生产,保证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就需要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方针、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术、安全技能等的教育培训,使职工熟悉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和作业操作方法,做到应知应会、事事不留隐患、人人无违章、处处无事故。如何做好煤矿教育培训工作研究已经成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煤炭企业提高职工素质,树立企业形象的重要途径。1改进培训模式,适应煤矿发展的需要根据煤炭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和安全状况,教育培训要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各种不同类型的培训班,使之长流水不断线,使煤矿员工岗前培训、岗位培训、技术培训、外出培训、连续教育等各种培训有机结合。

7. 如何搞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

摘要:煤矿企业要搞好安全生产,必须要做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现就此谈些浅见。

煤矿企业要搞好安全生产,必须要做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灾害防范意识,最大限度的减少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1、安全培训的意义

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益。安全是人类生存发展过程中永恒的主题。安全生产最根本的目的是保护企业员工的生命和健康,为员工带来幸福,为社区社会稳定、为企业经济效益提高和企业的长足发展做出贡献。众所周知煤矿是高危行业之一,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领域。近年来,随着我国煤炭产量逐年攀升,煤矿的安全生产形势也更加严峻,各类煤矿安全事故不断发生,分析原因,几乎每一起事故都存在着员工的安全意识不高的问题。那么要搞好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必须树立“以防为主”的思想,加强安全培训,扎实做好各级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实现煤矿企业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安全是人类生存、生产、生活和发展过程中永恒的主题,是人民生命健康和国家财产的基本保障。安全生产是为了使生产过程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的,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企业安全生产最根本的目的是保护企业员工的生命和健康,为员工带来幸福、社区社会稳定、企业经济效益和企业的长远发展。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社会经济安全发展,要求企业。必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这也是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理念的必然要求。

安全培训是改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有效途径,煤矿作为高危行业之一,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领域。煤矿企业要搞好安全生产,首先必须要做好各级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减少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也就是说安全培训是改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有效途径。

煤矿事故的根源是安全培训不足。近年来,我国煤炭产量逐年攀升,与此同时,煤矿的安全生产形势也更加严峻,各类煤矿安全事故不断发生,有许多鲜活的生命瞬间陨落,有无数幸福被泪水淹没。痛定思痛,矿难事故频发固然有其客观的因素,如煤矿开采要面临的水、火、瓦斯、煤尘、顶板,运输以及随着开采深度增加而带来的地热等。但认真剖析原因,不难发现,几乎每一起事故都是煤矿职工的行为不规范所致,根源不外乎两个:一个是思想麻痹,存在侥幸心理,安全意识不强,法制观念差;另一个是对安全技术不懂,违章蛮干,最终都存在着安全培训不足的问题。对于思想麻痹、安全意识不强或不懂技术的违章蛮干,发生事故那是必然结果,不发生事故才是幸运。然而对于有些事故似乎是客观原因造成,但事实上如果安全培训到位,依然可以减少或避免。加强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煤矿企业要搞好安全培训,就要对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安全培训,并且将其做好抓实,保证培训质量及效果,全方位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切实提高企业的现场生产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煤矿企业生产经营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水平及更强的分析判断紧急情况的处理能力,保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

2、煤炭企业安全培训相对滞后显现的问题
(1)煤炭企业未能真正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意识树立得并不牢固。上级文件精神及具体规定不能严肃认真落实。国家行业重大安全政策就连煤矿安全第一责任者都不尽清楚,这是对国家法令的藐视和责任的丧失。

(2)安全防范措施得不到进一步落实,其管理、技术、安全层面上的监督、监察不到位,岂不是安全管理工作上的悲哀!

