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务员年报软件打没得表
为做好2014年全区公务员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公务员统计年报工作
2014年全区公务员统计表使用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制发的《公务员统计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工作人员统计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表》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局2014年制发的《新疆专题调查表》表式。
2014年全区公务员统计工作继续使用《公务员统计系统》软件,请登录新疆昆仑网(www.xjkunlun.gov.cn)“公示公告”栏目下载升级程序。
各地、州、市党委组织部、政府(行署)公务员局及自治区垂直管理汇总单位于2015年1月8日前将统计汇总数据及报表说明的电子文档(光盘)、统计汇总表的打印件和有关情况说明材料各1份(A4型纸),按照统计隶属关系分别报送至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信息管理中心和自治区公务员局综合处,2015年1月9日至1月16日开展集中会审。
自治区党委各部、委、办,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于2015年1月6日至1月8日集中填报统计报表并上报统计数据。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全区公务员年度统计工作的通知》(新党组通字〔2008〕93号)的规定,严格界定本地区本部门的统计范围和对象,明确统计分工、密切配合,确保2014年公务员统计工作顺利开展。各级统计汇总单位要认真做好年报布置、培训工作,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与检查,严把统计数据质量,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二、2014年全区公务员统计工作培训班
为进一步提高统计干部业务素质,高质量完成全区公务员统计年报工作,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公务员局决定举办2014年度全区公务员统计工作培训班。
(一)培训内容
1.2014年全区公务员年度统计表的统计指标和填报要求、报表汇总方法及汇总要求,《公务员统计系统》软件报表填报、汇总功能及使用方法。
2.2014年地方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年度统计表的统计指标和填报要求、报表汇总方法及汇总要求(地、县两级党委组织部门)。
3.2014年新疆专题表的填报要求、汇总方法及操作流程。
(二)培训对象
培训班分两期举办
第一期:各地、州、市党委组织部、政府(行署)公务员局,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具体负责公务员年度统计工作的同志各1名。
第二期:自治区党委各部、委、办,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和参照事业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具体负责公务员年度统计工作的同志各1名。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第一期12月2日至3日,12月1日报到;第二期12月4日,12月4日10:00报到。
培训地点:新疆干部学院(中亚南路137号)。
(四)有关要求
1.请参加培训的单位将培训人员名单(附后)于11月25日之前,按统计隶属关系分别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信息管理中心和自治区公务员局综合处。
2.请学员自带笔记本电脑(CPU2GHz以上,内存1GB以上,硬盘剩余空间5BG以上,光盘驱动器),CD光盘。
3.培训费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公务员局共同承担。学员往返旅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㈡ 你好我问一下我去年报的三轮车到现在都没有通知学驾驶证我不想考了能不能退钱
可以,你可以到报名的地方要求退款。
㈢ 企业年报怎么报
1、网络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找到其官网后点击打开该网站专。
㈣ 外汇证2014年是不是不用年检,只报联合年报就行了
是的。
今年的联合联检不同于往年,今年最新消息如下:
商务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统计局 外汇局关于开展2014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统计局、外汇局: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投资环境,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及境外投资者诚信制度建设,在相关部门之间充分实现信息共享,自2014年起在全国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工作(以下称联合年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4月21日至6月30日为外商投资企业填报联合年报时间,年报内容为2013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运营情况及有关基础信息变更情况。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均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和填报年度报告。
二、外商投资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运营情况网上联合申报及共享系统(以下简称网上联合申报及共享系统),填报联合年报信息,并可在6月30日前对错误、遗漏的信息进行更正。
三、联合年报信息将通过网上联合申报及共享系统在联合年报各部门间实现信息共享。
四、企业填报联合年报信息情况,将在网上联合申报及共享系统中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对未按时、如实申报年度报告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联合年报各部门应密切沟通并按照各自职能依法处理。
五、联合年报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全面部署,精心组织开展联合年报工作。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加强部门联动机制,加大联合监督及催报力度,提高企业自觉报告意识。
六、联合年报各部门要加强对新设立企业、年报工作人员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相关人员的数据填报及审核技能。应密切关注企业填报联合年报情况,对明显遗漏或异常数据,提醒企业及时纠正。
七、鼓励企业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代为填报年报数据。会计师事务所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财务会计等法规制度的规定,客观、真实、公允地进行鉴证和服务。
八、联合年报是加强外商投资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方式,联合年报各部门应充分利用年报数据成果,依托企业年报数据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及境外投资者诚信监管,并从多方面对当年的优秀企业进行表扬和适当的奖励。
九、联合年报是全面掌握外商投资企业存续状况,了解企业运营情况的重要手段,各地应加强对年报数据的统计分析,丰富年报数据利用形式和发布渠道。年报工作结束后形成总结分析报告,并于2014年7月31日前报各主管部门。
联合年报申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各主管部门反映。
商务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统计局 外汇局
2014年4月16日
㈤ 企业年报怎么在网上申报,流程是什么
1、网络搜索来国家企业自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找到其官网后点击打开该网站。
㈥ 外资企业审计报告要提交哪些部门
外资企业需要交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统计局、外汇局。
参考:《商务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统计局 外汇局关于开展2014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投资环境,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及境外投资者诚信制度建设,在相关部门之间充分实现信息共享,自2014年起在全国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工作(以下称联合年报)。
一、2014年4月21日至6月30日为外商投资企业填报联合年报时间,年报内容为2013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运营情况及有关基础信息变更情况。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均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和填报年度报告。
