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做好教育机构分校长
以下是我的工作体会,希望对你的问题有所帮助:
1、处理好上下级之间的关系:.要有强烈的服从和配合意识: 因为是"分校长”,所以也就必然要执行来自上级的计划和目标,把分校的教育、教学以至于运营(行)管理和后勤成本的管控达到来自上级的要求,尤其是定量指标;
2、在不折不扣的执行上级部门的决定的同时,对不适合或者不完全适合自己分校的上级决议和计划,要真诚地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不能隐瞒自己的观点。不能做“事后诸葛亮”,等到工作受损失了,再抱怨或发牢骚——“我早就知道那样不行"等等;
3、要有高屋建瓴的全局谋划智慧:尽管是分校,但毕竟自己是“校长”,是一个学校的“一家之主”,是一个单位的“主脑 ”、主心骨,就应该占领这个单位智慧的“制高点”;要有一定甚至是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就像下棋,即使别人支招,自己也得有识别招数和鉴别招数的能力
4、要有制定治校方略的能力;包括治校理念的确定、组织架构的设置、用人方法的选择、中短期计划的制定、督导落实的掌控等,大到学校发展前景、小到校园文化建设等,心里有了这样一个“数”之后,才能够组织、督导、带领团体去实现目标;
5、要有较强的社交能力;平衡处理好学校周边的各种关系:确保学校外部环境的稳定和和谐,包括居民关系、派出所等当地相关领导的关系;和当地领导的关系可以通过平日“多交往”,来达到节日“少花钱”的目的;总是事事都拿钱去摆平,会增加成本。“养肥了”,以后会很麻烦的。
6、培养自己平衡各部门关系的能力;
7、常见管理方法就是持之以恒,坚持不懈,也就是“两个经常性”:经常性教育和经常性管理;管理上没有一蹴而就的灵丹妙药;
8、对重大任务的落实,要谨记毛泽东的名言:“抓而不紧,等于不抓”
9、处理好20/%和80/%之间的关系,也就是“抓两头,带中 间” 真诚为你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满意请采纳,谢谢。
『贰』 你对校长培训的工作有何设想
对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几点建议:
笔者是一位担任多年学校领导的教育工作者,通过自己担任领导岗位以来参加校长培训和同事参加培训的一些经历和多名从事教育领导岗位的同仁进行交流,谈谈一些关于校长培训的看法和见解,对中小学校长培训提出一些不成熟的建议:
一、校长培训应该采取多种形式,并能够利用寒暑假进行。笔者是一位从教育一线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的校长,从事多年学校教育管理,他的感受是所处的职位越高越感觉到管理知识、方法的重要。本应该多参加关于学校管理方面的培训,多学关于学校管理方面的知识,多接触先进的管理方法,这样既有利于校长本身的发展又有利于学校的发展。但是现在的培训多在工作原因身担重任,多次外出培训的机会都没参加,可以说比较遗憾。所以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在进行校长培训时最好能考虑到这种情况采取网络学习培训、邀请专家到县市进行短期培训等方式或者在寒暑假进行培训,从而既不耽误工作又能得到培训和提高。
二、
对于山区薄弱学校或规模较小学校能够在培训经费上予以支持。
笔者曾经担任过山区规模较小学校的领导,学校本身师资力量就弱,管理模式陈旧,但由于学校规模教小、学生人数教少,而现行教育经费保障是以学生数目拨付,而参加一次地市级校长培训所花的费用往往占一个学校一个学期经费的很大部分,所以为了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即使再迫切需要培训和提高也不得不放弃。所以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在山区薄弱或规模教小的学校校长培训上能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叁』 艺术学校校长在培训期间的学习计划怎么写求帮助
主要学习的内容:我非常意外地接到教育局的电话。可以参加校长培训,我无比的激动,更感荣幸!校长是我们幼教界的领军人物,工作认真负责、要求高、有思想的领导!所以,这次校长学习活动是非常好的机会!我也会好好的把握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希望学习有所收获,下面是我想在工作室学习当中想要成长的几点:
一、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由于自己的管理经验薄弱。在向名校长、同行的学习、交流、借鉴的过程中,提升自己的师德师风和业务水平。比如:如何做好人事管理制度、教职工的激励,领导方式与领导的有效性等。更好的服务广大师生!
