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央组织部关于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改革创新的主要措施
(一)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
各级组织部门要积极转变管理职能,由办培训向管培训转变,由管微观向管宏观转变,由管具体事务向管方向、管政策转变,适度减少直接举办的培训班次,切实加强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和制度规范;要统筹安排培训任务,提高培训计划的科学性,切实解决有的干部重复培训、有的干部多年不训和重要岗位干部调训难的问题;要理顺管理关系,进一步明确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与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干部所在单位的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干部教育领导小组和干部教育联席会议的作用,调动各方面支持和参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科学规范、有序高效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
(二)建立开放竞争、优化统筹的办学体制
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明确其功能定位和职责分工。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准入制度,科学制定准入标准,把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社会培训机构等优质培训资源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形成分工明确、布局合理、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大教育、大培训的干部教育培训格局。中央组织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选定一批全国重点高校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各地区各部门也可结合实际,选择一批高等学校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基地。适度利用境外优质培训资源开展合作培训。
引入竞争择优机制,鼓励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之间开展适度、有序的竞争。建立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根据培训需要,定期确定培训项目,向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开放,择优选定承办机构。干部所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自主选择培训机构,自主安排干部培训。改进培训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逐步实行“经费跟着项目走”、“经费跟着干部走”。
(三)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教学改革
牢固树立按需培训的理念,加强培训需求调研,深入研究推动科学发展对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需求,干部履职和成长的个性化、差异化需求,把培训需求分析作为制定培训计划的科学依据。改进培训计划生成方式,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与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干部所在单位的培训计划协调会商机制,重要班次的培训计划要征询党委常委会意见。改革班次设置方式,实现由按级别设置为主向按类别设置为主转变,由一般性轮训为主向专题培训为主转变,由中长期学制为主向短期学制为主转变。及时更新培训内容,加强对重大理论问题和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针对理论和实践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不断完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培训课程,更新现代知识培训课程,开发特色课程。创新培训方式和手段,从课堂讲授式教学为主转向研究式、案例式、体验式教学为主,进一步增强教学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大力推广网络培训、远程教育和在线学习,提高培训的覆盖面和资源利用率。
(四)推行干部自主选学
坚持和完善组织调训制度,大力推行干部自主选学,把党和国家对干部的学习要求与干部的培训需求结合起来,建立自主选学与组织调训相结合的干部参训机制。对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类培训,逐步加大干部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的力度,政治理论培训也可给干部提供一定的选择空间。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在培训需求调研的基础上精心设计班次和课程,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培训对象根据公布的信息自主选择,培训机构组织实施培训。中央组织部会同中央直属机关工委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司局级干部中进行自主选学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行。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完善和推广干部自主选学。
(五)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
坚持客观公正、突出重点、重在激励、务求实效的原则,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情况的考核。各级组织部门要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办法,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考核工作。
对领导班子教育培训情况考核的内容,重点是所在单位开展脱产培训、中心组学习、在职自学等干部教育培训总体情况和干部教育培训的基础工作、管理工作、改革创新等综合情况。要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年终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领导班子要根据考核结果,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对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情况考核的内容,重点是参加教育培训期间的表现、学习成绩和党性锻炼以及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情况。要将干部的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健全干部培训与干部管理部门沟通协调机制,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培养干部、发现干部、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渠道。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对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干部,应该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培训。
