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反恐防暴常识
一、辨别可疑人员
在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注重观察周围环境和人群,发现一些不同寻常的举止行为可疑时,我们就要提高警惕。例如:1、神情恐慌,言行异常者;2、着装、携带物品与其身份明显不符或与季节不协调者;3、冒充熟人,假献殷勤者;4、在检查询问的过程中,催促快点且态度蛮横,不愿配合,不愿接受检查者;5、频繁出入在酒店大堂或车场者;6、貌似公安机关通报的嫌疑人员。
二、遇有恐怖分子突袭的应对技巧:
面对恐怖分子突袭要做到“逃跑、躲避、反击”这三个原则”。1、沉着镇静,保护自己是首要问题,对突发其来的恐怖袭击,不能因为恐慌影响了正常的判断;判断自己是否面临危险,如有危险,要先做好个人防护,并极力疏散围观群众;2、如自己无法逃避时,要找大型遮蔽物体遮掩自己,能迅速就近找到防卫器材,等待时机,如需出击时,一定要准、快、猛、狠;3、切勿激怒恐怖分子,更不能惊恐喊叫;4、尽量稳定情绪,观察现场,看时机迅速撤离;5、不要好奇,拿手机拍照,观看热闹;6、场面确定安全时,听从现场有关人员的指挥,据自身的条件,对受到伤害的人员,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切勿盲目行动,做无谓的牺牲,尽力将伤亡与损失降到最低。
三、报警注意事项:
报警时,要报告最重要的内容,包括地点、时间、发生的事情、后果等,以及嫌疑人的体貌特征,衣着打扮,伤亡人数等。
2. 幼儿园反恐防暴学习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的安全防范工作,提高师生对突发事件的应变回、逃生和自救能力,根答据省教育厅和学校工作安排,结合幼儿园工作实际。4月24日中午,幼儿园邀请西宁市特警大队宣传科郭警官为全体教师开展了主题为“警民共建和谐校园,确保幼儿安全成长”的防暴反恐知识专题讲座。
在讲座中,郭警官结合一些典型性案例和近几年发生的恐怖事件的特点,分析了当前国际、国内的反恐形势及幼儿园发生暴力事件形成原因和特点,并重点针对幼儿园安全的应急处理程序和如何辨别可疑人员等做了详细科学的指导。
通过这堂生动的安全教育讲座,增强了全园教职工防暴反恐意识,使大家初步掌握了防暴反恐的基本技能和方法。今后,幼儿园将进一步强化各项安保措施,通过健全预案体系、安全主题教育、宣传栏、QQ群、主题课等多种形式积极学习宣传防暴反恐安全知识,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安全教育体系,不断提高幼师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幼儿健康成长。
3. 如何做好反恐重点防护目标的防范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第五条反恐怖主义工作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防范为主、惩防结合和先发制敌、保持主动的原则。
第六条反恐怖主义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应当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风俗习惯,禁止任何基于地域、民族、宗教等理由的歧视性做法。
第七条国家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国反恐怖主义工作。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在上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领导和指挥下,负责本地区反恐怖主义工作。
第八条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应当根据分工,实行工作责任制,依法做好反恐怖主义工作。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以及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并根据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部署,防范和处置恐怖活动。
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联动配合机制,依靠、动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义务,发现恐怖活动嫌疑或者恐怖活动嫌疑人员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3)反恐防范工作培训材料扩展阅读
恐怖事件发生后,负责应对处置的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可以决定由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对处置措施:
(一)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二)封锁现场和周边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在有关场所附近设置临时警戒线;
(三)在特定区域内实施空域、海(水)域管制,对特定区域内的交通运输工具进行检查;
(四)在特定区域内实施互联网、无线电、通讯管制;
(五)在特定区域内或者针对特定人员实施出境入境管制;
(六)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抢修被损坏的交通、电信、互联网、广播电视、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
(八)组织志愿人员参加反恐怖主义救援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九)其他必要的应对处置措施。