二、做好校园的文化建设。
希望借助教育其他同行良好的校园文化建设经验,以完善我园的文化建设,从而开展丰富多彩的寓教于文、寓教于乐的教育活动提供重要的阵地,使师教有其所、学有其所、乐有其所,在求知、求美、求乐中受到潜移默化的启迪和教育。
三、带领教师开展好教研活动,帮助教师专业化成长
教师的教研活动开展的好与不好直接影响到教育教学的质量,如何更好的开展教研活动,更好的带领老师开展丰富多样的教研活动,帮助教师专业化成长,以提高办学质量!
四、大型活动的策划及组织。
大型活动的组织一直是我校重视的工作。衷心的希望学习教育大型活动是如何策划到组织实施的。
『肆』 培训学校校长需要做什么
一些外语培训学校存在的类似问题,笔者结合具体情况,就自己身有体会的几点阐述如下:
朋友式合伙,仇人式散伙。学校创办之初,你利用你的关系,我利用我的资金,凭着感情和义气处理相互关系,制度和股权没有确定或有些模糊,学校做大后,制度变得重要,利益开始惹眼,于是“排座次、论荣辱”。 工作重心偏离了教学 。等有所察觉了,已经落到市场的后面了。
盲目崇拜社会关系。办学校有一定的社会关系固然重要,尤其认识教委人员、校长、任课班主任,让你在招生方面如鱼得水。但是别忘了“打铁还得自身硬”只有提高自己师资水平自己的教学效率,才能立足于市场,否则即使招了很多学生,也不一定能留得住。
不自知。没有看清自己的优点与劣势,没有清晰的战略规划,不知道坚持什么,改进什么,如何创新如何固守。遇到招生困难不知道是自己教材选用不科学,还是师资配备不精良,抑或是宣传思路有问题,一有风吹草动,马上缩成一团,胡子眉毛一把抓。
习惯性信用缺失。说话不算数合同不算数,今天心血来潮规定这样那样,明天一看不行,改。说中旬发工资,非得拖到下旬。自己制定的一大堆政策制度,要求员工绝对执行,到了自己面前却视而不见,让手下的老师们无所适从,怨声载道。
工资制度随便改。按带班个数,按带班人数,还是按带班级别抑或是按带班大小。让人感觉无论如何工资也不会有所突破。本来这样算自己这月工资能涨,谁曾想制度又改了。
过渡追求系统平衡。学校一般是由市场部、教学部、服务部、品控部等几大部门构成,它们彼此之间需要一个动态的平衡。但一层管理者过分看重平衡,在奖励政策、人员提升、部门权限、业绩考核一味强调“一碗水端平”最后优者不奖,所有部门都吃大锅饭。就像追求男女平等一样,真正搞平等之后,男女就不平等了。
完美主义群众化。完美主义不是坏事,但不能将其扩大化。如果有了太多的挑剔,太多的责备会给整个学校带来无尽的烦恼。
没有预见性,不储备师资。暑假过后教师流动比较大,如果没有储备好足够的师资,暑假开设的班级没人去带,所以有一个老师带五六个班的情况,超重荷的教学压力,很难保证教学的质量。有的老师不够,就合班,由于教学进度的不统一,再加上老师们教学方法的不同,造成了大量学生对教学的不适应,以至于最后流失。
会议综合症。有事开会无事开会,大事开会小事也开会,仿佛只有通过会议校长和老师们才能沟通,学校的控制才能实现,校长的意志才能贯彻。然而过多无效的会议,引起老师们的反感。更有甚者一开会就批斗,气氛相当压抑。问题没有解决多少,心里倒失落很多。
加班培训。打着培训的名号,进行大脑的洗礼,什么细节决定成败啊,什么没有任何借口啊,等等有的加班到凌晨,不知道这样到底能不能培养起自己的学校文化。但我知道,第二天都哈气连天,无精打采。充分利用好上班时间就足以了。上班时间进行高效率的培训,可以画龙点睛,而下班之后的培训无疑就是画蛇添足。
外行管死内行。有些学校校长对教学不太精通,但各种重要决策还是自拿主意。决策一定,嘴巴一动,又有多少老师通过别的方式弥补决策带来的负面影响。英语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像《新概念》和一些口语教材完全可以一个老师来教,这样一个老师可以在两种教材中穿插进行,安排两个老师不但不会体现教学效果,甚至有时由于两个授课老师教学思路的不同,让孩子们“走火入魔”。
管而不理。管是控制,理是训练;管是压力,理是疏导;管是条条框框中规中矩,理是苦口婆心指引成长。管需要领导才能,理需要专业知识,行业洞察力。
画饼充饥。学校领导今天说我们合并什么什么学校,明天又说我们要要全国加盟。可惜随着学校的发展,兜里的任人民币依然没有增多,老师们已知道,画的饼再大,再好,即使最后变成了真的馅饼,也没有自己的份。投入激昂的精神并不能换来物质的富足。
教师激励加分化。补课加分、提个好的建议加分、和家长沟通加分、招到学生加分……。鼓励老师们积极工作无可厚非,但最后容易让老师们养成一种习惯。做什么事情都要分,甚至有时明明是自己份内的事。
创业情结挥之不去。有一个学生五六百人的外语学校,一个在读学生,请假请到校长那里。校长还要去告诉任课老师。这样的小事都要亲自参与,难怪一天到晚疲惫不堪。老是用创业者的心态来运营学校,学校发展十分缓慢,老
高考
师们还会觉得校长对自己是那么的不信任。
强于演说弱于倾听。由于自己掌握了更多的话语权,管理者们很习惯的发表自己的主张,不太注意倾听一线老师的建议。所以有时演说者神采飞扬,听者却嗤之以鼻。
一味模仿竞争对手。永远没有创新,永远跟随。对手研发出资料,马上费尽脑汁通过手段搞到手,不管资料如何,照本宣科。对手引入某种教材,自己也紧跟着马上复制,不管师资是否到位。一味的模仿竞争对手,很容易让对方搅乱阵脚,最后连根据地也失掉自己了。
优柔寡断。对待下属有争议的事情左右摇摆,不知道该听谁的,结果被员工认为“和蔼可欺”威信荡然无存。 假面认同。决策之前,领导心里已经有了答案,但还是让大家畅所欲言,结果凡是与自己相左的意见全部否定。久而久之,老师们都明白只不过走过场。决策的实施就必然存在着很多的隐患。
『伍』 培训学校校长自述发展史