二、外商投资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运营情况网上联合申报及共享系统(以下简称网上联合申报及共享系统),填报联合年报信息,并可在6月30日前对错误、遗漏的信息进行更正。
三、联合年报信息将通过网上联合申报及共享系统在联合年报各部门间实现信息共享。
四、企业填报联合年报信息情况,将在网上联合申报及共享系统中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对未按时、如实申报年度报告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联合年报各部门应密切沟通并按照各自职能依法处理。
五、联合年报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全面部署,精心组织开展联合年报工作。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加强部门联动机制,加大联合监督及催报力度,提高企业自觉报告意识。
六、联合年报各部门要加强对新设立企业、年报工作人员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相关人员的数据填报及审核技能。应密切关注企业填报联合年报情况,对明显遗漏或异常数据,提醒企业及时纠正。
七、鼓励企业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代为填报年报数据。会计师事务所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财务会计等法规制度的规定,客观、真实、公允地进行鉴证和服务。
八、联合年报是加强外商投资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方式,联合年报各部门应充分利用年报数据成果,依托企业年报数据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及境外投资者诚信监管,并从多方面对当年的优秀企业进行表扬和适当的奖励。
九、联合年报是全面掌握外商投资企业存续状况,了解企业运营情况的重要手段,各地应加强对年报数据的统计分析,丰富年报数据利用形式和发布渠道。年报工作结束后形成总结分析报告,并于2014年7月31日前报各主管部门。
联合年报申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各主管部门反映。
商务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统计局 外汇局
㈦ 如何做好企业参加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10月1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后,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工作是工商部门一项全新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四川眉山经开区工商分局积极开展宣传活动,以服务好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基础,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做好企业、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工作,引导辖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尽快适应由企业年度检验、个体工商户年度验照制度到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的转变。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针对《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正式实施,该分局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认真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企业年报的法规政策,掌握企业年报网上申报操作程序及相关知识,制订工作实施方案,完善年度报告工作责任制,确保企业年度报告工作顺利开展。
强化业务培训,增强业务素质。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不断增强干部的法律法规水平。
加强宣传引导。利用企业回访、市场巡查、注册登记等契机,及时告知广大企业对年度报告公示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该分局专门印制、发放了《眉山市工商局经济开发区工商分局企业年度报告公示须知》、《眉山市工商局经济开发区工商分局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须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配套规章知识问答等相关资料5000份,向经营主体宣传信息公示政策,使企业知晓年报公示的时间、要求和操作方法,以及不按规定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不良后果,积极引导广大企业自觉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提高企业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的认知度,强化企业的网上申报意识,提高企业网上申报参与率。
针对部分经营主体对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还不太了解,该分局工作人员耐心介绍、仔细讲解、答疑解惑、现场指导企业进行年报。确保辖区企业积极、主动、及时参与年报。截止目前,辖区已有52户企业进行了企业联络员备案,40户企业成功提交了年度报告;有30户个体工商户成功完成了年度报告。
㈧ 联合年检2017,其中投资情况怎么填
参照以下: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统计局外汇局关于开展2014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2014-04-1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统计局、外汇局: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投资环境,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及境外投资者诚信制度建设,在相关部门之间充分实现信息共享,自2014年起在全国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工作(以下称联合年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4年4月21日至6月30日为外商投资企业填报联合年报时间,年报内容为2013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运营情况及有关基础信息变更情况。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均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和填报年度报告。二、外商投资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运营情况网上联合申报及共享系统(以下简称网上联合申报及共享系统),填报联合年报信息,并可在6月30日前对错误、遗漏的信息进行更正。三、联合年报信息将通过网上联合申报及共享系统在联合年报各部门间实现信息共享。四、企业填报联合年报信息情况,将在网上联合申报及共享系统中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对未按时、如实申报年度报告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联合年报各部门应密切沟通并按照各自职能依法处理。五、联合年报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全面部署,精心组织开展联合年报工作。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加强部门联动机制,加大联合监督及催报力度,提高企业自觉报告意识。六、联合年报各部门要加强对新设立企业、年报工作人员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相关人员的数据填报及审核技能。应密切关注企业填报联合年报情况,对明显遗漏或异常数据,提醒企业及时纠正。七、鼓励企业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代为填报年报数据。会计师事务所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财务会计等法规制度的规定,客观、真实、公允地进行鉴证和服务。八、联合年报是加强外商投资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方式,联合年报各部门应充分利用年报数据成果,依托企业年报数据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及境外投资者诚信监管,并从多方面对当年的优秀企业进行表扬和适当的奖励。九、联合年报是全面掌握外商投资企业存续状况,了解企业运营情况的重要手段,各地应加强对年报数据的统计分析,丰富年报数据利用形式和发布渠道。年报工作结束后形成总结分析报告,并于2014年7月31日前报各主管部门。联合年报申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各主管部门反映。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统计局外汇局201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