(六)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教学质量评估
以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为目标,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稳步推进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制定科学规范、切实可行的评估办法和评估指标体系。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各省(区、市)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有计划地开展市、县两级党校、行政学院(校)的教学质量评估工作。5年内将地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校)的教学质量评估一遍。
(七)形成专兼结合、对外开放的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
切实加强对培训者的培训,着力培养一批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教学科研骨干。继续实行骨干教师培训计划,保证专职教师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建立业务进修、实地调研、挂职锻炼相结合的知识更新机制,提高教师培训设计、组织和管理能力,培养适应干部教育培训需要的专业培训设计师。中央组织部每年安排600名左右省(区、市)党校、行政学院和部门、行业培训机构的教师到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国内著名高校、国外著名培训机构学习培训。各地区也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教师队伍的培训。建立开放式的教学人才库,加大聘请优秀领导干部、成功企业家、科技专家、优秀专业人才和基层一线优秀干部担任兼职教师的力度,鼓励主要领导干部到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讲课或作报告。探索建立中央和省(区、市)两级师资库。探索建立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队伍考核评价体系和职称评聘体系。坚持教师竞争上讲台制度,通过实行师资联聘、动态管理等办法,优化师资配置。深化人事制度、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集聚和吸引更多优秀的教学人才从事干部教育培训。
(八)推进培训资源优化整合
加大对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优化整合力度。鼓励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建立协作办学关系,加强交流与合作,促进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围绕提高办学水平和培训质量,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县级党校等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体制改革和资源整合。清理部门、行业培训机构,对有必要单独设置的,要进行培训资格认证;对不具备条件的,要限期整改;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将其职能和可用资源并入其他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对名为培训中心,实为宾馆、度假村,不其备基本办学条件的,取消其办学资格。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
⑵ 你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的教学工作,切实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健康发展。校领导在放暑假时就安排在假期思考对学校的发展由和好的意见?我认为应
该做好以下几点:
(一)切实抓好队伍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素质
1、切实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学校成立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师德师
风建设的规章制度,严格规范教师的师德行为和品行操守,
学校结合实际、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师德师风教育。
2、切实加强教师业务学习。一是落实好教师的培训;二是落实好教研学习
制度,做到业务学习有计划、有专题发言人、有专题发言稿存档、有记载;三是
落实好教师自学,每位教师建立业务学习摘记本,并注重实用、真实,克服流于
形式现象。
3、切实加强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管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
用。
4、切实提高教师的学历水平和教育教学技能。
5、切实抓好教学管理人员和英语、美术、音乐、体育、自然、科学、计算
机等专任教师的专业培训工作,提高专业水平。
6、切实做好教师合理分配、流动,最大限度地优化教师资源
(二)落实教学管理制度,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学期初,学校要组织教师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制定出详尽的、切实可行的学科教学、教研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各种教研活动。
教研活动应重点解决以下几个
问题:
(1)认真学习研究各学科课程标准,吃透课标精神,把握教学方向,明确
各学科教学总体要求。
(2)结合各年级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题性研究,如起始年级的衔接问
题、毕业年级的复习问题、各种课型的课堂教学模式问题等等。
(三)抓常规,规范教学行为。
教学常规管理是学校管理中最基础、最重要的工作。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是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的基本保证。要转变观念,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质量意识,对教师备课、上课、作业的布置与批改、课外辅导、学生成绩的考核与评价等教学基本环节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并建立考评制度,严格考核办法,把教师教学常规工作业绩与年度考核、评优、评模、评职等挂钩。
(四)抓评价,促进师生共同发展。
各校要淡化教学评价的甄别与选拔功能,
注重评价促进学生发展、
教师提高
和教学改革的功能。要发挥评价的正确导向作用,使评价有利于课堂教学改革,
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1、建立有利于教师主动发展的评价机制。各单位要改变长期以来以学生学
习成绩作为评定教师教学能力的唯一标准的做法,
建立起多元的、
符合素质教育
思想的、有利于教师成长的新型教师评价标准。
2、建立有利于课堂教学改革的评价机制。新课程背景下的课堂,学生的知
识来源于三方面:
教科书提供的知识、
教师个人的知识、
师生互动产生的新知识。
各单位要重新确定“课堂教学评价标准”