一、发展模式的不断转换
综观百年来中国高等教育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其发展模式的转换大致可分为七个时期。
第一时期(1862年至1894年)。甲午战争以前,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处于酝酿时期。从19世纪60年代开始,出现了一批培养外语人才和军事技术人才的专门学校。它们不同于传统封建教育机构,不是培养作为各级封建官吏的“治才”,而是培养通晓各国语言和技术(特别是军事技术)的所谓“艺才”。最典型的代表即是1862年成立的京师同文馆和1867年创办的福建船政学堂。至1894年前后,我国共创办了30所左右的此类学堂。这些学堂毫无例外地都是在外来因素的诱发下创办的。所谓外来因素的诱发,包含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它们是清政府在外力胁迫下应急反应的产物,是为了培养应付西方殖民主义者侵略所急需的人才而开办的;第二层意思是,这些学堂都标榜以西方为榜样,然而,在具体的学习目标上,却并不明确,笼而统之地把西方称之为“泰西”。从时人留下的大量文献分析,所谓“泰西”,包括了英、法、德、美等国。可见,在当时人们的心目中,“西方”是一种泛称,还没有具体而明确的模仿对象。
第二个时期(1895年至1911年)。19世纪末20世纪初,是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时期。1895、1896和1898年分别成立的天津中西学堂、上海南洋公学和京师大学堂一般被认为是中国近代大学的雏型。20世纪初,清政府颁布了第一部包括高等教育在内的具有近代意义的全国性学制——《癸卯学制》。直到辛亥革命前的十多年时间里,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无论是理论层面、制度层面还是实践层面,都弥漫着一种浓厚的“以日为师”的氛围。1898年创办的京师大学堂的第一份章程就是由梁启超“略取日本学规,参以本国情形草定规则八十余条”[1],即主要是参照日本东京大学的规程制定的。《癸卯学制》中有关高等教育的条文也几乎与日本学制中的相关规定一致。与前一个时期相比,学习的目标由泛化而集中,“泰西”一词被一个具体的国家——日本所取代,价值取向明确而单一。可以说,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起步时期,是以日本为模式的。
第三个时期(1912年至1927年)。1912年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为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了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1912年至1927年的十几年间,可以说是中国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多元化时期。民国初年在蔡元培主持下所进行的教育改革形成的新学制《壬子癸丑学制》,对清末颁布的《癸卯学制》中有关高等教育的内容作了相应的改革。其间,教育部还陆续公布了《大学令》、《大学规程》、《专门学校令》、《公立、私立专门学校规程》和《高等师范学校规程》等一系列有关高等教育的法规法令。众所周知,作为民国初年教育改革的总设计师,蔡元培非常关心高等教育,《大学令》就是由他亲手制定的。他多次谈到,《大学令》中许多内容是“仿德国制”,“仿德国大学制”[2]。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 借鉴德国高等教育是蔡元培多年的宿愿。但是,从实践的层面考察,蔡元培的理想并未实现。摆脱日本单一模式束缚的努力没有取得明显的效果,大学设评议会、教授会的条文列入了《大学令》,但在当时的高等学校中并未实行。直到1917年蔡元培出任北京大学校长之后,他的高等教育的理念——学术自由和教授治校,才部分地在他所主持的北京大学付诸实施。
就在蔡元培以德国高等教育为模式对北京大学进行深刻改造的同时,另一所国立大学——在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东南大学迅速崛起。留美归教育博士郭秉文主持下的东南大学以美国大学为榜样,延揽一批留美学生到校任教,集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为一体,从管理体制、系科设置、课程内容以至经费筹措等,全面学习、借鉴美国高等教育。至20年代中期,东南大学声誉日隆,影响日广,成为与北京大学南北呼应、交相辉映的中国高等教育的又一重镇。
第四个时期(1927年至1949年)。在此22年间,中国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主旋律是,在融合美国和欧洲各国特点的进程中,以美国模式为基本走向。如果说20年代后期曾经是美国高等教育影响最盛的时期,从对地方分权制的教育体制的模仿,到大学实行选科制、学分制,以至于大学各专业缺乏明确的课程标准等等都显示了美国高等教育的强大影响;那么,进入30年代,则表现出一种比较主动地吸收和借鉴欧洲各国高等教育经验的倾向。如在高中毕业生中实行会考制度,以整齐大学生的入学程度;教育部制订并实行有关大学教师任职资格的法令;强调大学毕业考试制度等等,这些举措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吸收了欧洲各国高等教育的具体做法。但是,这一时期从总体上讲是以美国模式为基本走向。其间,有一个短暂的插曲,即1927年至1929年期间实行的大学区制。实行“大学区制”用蔡元培的话来说是“仿法国制度,以大学区为教育行政之单元”[3]。众所周知,大学院制试行不及两年就无疾而终, 对全国高等教育的实际影响并不大,就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转换而言,可算作是一个小小的插曲。