(3)职工整体安全素质得不到有效提升,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本质不具备安全资质,潜在的个中安全危机,又有谁能说得清楚。

(4)煤炭行业各级领导真正能把安全管理放在首位,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查处各类重大事故隐患,那么,重大的事故也可能得到有效地遏制。

(5)全员、全方位、全过程搞好矿井安全生产,不一定在每个单位都能凑效,其中管理存在的不足又不能不说与培训工作跟不上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3、改善这些问题的措施

第一,要提高安全培训认识,加大安全培训投人,企业应该从领导方面清醒地认识到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加大安全培训力度,改善培训师资不强、培训装备不足现状,给予培训工作在人力、财力等方面的大力支持。

第二,安全培训要有针对性,适应性和前瞻性,安全培训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于企业战略,应该与企业的发展战略相协调,相统一、相接轨,应该统一部署规划,安全培训内容应该结合企业实际,能满足企业目前和将来安全生产发展的需要,体现培训的针对性、适应性和前瞻性。我矿就目前的情况实施安全培训相当到位。“人人都是通风员”每天都做到一人一答。人人满分,人人过关。

第三,加强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实现安全生产。煤矿企业从业人员是指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他们既是需要掌握生产安全技能的骨干,其行为也是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并可能对职工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设备的安全造成危害的“隐患”。其操作的正确与否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十分重要。据统计,在各类矿山事故中,因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和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约占事故总数的70%.所以要求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必须受到领导的重视,不要一味强调人员紧或任务重,不能按时、按量将学员送去参加培训,或者走形式,选送老弱病残等“学习专业户”去参加培训,达不到其应有的效果。在我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几乎达到人人有证。

煤矿其他从业人员也是生产经营活动的最直接的劳动者,安全培训也不容忽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企业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是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煤矿的具体贯彻执行者,是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的具体制定和落实者,对他们的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提高的安全培训对于加强其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安全生产也不可或缺;煤矿企业生产经营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对其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安全培训,是最基本的,也是对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
原文来源于:http://www.safewaychina.com/Article/meikuanganquanpeixun.html,谢谢!