,要将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的教育理
念、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师素养、即时效果等纳入评价标准
中,要重点突出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
3、建立有利于学生自主发展的评价机制。学生评价,主要应发现和开发学
生的潜能,
帮助学生树立自信心,
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地发展。
在整个学生评价过
程中,要做到:评价指标多元化,评价方式民主化,评价机会多次化,评价内容
合理化。应采取自评、学生互评、小组评、家长评、教师评相结合的形式。学校
要充分利用学生成长记录袋,
在学生发展过程中做好指导和记载工作,
学期末为
每个学生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
(五)抓习惯,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良好的学习习惯使学生终生受益。
小学阶段是培养学生兴趣、
习惯的黄金时
期。所以,我们要将学生的习惯养成作为一项大事来抓。
⑶ 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有何建议
办学模式:多模式的办学形式,除常规的学历、学位教育外,还可以建立半工半读类型的学校,以适应社会对不同层次人才的需求。推行通才教育的培养模式,注重学生基础知识、学习能力、动手能力的培养。
人才培养结构方面:由于不同单位对人才的需求层次不同,因而学校要注重专业人才培养的三角形结构,特别要重视一般大学、高职、高专学校自动化人才的培养。
实践教学环节:学校要建立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建议国家制定相应的法令法规,提倡全社会支持学校的实践教学,确立用人单位在“终身教育”上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教学改革:对于创新教育、素质教育的考核体系,应提出量化性的指标,便于执行和考核。
1、更新观念,树立科学人才观。加强科学人才观宣传,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努力营造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舆论氛围。一是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意识和“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把人才工作放到政治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高度来考虑。
2、树立系统开发人才观念,克服“重使用轻培养”、“重引进轻使用”的不良倾向。
3、树立知才善用、人尽其才的人才观念,克服人才使用中的“近视病”与“武大郎开店式”妒才心态。
4、树立人人都可以成才的人才观念,在坚持德才兼备标准的前提下,要敢于不拘一格选人才,真正做到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克服只唯文凭不重视实际技能,只论资排辈不重视创造力的不良作风。
5、树立全市一盘棋,推进良性流动的人才观,克服人才单位、部门所有的狭隘意识。六是树立广纳人才观念,既重视开发利用本地人才,也积极吸引外地人才,克服用人和留人上的不正之风。
⑷ 对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战工作的意见》有何其他意见建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统战部、教育工委、教育厅(教委),副省级市委统战部、教育工委、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统战部、教育局,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
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夺取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党中央着眼于加强执行党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对加强统一战线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高校统战工作作为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基础,也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服务,为高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现就加强和促进高校统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世纪新阶段高校统战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1、做好高校统战工作,对于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高校的党外知识分子相对集中,汇集着党外各方面代表人物,是统一战线培养、选拔代表人士的源头和重要基地。高校统战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基础。
2、做好高校统战工作,有利于为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服务。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关键在人才。高校的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在教学、科研和管理第一线,是高校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了解他们的情况、反映他们的呼声、关心他们的进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可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3、做好高校统战工作,是高等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高校统战工作本质上是做团结人的工作。把各方面统一战线成员团结起来,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是高校统战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的团结合作,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协调关系、沟通思想、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优势,对于推进高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二、高校统战工作的范围
4、高校统战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少数民族人士,有宗教信仰的人士,港澳同胞及在高校就读的港澳学生,台湾同胞及其亲属(包括在大陆定居的台胞和就读的台湾学生),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等。重点是专业领域成果显著、政治上有代表性、社会上有影响的党外人士。
三、高校统战工作的主要任务