第五个时期(1949年至195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使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时期。在这一时期,由于特定的国际国内环境,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模式几乎重复了半个世纪以前走过的路径,即学习、借鉴的目标单一而集中,那就是以苏联为榜样。1949年至1959年的10年间,我国高等院校共聘请苏联专家861人, 此外还有相当一部分专家在高等教育部担任顾问。在这些专家的指导和帮助下,对高等院校的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进行了全面修订调整,专家的工作也包括编写教材、培养研究生和培训教师,甚至渗透到学生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实验室和资料室建设等具体工作领域。与此同时,政府通过对私立学校的接办改造、教会学校的取缔和院系调整等重大措施,初步完成了对1949年以前的高等教育体制和格局的改造,新的以苏联为模式的高等教育体制形成并确立。
第六个时期(1958年至1977年)。摒弃“模式”,复归“传统”。1957年以后,由于中苏关系的恶化和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逐渐走上了一条摒弃一切外国“模式”,复归“传统”的道路。所谓复归“传统”,是指力图用中国共产党在战争年代、特别是抗日战争时期在延安等根据地举办高等教育的经验、办法来指导高等教育改革。所谓摒弃“模式”,就是在“独立自主”的旗帜下,拒绝接受来自国外的任何“模式”。20年间,经历了1958年至1960年的“教育大革命”所带来的高等教育的“大跃进”。之后是随着国民经济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而进行的高等教育的大调整。从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完全是关起门来革教育和文化的命,在经历了高等学校三年不招生、工农兵上大学和在工人阶级领导下的“斗、批、改”之后,力图清除一切外国模式的干扰和影响的目的似乎已经达到,但事实是,中国高等教育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
第七个时期(1978年以后)。博采各国之所长,高等教育要面向世界。1978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决策。在经历了闭关锁国20年所带来的种种灾难之后,随着改革开放基本国策的确立,中国的高等教育重新走向世界。进入90年代,政府陆续制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等一系列法规,借鉴世界各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经验,加快了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步伐。明确提出,“为了实现现代化,我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大学。这样的大学,应该是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创造性人才的摇篮,应该是认识未知世界、探求客观真理、为人类解决面临的重大课题提供科学依据的前沿,应该是知识创新、推动科学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重要力量,应该是民族优秀文化与世界先进文明成果交流借鉴的桥梁。”[4] 尽管中国的高等教育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但是,在经历了一个世纪的艰苦探索之后,深固拒闭、盲目排外不可取,单一的价值取向不足取,正在成为政府和知识界的共识。探索一条适合中国国情而又广泛吸收各国之长的高等教育的发展道路,是中国高等教育走向世界的必由之路。通过上面简略的回顾,我们可以看出,在短短的一个世纪里,中国高等教育在发展模式的选择上经历了那么多次的转换,从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史上考察恐怕也是绝无仅有的,归根到底这是受近代中国急剧变化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现实所制约。