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GSP企业质量管理工作内容及流程如何解释
GSP是英文Good
Supply
Practice的缩写,意即良好供应规范,是控制医药商品流通环节所有可能发生质回量事故的因素从答而防止质量事故发生的一整套管理程序,医药商品在其生产、经营和销售的全过程中,由于内外因素作用,随时都有可能发生质量问题,必须在所有这些环节上采取严格措施,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医药商品质量。因此,许多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规来保证药品质量,在实验室阶段实行GLP,新药临床阶段实行GCP,在医药商品使用过程中实施GUP,GSP是这一系列控制中十分重要的一环。
GSP品保系统的建构是依管理者的经营理念,配合客户需求政府法令及服务标准订定实施策略,并据以制订目标。
GSP优良商店的基本条件,商店必需备有营利事业登记证及安全合法经营的卖场,并通过安全、卫生等基本评核标准,才可取得GSP优良商店认证的资格。
GSP的精神更重要的是业者本身要依合法性做到制度的建立,制度性可用于商店实施GSP时整个管理架构,标准性则可摘录直接用于店内各项作业标准或作业方法(程序)之规定中,而ISO
9002则无法做如此的转换及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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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办理GSP认证需要什么流程一般需要多少时间
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是企业所在地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认证。专
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是企属业所在地 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认证。
而且各地的申报流程不一样,有的是网上申请,有的是书面申请,一般是先到 企业所在地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械监管科 咨询如何办理申请, 回去做准备工作,根据企业性质 完善GSP认证需要的 软、硬件资料和设施设备条件极其对人员的要求。都准备好了就可以申请GSP认证,提交申请时连同GSP认证需要提供的一部分资料一起提供 并装订成册,编写目录和页码。等待通知检查就可以了。
讲起来容易,做起来可就难了,需要填写的表格太多,需要收集的资料也很多 比如:药品管理分类,药品进货、验收、销售,处方药销售登记(零售药店)、近效期药品催销,到期药品处理,药品不良反应、首营企业、首营品种、药品质量信息、药品养护,人员培训、温湿度记录、设施设备养护,等等,真的太多了,最好是请专业的 GSP认证公司帮你做,自己做可能半年也做不到位。 所以你应该先到你企业所在地的 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械监管科咨询如何办理GSP认证的准备工作和流程。
Ⅲ 怎么写gsp职业技能学生模拟实训方案
gsp职业技能学生模拟实训方案如下:
我院新校区实训中心仿真GSP药房开始正式开放使用。仿真GSP模拟药房零售药店按照2000年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零售药房的设施设备要求设计和布局,总面积有160多平方米,设置了营业场所,其中营业场所分为非药品区、处方药区、非处方药区、中药调配区、收银区和药师咨询区几大区域,且具有显著标示。场所内悬挂了仿真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及执业人员的执业证明等。学生可以在模拟药房按照药品经营过程中GSP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要求进行零售药房各岗位包括药品采购、药品验收、药品的陈列与养护、非处方药的问病给药、接待顾客礼仪、中药处方调配以及家用医疗器械的使用与销售的模拟实训。在实训教学中,老师应用网络、多媒体、视频、图片、课件等多种教学资源,及项目教学法、小组讨论法、模拟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教师引导法等多种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感性认识。同时,学生也可以通过网路在学习中查阅相关知识,并运用于技能操作中,真正做到学中做,做中学的一体化教学。通过实训学习,学生能正真的学到知识和技能。在操作、协调、沟通等能力都有很大的提高。学生经过实训后,绝大部分学生能顺利通过医药商品购销员的技能鉴定考试,毕业后能更快适应零售药房的各岗位的工作。
随着新版GSP的颁布与实施,对药品经营企业的设施与设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颁布了五个附录,其中一个为计算机管理系统。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必须配备计算机以及相应计算机软件,该软件要能涵盖整个药品经营过程,在企业的人员上要求配备信息部或至少配备信息管理员。因此,药品经营企业需要大量的信息员,医药软件公司需要大量的软件开发与设计人员。这两个人员不仅要具备一定的计算机相关专业知识同时同时需要一定的药品经营管理知识。为适应新版GSP的需要,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适应市场的需求。今年,我院GSP仿真药房配备了计算机并安装了上海海典医药软件。为了能更好地将软件用于实训教学,使学生能进行各岗位的计算机操作。实训中心派了戴波老师到海典医药软件公司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培训学习,学习了海典医药软件的特点,各功能区的设置与操作,包括医药软件的流程、会员管理、基础管理、价格管理、赠品管理、价格管理、财务结算、库存管理、配送管理、采购入库管理、验收管理、质量管理、零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二十多个管理模块的学习。