5、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贯彻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了解和分析广大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动态,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和引导他们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鼓励和引导他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深入实际服务社会,锐意进取与时俱进,艰苦奋斗乐于奉献;鼓励和引导他们将实现个人价值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事业紧密结合起来。
6、切实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政策,密切同党外知识分子的联系,反映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举荐人才,积极发现和培养党外重点人才,为他们的成长进步创造条件,帮助他们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和社会政治生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7、重视留学人员统战工作。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留学人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发挥统战部门优势,广泛团结广大留学人员,吸引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为国服务。培养和举荐留学人员中的党外人士。增强服务意识,为留学人员排忧解难,为他们发挥作用营造良好环境。注意研究和反映留学人员的真知灼见。
8、认真做好民主党派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政治领导,贯彻党对民主党派的各项方针政策。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加强思想建设,健全规章制度,提高成员的政治素质。协助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加强民主党派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建设。
9、加强无党派人士工作。对无党派人士中的代表人物要加大选拔培养力度,形成相对稳定的无党派代表人士队伍。统战部门要以多种形式做好他们的思想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参政议政能力,扩大他们的社会影响,鼓励他们为高校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献计出力。
10、努力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做好少数民族人士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积极团结有宗教信仰的人士,坚持宗教活动在宗教场所进行,禁止在高校校园内进行传教和其它宗教活动。坚决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问题进行渗透、破坏、分裂活动。要注意研究高校中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新情况,发现和及时处理各种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要防范和抵制各种邪教。
11、积极开展台港澳和海外统战工作。以多种形式加强同台湾同胞和在大陆居住台胞的联系,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保护他们在大陆的合法权益;扩大两岸经济文化交流,推动两岸直接“三通”,增进他们对“一国两制”方针的理解和认同;关心和开展对台湾在大陆高校就读学生的工作,对台交流交往中的宣传教育要生动活泼、寓教于乐。要通过高校的各种学术交流活动和人员往来,加强与港澳专业界人士的合作与联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促进港澳地区长期稳定和繁荣。要认真贯彻党的侨务政策,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12、认真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和安排使用工作。建立健全培养、举荐党外代表人士的机制。在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中,逐步建设一支有一定数量、结构合理、素质良好的党外代表人士和党外干部队伍。高等院校领导班子中一般应配备党外干部,院系领导班子以及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务委员会等组织中要保持适当数量的党外代表人士。积极向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及各人民团体推荐党外代表人士,参与选举或安排他们担任有关领导职务。重视推荐和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特邀工作人员。
13、加强统战理论政策研究和宣传。要充分发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的优势,结合新形势下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强统战理论和政策的研究工作。高校党委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在积极鼓励理论创新的同时,对涉及政治和政党制度、民族和宗教问题等领域的社会科学研究、教学和讲坛严格把关,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好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和信息工作,及时准确地反映党外人士的思想动态和意见要求,不断扩大统一战线的影响。
四、加强高校统战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14、在高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组织部门与统战部门共同协商,合理配置高校的政治资源,既要重视高校党建工作,把大批优秀知识分子发展入党,也要重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将一部分优秀知识分子留在党外。
15、坚持征求党外代表人士意见的制度。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邀请本校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的座谈会,就学校发展的重大决定或涉及面广泛的重要举措出台和调整,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并逐步形成征求意见和意见处理反馈机制。
16、健全向党外代表人士传达文件和邀请他们参加重要会议的制度。要按照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有关规定,向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以及党外干部及时传达中央和上级党委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及时向他们通报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及社会生活中的重大事项。学校举行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应视情况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参加。