如果我们把一个世纪作为一个历史过程考察,又会发现,百年间,我们在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选择上似乎走了一个大圆圈:被迫开放(无意识的泛化)——单一的价值取向——多元化的努力——单一的价值取向——封闭——主动开放(在世界范围内博采众长)。历史证明,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关起门来搞自己的高等教育,拒绝借鉴任何先进国家的经验,无论是在“天朝大国”的迷梦中还是在“自力更生”的口号下,都是一条自我封闭、作茧自缚的死胡同;囿于某种政治环境,价值取向单一,同样不是发展的最好选择。这是因为,高等教育作为人类所创造的知识文化的重要传播场所,作为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基地,有其自身发展的内在规律。高等教育的发展,既要受处于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不同政治文化背景的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具体国情所制约,也要受高等教育本身发展规律的制约。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一个世纪以来,中国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转换就是在如何认识和正确处理这一对矛盾的过程中艰难推进的。不能以强调本国情形的特殊性为由而拒绝遵循高等教育发展的一般规律,也不能以标榜追赶世界潮流为借口而置本国国情于不顾,这是我们回顾和总结这段历史所应深刻记取的经验教训。
二、传统与移植
1894年至1911年的十几年间,是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起步时期。19世纪最后几年所创办的天津中西学堂、南洋公学和京师大学堂,如前所述是近代大学的雏型。1904年颁布的《癸卯学制》中有《奏定大学堂章程》、《奏定高等学堂章程》和《奏定农工商实业学堂章程》。在这些章程中,关于办学理念和培养目标,有了新的表述:大学堂“以谨遵谕旨,端正趋向,造就通才为宗旨。…以各项学术艺能之人才,足供任用为成效。”通儒院(即研究生院)“以中国学术日有进步、能发明新理以著成书、能制造新器以利民用为成效。”[6] 从前一个时期的培养“艺才”、“专才”,到这一时期的提出“通才”,从字面上看,似乎又回到了传统的人才观。因为中国的传统教育也强调“通才”,即所谓“一物不知,儒者之耻”。但是,这里的“通才”是以掌握“各项学术艺能”为前提的,不仅与封建教育的理想人格“通才”在内涵上有所不同,而且,这种目标提出的本身也提升了“艺才”与“专才”的地位。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较之前一时期,较多地接纳了西方高等教育的理念。当然,这种“通才”仍必须“谨遵谕旨”,“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史之学为基”。在这里,中国传统高等教育的影响依然十分强大。这是因为,虽然科举制度在1905年被废除,但是,科举制度赐予出身的陋习仍然保留下来,秀才、举人、进士的头衔还十分具有吸引力。当然更重要的是封建专制制度的政治框架还在起着支撑作用,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变革终究需要以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的变革为前提。与此相适应,在这十几年间,高等教育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方法上发生了较大变化。最明显的表征是西方近代社会科学的各个门类被大量引进高等教育的课堂,政治学、法学、教育学、哲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社会科学被作为大学或高等学堂的教学内容,通过日本引进或翻译的西方教科书大量出版。学术界往往把这一时期看作是在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方面移植西方的第一个高潮。与此同时,在传统高等教育中特别受到重视的儒家典籍“经学”的研习,也被保存下来,京师大学堂有经学科之设,而且置于各学科之首。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领域,传统与移植之间的冲突、矛盾在政策层面和实践层面都非常激烈。
民国初年,资产阶级革命派和激进的民主主义者从根本上否定了“中体西用”这一直接支配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文化观念,提出要用“民主共和”和“科学民主”的精神来改造中国传统的封建主义文化,这也为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进一步发展演变提供了思想基础。 从1912 年至1949年的近40年间,民国政府和后来的国民政府制定颁布过几部重要的关于高等教育的法令、规程。就培养目标而言,从法律条文上看,最大的变化在于取消了封建社会高等教育的政治方向。1912年的《专门学校令》提出,“专门学校以教授高等学术、养成专门人才为宗旨”。同年颁布的《大学令》规定,“大学以教授高深学术、养成硕学闳才、应国家需要为宗旨。”在这里强调的是高深学术,是培养“硕学闳才”和“专门人才”。