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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接处警工作培训

发布时间:2021-02-02 14:51:40

Ⅰ 求~求~求~派出所接处警工作规范及流程(注~是派出所的接处警不是110接处警)

如何询问如何解答这不是随便能说的,这是办案技巧。
我只能告诉你是由市公安局内110接警中心打电话到派容出所值班室,由值班民警处理110接警中心报来的警,再在接处警登记本上登记何时何地处理了什么案件! 有不懂的网络里问我

Ⅱ 如何改进和加强"110"接警,指挥调度工作

一、加强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1、公安指挥中心在公安机关中起着龙头的作用,这就要求110接警员必须提高综合素质,才能够胜任此项工作。因此,我们在工作中要注重加强法律知识方面的学习,注重文化素质的培养,才能在工作中言出有据,文明规范,更好的解决群众求助的问题。要树立“学习学习再学习”的观念。110接处警工作的特点,决定了我们应当比其它岗位的民警应该学习更多的业务知识。
2、加强110接警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定期组织民警开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了110接警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知识和实战技能。以苦练基本功为中心,要求110接警员熟悉各个辖区派出所的管辖范围,并熟记常用警用号码。
二、以规章制度为约束力,提高110接处警工作和效率
1、各项工作制度的完善是保证110接处警工作的有效措施。在工作中,我们重点建立了《110报警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110报警服务工作接警规定》、《接警员职责》、《学习制度》、《交接班制度》、《值班备勤制度》等工作规范。通过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规章制度,使110接处警工作做到有章可循。
2、110接警员要严格执行指挥调度制度,做到有据可依,确保接警快速、调度准确、处警有效。进而避免重复出警,造成警力的浪费。结合工作实际特点,我们要真正的投入到每一起接处警工作中,客观地分析每起警情,认真热情地接待的每一起群众报警求助,从而使报警人对我们的服务满意。
三、强化服务意识,要耐心的听、科学的问、认真的记。
1、我们要坚持把维护好、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满腔热情、及时妥善地处理好人民群众的每一起报警和救助。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2、接到的警情,我们要认真的听、问、记,然后才能准确的下达指令。而每个人在受到侵害时的承受力和反应不同,所以有些群众报警时会语无伦次、表述不清,这就要求我们的110接警员,要耐心的询问清楚时间、地点、人数、案由、联系方式及报警人的姓名这些必不可少的要素。这就要求110接警员对全市的地形熟悉掌握,在报警人说出地点时,脑海中能够本能的做出反应。而认真填写接警记录也是不容忽视的工作,接警记录填写正确完整,便于日后对案件的查询、汇总。
总之,110报警台是公安机关面向社会的重要窗口,而在这项看似平凡简单的工作中,每一位110接警员更要努力学习,做到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为营造更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做出积极的贡献!

Ⅲ 110接警员工作的心得体会

作两年来,我深知110接处警工作是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建设和谐警民关系的桥梁和纽带,随着110日益深入人心,人民群众也更加熟知与依赖110,对110的期望值越来越高,由此对我们接警台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如果接处警工作不到位,就会直接影响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因此,结合市局开展的“解放思想大讨论”等活动,深刻领会贯彻上级领导意图,认真的处理每一起报警电话,设身处地的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求,将小小接警台当成公安机关亲民、爱民的窗口,将群众和各出警单位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质量的标准。

一、顺民意,献真情,真心实意服务群众。

作为110接警员,在接处警工作中,要深怀一颗爱民之心。我自觉站在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想群众之所想,给群众之所需,帮群众之所求,做到知民心、顺民意、解民忧、帮民困、救民难,变受理为服务,寓服务于受理。

应信守“四有四必”的承诺,设身处地地体会一名普通百姓、受害者、求助者的感受,深刻领悟“执法为民”的深刻内涵,明确自己不仅是执法者,也是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具体落实者。在处理群众报警过程中,既要善于用法,又要学会用情;既要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又要与人民群众心换心。

所谓心连心,就是要做到民情民意入耳,民声民求入脑,民利民苦入心;所谓心换心,就是在心连心的基础上,要求接处警人员主动与人民群众在心理上调换位置,换位思考,充分了解报警群众最迫切、最希望解决的是什么?

