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谈谈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从业人员有哪些提高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培训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强化安全培训责任,在“隐患治理年”中加大安全培训监管力度;三是大力推进全员培训,不断扩大安全培训的覆盖面;四是加强基础管理,提高安全培训管理层次;五是改进考试方法,加强实操考核,全面提高安全培训质量;六是抓好“三教”的建设与管理,不断提高安全培训教学水平;七是加强调查研究,开展经验交流;八是加强勤政廉政建设,促进安全培训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
② 怎样开展全员安全管理
要想开展安全管理,那就把5S管理进行到底。使所有的问题都表面化,拍成照片,让员工来探讨,拿出对策方案,把好的方案经过实施,认为是最理想的方法,那么就形成规章制度。只要是员工自己制定出来的制度就一定能执行下去。
请参考【亲历日本企业管理】一书。
③ 山东省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是怎么回事
为切实加强山东省企业安全培训及考核工作,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于7月15日以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委会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及考核工作的意见》(鲁安发 〔2019〕25号)。该文件提出要以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意识为目标,以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基础建设为支撑,以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构建安全培训内容规范化、课程优质化、方式多样化、考核网络化和监督检查日常化的培训考核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安全培训及考核的质量,全面规范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行为,为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支撑。
安全生产法讲师成炳国指出,山东省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有关安全培训及考核规定及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鲁安发﹝2019﹞25号)的有关要求,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于9月9日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及考核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应急发〔2019〕64号),该文件明确提出: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竞赛活动,定期组织全省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考核不合格的,限期2个月内补考;经补考仍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媒体上公布。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讲师成炳国强调,9月24日,为认真落实《〈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及考核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鲁应急发〔2019〕64号)安排部署,省应急管理厅决定在全省企业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并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的通知》(鲁应急函〔2019〕69号)文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讲师成炳国指出,该文件要求本次“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学习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安全生产重要文件及有关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操作技能;本次“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参加企业及人员:(一)企业范围:全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企业。(二)人员范围:全体从业人员,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讲师成炳国指出本次“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一)大学习。(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11月30日前完成),由各企业负责组织实施,学习内容由各企业结合企业实际自行确定,具体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学习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侧重于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要文件规定(附件1)及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从业人员重点学习安全规程、标准和岗位应知应会知识。(二)大培训。(在时间安排上与“大学习”活动同步开展、穿插进行),各企业要结合各自的专业,采取“三级”培训的方式,分层次对所有人员轮训一遍,对重点岗位人员由企业集中培训一次。企业不具备培训条件和能力的,可就近由具备培训能力的企业代训,也可委托专业培训机构代培。各企业培训情况应于培训结束后,报县(市、区)应急局,逐级汇总后报省应急厅,纳入培训大数据库管理。(三)大考试。(12月26日前完成),1.企业全员考试。各企业要在“大学习、大培训”结束后,于11月30日前自行组织全体从业人员参加考试,客观评定成绩。考试结束3日内,填写(企业)参加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县(市、区)应急局。2.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考试。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全省大统考,考试时间初步确定为12月9日至13日。省应急厅负责组织编制全省大统考专用考试题库,通过全省安全生产考试系统推送到各市及县(市、区),并为各市及县(市、区)设立、提供全省大统考专用账户。各市及县(市、区)应急局按照监管范围,负责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逐级统计考试人员名单,于11月15日前报省应急厅。统筹安排辖区内考试人员分批次到当地理论考试点就近上机参加考试,在规定的时间内随到随考。考试试题从发布的题库中随机抽取100道题,考试时间为60分钟,考试80分合格。考试不合格的,在媒体上予以公布,并于12月26日前,由各市应急局负责组织一次补考。经补考仍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3.规模以下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考试。由各县(市、区)应急局组织考试人员分批次到当地理论考试点上机参加考试,于12月6日前完成。当地没有理论考试点的,由市应急局统筹安排。
④ 全员安全培训完成情况报表怎么填
那你的安抄全培训白培袭训了
职业教育(vocational ecation)是指让受教育者获得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需要的职业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如对职工的就业前培训、对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培训等各种职业培训以及各种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等职业学校教育等都属于职业教育。职业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应用人才和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技能的劳动者,与普通教育和成人教育相比较,职业教育侧重于实践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
职业教育是社会发展的产物,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产物,也可以说是人自身发展的产物。而且是发展到某个特殊时期的产物。职业教育受益于社会,社会也可受益于职业教育,促进社会发展是职业教育的应有之义和神圣职责。
⑤ 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从业人员有哪些提高
一是认真来学习贯彻党源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培训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强化安全培训责任,在“隐患治理年”中加大安全培训监管力度;三是大力推进全员培训,不断扩大安全培训的覆盖面;四是加强基础管理,提高安全培训管理层次;五是改进考试方法,加强实操考核,全面提高安全培训质量;六是抓好“三教”的建设与管理,不断提高安全培训教学水平;七是加强调查研究,开展经验交流;八是加强勤政廉政建设,促进安全培训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
⑥ 什么是全员岗位安全生产培训
就是对单位的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学习安全生产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⑦ 员工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义务吗
某市一楼盘的建筑施工单位新招收的20多名农民工,其中大部分人是初次进入建筑工地作业,普遍安全意识差。施工单位拟对新招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张某是新招农民工的一员,他认为自己有多年工作经历,拒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培训。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张某提出严肃批评,张某认为小题大做。问:张某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义务吗?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厂区布局及特殊危险场所的位置、有毒有害因素及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通用安全技术知识;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知识等等。这是现代社会从业人员所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从从业人员的角度看,如果其不接受教育和培训,则很难取得好的效果。鉴于此,我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从业人员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这是从业人员的一项法定义务。本案中,张某作为建筑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从事的是高危职业,建筑施工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要求施工人员必须具备较完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所以张某必须接受培训,不能拒绝法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五十五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目的是为了使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理能力,自觉地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