然而,实训室内有限的一台电脑以及有限的实训课时并不能满足学生学习的要求,而且我院学生的计算机专业知识薄弱。为了满足学生学习的要求,使学生毕业后能胜任各岗位的工作,同时满足经营企业以及医药软软件公司人才的需求,实验实训中心将与海典医药软件公司进行校企合作。海典医药软件协助学院在计算机房建立软件实训室并定期派老师来给学生上课。学院与海典医药软件公司根据学生对知识的需要共同开发实训教材。学生以选修课的形式定期到软件实训室学习。海典医药软件公司愿意接受我院高质量的毕业生,适应了企业的人才需求,同时可以推荐优秀毕业生到药品经营企业去从事信息管理员等工作。通过合作,弥补了我院学生计算机知识薄弱的不足,同时发挥拥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知识的优势,提升了学生的职业能力。更好地发挥我院学生的专业优势与专业技能。
实验实训中心将立足企业人才的需求,不断完善实验实训设施建设,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使我院学生的专业技能不断提搞,职业能力不断提升,满足各种企业的人才需求,在就业中具有更强的竞争力。
Ⅳ GSP实施过程中有哪些问题以及改进措施
1,GSP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
系统整合性不足:
一般说来,过程应包含要素,要素也应是过程中关键点,过程和要素不是平行的关系,更不能有交叉。而目前我国的只是将这些要素简单罗列,各自强调要点,彼此孤立,没有从过程和整体上理顺和协调;过程与要素联系的界面不平整,没有形成一个有序的、有层次的系统。
识别客户的需求能力不强:
当前我国的是从药品的进货(进入企业)阶段开始进行控制,局限于药品流通过程的质量管理,把进货、 检验与验收、储存与养护、出库与运输等作为管理的对象。虽然,将药品质量认定为管理过程的结果,而不是验收与检验的结果,强调流通过程的工作质量控制,但在质量管理的观念上却忽视了客户的需要和期望。
质量管理系统封闭:
药品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活动不是孤立的,质量管理的最终结果要受到外部尤其是上游生产或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制约。从质量体系的整体性来看,给某企业提供药品的上游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所生产或经营药品质量水平的下限就是某企业最终药品质量水平的上限。目前的把企业作为一个封闭的系统, 只把与上游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关系定位在药品采购这个层面上。
文件层次不清晰:
GSP系统庞大,文件数量众多,层次和结构不清晰。企业员工在微观上虽然熟悉所在岗位职责和标准操作规程,但不易从宏观上了解企业的总体质量要求、方针政策以及质量目标。故不利于员工质量意识的强化和提高,也不利于企业迅速有效地展开对外的质量管理文化交流。(文件,就是指企业在药品和质量管理活动中所遵循的标准、程序、职责,并形成的记录、标识或凭证。)
企业最高负责人的责任缺位:
现行的从静态上对经营企业负责人作出了学历、经验、组织能力等方面的要求,也规定了相应的质量责任,但没有突出企业最高领导在实施过程中的作用。质量责任和这种引领作用是有本质差别的。实际上,标准在企业的建立与实施,也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行过程中遇到相当大的阻力。
2,GSP实施过程中问题改进措施:
整合过程系统:
应以过程为基础,把过程视为一个整体,把过程系统分解为四个子过程系统,即管理职责、资源管理、产品实现、测量和改进。
与生产质量管理过程相衔接:
对于药品经营企业来说,质量优质的产品首先是生产出来的。一个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不仅要重视本企业质量过程的控制,而且应该把产品的生产考虑在内,对质量产品的生产、质量、审核、售后各阶段进行综合考虑。
构建开放的质量管理系统:
以客户的需求和期望为导向,把提供产品的供应商和客户作为一个利益的共同体。将客户、供应商和本企业作为一个大系统,此系统以产品为中心,将产品质量管理活动前后延伸,构成一个开放的质量管理系统。
建立层次清晰、通用性强的文件系统:
企业文件可按纵向分为质量手册、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程序文件、作业指导文件和记录。质量手册是企业的质量总纲,作为质量管理的指南,亦可用于对外交流,是第一层次文件。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是质量管理贯彻和努力的目标,成为第二层次文件。程序文件为第三层次的文件,规定统一完成活动或过程的信息的文件,保证一致性,不受人员尤其是管理者主观因素的影响。作业指导文件和记录则是第四层次的文件,满足具体岗位操作和产品追溯的需要,提供客观证据。
强调最高领导者的引领作用:
