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平安医院创建标语
创建平安医院
构建和谐家园
建设平安医院
和谐医患关系
创建平安
诚信立院
为百姓打造平安医院
建设平安医院
树立良好医风
打造平安医院
提升医疗水平
改善医疗服务
差不多了,选个2、3条凑合着吧,表示个意思就行了!
㈡ 全国“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的介绍
全国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协调小组考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平安医回院创建工作机答构,并抽查、暗访省、市(地)、县级医院各1-2家,综合评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机构依据该考核办法以及考核标准,结合地方实际,拟定考核细则与考核方案,以正式文件下发,并报全国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协调小组备案。
㈢ 平安医院创建成了多发一个月工资,临聘人员不发吗
这个问题的话,应该去问平安医院的财务人员。他们应该知道,临聘人员不属于在编人员,所以是不能发工资的。
㈣ 跪求医院等级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通过采取相应措施,使医疗执业环境明显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医院内部医患纠纷、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医院治安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医患纠纷调处机制逐步完善,并努力形成平安医院建设长效机制,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促进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紧密结合医院实际,扎实开展“平安医院”建设,确保广大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正常的医疗秩序,确保医院的稳定,为医院的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为“平安医院”建设做出贡献。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建设 “平安医院”是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要从安邦定国、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认识出发,从创造良好的医疗环境的认识出发,把“平安医院”的创建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上。在工作时间的安排上要立足经常性,在工作重心上要立足于一线科室,在工作突破上要立足于创新,在工作作风上要立足于务实。切实解决干部职工在民主意识、法制观念、服务意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
2、结合实际,突出重点
要确立大平安的观念,按照确保大稳定、大安全的要求,对带有普遍性问题予以高度重视,统筹考虑,既要全面抓,更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抓。要始终把医院的稳定、患者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建设“平安医院”的重中之重。
3、立足经常,重在落实
“平安医院” 的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需要长期抓,经常抓,既要有长期的计划,又要有短期的安排,各科室把“平安医院”的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把“平安医院”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务求取得实效。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平安医院” 的建设是造福广大职工和患者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需要广大职工共同参与的一项重要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平安医院”建设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建设“平安医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主要措施
1.切实改善医疗服务
加强医德医风和医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教育,使广职工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创新服务流程,优化诊疗环境。充实门诊医师,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坚持准时开诊,保证病人及时就诊。建立医疗费用公开透明制度,住院病人实行一日一清单制度,并在住院处、门诊大厅设立了费用查询触摸屏系统,病人可以随时查询药品价格、医保政策和住院费用等详细情况,深受病人的好评。
加强医患沟通,完善沟通内容,改进沟通方式,注重沟通效果。结合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切实加强医院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组织,落实各项核心医疗工作制度和安全措施,保证医疗仪器设备合法、合理、安全使用,避免发生医疗差错和事故。严格技术准入制度,规范医疗执业行为。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加强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储存、使用的监督管理。
2、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医疗质量安全事关群众的健康安危,是医疗服务的生命线,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和永恒主题。创建平安医院首先要提高医疗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狠抓规章制度的落实,时刻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质量安全为主题,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严格执行诊疗技术常规,把各项制度落实到各个环节之中。成立徐医附院医疗质量专家督导组, 加强医疗文书质量管理,严格执行重新修订的《徐医附院病历管理规定(试行)》,对病案质量实施全程监控和管理。制定徐医附院医疗质量考核标准, 以落实奖惩机制,确保奖惩到位, 对医疗服务质量考核成绩优异的科室、医疗组或个人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对医疗服务质量考核结果不达标的科室、医疗组或个人除给予经济处罚和全院通报批评外,并将处罚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与个人晋升、年终考核等挂钩。强化“三基三严”训练,按照《徐医附院“三基三严”训练制度》,不定期举行各级各类人员三基考核,将医务人员的临床理论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考核结果与个人考核挂钩,确保医疗技术人员自身技术素质的不断完善和更新,全面提高了医务人员业务素质,为创建平安医院打下坚实的业务基础。