二、勤学习,善总结,诚心正意提高素质。

经过近两年的工作实践,我深知做一名合格的接警员必须要有过硬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心理素质、缜密的判断能力、丰富的业务知识。

才能在工作中更好地驾驭局面,处理警情,因此,我平时认真的参加科里组织的业务学习,虚心向领导和同事请教。

比如,向来值班的各单位领导学习处变不惊,驾驭事件的心态,向各处警单位学习对辖区情况的熟悉程度。通过细心地观察、学习,我较好的掌握了接警员应具备的“耳、手、口、脑”四项基本功,熟悉接处警流程,熟练指挥科各种设备的操作。



三、查问题,找不足,以整改促进步。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有成绩,也有不足。通过认真的总结剖析,认为存在以下几点:

1、是有时工作态度不严谨,如对报警人的耐心说服能力有待提高。

2、是对业务知识掌握的还不够全面,如对辖区地理位置划分了解的不清楚,有时候会派错出警单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3、是组织纪律性稍差,未能认真遵守规章制度,有迟到、笔记记录不全等现象发生。

Ⅳ 松原市公安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公安局设政治部和15个科级职能处(室):
(一)政治部。下设干部处、教育处、宣传处和综合处。
1.干部处。负责市公安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科级领导班子建设,人事管理工作;承担科级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培养工作和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级党委管理县局班子;承担全局机构编制、人员录用、工资、警衔、保险福利、调配和干部档案副本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具体承担市公安局副科级领导职务以上老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对直属单位老干部工作进行指导。
2.教育处。负责制定全市公安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安干校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警体训练及警体活动的开展。
3.宣传处。负责全市公安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警营文化活动;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对内对外的影视宣传等工作;负责对基层公安机关宣传工作的指导、审核。
4.综合处。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政治部内政务协调、政工情况综合,搜集、整理、调查研究有关公安思想政治工作信息;承担全局队伍建设的综合性文字材料和情况统计;承担政治部的后勤和文秘管理工作;负责抚恤及从优待警工作,做好患病、因公负伤、致残民警的医疗和救助工作。
(二)纪检监察室。负责案件检查、行政监察方面调查研究工作;检查局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及直属单位民警的违纪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受理对民警的举报、控告,检查处理民警违纪的案件;受理公安民警对处分不服的申诉案件,指导、督办基层公安机关开展案件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三)指挥中心(办公室)。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有关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起草审核有关文件及领导讲话材料;负责以市公安局名义制发的文件、电报审核工作;负责政务督办、警务公开和服务性机关建设协调工作;负责接待、会务、保密工作;承担文电收发、机要通信、公安统计及史志编撰工作;负责市区110接处警工作;协调处理紧急警务、承担授权的有关指挥协调工作;检查指导下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工作。
(四)户政管理处。指导全市派出所治安防控、正规化建设和等级评定工作;协调综治部门指导群防群治工作;研究制定全市户政管理的规章,贯彻执行户政管理的政策规定;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及居民身份证日常管理工作;人口统计和分析工作;全市居民年龄、身份证号码、性别、民族等项目变更、更正的审批工作;指导全市人口基本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建设。
(五)监所管理处。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等监管场所的安全防范、深挖犯罪和被监管人员教育转化等工作。
(六)出入境管理处(外事处)。监督、检查、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工作;受理、审批本地区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证件申请,并签发相应的出入境证件;受理、审批、签发境外人员入境、出境、居留、旅行等签证、签注及居留许可证件,并实施相应管理;受理、审核境外人员来本地定居的申请;受理加入、恢复和退出中国国籍的申请和国籍确认工作;处理或指导处理本辖区发生的涉外案件和内地公民违反有关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
(七)法制处。分析、研究全市公安执法工作,拟定执法工作规划;组织或协助起草有关公安工作的地方法规、规章;公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劳动教养案件的审批;监督检查各级公安机关执法情况;指导全市公安法制工作;市公安局机关业务部门办理行政、刑事案件审核工作;法制调研工作。
(八)信息通信处。研究制定全市公安信息化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信息化应用、培训和管理工作;保障全市公安信息主干网安全畅通运行;为市公安局机关提供网络、电话、视频会议等服务;提供应急通信保障;管理全市公安无线电频率资源和其它通信资源;组织开发公安业务数据库,提供数据查询服务;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公安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科研技术推广应用。
(九)控告申诉处。接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提出的控告和申诉;承办控告和申诉案件,并对控告、申诉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
(十)装备财务处。管理全市公安系统装备、被装;监督管理公安业务经费和其他专项拨款;负责市公安局机关财务、基建、房产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检查收费、罚款、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对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离任领导经济责任、违反财经纪律案件进行审计;指导基层搞好财务管理。
(十一)见义勇为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吉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负责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负责对见义勇为人员的表彰、奖励、保护、宣传、慰问;协调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负责见义勇为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二)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行政审批项目的检查督导;负责市公安局行政审批中心项目的办理;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拟定本局行政许可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负责对申请人申办行政许可事项的投诉处理。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Ⅳ 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流程警务信息平台工作流程