最高领导者虽然不必在质量管理工作中事无巨细,事必躬亲,但是必须从宏观上对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对!"#质量管理文化的建立进行引领,对企业的内外质量环境进行考核评审,识别客户的需求,分析企业本身优劣势,制定适合本企业组织特点的质量方针,策划质量目标,建立共同的价值理念,合理分工授权,配备必要的资源,为企业全员实施!"#创造物质和人文条件。
Ⅳ 从事GSP流程工作十年(药店中层),现在从事GMP饮片厂工作3年,想以后从事GMP专员等工作,要怎样加深学习
多参与药厂的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深入领会质量风险管理、偏差与变更、数据可靠性、OOS、纠正和预防措施等等新的管理工具和理念,实践经验最重要。
Ⅵ GSP相关法规及工作流程
我都想知道
Ⅶ 药店员工医保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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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药店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药店工商、税务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药店办理医保刷卡申请表,医保账号(一般是中国农业银行)。
申请流程:提供1所需资料后,交当地医保处备案审批资格,安装医保POS机后使用。
具体正规程序以当地医保处为主。
申请医保,具体条件如下:
(一)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证书)和《营业执照》;
(二)正常经营1年以上;
(三)严格执行国家、省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
(四)药品经营场所80平方米以上(不含办公、仓库等附属用房);具有24小时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的能力;
(五)经营药品品种(不包括中药饮片)不少于1000种(商品名),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备药率不低于药品经营品种的80%;药品要按规定分类摆放,并有明显提示;处方药、非处方药、非药品必须分柜、分区摆放;不得在店堂内经营药品之外的食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保范围的其他物品;
(六)经营药品必须有按GSP要求进行计算机管理的“进、销、存”台帐;并根据医保经办机构检查需要,及时提供“进、销、存”台账;
(七)配备1名以上执业药师或药师(不得兼职或挂名),保证营业时间内不少于1名执业药师或药师在岗。其他药品从业人员需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并定期(每年)体检,建立健康档案;
(八)严格遵守《劳动法》及各项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好制度的执行和检查工作;
(九)申请定点前12个月内未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物价等部门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
(十)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Ⅷ 兽药GSP认证程序步骤
GSP是兽药经营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是为加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保证兽药质量而制定的一整套管理体系。作为一个体系,GSP有机地衔接了企业的产供销、人财物各个方面,管理和控制更加有序。
随着《兽药管理条例》的实施,各省积极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加强对经营企业的指导与培训,加大兽药GSP的实施力度,积极有效的推动了兽药GSP的进程。作为试点省份的江苏省目前已经走到全国的前列,2005年南京中亚动物保健品服务部顺利通过了有关部门组织的GSP验收,成为中国第一家通过兽药GSP验收的企业,走在了行业规范发展的前沿。2006年江苏省又有十几家企业顺利通过GSP验收,截止2007年12月,又有一百多家企业顺利通过GSP验收,起到了很好的试点示范作用。与此同时其它省份也都积极推进GSP验收工作,目前甘肃省已有4家企业顺利通过GSP验收,山东省GSP验收工作也进入了实质阶段。
如何做好迎接GSP认证现场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是申报认证的兽药经营企业所普遍关心的问题。不少企业都感到,越接近认证检查越觉得问题多,越看心里越是不踏实。其实,这是一种正常状态,这表明企业对GSP已具有一定的理解和认识,即已从过去比照GSP规范生搬硬套,进入到自己能够运用规范去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良性状态。
应当说已申报认证的企业存在的具体问题可能各不相同,但对GSP本质内容的理解和认识都会不同程度地上升到一个新的平台上。这就是兽药经营企业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的思想和意识基础。有了这个基础,最后阶段的冲刺就能取得一个好的结果。
那么,最后阶段的工作还包括哪些内容呢?现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介绍:
一、结合自查发现问题,全面、深入学习GSP
这种学习是更高层次上的学习,是能获取更深体会的学习。既是学习的过程,也是获得真知、深刻理解和全面贯彻实施GSP思想的过程。全面、深入学习GSP规范
对自己申报认证范围有关的GSP全部内容与细节要做到了如指掌,不能有任何疏漏。掌握实质实施GSP不是从文本到文本的本本主义式照搬,而是一种系统规范的质量保证体系在不同环境、不同条件下的具体实施和运用。统一认识企业中技术人员之间、技术人员与管理部门之间、管理部门与管理部门之间在进行认证准备阶段时,都必须在GSP实施上统一认识。仔细把握、理解、领会相应申报认证范围的GSP认证检查条款。要结合实际问题去逐项、逐条、逐句理解。有的条款包括了多项内容,各项内容虽然相关但要求的具体深度与广度又有不同。在理解、把握认证检查项目时,不能使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简单方式。不妨多问几个为什么,多加推敲,举一反三,定有收获。
二、按GSP规范要求严格组织自查
自检自查是迎检准备工作中非常关键的环节。有的企业把自检称为正式检查前的“彩排”。但在实践中不少企业对此有所疏忽,通常出现的问题,一是不知如何自检;二是自检程序不对,内容不全。企业自检应当定期进行,对认证条款中所有带*号的关键项目,要实行滤网式检查,不得有任何马虎、疏漏。
三、确定领检人员
领检人员(一般为1~2名)是与认证检查组配合、沟通的关键人员,从认证准备阶段就要重点培训、培养。领检人员一经确定,则不能轻易变更。因此,申报企业在确定人选时应相当慎重,确实要选准选好。
四、熟悉与岗位有关的GSP文件
要求做到“三知”、“三会”:
三知即熟知本企业与对本岗位制定的要求和规程;熟知涉及本岗位的专业知识与技术要点;熟知本岗位与上、下岗位的关系与链接点。
三会即会按本岗位的规程实施标准操作;会应急处理本岗位出现的突发事情;会准确回答涉及本岗位的一般及综合性问题。
要达到上述境界,企业无其它捷径可走,唯一的选择是培训到位、反复锤炼、严格要求、优留劣汰。
五、按要求准备好认证申报材料
这里的“申报资料”是指与上报到畜牧局一致的申报资料,不得有不同的版本出现在检查现场。认证申报资料一般至少应准备多份,即检查组人手一份。企业所需份数可根据情况自定。
六、拟好综合性汇报材料
现场检查开始后,认证检查组组长将安排企业主要负责人汇报企业概况和实施GSP的主要情况。这是企业向检查组展示自己的极好时机,因此要精心准备这份综合性汇报材料。这份材料的总体要求是:简明扼要、内容完整、言之有物、表达精练、特点突出。坚决反对与GSP认证检查无关的诸如天南海北、奖项堆积、上级重视等空话、套话。汇报时间以控制在15分钟以内为宜。能用多媒体配合演示当然更好,但场景选择要少而精,要紧贴GSP认证主题。
七、迎检资料的集中管理与分类陈列
这是一项复杂、细致的系统性工作。在认证检查组达到现场前一天,须将迎检资料集中管理,并与检查项目相对应的部分进行分类对口,做到线条清晰,应对自如。
一般来说,GSP认证现场检查应准备如下资料:
公司建立的全套GSP文件;申报资料副本;企业主要岗位人员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岗位、学历、职称、从事本岗位工作时间等);企业营业场所、仓库地理位置图及内部平面图;企业GSP实施情况的汇报材料;其他(如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熟练的打印人员等)。
八、现场检查中的有关注意事项
1.现场检查中避免的做法
竭力渲染企业的“优秀”做法,搪塞差的和不足之处;不接受任何批评,固执己见,轻视检查人员意见;尽可能少说话,不回答问题;一问三不知,不清楚之处用方言搪塞;高谈阔论,纠缠问题拖延时间;对问题百般辩解,拒不承认。
2.其它事宜
接待准备工作(包括接待人员、住宿、车辆和就餐安排等);明确首次会议及末次会议参加人员;确定检查路线;现场检查陪同人员;检查软件时总体协调人及各部门联络员。
相关链接:
GSP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应的认证检查标准、认证管理办法尚未出台
目前“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只是征求意见稿,正式稿没有最后颁布,作为强制执行的标准,有颁布成文的规章制度才能更有效推行。
原征求意见稿中未对兽药经营企业经营模式进行分类,即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或零售企业,如能对其明确,将能使不同兽药经营企业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认证申请。
2.作为配套法规,兽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目前尚未出台
销售处方药应遵循处方药管理办法,这是国际上药品、兽药管理和我国人用药品管理基本要求。随着近年来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国家对动物源食品中药物残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一些可能影响食品安全、动物疫病防治以及毒副作用大等一些特殊兽药实行特殊管理,需有临床处方,方可进行销售。因此新《兽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实行兽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这是兽医管理体制与兽药监督管理深化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
兽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是兽药GSP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实施将促使兽药经营企业转变经营观念,从单纯的销售向服务型企业转变,让优秀的服务成为竞争优势。