3.依法妥善处置医患纠纷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把医患纠纷处置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徐州市医患纠纷预防处置暂行规定》,制定医患纠纷预防处置预案,成立徐医附院医患沟通办公室,依法妥善处理好医患纠纷。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原则,建立健全医患纠纷预防处置机制,周密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并运用综合手段,努力化解各类医患纠纷,防止因医患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严肃查处和打击严重影响医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4.强化安全措施,维护医院治安
全面执行省卫生厅制定的《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定期组织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学习培训,落实各项内部安全保卫措施。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容易引发火灾、存放危险品及人员集中的场所重点检查(如药库、病房等),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更换,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我院实行院领导值二线班制度,明确每人的时间段分工,值班期间要进行全院巡视,切实把防火、防盗、防破坏等治安防范措施落实到实处,并严格填写值班记录及交接班记录,杜绝重大可防性案件发生。
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调,设立院警务室,切实维护医院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确保医院稳定。严格落实科室安全责任制,搞好不稳定因素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制定人防、物防、技防应急措施,确保全院不出现重大责任事故。针对“医托”猖獗的特点,我院开展了打击医托的专项整治活动,在门诊大厅向患者公布预防医托的公开信,在医托经常出没的地方张贴谨防医托的警示牌,公布举报电话,并增加保安力量,加强巡逻力度,一旦发现,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治理。
5.加强医德教育,纠正不正之风
深化治理商业贿赂,有效预防职务犯罪是创建平安医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全面组织开展医德医风教育活动,以新时期医德医风规范教育为抓手,深入开展行业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服务意识,恪守服务宗旨,提高服务质量,促进行风建设,努力把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医院(科室)活动落实到实处,抓出成效。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和措施,经常组织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强化监督力度,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通过自查自纠,查找反映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长效机制,从制度、教育、监督入手,建立和完善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纠建并举的预防机制和群众广泛参与的监督机制,防止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行为,有效的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平安医院建设。
五、保障措施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医院”建设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有关职能科室的具体职责任务。将创建活动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科室(病区)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利、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责任。以"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带动医院各项工作上水平。
2、明确目标,落实职责
具体目标是通过本院开展创建“平安医院”的活动,经过积极努力,确保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正常的诊疗秩序,确保医院稳定,本着各科室成员负责好自己科室的原则,层层落实职责。一旦出现问题,要切实抓好责任追究,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建立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长效机制
不断总结经验,适时推进创建工作,提高创建质量。要把创建活动与单位的其他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互相促进,互相提高。尤其要做好经常性和基础性工作,在创建活动中要建立健全创建活动的各种档案、台帐和资料,努力推进创建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㈤ 全国“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的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创建工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医院安全管理、医疗服务质量、医患关系与医疗纠纷处理、加分项目、减分项目和一票否决项目等八个部分(见《考核标准》)。
(二)考核对象
省级和省级以下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机构。
(三)考核方法
采用上级创建工作机构考核下级创建工作机构,逐级考核的方式。
(四)考核结果应用
1.为中央综治办印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比实施细则》中关于平安建设创建活动的考核评价提供依据;
2.评价各地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成效。
(五)解释
本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由全国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㈥ 全国“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的考核标准
(一)创建工作组织领导(20分)
1.地方党委、政府把创建活动纳入地方整体工作目标、平安建设的总体规划;(5分)
2.地方党政主管领导担任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参加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创建工作,深入医疗机构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分类指导,帮助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5分)
3.建立健全由综治部门牵头,卫生部门为主,公安、民政、工商、宣传等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创建工作机构,并对辖区内创建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和定期考核;(5分)
4.创建工作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研究制订开展创建活动检查考核和表彰奖励办法。(5分)
(二)部门分工协作机制(30分)
1.有创建工作方案,有协调工作机制,各部门职能明确,责任落实,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印发工作简报;(5分)