17、完善同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制度。学校、院系党政主要领导要与党外代表人士保持经常联系。主动与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交朋友,沟通思想,增进共识。坚持在重大节日走访和看望党外代表人士。统战部门要协助有关部门按规定妥善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
18、建立和完善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发挥作用制度。积极支持和引导党外人士发挥优势,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开展服务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社会活动。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多党合作、政治协商方面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参加统战系统的重要会议、活动和学习培训。对于民主党派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高校统战工作范围内的重点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必要的社会工作和社会活动,应给予财力、物力方面的支持,并计算相应的工作量,在考勤和业绩考评中予以体现。
五、切实加强高校党委对统战工作的统一领导
19、高校党委要切实重视统战工作。高校统战工作是党的特殊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是高校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党委书记、校长要高度重视统战工作,党政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要关心和支持统战工作,要明确一位党委副书记分管统战工作。党委要把统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听取统战部门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全校统战工作。
20、高校要为统战部门开展工作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高校统战工作经费应列入高校的经费预算;要尽力改善民主党派组织的办公条件,切实为民主党派组织、留学人员联谊会、侨联等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团体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对校内统战工作的重要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和资金支持。
21、建立充实高校党委统战工作机构。高校党委统战工作机构和统战干部是开展高校统战工作的组织保证和重要条件。各高校党委都应根据工作情况建立健全统战机构。高校党委已单独设立统战工作机构的应继续巩固完善,充分发挥作用;规模较大、统战工作对象多、任务重的高校,党委应单独设立统战部;统战部与其它党委部门合署办公的高校,要配备统战部长和充实专职统战干部,做到“牌子不摘、工作不断、编制不减”,学院分党委或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设统战委员。
22、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高校党委统战部部长由校党委委员或常委担任,并在任免前征求地方教育工委和党委统战部门的意见。各高校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和学校实际情况,在党委统战部设专职统战员(相当于处级调研员)。选拔热心统战工作,具有较强理论、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的同志充实统战干部队伍。重视对统战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把统战理论政策纳入高校党校教学内容,作为各类培训和轮训干部的必修课。
23、建立统战工作网络,健全统战工作运行机制。在高校党委统一领导下,高校统战部门应与党外代表人士所属单位共同做好对他们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应与党外代表人士所属单位经常沟通,及时了解、分析和向校党委以及上级统战部门反映党外代表人士的思想动态。应协调各方力量,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
⑸ 关于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的意见内容
一、高职(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目标
各类高职(高专)院校要按照培养高素质实用性人才的要求,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加大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的力度,力争经过五年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教育观念新、改革意识强、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
二、提高专任教师业务水平,改善师资队伍学历结构
高职(高专)院校要采取进修、引进、外聘等多种措施,大力提高教师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学历层次。所有专任教师都应达到《教师法》规定的任职要求。至2005年,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应基本达到专任教师总数的35%。大力提高教师使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鼓励和支持教师使用计算机辅助教学、模拟教学、多媒体教学、网上教学等手段,提高教学质量与效率。
三、建设一支实践能力强、教学水平高的兼职教师队伍
聘任兼职教师是改善学校师资结构、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有效途径,各高职(高专)院校要结合所在地实际,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兼职教师是指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有较强实践能力或较高教学水平的校外专家。兼职教师主要应从企业及社会上的专家、高级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中聘请。
四、建设一支理论基础轧实、又有较强技术应用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各高职(高专)院校一方面要通过支持教师参与产学研结合、专业实践能力培训等措施,提高现有教师队伍的“双师”素质;另一方面要重视从企事业单位引进既有工作实践经验、又有较扎实理论基础的高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充实教师队伍。学校在职务晋升和提高工资待遇方面,对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师应予以倾斜。
五、进一步加强高职(高专)教师的培训培养工作
我部将在有关高校建设若干高职(高专)师资培训基地,有计划地开展高职(高专)在岗骨干教师的轮训工作。师资培训基地的主要任务,一是有针对性地进行各类旨在提高教师高等职业教育理论水平、实践能力和专业技能的短期培训;二是进行现代教育技术培训;三是通过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培养师资。
各高职(高专)院校要制定教师培训培养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鼓励支持教师参加培训和进修提高。对参加培训和进修提高的教师要将有关情况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岗位职务聘任和教学评估的重要依据。