3.执业兽医师等兽医、兽药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尚待进一步明确
兽药GSP的实施,必将促使兽药经营企业招贤纳士,配备具有兽医、兽药等相关专业学历;或执业兽医师、助理兽医师等技术职称的兽药技术人员,来提供药学指导和用药服务,这就需要进一步对相关职称的评审管理工作及对执业人员执业行为进行规范的管理办法的出台。
4.目前我国兽药经营企业的现状不容乐观
兽药经营企业大都规模较小,在硬件设施方面不能满足兽药经营的要求;技术力量比较薄弱,缺乏兽药质量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另外一些兽药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不够规范,使假、劣兽药有机可乘,损害了养殖者和正规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因此兽药经营企业若要准备GSP认证,需在硬件设计与投入、人员配备与培训、软件编制与实施上做好功课,更重要的是要打破传统、真正实现经营理念的转变,把质量与服务作为企业竞争的法宝。兽药经营环节上承生产厂家,下连养殖生产,对于净化行业秩序,保证产品质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Ⅸ 药品GSP认证的程序
一、申请GSP认证的药品零售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药品经营单位: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 2.非专营药品的企业法人下属的药品经营企业; 3.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且无上级主管单位承担质量管理责任的药品经营实体。 (二)具有依法领取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三)企业经过内部评审,基本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四)在申请认证前12个月内,企业没有因违规经营造成的经销假劣药品问题(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日期为准,下同)。 二、申请GSP认证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填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同时报送以下资料: (一)《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的自查报告; (三)企业非违规经销假劣药品问题的说明及有效的证明文件; (四)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式样见附件2);企业药品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式样见附件3); (五)企业经营场所、仓储、验收养护等设施、设备情况表(式样见附表4); (六)企业所属非法人分支机构情况表(式样见附件5); (七)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八)企业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能框图; (九)企业经营场所和仓库的平面布局图。 企业填报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及上述相关资料,应按规定做到详实和准确。企业不得隐瞒、谎报、漏报,否则将驳回认证申请、中止认证现场检查或判定其认证不合格。 三、药品零售企业将认证申请书及资料报当地直属局进行形式和技术审查。 四、对认证申请的审查,如有下列情况的,应对申请认证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对认证申请予以处理: (一)对申报资料有疑问而需要现场核实的。 (二)企业在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发生过经销假劣药品的问题,而需要现场核查的。 对经销假劣药品问题的核查,必须查明企业在经销药品过程中有无违规行为。如无违规行为,可继续认证申请的审查,审查后将核查资料与认证申请一并报送。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应中止其申请的审查,并从发生假劣药品问题之日起12个月内不受理该企业的认证申请。 申请前12个月内发生过经销假劣药品问题,但在认证申请中没有说明或没有如实说明的,一经查实,无论是否属于违规经营,一律中止对其认证申请的审查或认证现场检查,通过认证的应予以纠正(包括收回证书和公布撤销),并在发出处理通知的12个月内不受理该企业的认证申请。 五、当地直属局应在收到认证申请书及资料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合格的向企业发放受理通知书,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认证企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通知企业补充或更正资料。不同意受理的,应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原因。 