2.领导小组成员对创建工作熟悉,工作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实;创建办工作人员目标、任务明确,具体内容熟悉;(3分)
3.公安机关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依法打击侵害医护人员、患者人身财产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开展医院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医院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强化对医院周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和出租房、旅馆、招待所的管理,各种治安隐患得到及时排查、消除;协助医院建立医警协作机制;(5分)
4.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建立对弃婴、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的救助制度;对弃婴、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有效开展医疗救助工作;落实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政策;协助联系被遗弃患者家属的工作;(4分)
5.工商部门依法清理和查处违法医疗广告;(4分)
6.城管部门对“号贩子”、“医托”、在医院内散发小广告以及医院周边市容环境开展监督管理工作;(4分)
7.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积极宣传创建活动,制订以创建工作为主题的宣传计划和方案,对医疗纠纷的报道客观、真实,舆论导向正确;建立创建“平安医院”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如:利用新闻媒体开辟“平安医院”建设专栏等)。(5分)
(三)医院安全管理(20分)
1.卫生部门将创建工作列为加强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检查指导创建工作,医疗事故鉴定和医疗事故处理程序完善,信访问题处理妥当;打击非法行医,依法履行医疗服务活动监管职责;(4分)
2.辖区各级医院将创建工作列入整体工作目标,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有创建工作方案,人员落实,分工明确,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2分)
3.辖区各级医院内部治安保卫保障机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内部治安保卫机构和保安队伍健全,防盗窃、防扒窃、防诈骗、防火灾、防破坏等各种安全防范设施完善,各种不安定因素和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排查和消除;(3分)
4.辖区各级医院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岗位职责和技术操作规程完善;消防疏散出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报警系统、安全标志和应急照明齐全、灵敏有效,符合规范要求,无火灾隐患;(3分)
5.辖区各级医院制订防恐怖、防破坏、防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对重点安全岗位工作人员定期培训;(2分)
6.辖区各级医院对患者在院期间的安全管理有措施、有落实,防止意外事故和突发事件对患者造成伤害,保护患者在就诊期间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2分)
7.辖区各级医院有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指挥系统,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完善,信息报告与反馈程序执行严格;(1分)
8.辖区各级医院对医疗废弃物的安全管理有措施、有落实;(1分)
9.辖区各级医院医疗急救车通道畅通,医院内人车分流,主出、入口无堵塞现象;(1分)
10.辖区各级医院有防范邪教组织和非法组织活动的措施并加以落实。(1分)
(四)医疗服务质量(20分)
1.辖区医疗机构遵守医疗服务管理法律法规,定期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2分)
2.辖区医疗机构医疗安全措施完善,执行严格,安全用药有措施、有落实;(5分)
3.辖区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严格,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和常规执行严格,医院感染控制和血液管理严格;(5分)
4.辖区医疗机构有医疗质量管理机构和考核机制;(4分)
5.医疗事故处理工作的质量高,程序规范。(4分)
(五)医患关系与医疗纠纷处理(10分)
1.辖区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党政领导齐抓共管的院务公开工作机制,积极推行院务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加强医疗价格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现象;(2分)
2.辖区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医患沟通制度,建立健全化解医患矛盾和预防、排查、调解医疗纠纷的工作机制,医患纠纷解决及时;(3分)
3.卫生部门和辖区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社会监督评价机制,定期征求患者对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的意见,患者的综合满意度提高;(3分)
4.卫生部门和辖区医疗机构设立医疗事故争议处置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患者投诉举报渠道畅通,投诉处理程序完善、规范,投诉处理妥善、及时;(2分)
(六)加分项目
1.创建工作被全国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协调小组作为典型在全国推广其经验的,最高加5分;
2.“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典型经验被中央主流媒体专题报道的,最高加5分;
3.“平安医院”创建工作作为典型被中央部门表彰的,最高加10分;
4.积极推行医疗责任保险,最高加10分;
5.探索建立医患纠纷仲裁调解等第三方参与的调解机制,人员、经费、工作条件有保障,最高加10分。
(七)减分项目
1.对“医闹”、“医托”等严重扰乱医疗秩序的违法行为打击不力,酌情减分,最高减10分;
2.辖区医疗机构住院患者年度内发生食物中毒事件,酌情减分,最高减10分;
3.辖区医疗机构因管理不善发生毒麻药品和精神用药被盗、非法转让事件的,酌情减分,最高减10分;
4.辖区医疗机构发生放射源污染事件,酌情减分,最高减5分;
5.辖区医疗机构年度内发生违法自采自供血液事件,酌情减分,最高减5分。
(八)一票否决项目
1.辖区医疗机构年度内发生负完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一级医疗事故,或因医疗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2.辖区医疗机构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误导患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3.辖区医疗机构年度内发生擅自采集血液,发生临床用血传播疾病的重大事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辖区医疗机构年度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事)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