8. 如何提高煤矿职工培训

苗菁菁中平能化朝川矿职教中心 河南 汝州 467500 中图分类号:C97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41-1413(2011)09-0000-01 摘要:安全培训是煤矿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煤矿企业安全状况的好坏,不仅取决于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科学管理水平,同时还取决于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高低。应当加强煤矿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从根本上筑牢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目前职工安全培训教学存在着教学与实践脱离、学员文化程度低、培训教师水平有限、生产单位“重生产,轻培训”对培训工作不予充分支持等问题。为了切实提高职工安全培训教学质量,结合煤矿生产实际,探索出适合职工安全培训的教学方法,特此开展此项课题的研究。 关键词: 创新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 煤矿安全生产由于其自然规律和特殊条件,决定了煤矿的安全生产比其它行业更为迫切和重要。要搞好煤矿的安全生产,人是关键因素,要提高煤矿职工的素质和实现煤炭生产的现代化,必须大力发展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所以,加强煤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提高职工培训质量就尤为重要。 一、 加强职工教育培训的意义 朝川矿结合本矿特点,分析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形式和培训现状,提出了“创新培训教学方法,提高培训教学质量”这一重要课题,并通过如何创新培训教学方法、培训教学应遵循的原则等多方面研究,我们充分感觉到新形势下对煤矿职工安全技术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职工培训工作越来越重要,因此,积极探索和创新培训教学方法,不断提高培训教学质量,是每一位煤矿职工义不容辞的责任。 我国是人力资源大国,但不是人力资源强国。人力资源的开发是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的保证,教育培训是企业开发人力资源的重要途径。一个企业,要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需要各级各类人才的培养和全体职工素质的提高。加强职工的教育培训,一方面可以推进各项政策制度措施更好的落实实施,推动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另一方面可以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第三,加强职工的教育培训能适应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实现企业自身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二、充分认识煤矿安全技术培训的重要性 1.企业领导应充分认识到安全培训的重要性 要搞好职工培训工作,领导认识尤其是一把手的认识要到位。培训对煤矿企业来讲,是一项以人为本,提升安全素质的工作,需要花人力,物力,财力。煤矿企业与其他行业相比,有其特殊性,要搞好煤矿安全生产,人是至关因素,起着决定性作用。在煤矿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今天,安全技术素质较低的职工队伍与现代化矿井的要求是很不协调的,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化煤矿发展的需要。 各煤矿企业领导应该充分认识到安全培训的重要性,积极配合安全培训机构,提前做好培训计划,既不耽误生产,又能保障参加培训的人数和培训的天数,逐步提高职工队伍的安全素质,促进现代化矿井的发展。 2.煤矿安全技术培训是预防事故的主要途径 目前,煤矿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由于部分煤矿职工综合素质较差、安全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三违”现象时有发生,屡禁不止,严重威胁着矿井的正常生产和矿工的生命安全,甚至造成了矿井的惨重灾难。 例如:2005年某煤矿的一名电钳工为了省事,在井下带电检修设备时,引起了瓦斯爆炸,造成一次死亡200多人的特大事故。这种事故不是偶然出现,也不是头一次发生,而是重复发生。为什么呢?这关键是职工对安全知识的无知,而无知又造成安全意识不强。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现代社会,煤矿生产的全过程已经实现了机械化,这大大降低了工人的劳动强度,推动了煤炭工业的发展,但最决定的因素是人而不是机器,机器是靠人去操作的,是靠经过培训掌握了技术理论知识和技能的工人去操作的、开动的,如果缺乏必要的技术知识和技能,不懂安全规程及操作规程,机器开不起来,机械出了故障不能排除,不仅影响生产,更重要的还会给安全带来威胁。从煤矿所发生的一些事故来看,事故的原因,除管理不善等因素外,主要是由于职工技术素质太差,违章作业造成的。因此要加强安全技术培训,熟练操作技能,掌握三大规程,确保安全生产。机械化程度越高,也就越需要高素质的职工队伍,而素质高的职工队伍,是靠技术培训产生的,安全技术培训与煤矿安全生产息息相关。只有加强煤矿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知识与技术水平和自主安全防范意识,使职工清楚地认识并能做到:不安全作业坚决不干,杜绝事故的重复发生。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培训水平 培训教师在培训过程中具体承担培训任务,向受训者传授知识与技能。培训教师的素质、能力、经验、教学方法等都关系到培训效果的好坏与质量的高低。为了使培训取得良好的效果,培训教师需具备在培训主题领域有丰富的知识与阅历,掌握该主题最新的技术动态。教师要把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作为职工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不断调整和充实教学内容,把煤矿新技术、新工艺、以及典型事故案例充实到培训课程中去。随着煤矿现代化水平的提高,许多新技术、新装备广泛采用,必须要求教师不断进行知识更新,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常言说的好:“要给学生一碗水,自己必须有一桶水”,而且这桶水必须是“常新水”,因此,教师应经常到有关院校进修与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把知识融会贯通。各专业的教师还要加强对其它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面,由一职一能变为一职多能,使教师真正成为“网络全书”另外,教师应定期下矿,这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有效渠道之一,它能够丰富教学内容,充实教材,掌握本矿区生产现场所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把收集到的第一手资料写进教案中去,以满足新的安全培训的需要。 四、采取多样化教学,提高培训效果 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不同于其它学校的培训,培训学员也不同于技校学生,接受安全培训的学员都是来自生产一线的工人,他们的特点是年龄差异较大,从二十几岁到五十几岁不等;文化水平差别较大,从小学毕业到大学毕业不一;由于工作时间的长短不一,工作经验差别也较大,种种差异给培训教育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因此,针对学员的这些特点,要达到预期的效果,必须采取多种教学形式,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手段。 案例警示教学法 针对煤矿工人文化程度低、素质不高的实际情况,可以采取案例教学法,把历史上发生过的煤矿事故进行分类整理,对各种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如何防范,发生事故后如何处理等,对矿工进行针对性强的安全知识培训。在引用案例时,应注意实用性,可操作性,发动学员一起积极主动参与,对案例进行分析,给其诊断,找出病因,结合到所学的理论,再结合单位安全现状做出正确分析。案例内容不单单是安全方面的,也可是一则发人深思的故事,只要能使人受到安全启发的,能通过案例进一步深刻掌握所学的安全理论知识,使理论不晦涩难懂,能引用到实际安全操作当中的,都可采用。 搞好职工安全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是维护职工人身安全的基本保证。强化煤矿安全技术培训,是煤矿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职工培训工作繁重而复杂,任重而道远。在全国来说还起步不久,工作千头万绪,亟待规范和完善,职教条件还很不完备。各级领导要引起高度重视,不能等闲视之,且不可注重生产,忽视安全技术培训,广大职教工作者,要针对矿山职工自身素质普遍不高,文化程度参差不齐的特点,不断改革教学方法,创新培训模式,提高教学质量。深入调研、严格培训、认真考核、依法办证、跟踪反馈。扎扎实实做好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打下坚实的基础。 [2] 吕万容;从安全培训教育入手,强化人员素质管理【J】安全.2007.(07)[3] 翁占臣;切莫轻视煤矿安全培训[J];内蒙古煤炭经济;2001年04期