报警人-出警-打架、盗窃、其它等(劳资、经济纠纷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民事纠纷现场民警调解,不能调解进入下一步)-带回所-警务信息平台初步登记-移交治安或刑侦-做笔录-拿好回执单-离开-等待结果(或后期配合)。


依据《110接处警工作规则》规定110接警的流程如下:

1·110接警工作实行“一级接警”,即统一由城市或者县(旗)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警。

2·110报警服务台接到报警后,根据警情调派警力进行处置。对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紧急案(事)件,应当在派警处置的同时,立即向分管负责人报告,并向业务主管部门通报。

3· 110处警工作实行“一级处警”和“就近处警”、“分类处警”相结合的处警原则;特大城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处警机制。

4· 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对警情妥善处置。处警结束后,应当及时将处警情况向110报警服务台反馈,并做好处警记录。处警结果需要制作法律文书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5)组织开展接处警工作培训扩展阅读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

(一)刑事案件;

(二)治安案(事)件;

(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四)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

(五)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Ⅵ 浅谈如何做好接处警中醉酒人员的处置工作

所谓醉酒,是指由于饮酒过量导致大脑中枢神经系统高度兴奋或者处于麻痹状态,不能正确表达,不能辨别是非,对自己行为性质和后果不能准确认识和辩认,同时也不能控制或者完全控制自己的行为,极有可能对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造成实际危险或者构成严重威胁的情形。醉酒从后期表现形式上可分为兴奋期,共济失调期和昏睡期,在处警中这几种情况都可能会碰到,而且在处置中稍有不慎就可能会招致群众围观,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引起控告或袭警等行为发生。 一、当前接处警中在处置醉酒人员时存在的问题。 一是处警人员存在胆怯害怕心理。由于以前在处理这类警情中出了很多问题,再加上醉酒人员大多具有举止失控,辨别控制能力差,记忆力下降甚至失忆,易激怒、攻击性强等特点,确实难以劝解控制,所以一接到涉及醉酒人员的警情,我们接处警人员第一反应就是认为碰到了麻烦棘手的警情,首先从心里惧怕胆怯,导致能推诿的尽量推诿,能敷衍的尽量敷衍,不敢依法依规处置,从而引起报警人、当事人不满或侵害醉酒者本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是处置方法不科学,自我保护意识差。在处警过程中,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不能根据醉酒者的实际状况迅速做出准确判断,采取有针对性的处置措施,以在短时间内对现场和醉酒人员进行有效控制,更有处警人员到现场后因处置方法不对与醉酒人员发生冲突,反而起了火上浇油的作用。这样极易引起周围群众围观,对我们热嘲冷讽,损害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形象;甚至发生醉酒人员借酒耍疯引起袭警事件,危及我们处警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执法威信。 三是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统一处置场所和工作流程,给我们工作带来不便。《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都规定了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可以)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警绳等进行约束,但不得使用手铐、脚镣等警械;在约束过程中,应当注意监护。这中间没有规定具体的约束方法、实施步骤和放在什么场所实施监控。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举止失控的醉酒人员往往具有强烈的反抗性、对抗性,在约束对抗过程中容易发生因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对醉酒人员身体的伤害,比如说在挣拉推扯中拧坏胳膊,发生撕扯时损坏表皮组织等,这些问题是难免的,但责任该谁负;再加上我们各基层单位根本没有专门监控这类人员的场所,在其被约束过程中因其自身挣扎原因造成的伤害由谁负责等一系列问题困挠着大家,因此导致了大家在处置这类警情中束手束脚的尴尬境地。 二、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 一是基层处警民警对相关法律法规不掌握,运用不熟练。我们在处警过程中,由于本身法律基本功不扎实,对求助警情中的醉酒人员该如何保护,对醉酒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如何依法予以处置的相关法律法规往往一知半解,甚至一无所知,从而导致在处警过程中不仅没有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增加执法手段,理直气壮地树立执法威信,反而产生畏难胆怯心理,束缚了自己的手脚。 二是对现场判断识别能力和实战技能水平不过硬,不能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在处置涉及醉酒人员的警情中,民警到达现场后,不能根据现场情况和醉酒人员所处状态快速作出准确判断,以采取有针对性地处置措施,从而有效控制事态扩大。