高等教育领域中大学和专门学校的区分标准是“学”与“术”,前者重在学术研究,后者重在应用技术。政治上、思想上的种种限制与要求,即所谓“忠君”、“尊孔”,在培养目标中被取消了。特别在民国前期,由于蔡元培的努力和他的广泛的社会影响,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得以在教育理念上有了一次大的飞跃。正如有些研究者所指出的:“只有在这一时期,中国才真正开始致力于建立一种具有自治权力和学术自由精神的现代大学。”[7] 西方高等教育理念的核心即学术自由和大学自治的观念,通过蔡元培的理论倡导和身体力行第一次较全面地被国人所认识和接受。蔡元培对北京大学的改造,他所反复强调的学术自由、兼容并包的办学方针,他对大学功能的理解与认识,即所谓“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等等,使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对西方的移植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正是通过蔡元培在北京大学的努力,使中国高等教育在教育理念和培养目标上,从根本上动摇了以培养“内圣外王”的“贤士”、“君子”、“循吏”为目标的主流传统。在这里要强调说明的是,蔡元培在宣传、倡导西方大学理念的同时,也充分利用了中国封建社会高等教育的非主流传统,即张扬古代书院浓厚的学术氛围、师生间砥砺德行互相切磋的融洽之情以及相对的独立地位,等等。1922年,毛泽东等人“鉴于现在教育制度之缺失,采取古代书院与现代学校二者之长,取自动的方法,研究各种学术,以期发明真理,造就人才”[8],在湖南创办自修大学。蔡元培闻讯后,高兴地写下了《湖南自修大学介绍与说明》一文为之鼓吹:“合吾国书院与西洋研究所之长而活用之,其诸可以为各省新设大学之模范者与?”[9] 对西方大学理念的移植与中国高等教育主流传统和非主流传统的排斥、融合,在“五四”新文化时期特定的环境中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
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制定颁布了《大学组织法》和《专科学校组织法》。其中关于培养目标的表述,分别为“大学应遵照……国民政府公布之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以研究高深学术养成专门人才”,“专科学校应遵照……国民政府公布之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以教授应用科学养成技术人才。”在20年之后的1948年,南京国民政府公布的《大学法》和《专科学校法》,关于培养目标的表述,与20年前几乎完全一致。上述情况说明,在1912年至1949的近40年间,高等教育培养目标是研究高深学术的学者和研习应用科学的技术人才这条主线一直贯穿其间。
在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方面,民国时期与清末比较,最大的变化是废除了反映封建传统文化的科目,增加了体现西方文化精神的大量新学科,人文社会科学方面如此,在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方面更是如此。据统计,民国初年《大学规程》中所开列的课程科目总数比清末《癸卯学制》所规定的多300多门;专科学校课程也比清末相应学堂科目增加了1-2倍。蔡元培主持下的北京大学20年代开设的课程中,有许多在欧美各著名大学中也是刚刚起步。在课程体系方面的另一显著变化是,从参照日本到直接借鉴西方高等学校的课程设置。许多大学和专科学校的教材直接用西方大学的原版教材。似乎可以认为,在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方面,对西方高等教育的移植在20世纪的二三十年代出现了第二个高潮。直到30年代后期才陆续开始有中国学者自己编著的教材被冠以“大学丛书”的字样在各大学和专科学校采用,而且仍主要限于人文社科类学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关于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明确表述,最早见之于政府法规文献的是1950年7 月政务院批准的《高等学校暂行规程》。其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的宗旨为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五章的规定,以理论与实际一致的教育方法,培养具有高级文化水平、掌握现代科学和技术的成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建设人才。”[10]在这里,除去头、尾两处有关政治方向的要求之外,核心内容是“培养具有高级文化水平、掌握现代科学和技术成就的建设人才”。与民国时期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相比较,政治上提出了不同的要求,这是十分自然的;应该说,作为高等教育的特点还是体现出来了,“高级建设人才”的提法也可以说涵盖了学术人才与专门技术人才。当然,由于特定的国际国内环境,所谓学术自由、大学自治等等,在刚刚取得政权的社会条件下,是不会受到关注的。相反,对大学中旧知识分子的改造很快就提上议事日程。在课程体系方面,特别强调了废除国民党政府开设的政治教育课程,代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著作为基础的新的课程体系。进一步发展的结果,则是全面地照搬苏联的课程体系。1955年有个统计,当时的浙江师范大学开设的153门课程中,有41门是以直接从苏联翻译过来的教科书为基础而设立的,另有79门课程所用教材是在苏联模式的基础上改编而成的[11]。可以说,在这一历史时期,对国外高等教育的移植在课程体系方面出现了第三个新高潮。