9. 煤矿培训哪四种人员必须是

煤矿行业属于高危行业,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业务培训,否则禁止进入岗位。煤矿从业人员均必须经过培训。这是强制性培训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条例专门规定了的。根据各岗位不同特点,上自矿长下到普通员工,均有详细的学时和考试的规定。国家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专项规定。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煤矿企业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有效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煤矿安全培训是指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煤矿矿长资格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培训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四条 煤矿企业是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应当设立安全培训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安全培训体系,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依法组织实施本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按规定选送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三项岗位人员”)参加培训。煤矿企业应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5%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一律带薪参加安全培训。第五条 安全培训机构从事煤矿安全培训活动,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和档案,落实安全培训计划,依照大纲进行培训。第六条 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坚持“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统一标准、教考分离”的原则。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中央企业总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央企业所属一级煤矿企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属煤矿企业(集团)总部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组织制定煤矿安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建立考试题库。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驻地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工作职责,依法对所辖区域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本条前款规定以外所辖区域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和煤矿矿长资格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第二章 培训人员范围和准入条件第七条 煤矿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公司及所属分公司、矿务局、煤矿以及从事煤炭开采的各类企业,下同)主要负责人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局长、矿长。第八条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一)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局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二)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三)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地测、调度等职能部门(含煤矿区、科、队、井)负责人。第九条 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从事井下电气、井下爆破、安全监测监控、瓦斯检查、安全检查、提升机操作、采煤机(掘进机)操作、瓦斯抽采、防突和探放水作业的人员。省级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和安全生产状况,需要增加特种作业类别和工种的,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准同意后,纳入特种作业管理。第十条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根据职责、岗位实行不同的资格准入标准。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作岗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二)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第十一条 生产(或核定)能力30万吨/年以上煤矿的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二)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第十二条 生产(或核定)能力30万吨/年及以下煤矿的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二)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第十三条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准入标准依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执行。第十四条 煤矿企业新招职工必须符合准入标准,不符合准入标准的,不得录用。第三章 安全培训第十五条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安全资格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安全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任职。煤矿矿长还必须接受矿长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矿长资格证后,方可任职。煤矿矿长资格和安全资格应当合并培训,分别审核颁证。第十六条 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部门同意,可以免予初次培训,但必须参加复训。第十七条 煤矿企业应当对采煤、掘进、通风、机电、地测、运输等专业的班组长进行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任职。第十八条 煤矿企业应当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培训,具备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第十九条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本规定第八条第(一)、(二)项所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由具备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实施。本规定第八条第(三)项所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培训,由具备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实施。煤矿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由具备四级及以上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实施。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煤矿企业,由县(市、区)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统一组织到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参加培训。第二十条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必须达到下列规定学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煤矿矿长资格初次培训不少于48学时,复训不少于24学时。煤矿矿长资格和安全资格合并培训初次培训不少于64学时,复训不少于32学时。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初次培训不少于90学时,复训不少于24学时。新招入矿的井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不少于72学时,经考核合格并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实习满4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煤矿井下其他从业人员每年安全培训不少于20学时。第二十一条 鼓励煤矿企业实行变招工为招生,生产(或核定)能力30万吨/年以上的煤矿企业新招井下作业人员须经技工(中专)学校相应专业的正规教育,取得学历证书方可录用。第二十二条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1年以上重新上岗前,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煤矿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的,应当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第二十三条 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免予安全资格初次培训;注册安全工程师经继续教育并延续注册、重新注册的,可免予复训。第二十四条 负责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 安全资格、操作资格和煤矿矿长资格考核发证的部门(以下简称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对参加培训人员的准入条件进行审查,也可委托培训机构进行;符合准入条件的,方可参加培训。第四章 考核和发证第二十五条 煤矿安全培训考核实行教考分离的原则。考核发证机关按照统一制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第二十六条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煤矿矿长资格考核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管理能力,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三项岗位人员”安全资格、操作资格和矿长资格考核成绩80分为合格。考核不合格的,允许补考一次。第二十七条 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使用国家级考试题库进行安全技术理论知识计算机考试,考核发证机关应派员现场监考,也可通过远程监控系统监考。第二十八条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核成绩。第二十九条 “三项岗位人员”在考核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向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资格证或操作证,也可委托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申请办理,并提交下列材料:(一)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复印件或学历证明;(二)工作经历证明;(三)社区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健康证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凭本人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及上述材料,向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第三十条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三项岗位人员”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能够当场做出受理决定的,应当当场做出受理决定;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视为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即已被受理。