另外在处置醉酒人员闹事或违法犯罪过程中,民警要及时实施抓捕、控制,而往往因我们民警的体力达不到控制对方要求,没有良好的擒敌、抓捕实战技能,从而不能在短时间内对醉酒者进行保护性约束或及时制止其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因处警人员证据意识不强,取证不及时、不全面,导致事后被动。在处置过程中,由于醉酒者辨别、控制、记忆能力下降,对抗、攻击性增强等原因,很容易引起醉酒者本人或其它当事人的伤亡,甚至引发暴力袭警等案事件。而我们一些处警民警证据意识不强,不能及时全面对处警过程利用照相、摄相、录音等手段将醉酒者及现场情况予以固定,或及时通知其家属,邀请其它见证人到场见证处置过程,从而导致事后由于没有证据引发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使我们处于被动地位。 三、对症下药,切实做好接处警中醉酒人员的处置工作。 接到涉及醉酒人员的警情后,应带齐处警装备(包括用于约束的约束带、警绳,取证用的执法记录仪及通迅工具等)及时赶到现场,快速掌握现场情况,根据醉酒状态,迅速作出准确判断,对症下药,以采取有效的处置措施。 (一)对待轻度醉酒胡言乱语兴奋型有潜在危险的,要做好引导看护工作。有些人醉酒后没有完全失去控制、辨别能力,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喝洋了,酒醉心里明的那种。但由于饮(醉)酒使其兴奋,表现在语言增多,夸夸其谈,举止轻浮,粗鲁无礼,具有逞强好胜,随意挑衅,对自认为看不惯的人、事、物和外界刺激容易引发攻击行为,对周围公共安全具有潜在危险,往往是周围被其挑衅的人报警求助。我们碰到这种情况后,在处置过程中要根据醉酒人的要求,通过“满足”他的需求做好引导劝解工作。因为这些人在这种状态下都处在一种发泄心理,在不断地吹棒自己,想得到别人对他的认可、尊重,想找一种天下老子第一的感觉。这时我们要因势顺导,给他说些好听的,对他所说的一切予以肯定,不能因听不惯他瞎吹而对其予以反驳,更不能威胁、吓唬、训斥,因为这时他什么都不怕,就希望有人和他抬杠,这样会使他更加兴奋,受到刺激后反而有可能导致其行为举止更加放肆;我们通过陪他“聊天”先稳住他,控制他把对自己和周围公共安全潜在的危险转化成现实危害的同时,再想法通知其家人或对其有震慑力的单位领导、同事来帮助劝解、看护或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让他们将其领回看管。 (二)对待行为举止高度失控正在实施违法犯罪具有现实危害型的,坚决依法予以强制约束。部分人由于醉酒导致神经共济失调,完全失去控制、辨认、记忆能力,其行为举止高度失控,处在危险不可控状态,且本人毫不知情,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酒疯子中的武疯子。这时,醉酒者一般表现为大吵大闹,挑衅性强,随意打人毁物,对周围事物浑然不顾;更有甚者,手持凶器到处行凶,见人就打,见物就砸,对其本人和他人的人身、财产或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在处警过程中大可不必产生危难情绪,应在加大取证力度,保证警力、约束工具达到绝对控制标准的同时,依法及时通过实施保护性约束措施终止醉酒者对其本人和他人、公共安全造成的危害。因为除《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了对醉酒者的约束、处罚措施外,《刑法》第十八条,第二百七十七条分别规定了醉酒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和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应负的刑事责任。面对这种情况,我们首先要根据现场醉酒的人数和醉酒者的身体状况来调配我们的警力,若第一处警人员力量明显不够,要及时通过指挥中心再次调度警力增援。其次是对醉酒者的违法行为进行劝解、制止。可能这时的劝解、制止并不起作用,他们反而会因警察的到来更加肆无忌惮,但我们到现场后一定要做这项工作,当然不要与其产生正面冲突,防止袭警事件发生,最好能当着围观的人或其家属的面做,并拍照、录音、录像取证,若劝解、制止真不起作用,待警力、约束工具备齐后,分人分组对醉酒者实施约束控制,这时就要求我们利用日常学习掌握的抓捕、捆绑技能,在短进间内制伏醉酒者,并确保约束得住。从醉酒到酒醒的时间,因人、醉酒程度不同可能情况各异。第三就是要做好约束期间的监护工作。最好放在有监控设施的房间里进行约束,以防止在这期间因其自身挣扎等原因造成其本人身体伤害事后找我们扯皮,也可以想法找到其单位或家属到场负责看护或领回看管。另外,在约束期间,我们应做到人性化执法,不得使用手铐、脚镣等警械,并全程监护,一旦确认其酒醒立即解除约束。 (三)对酒精中毒麻痹昏睡型的,要做好救助、查找工作。部分醉酒者由于酒精中毒,大脑处于麻痹状态,神志不清,浑身无力,就是我们常说的乱醉如泥、不省人事的那一种。这种醉酒者与前两种恰恰相反,他们一般浪到哪儿算到哪儿,然后不管是街头、路旁还是楼梯间便倒头大睡或躺在地上哼哼唧唧,一般同行的人或其它行人见后会报警求助于公安机关。我们到现场后,首先要迅速将他们移到安全地带,对于无法坐立的,尽量让其侧躺,严禁仰卧,以防窒息。其次是分情况予以及时求助。对于面色苍白,神志无感,跌倒摔伤有明显伤痕的,快速通过120急救找来医生实施急救;对于只是晕迷不醒没有危险的,要询问同行的人,找周围的人进行辨认或通过查验随身携带的手机、身份证件等物品取得醉酒者的信息,以便与其家属、亲戚、朋友、同事、单位取得联系,通知其领回看护;对一时查不出来醉酒者信息的,要领回单位看护,千万不能让醉酒者留在原地自己醒酒,以防止出现冻死、发病死亡等意外情况,因这种处理方式导致公安机关成为被告的事件己经发生过。第三是妥善登记保管好醉酒者的随身物品。为防止醉酒者随身携带的物品发生丢失、被盗,导致事后被动,处警时应尽量查清其随身物品的品种、数量,尤其是手机、现金等物品,要进行当场登记,请现场见证人签字证明。总之,处置涉及醉酒人员的警情,情况复杂多变,处警民警一定要不怕苦,不怕脏,机智灵活,依法处理,以有效保护醉酒者本人、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公共安全。