在1956至1957年间,中国高等教育领域出现了一股追求学术自由、大学自治的风潮。知识分子们响应中国共产党“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号召,对于机械地照搬苏联模式,大学中专业设置过窄、高等教育中忽视社会科学以及把马列主义奉为教条等现象提出了激烈的批评。著名代表是北京大学的马寅初。这可以看作是中国高等教育非主流传统与移植而来的苏联高等教育模式(高度集中统一)的一次顽强对抗。众所周知,这次风潮的结果是以“反右斗争的全面胜利”而告终。1957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著名讲话中,提出了指导中国近30年的教育方针,即“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195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中把毛泽东的讲话用政府法律的形式作了肯定:“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结合。为了实现这个方针,教育工作必须由党来领导。”[12]从此,这个方针成了中国所有教育机构,包括大、中、小学的办学宗旨。
196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简称《高教六十条》)颁布,对高等学校的培养目标作了前所未有的详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的培养目标是:具有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精神,具有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愿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为人民服务;通过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著作的学习,和一定的生产劳动、实际工作的锻炼,逐步树立无产阶级的阶级观点、劳动观点、群众观点、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掌握本专业所需要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技能,尽可能了解本专业范围内科学的新发展;具有健全的体魄。”[13]可以说,这是近代以来关于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字数最多的一次表述。应该说,较之1957年毛泽东的论述和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指示中的规定,培养目标更明确,对专业有一定的要求。考虑到20世纪60年代中国所处的国际国内环境,这已是一个很大的转变。而且,也确实对实践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是,这种状况没有持续多久,随着“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口号的提出,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泛政治化倾向愈演愈烈,直至“文革”十年,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变成了“反修、防修,培养革命事业接班人”一句空洞而抽象的政治标语。与此相适应,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等方面,在大量突出政治学习、触及灵魂、思想改造的同时,专业知识被压缩至最少程度,大学变成了短训班。
1957至1977年的20年间,中国高等教育在培养目标、教育理念等方面所发生的变化, 同样可以从移植与传统的冲突中得到解释。 如果说1949至1956年的全盘苏化期间,我们所提出的高等教育培养目标仍然强调的是学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是对民国以来形成的主线的继续,体现的是外来因素的移植,同时融合了传统的影响(政治方向、政治要求);那么,后20年间则是传统对移植的激烈反抗并战胜之。在这里,所谓传统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中国传统高等教育所积淀而成的根深蒂固的重视伦理道德教育、培养政治人才的主流传统;二是指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战争环境中,在培养干部队伍中所形成的理念和方法。