第三十一条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申请的审核工作。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资格证或操作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注册安全工程师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不得颁发资格证。第三十二条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煤矿矿长资格证有效期为4年,每2年复审一次。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第三十三条 资格证和操作证式样由国家煤矿安监局统一规定,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第三十四条 证书到期复审或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复审的,应当于期满前60日内向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复审手续。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应当参加相应培训并考核合格。第三十五条 申请复审或延期复审的,向考核发证机关提交体检健康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和资格证或操作证原件办理相关手续。复审合格的,由考核发证机关签章、登记,予以确认;不合格的,说明理由。申请延期复审的,审核合格后,由考核发证机关重新颁发证书。第三十六条 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审或者延期复审不予通过:(一)体检不合格的;(二)发生死亡事故受到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的;(三)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第三十七条 申请人对初次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第三十八条 证书遗失的,持证人应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确认后,予以补发。证书记载信息发生变化或损毁的,持证人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确认后,予以变更或更换。第三十九条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定期将证书发放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条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审核、颁发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安全资格证、操作证和煤矿矿长资格证。考核发证机关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依法对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四十一条 对煤矿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一)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有关安全培训规定的情况;(二)安全培训管理机构设置、专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三)安全培训制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四)“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五)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前,从业人员专项培训情况;(六)安全培训档案管理情况;(七)教育培训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八)从业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和安全培训期间工资支付情况;(九)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第四十二条 对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安全培训工作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执行培训大纲情况;(二)教学及学员管理情况;(三)安全培训计划落实情况;(四)安全培训管理制度落实和档案管理情况;(五)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第四十三条 煤矿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检查每年至少一次,不定期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和具体情况组织实施。第四十四条 考核发证机关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已经颁发的资格证或操作证:(一)超越职权颁发资格证或操作证的;(二)违反本规定准入条件和程序颁发资格证或操作证的;(三)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或操作证的;(四)未申请复审、延期复审或者复审、延期复审不合格的。第四十五条 煤矿企业被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停产整顿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暂扣煤矿矿长的资格证和安全资格证。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注销其资格证或操作证:(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二)操作证或资格证被依法撤销的;(三)操作证或资格证被依法吊销的。第四十七条 考核发证机关要建立煤矿安全培训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对举报事项调查核实后,依法提出处理意见。第四十八条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建立考核发证档案和统计报告制度,每年向国家煤矿安监局报告培训计划执行和考核发证等情况。第四十九条 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变动工作单位的,原工作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其资格证或操作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三项岗位人员”应当接受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第五十条 煤矿企业不得印制、伪造、倒卖“三项岗位人员”资格证和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资格证和操作证。“三项岗位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资格证和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资格证和操作证。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 考核发证机关向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三项岗位人员”颁发资格证或操作证的,对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对主要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二条 煤矿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整改的,责令停产整顿:(一)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经费的;(二)未设立安全培训管理机构,未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的;(三)未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或档案管理混乱的;(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证上岗的;(五)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前,未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安全培训的;(六)从业人员未达到准入条件的;(七)进行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或未承担安全培训费用的。(八)“三项岗位人员”变动工作单位扣押其资格证或操作证的。第五十三条 煤矿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一)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二)未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的。第五十四条 煤矿企业非法印制、伪造、倒卖“三项岗位人员”资格证和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资格证和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五条 煤矿企业拒不执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下达的执法指令的,考核发证机关依法吊销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第五十六条 煤矿发生一次死亡3-9人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两起一次死亡1-2人责任事故的矿长,暂扣安全资格证和矿长资格证,责令参加复训,考核合格的返还其资格证,不合格的,吊销其资格证;煤矿一年内发生两起一次死亡3-9人责任事故的矿长,吊销其安全资格证和矿长资格证。被吊销资格证的,5年内不得重新核发。煤矿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责任事故的矿长,吊销其安全资格证和矿长资格证,且终身不得担任煤矿矿长。第五十七条 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培训大纲进行培训的;(二)未按时落实培训计划的;(三)未依法取得资质证书擅自从事安全培训活动的。第五十八条 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伪造、涂改资格证或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资格证和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三项岗位人员”转借、转让、冒用资格证和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七章 附 则第五十九条 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试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考核发证机关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物价、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证书工本费由考核发证机关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第六十条 本规定施行前公布的有关煤矿安全培训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第六十一条 考核发证机关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报国家煤矿安监局备案。