采取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的应对处置措施,由省级以上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决定或者批准;采取前款第六项规定的应对处置措施,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决定。应对处置措施应当明确适用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4. 对保洁员工反恐安全教育培训资料
向所有员工说明进出大门及在厂区内都必须佩戴有效厂证的重要性,旨在有效控制非准许人员进入本厂。
所有进出厂区人员的携带物品必须接受保安人员的安全检查,禁止危险品、违禁物等非准许物料的进入,同时有效避免公司财产的流失。
培训员工识别内部阴谋。如:密谋盗取公司的物料或成品货物;故意将成品调包;不按规定进行包装;恶意偷放违禁物品进入成品包装箱等。
通过培训,使员工认识到在日常的生产活动中,保持货物的完整性及检查地许可物品进入。
教育员工非经准许,不得乱窜车间,更不得擅自进入以下重要区域:货仓、成品仓、货物装卸区、运输区停泊区、电房、化学物品贮存区、油料库存房其它持有“危险”和“不准进入”的警示性标识的区域。
教育员工立足本职工作,爱岗敬业,保护公司财产。平时对自己所运用的工具和操作的机器设备要按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和保养。如发现有异常或损坏应及时向主管报告。下班前要整理好工作位,关好临近工作位的门窗。
培训工人认识我公司常用的化学品物质的特性,派发化学品安全资料学习和有关使用,贮存及伤害处理程序。强调使用前应看清相关的警示标签,避免非法接触。
加强对重要岗位人员的培训,特别是保安人员、仓管人员、装卸工、统计员需进行具体的安全培训。
对保安人员要重点进行安全反恐培训,在强调遵照《保安岗位职责》的基础上,结合不同时期的恐怖活动的特点、动态来探讨、研究、制定反恐的安全措施方案
向员工宣传实行有奖举报,提高大家参与反恐的积极性,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且为举报者保密,保障举报者的人身安全。
5. 学习反恐怖法如何履行岗位责任加强反恐怖防范工作
做好自己该做的
6. 反恐培训的内容有哪些
反恐培训--方针和任务1. 目的
制定反恐方针及任务有助于公司反恐斗争更有方向性,目标性。
2. 范围
适用于深圳新国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全厂员工.
3. 权责
3.1反恐知识的培训、教育、宣传、演练安全科
3.2反恐方针的配合、落实与执行:相关部门
4. 定义(略)
5. 程序
5.1反恐方针
5.1.1公司的反恐方针:【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反映了反恐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它是指导我们做好反恐保卫工作的正确方针。
5.1.1.1【预防为主】是反恐保卫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也是做好反恐保卫工作的出发点。因此,在反恐保卫工作中应采取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得预防措施,力争把违法犯罪行为遏制在预谋阶段,把各种灾害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5.1.1.2【确保重点】是做好保卫工作的又一重要指导思想,保卫工作阵地面广,战线长,任务重,要做好公司安全保卫工作,首先要抓好重点单位和关键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
5.1.1.3【打击犯罪】是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也是实现保障安全的基本手段,它和预防工作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两种手段。打击犯罪是预防工作的延伸,因为通过调查询问,侦查破案,暴露出预防工作的缺陷、漏洞,能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完善,可以避免类似问题的继续发生,从而提高防范水平。
5.1.1.4【保障安全】是反恐保卫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安全防范工作的建立和实施,都是为了保障公司内部的安全与稳定,如果离开了这个总目标,也就失去了保卫工作建立和存在的意义。
5.2反恐任务
5.2.1对公司全体职工进行法律、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公司员工的法制观念、政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5.2.2做好动态信息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公司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5.2.3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5.2.4调解处理公司内部治安纠纷;维护公司厂区和其它公共活动场所的治安秩序。
5.2.5对公司内有轻微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
5.2.6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司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其它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公司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5.2.7管理在公司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5.2.8参加所在地区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2.9依据有关规定对扰乱公司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