六、当地直属局在发放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应组织对企业的现场检查。检查前,应将现场检查通知书提前3日发至被检查企业。 七、当地直属局应随机抽取3名GSP认证检查员组成现场检查组。检查组依照《GSP认证现场检查工作程序》、《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实施现场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评定和审核的主要依据。 八、当地直属局组织现场检查时,可视需要派员监督检查工作。 九、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依据检查结果对照《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作出检查结论并提交检查报告。如企业对检查结论产生异议,可向检查组作出说明或解释,直至提出复议。检查组应对异议内容和复议过程予以记录。如最终双方仍未达成一致,应将上述记录和检查报告等有关资料一并送交直属局。 十、通过现场检查的企业,应针对检查结论中提出的缺陷项目提交整改报告,并于现场检查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报送当地直属局。 十一、根据检查组现场检查报告并结合有关情况,直属局在收到报告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认证是否合格或者限期整改的结论。 十二、被要求限期整改的企业,应在接到通知的3个月内向当地直属局报送整改报告,提出复查申请。直属局应在收到复查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查。 对超过规定期限未提出复查申请或经过复查仍未通过现场检查的不再给予复查,应确定为认证不合格。 十三、对通过认证现场检查的企业,省局在进行审查前应通过省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在审查的规定期间内,如果没有出现针对这一企业的投诉、举报等问题,省局即可根据审查结果作出认证结论;如果出现问题,省局必须在组织核查后,根据核查结果再作结论。 十四、对认证合格的企业,省局向企业颁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对认证不合格的企业,省局应书面通知企业。企业可在通知下发之日6个月后,重新申请GSP认证。 十五、对认证合格的企业,由省局在省内公布。 十六、《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有效期5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由企业提出重新认证的申请。直属局依照本认证程序,对申请企业进行检查和复审,合格的报省局换发证书。审查不合格以及认证证书期满但未重新申请认证的,省局将收回或撤销原认证证书,并在省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十七、各直属局应对认证合格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以确认认证合格企业是否仍然符合认证标准。监督检查包括跟踪检查、日常抽查和专项检查三种形式。跟踪检查按照认证现场检查的方法和程序进行;日常抽查和专项检查应将结果记录在案。 十八、各直属局应在企业认证合格后24个月内,组织对其认证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一次跟踪检查,检查企业质量管理的运行状况和认证检查中出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十九、各直属局应结合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对辖区内认证合格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一定比例的抽查,检查企业是否能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二十、认证合格的药品零售企业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如果改变了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或在经营场所、经营条件等方面发生了变化,各直属局应组织对其进行专项检查。 二十一、省局对各地的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对企业进行实地检查。 二十二、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认证合格企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要求限期予以纠正或者给予行政处罚。对其中严重违反或屡次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企业,省局将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在省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二十三、对撤销认证证书以及认证证书过期失效的企业,如再次申请认证,需在撤销证书和证书失效之日6个月后方可提出。
Ⅹ gsp 认证到底有什么流程怎么操作
把你的邮箱地址发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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