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警察升职需要考试吗
警察升职要考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和《司法部关于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警衔晋升培训实施办法》规定。
司法部关于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警衔晋升培训实施办法
发布部门: 司法部
发布文号:
第一条为了做好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警衔晋升培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警衔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警衔晋升培训,是为了提高人民警察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增强人民警察的责任心、荣誉感和组织纪律性,提高指挥和管理能力,更好地履行人民警察的职责。
第三条在职人民警察由警司晋升警督,警督晋升警监,必须经过晋升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第四条在职的人民警察,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可不参加培训。
第五条警衔晋升培训实行离岗培训,培训时间为三个月。在培训期间,奖金、福利待遇不变。
第六条警司晋升警督的培训内容:政治理论、警察科学基本技能、劳动劳教业务知识;警督晋升警监的培训内容:政治理论、管理学与领导科学、劳改劳教管理工作理论。
第七条警衔晋升培训实行统一组织,集中管理的办法,坚持按需教学、学用一致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第八条警衔晋升培训实行考试制度。考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的方式。警督晋升警监的考试工作,由司法部政治部负责;警司晋升警督的考试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政治部负责。
第九条考试成绩合格的,培训院校应当作出政治表现、学习成绩方面的鉴定,由司法部政治部颁发人民警察警衔晋升培训合格证书;考试成绩不合格的,限期补考一次,经补考成绩仍不合格者,须再次参加培训。
警衔晋升培训成绩和鉴定材料要记入本人档案。
第十条警衔晋升培训所需经费应按现行财政体制申请专项经费,不足部分在劳改劳教业务费中按一定比例划拨。
第十一条警衔晋升培训分别由下列劳改劳教工作警察院校承担:
(1)中央劳改劳教管理干部学院承担警督晋升警监和司法部机关及直属单位警司晋升警督的培训;
(2)省、自治区、直辖市劳改劳教警察学校,承担本地区警司晋升警督的培训;
(3)经司法部审定的地、市司法干警学校、劳改劳教系统具备条件的干校及常设培训班,也可承担部分警司晋升警督的培训任务。
第十二条司法部政治部主管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警衔晋升培训工作,负责制定教学计划;组织编写教学大纲和培训教材;组织教学质量检查和评估;负责组织警督晋升警监和司法部机关及部直属单位警司晋升警督的培训工作;组织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等。
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政治部主管全省、(区、市)警司晋升警督的培训工作,负责制定培训规划;向所属单位下达年度培训计划;审定培训院校的教学实施方案;检查培训工作,评估教学质量;管理所属干部警衔晋升培训档案等。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❷ 比亚迪l晋升培训总结
强调培训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没有范文。
以下供参考,
主要写一下主要的工作内容,如何努力工作,取得的成绩,最后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
工作总结就是让上级知道你有什么贡献,体现你的工作价值所在。
所以应该写好几点:
1、你对岗位和工作上的认识2、具体你做了什么事
3、你如何用心工作,哪些事情是你动脑子去解决的。就算没什么,也要写一些有难度的问题,你如何通过努力解决了
4、以后工作中你还需提高哪些能力或充实哪些知识
5、上级喜欢主动工作的人。你分内的事情都要有所准备,即事前准备工作以下供你参考:
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评价、总分析,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
总结的基本要求
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
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主要内容。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产生的,都应写清楚。
3.经验和教训。为了便于今后工作,必须对以前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并形成理论知识。
总结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基本不夸大,缺点基本不缩小。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2.条理要清楚。语句通顺,容易理解。
3.要详略适宜。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突出重点。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
总结的基本格式:
1、标题
2、正文
开头:概述情况,总体评价;提纲挈领,总括全文。
主体:分析成绩缺憾,总结经验教训。
结尾:分析问题,明确方向。
3、落款
署名与日期。
❸ 人民警察是怎样晋升职务和警衔
人民警察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来晋升职务和警衔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中:
第十四条,二级警督以下的人民警察,在其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幅度内,根据本条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晋级。
晋级的期限:二级警员至一级警司,每晋升一级为三年;一级警司至一级警督,每晋升一级为四年。在职的人民警察在院校培训的时间,计算在警衔晋级的期限内。
第十五条 一级警督以上的人民警察的警衔晋级,在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幅度内,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的,可以提前晋升。
第十六条 人民警察由于职务提升,其警衔低于新任职等级编制警衔的最低警衔的,应当晋升至新任职等级编制警衔的最低警衔。
第十七条 警司晋升警督,警督晋升警监,经相应的人民警察院校培训合格后,方可晋升。
第十八条 人民警察警衔晋级的批准权限适用第十三条批准权限的规定。警司、警员提前晋升的,由公安部政治部主任批准。
一督以上根据职务来升,一督为正科至正处,三监为正处或副厅,二监为副厅或正厅,以此类推。
(3)警衔晋升培训工作的回顾与思考扩展阅读:
1、警衔职称:
(一)部级正职:总警监;
(二)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三)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四)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五)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六)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七)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八)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九)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十)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了担任人民警察领导职务的人员的条件:
(一)具有法学专业知识;
(二)具有政法工作经验和一定的组织管理、指挥能力;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经人民警察院校培训,考试合格。
❹ 我是2010年授的三司,今年4月该授二司,5月通过警衔培训。今年9月省厅下文我微调为二司,请问各位大神我
二司.原因很简单,省厅微调后很难变动
❺ 警衔晋级培训合格后 受处分有影响吗
警衔晋级培训合格之后受处分会有影响的,但是他只知道是对以后的升职会有一定的影响。
❻ 急!!警衔晋升的问题
根据你的学历和工作年限,你五个月后将被授予二级警司警衔。
❼ 警察晋升的过程 详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
第四章 警衔的晋级
第十四条 二级警督版以下的权人民警察,在其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幅度内,根据本条规定的
期限和条件晋级。
晋级的期限:二级警员至一级警司,每晋升一级为三年;一级警司至一级警督,每晋升一级为四年。在职的人民警察在院校培训的时间,计算在警衔晋级的期限内。
晋级的条件:
(一)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纪守法;
(二)胜任本职工作;
(三)联系群众,廉洁奉公,作风正派。
晋级期限届满,经考核具备晋级条件的,应当逐级晋升;不具备晋级条件的,应当延期晋升。在工作中有突出功绩的,可以提前晋升。
第十五条 一级警督以上的人民警察的警衔晋级,在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幅度内,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实行选升。
第十六条 人民警察由于职务提升,其警衔低于新任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低警衔的,应当晋升至新任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低警衔。
第十七条 警司晋升警督,警督晋升警监,经相应的人民警察院校培训合格后,方可晋升。
第十八条 人民警察警衔晋级的批准权限适用第十三条批准权限的规定。警司、警员提前晋升的,由公安部政治部主任批准。
❽ 对加强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工作的几点思考
公务员培训制度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优化、精干、廉洁、稳定、高效的公务员队伍的重要措施。党校作为培训承办单位,笔者有幸参与并承担了《组织行为学》的教学辅导任务,通过备课和培训辅导,对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工作也有些感触,故诉诸笔端以求抛砖引玉。
1、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是做好培训工作的前提
当前,随着新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信息产业的崛起,知识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越来越大。公务员作为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其工作的本质要求公务员们要有丰富的知识、高超的思维能力、正确的决策能力、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等等。公务员只有不断地在工作中学习提高,更新原有知识,才能成为知识丰富、能力突出、站在时代前列的人。更新知识培训不是可有可无,或可参加可不参加的事,每个在职公务员对此应该有正确认识,增强自我提高、自我完善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培训。
2、领导带头,率先垂范,是做好培训工作的关键
领导者带头参加更新知识培训,既是领导者适应新形势提高自身整体素质和能力的必然要求,也给同事及下属树立了标杆,带来示范效应。在今年新一轮公务员培训中,如市统计局、司法局、林业局、档案局等许多部门的“一把手”,率先垂范,在繁忙的工作中挤时间,按规定参加学习听课和考试,此外还有些单位已退居二线的领导也不例外,受到人们的好评,也给我们辅导授课的老师以极大的鞭策激励。
3、改进方法,提高效果,是做好培训工作的中心环节
改进培训方式方法,提高培训效果,说到底就是要解决一个怎么学,怎么来提高效果,怎么才能学以致用的问题。这涉及教与学两方面,就教师而言,要求我们必须更新培训就是“你来我训,我讲你听”的观念,确定教学相长、优势互补的教学思路。因为对于参加培训的学员来讲,尽管属于被培训的对象,但他们有着良好的素质基础和相对丰富的实践经验;培训既是提高学员素质,培养人才的过程,也是培训者自我提高和发展的过程,实行教学相长、师生互动,有利于共同加强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
4、精心组织,协调配合,是做好培训工作的保证
新一轮培训对象为全市在职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据统计全市共有公务员1800多人需参与培训,影响涉及面广,集中面授考试,工作量大。作为培训组织管理部门和承办单位,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和市委党校精心组织,认真细致地做好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从教师的备课、各单位教材的发放,到每期参训学员的选调组织等,培训中还配备了两位班主任,全程跟踪管理服务,为有序开展培训打下了良好基础。每期培训,还举行开班仪式,由主管部门的领导对参训学员进行学习动员,使学员明确意义和要求。此外每期参训学员的选调安排也离不开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积极协调配合,合理安排参训对象,解决好工学矛盾。
5、完善机制,严格管理,是做好培训工作的根本
尽管《国家公务员培训教育暂行规定》明确指出:“参加培训教育是国家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公务员培训教育期间的学习成绩和鉴定作为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上述规定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不能完全将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也缺少相应的奖教奖学制度。因此,做好公务员培训工作还应重视健全完善培训激励机制,公务员培训的考核结果应该与公务员的职务职级直接挂钩。具体地说,就是通过法规的形式,明确规定公务员在一定任期(时间)内通过轮训、培训等形式的学习达到所规定的要求,则具备下一任期(时间)的任职资格。其中,成绩特别突出的可以作为职务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如达不到规定要求,则必须经过补课补考或下岗培训,直至达到要求为止。若仍有少数公务员经补考或下岗培训还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则应降级,真正使培训的激励约束机制落到实处。
❾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衔培训个人小结
培训小结
一、培训情况概述、培训目标的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绩
二、思想认识、培训纪律等
三、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通过培训,我掌握了XXXX。我将在以后,XXX,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