六、本科院校设置的职业技术学院要参照上述意见,制定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措施,拥有一支稳定的高职(高专)教育专任教师队伍,并有计划地进行正确的高职(高专)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的教育,逐步提高高职(高专)教育水平。学校要制定相应鼓励政策,支持教师从事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及开展相关研究。
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是加强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的关键环节,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制订建设规划,落实经费保障,切实重视高职(高专)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各类高职(高专)院校要尽快着手制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加大投入,健全措施,长抓不懈,确保此项工作达到既定目标。
⑹ 您对国家开放大学教学工作有何建议
实施开放大学思政课建设项目,加强具有远程教育特点的思想政治教回育,以社会主义核心答价值观为主要内容,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意识,培养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根”的理念和“精神家园”,潜移默化影响300多万在校学生。
以思想政治课建设为抓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修订专业教学计划,完善课程体系,提高思政课总学分数及其在课程结构中的地位作用和学分占比。统筹组织校内外专家组成课程团队,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育、民族政策与理论、中国文化概论等重点课程建设。
(6)高校开展培训工作的意见扩展阅读:
在大力推进完成好国家开放大学“长征带”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教育援藏、援疆的基础上,围绕深度贫困地区尤其是“三区三州”扶贫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制定扶贫计划,加大投入。
加大对南疆援助力度,建设双语教学资源平台,开展干部交流和教师培训。为新疆、西藏各地州全面配备云教室,共享优质师资和课程。
⑺ 对 “十二五”校长培训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一、明确“十二五”时期教师和校长培训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以服务全省教育现代化建设为中心,以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和校长队伍为目标,以提高教师师德修养、业务水平和校长管理能力为核心,以提高培训质量为主线,以完善省市县校四级培训体系为支撑,以农村教师和校长、骨干教师和校长、“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政策机制,加强统筹管理,着力推进教师和校长培训,全面提高教师和校长素质,为率先建成教育强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目标
——全员培训全面落实。有计划地对全省66万幼儿园、中小学、职业学校教师和校长进行分类、分层和分岗培训,全面提升教师和校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五年内,每位教师和校长培训时间累计分别不少于360学时和240学时,每位教师和校长至少参加一次省级以上培训和两次市县级培训。
——高水平骨干教师梯队基本形成。加强骨干教师培养培训,增选150名“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进行重点培养,支持5000名骨干教师和学科专业带头人进行省级培训,选派1万名骨干教师和校长赴海外研修,促进教学名师和教育家成长。
——教师学历层次普遍提高。组织在职教师进行学历进修,到2015年,全省幼儿园、小学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分别达到90%和95%,本科及以上学历分别达到35%和60%。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学位)比例分别达到95%和5%。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比例达到12%。
——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重点建设一批省、市、县(市、区)级教师和校长研修中心,培育一批培训实践基地学校和企业实践基地,继续建好海外培训基地,基本形成省、市、县(市、区)、校四级培训网络。
——培训资源不断优化。形成一支专兼结合、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和管理者队伍,初步建立适应不同教师和校长群体需要、体现江苏特点的培训课程资源体系。
二、大力开展各级各类教师和校长培训
(一)组织实施全员培训
1.教师全员培训
按照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遵循教师成长规律,着力抓好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在职教师岗位培训和骨干教师研修提高。其中新任教师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要加强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科学、综合实践、通用技术课程等紧缺学科教师培训。重视幼儿教师和特殊教育师资培训。
2.校长全员培训
紧紧围绕实施素质教育的中心任务,着眼于提高校长领导学校科学发展的能力素质,认真开展新任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在职校长提高培训、骨干校长高级研修和专题培训。其中新任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00学时。要重点加强农村校长培训,重视初中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培训,抓好中青年骨干校长和优秀校长培养培训。
(二)强化师德教育
将师德教育作为教师和校长培训的首要内容。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开展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增强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师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学习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开展“践行师德创先争优,办人民满意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宣传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弘扬高尚师德。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把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并与教师资格定期登记紧密挂钩,建立师德教育和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班主任培训
