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专项培训费用是指什么
专项培训是用人单抄位拨袭专项经费,对劳动者进行一定期限的专项业务技能培训,一般都由第三方进行培训。这种培训,用人单位要开支较大的费用,因此,单位与劳动者要约定服务期。若劳动者在约定的服务期内辞职,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㈡ 请问岗前培训与专项技能培训的区别
内部培训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培训是不同的。
不需要
㈢ 如何提高培训专项内容和的精准和考核力度
我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大员工的培训力度,提高培训效果。一 制定科学的培训方案1、结合企业的发展目标制定员工的培训目标 原则: 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目标和员工的培训紧密结合 企业的中期规划目标和员工的培训紧密结合 企业的短期任务目标和员工的培训紧密结合2、结合员工的专业和自身发展定位制定培训内容 原则: 销售人员注重手机销售知识和市场推广拓展知识的培训 商务物流人员注重市场专业知识和物流仓储方面的专业培训 财务人员注重财务实战操作和现代财务分析预测方面知识的培训 综合部门人员注重政治觉悟,文秘知识和企业各部门基础事物知识的培训3、结合员工工作岗位制定员工合理的培训方案 原则: 长期性原则。为员工在企业的长期发展提供培训平台,建立育人机制和留人机制。 系统化原则。根据员工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技能发展需要,系统规划岗位成长培训方案,合理利用培训资源和企业管理资源。 阶段性原则。阶段性培训内容更新递进,循环上升。 轮训原则。根据部门岗位分工和任务时段性,合理安排部门员工分期分批培训。
㈣ 我的公司是一个集团的子公司,到集团学习培训是劳动法中的专项培训吗 签订了培训协议的,
这个企业内训并不是劳动合同法所述的专业技术培训,离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这是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唯一情况,那就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除此之外,无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多优厚的待遇,都不能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
专业技术培训,通常是指为提高劳动者特定技能而提供的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培训。比如从国外引进一条生产线、一个项目,必须有能够操作的人,为此,把劳动者送到国外去培训,培训结束回用人单位工作。一般不包括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以及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所进行的上岗前的培训和日常业务培训、安全生产教育等培训。如用人单位因新产品的批量生产,引进新型机器,更新生产线,安排员工进行半脱产式生产培训,学习使用机器以保障新型生产线的正常运作等,这种培训只能属于用人单位的常规生产培训,不属于法定的专项培训。
所以根据法律规定,在这家公司离职不需要之符违约金。
㈤ 岗前培训与专项技术培训---急急急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构成上述规定要件是“专业技术培训”,是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范围或者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的其他具备专业技术的培训。上述规定不包括:岗前安全教育、熟悉工艺流程和规范、一般熟练工的实习、军训和扩展训练等非技术性的培训。
㈥ 新劳动法中的“专项培训”指什么样的培训阿
作者| 常法中心
单位| 广东摩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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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 企业所有的培训,是否都可以设定服务期?
法律顾问回复:
实务中,我们企业培训分为两种,一是岗位培训,二是专项培训;依据现行法律规定,企业只可针对专项培训进行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
那么在实践中,如何划分该两种培训,一般基于以几点:
其一,就是从培训的内容和目的而言,岗位培训的内容一般以员工从事日常工作上岗所需要的知识、技能为主,有时也涉及一些辅助性知识的学习;
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劳动者的日常劳动效率和劳动质量。专项技术培训的内容则较为专项,一般都有很强的针对性技术性内容。
其二,就是从培训的对象而言,岗位培训是普及型的培训;专项技术培训的对象,则通常都是企业经过严格挑选后确定的人员,是专项型和个体型的培训。
其三,就是从培训的性质来看,岗位培训是为了使员工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而进行的培训,一般具有强制性;
而专项技术培训并不是员工为了完成本职工作而必须进行的培训,是否参加培训,需要企业与员工均同意才能进行。
其实,从规范管理角度而言,我们企业可以事先对相关的培训按前述内容进行先前的定位与划分,之后再与员工在相关培训文件上予以共同确认和说明,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相关依据及参考: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㈦ 劳动法的专项培训是怎么定义的内详。
劳动法的专项培训就是指对于某一个技能给予的培训,一般都是企业为了留住人才而开出的条件,但是,这种情况下,企业都会要求员工签一份比较长的合同,同时还有不小的违约金的。对于专项培训的构成有以下两方面:
一、要针对劳动者本人;
二、有明确的费用支出凭证。
㈧ 劳动合同法中的专项技术培训
用人单位因为岗位需求或者发展需要,对劳动者某一个技能给予的培训。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员工签一份比较长的合同,同时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 对于专项培训的构成有以下两方面: 一,要针对劳动者本人。二:有明确的费用支出凭证。
㈨ 什么是专项技术培训
也就是对你感兴趣的专业进行专门的训练培训。这是因为这样你会掌握的很快
㈩ 劳动法第二十二条,怎么样才算单位对你进行了专项培训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培训费用,并支付劳动报酬和其它待遇,使劳动者学到了本事回。同时,用人答单位使劳动者接受培训的目的,在于劳动者回来后为单位提供约定服务期期间的劳动,劳动者服务期未满离职,使用人单位期待落空。通过约定服务期,可以大体平衡双方利益。规定服务期的一个重要的前提是,由于用人单位通过出资培训等提供特殊待遇的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具有与用人单位谈判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