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培训机构舞蹈 全职合同就是劳动合同吗
要看合同中约定的内容才能确定。
② 准备与别人合伙开舞蹈培训班,我出场地设备,她负责舞蹈教学,请问合作协议该怎么写
1、要写抄好你们双方的负责人,袭出资情况
2、按照出资的比例将收入进行怎样的分成
3、你们合作的项目和工作内容(甲乙双方应负责的范围)
4、双方的责任与权力,这个可以甲乙分开单独写写的详细些,分工更明确
5、你们的学费标准(这个是为了计算方便,随着学费的走高,也会有变化)
6、各种费用的结算方式,如水、电、维护之类的
不过你说是你出设备场地,她教学,所以我觉得在总收入中应该扣除一小部分房租和设备折旧的费用,她的工资按课时计入,你在日常合作中应该也有工资,再除去水电费用什么的,这样剩下的部分再平均分,我觉得这还比较合理,完全55分对双方都不公平,丑话先说在前头,省的后来因为分成闹矛盾就不好了,毕竟面对金钱,谁多谁少心里都不会舒服,而且以后日子还长着呢,我原来办过班就是这样协议的,一直都挺好,因为责任划分很明确,而且谁也不会觉得吃什么亏
③ 劳务协议书
如果是报到劳动局的,基本一致
④ 关于劳务合同和培训协议的求救
您的前期劳动合同已经结束 您无需承担违约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