建立健全班主任培训制度,抓好班主任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骨干培训,所有班主任每五年须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专题培训。完善班主任培训内容,针对班主任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加强班主任工作基本规范、班级管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专题培训,不断增强班主任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书育人的本领。有关高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要设立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培养方向,优先招收在职优秀班主任。切实加强少先队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
(四)重视农村教师培训
以提高业务素质和学历层次为重点,着力加强农村教师培训,对农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实行订单式培养培训,2012年前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继续实施“千校万师支援农村教育工程”,通过结对帮扶培训、联合开展教科研活动等形式,提高农村教师的业务水平。加大农村骨干教师培养培训力度,稳定和吸引一批骨干教师扎根农村任教。
(五)加快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
建立师范院校、综合性大学和行业企业共同培养,教师在岗研修与到企业实践培训并重、教师资格和职业资格并举的“双证型”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到2015年,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68%以上。实行“访问工程师”制度,组织教师深入企业一线开展技术攻关和合作研发。实施职业学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选拔培养一批学科专业带头人和校企合作、产教结合的优秀教师团队。完善职业学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在企业建立一批职业院校教师研修站。
(六)抓好学历提升培训
重点支持50岁以下的教师通过在职学习、脱产进修、远程教育、自学考试等多种途径提高学历水平。扩大面向中小学、职业学校在职教师的研究生教育规模,实施“教育硕士培养计划”和“工程硕士培养计划”,提高教师队伍中研究生学历(学位)比例。探索自学考试与有关课程培训相结合、学分互认的模式,积极组织义务教育学校专科以下学历的教师,依托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学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课程。在职教师学历学位进修,应坚持学用一致、学以致用的原则。
三、着力加强教师和校长培训能力建设
(一)加强培训基地建设
建立健全省、市、县(市、区)各级培训基地。依托师范院校、有条件的综合性大学特别是高水平大学,采取省市合作、共同投入的方式,在各省辖市建立省级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研修中心,同时增挂市级研修中心牌子。整合县级教师培训、教育科研、电化教育等资源,形成县级教师和校长研修中心,加强县域内教师和校长培训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服务。省教育厅将制订省、市、县(市、区)教师和校长研修中心建设标准,指导各地和有关学校开展创建工作,并组织对县级研修中心进行达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县级研修中心,给予一定的经费奖励。依托高等学校,分专业大类重点建设一批省级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依托大中型企业和开发区,建设一批省级职业教育教师企业研修站。充分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重点建好苏曼、苏澳、苏安、苏密等教师海外培训基地。加快计算机远程教育平台建设,建好江苏教师教育网站,为教师和校长培训提供公共服务平台。
加强省教师培训中心和省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建设。两个中心在省教育厅领导下,承担具体实施各项省级培训计划、指导培训基地培训工作、开展培训工作研究等职责。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教师和校长培训管理机构。
(二)创新培训模式方法
丰富培训形式。采取集中培训与送培上门、国内培训与国外培训、传统培训与网络培训、高校培训与企业培训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教师培训。
不断优化培训内容。加强教师和校长素质能力现状及其培训
需求调研,以提高教师和校长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科学设计培训课程,努力构建符合时代要求、贴近教育教学实际、体现不同类别、层次教师和校长需求的培训内容体系。
改进培训方式方法。改变以固定教材和课堂讲授为中心的传统培训方式,注重培训的开放性、民主性和参与性,倡导小班教学,采取案例式、探究式、参与式、情景式、讨论式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
注重教师和校长培训研究。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科研与教学相结合,加强对教师和校长培训规律、培训内容、模式和方式方法的研究,积极开展培训教改实验,以科研为先导,推动教师和校长培训工作科学发展。
(三)推进培训课程资源建设
采取政府购买、组织开发、引进等方式,形成多样化的优质培训课程资源。省教育厅将结合新一轮教师和校长全员培训的需要,实施培训课程资源建设计划,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先进性,重点开发一批网络培训课程资源,免费提供给各地使用,促进优质培训资源共建共享。完善优质课程资源评审与推荐制度,各地应主要选用经教育部、省教育厅授权组织评审并推荐的培训课程资源。
(四)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
按照专兼结合的原则,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既具有广泛开放性又具有相对稳定性的培训者队伍,并逐步向兼职为主、专职为辅的目标努力。实行培训项目首席专家制度。遴选一批知名专家学者、一线优秀教师、校长以及高技能人才,组建教师和校长培训专家库。加强培训者研修,每年研修时间不少于72学时。完善培训者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培训者队伍动态管理机制。
四、努力为教师和校长培训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教师和校长培训工作,做到认识到位、政策到位、管理到位。要将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纳入当地教育发展整体规划,统筹安排,优先保证,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确保培训计划落到实处。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和校长参加培训,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要明确教师和校长培训职责分工。中学教师和校长培训由省统筹规划,主要安排在省级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研修中心、海外培训基地进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训主要安排在省级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企业研修站和海外培训基地进行。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培训由各省辖市会同所辖县(市、区)规划,主要安排在市、县级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研修中心、五年制高等师范学校进行。县(市、区)负责组织中小学教师开展校本研修。