20年间,特殊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环境使中国的高等教育关闭了与世界交往的大门,为传统的复归和高扬提供了适宜的土壤和气候。1978年4月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 否定和抛弃了“文革”中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教育目的,将现代化的实现确立为教育的主要目标。同年10月,教育部对1961年颁布的《高教六十条》略作修改,印发全国高校组织讨论,关于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完全是原来的表述。尽管如此,至少说明在改革开放的初期,注重专业知识的问题已被提到议事日程之上。1980年2月,全国人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规定对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毕业生和科研人员经过严格考核,分别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其目的是为了促进科学专门人才的成长,促进各门学科学术水平的提高和教育、科学事业的发展。1985年5月, 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指出,“高等学校担负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发展科学技术文化的重大任务。”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第一次如此明确地把高等教育的任务归结为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发展科学技术文化。这次会议的另一项与高等教育理念有关的重大决定是,明确提出要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改变政府对高等学校“统的过多的管理体制”,使高等学校具有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积极性和能力。”[14]尽管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高等学校所获得的自主权远未达到文件中所给予的自由度,但是,我们仍然可以说,《决定》给予了我国高等学校建国以来从未有过的自主权。此外,《决定》还强调高等学校是教学、科研中心,而不是像苏联模式那样,要么负责教学,要么负责专业培训;强调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制度,强调提高教学质量,开展教学改革试验,改变专业过窄的状况,增加选修课,实行学分制和双学位制等等,努力借鉴和移植先进国家高等教育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
进入9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体制的转变,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1994年7月, 国务院颁发《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发挥高等学校在国家科学技术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实施“211”工程,面向21世纪, 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1998年8月,全国人大制定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高等学校应当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突出强调了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办学自主权。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年来制定颁布的第一部高等教育法,它全面肯定了改革开放20年来我们在高等教育办学理念、培养目标、管理体制等方面所取得的共识。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要求的不断高涨,西方发达国家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理念正在日益被人们所接受,并转化为政府的教育政策,中国高等教育面向社会精英阶层的传统正在成为历史。可以说,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在经历了整整一个世纪的曲折之后,终于有了明确的、与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同步的理念、目标与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