10. 试述如何加强对煤矿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需要煤矿上的图书资料可以Q我
煤矿新工人(修订版) 【现货】
煤炭工业出版社
详细内容
煤炭工业出版社为了配合做好煤矿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在中煤劳保学会煤矿安全技术培训委员会的支持下,与全国有关煤矿安全培训中心通力合作,根据当前我国煤矿安全培训的实际和要求,以1995年出版的《煤矿安全技术培训统编教材》为基础,重新组织编写了一套《全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通用教材》。它的编写出版,对于搞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各类煤矿企业干部职工的整体安全技术素质,增强安全生产的意识和法制观念,使煤矿职工真正做到遵章守纪、安全作业,切实减少和杜绝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作用。
本书共8章:
1.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及法律法规;
2.煤矿安全管理;
3.劳动合同、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治;
4.职业道德与劳动纪律;
5.煤矿生产知识;
6.入井须知;
7.矿井通风与灾害防治;
8.自救、互救与现场急救。
各章须附有复习思考题。

《煤矿职工防突专项培训通用教材》
国家安监总局宣传教育中心 编写

序号:MK2061
按照最新发布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煤矿的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基层区(队)、班组长和职工全员,必须进行防突专项培训,本书作为配套教材,依据最新的《防治煤与瓦斯规定》编写,内容包括:煤矿防突规定与煤矿企业防突的主体责任,煤矿企业及职工防突职责,煤与瓦斯突出分类及其规律,突出煤层与突出矿井鉴定,煤与瓦斯突出规律及预兆,煤与瓦斯突出管理,防突管理的一般规定,煤矿防突管理制度,区域综合防突,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岩石与二氧化碳(瓦斯)突出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预测仪器、装置及设备,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现场处置与应急避灾,突出事故典型案例评析等

《 煤矿新工人岗位安全培训读本》 《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材》

阅读全文

与煤矿先进培训工作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公办春考培训学校 浏览:734
九江船员培训中心 浏览:5
台州绘墨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浏览:207
非科级后备干部集中培训总结 浏览:419
东北舞蹈艺考培训机构 浏览:427
民营企业家培训班结业式 浏览:59
2017入党培训内容 浏览:828
顺德驾驶员培训中心 浏览:125
姜堰市三水培训中心网站 浏览:263
电动汽车维修培训视频 浏览:737
机关党务干部培训内容 浏览:423
企业培训为自己工作心得体会 浏览:512
线上培训工作 浏览:303
泉州舞蹈培训招聘 浏览:709
礼仪培训三年计划书 浏览:926
税务学校培训个人总结 浏览:508
专业技术人才初聘培训小结 浏览:980
是实验室设备安全培训 浏览:54
北京砂锅米线培训学校 浏览:127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意见建议 浏览: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