(二)完善培训制度
强化全员培训制度。教师和校长在五年周期内,必须修满规定学时的培训课程。完善教师和校长培训证书制度,探索建立教师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教育课程衔接、学分互认的机制,将完成培训学时和培训考核情况作为教师资格再注册、教师考核和职称聘任、校长任用的必备条件和重要依据。建立教师和校长培训管理档案,逐步实现培训管理信息化、制度化。
建立培训督导评估制度。将教师和校长培训工作列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建立培训质量评估机制,完善培训质量评估体系,加强培训项目过程评价和绩效评价。对教师和校长培训工作成绩优异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完善校本研修制度。加强校本研修的指导和管理,促进校本研修与教研活动相结合,远程教育与校本研修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教学实践相结合,提高校本研修的质量和水平。鼓励和支持师范院校和中小学合作开展校本研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三)加大经费投入
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政府预算”的规定,以及《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07〕125号)
关于“农村中小学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其他各级各类学校按照不低于核定工资总额的1.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的规定,确保教师和校长培训计划的实施。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和个人出资相结合的培训经费投入机制。建立健全培训专项经费管理制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⑻ 对支部书记培训工作有何意见和建议
一、明确高校教师党支部的主要任务
高等院校中党的基层支部是党在高校的基础,是党的各项工作在高校的落脚点。
1、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做好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
3、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教师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健全支部生活,坚持不懈的进行理论学习
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是支部的核心工作之一,基层支部应该按照党支部工作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会议,及时向广大党员传达有关文件和通报情况,使党员们思想上有所进步,在日常工作中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党支部要坚持不懈的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在理论学习中重点要做到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素质,加深理解,与时俱进。针对政治理论学习枯燥乏味的现象,实施动眼、动脑、动嘴、动笔的学习方法,丰富学习形式,使每个党员都能够主动学习、善于思考,人人都能动嘴讲解,动笔写出学习心得体会,并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心得体会交流和讨论活动。
三、配合中心工作,提高支部战斗力
研究中心的党支部工作应该同中心的工作和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应该将支部工作定位在“对本单位各项工作发挥参与、领导、保证和监督的作用”,努力做到围绕中心,保证中心,进入中心,促进中心。党支部应该积极参与中心各项重大事务的实施,不仅为实现中心的发展目标提供了重要的思想保障和组织保障,同时也推动了本中心科研工作的发展,提高了支部的战斗力。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要同研究中心的具体情况结合起来,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在占有丰富材料的基础上,来确定工作方针,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在教学方面,党支部应该结合各中心承担课程的特点,组织教师不断更新教学观念,改革教学方法。借鉴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的教学模式,推进教学方法与考试制度的改革,大力加强课程教学和训练环节的建设,实施研究型的教学方式。同时要将工程训练、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社会实践以及科技创新活动均纳入教学计划中。在科研方面,继续保持研究中心在国内的领先地位,继续加大国家863、自然科学基金、国防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方面的研究投入和开发力度,保证每年都有一批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产出。同时,结合国家信息化方面的要求,继续加强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普及力度,真正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实现跨越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关心培养积极要求进步的同志
制定组织发展培养计划,采取定人结对的方式,对那些忠诚老实、积极肯干、热爱党的事业的积极分子给予有力的帮助和引导,使他们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自觉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用行动早日实现入党愿望,成为党组织中的一员。
党支部要把发展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素质上。要坚持质量第一,防止片面追求数量和比例。党支部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基本知识的教育,引导他们逐步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加深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
党支部每学期至少分析、研究一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要坚持培养联系人制度,培养联系人每学期至少向支委会汇报一次,党支部还应定期召开党外教师座谈会,了解他们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并及时反馈给入党积极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