Ⅶ 消防部队召开骨干通讯员接处警工作

记得去年搞过一次培训,因为接警员是消防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岗位。

Ⅷ 如何快速高效开展110接处警工作

公安机关要加强接处警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巡防工作实战需要,通过开展“大练兵”活动,切实解决民警和协警体能素质、处警质量、内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不断完善训练形式和方法,将日常训练与巡逻防范实战相结合,重点苦练六项巡逻基本功,有效提高全体民警和协警处置各类事件的能力和调处纠纷、化解矛盾的水平,进一步强化对辖区社会面的驾驭防控能力。
一、练懂法基本功。在一线民警每周的业务学习中要将《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巡逻勤务技能手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作为学习重点,重点掌握,熟知熟记,做到学以致用。同时,民警应熟知《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巡逻盘查基本程序》等盘查、盘问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并定期组织测试,以提高全体民警和协警的自我保护意识、规范执法意识。

二、练知情基本功。在每日交接班时坚持讲评制度,以培养和提高民警和协警多渠道获取警情信息的意识和能力。当班民警和协警要知晓《每日警情提示》内容,包括哪些是案件多发地区、案件多发部位、案件多发时段,以及发案的规律、特点、趋势等,及时掌握巡防工作重点,真正做到“带着警情上街,带着警情巡逻”,从而提高打击街面犯罪的精确度,提升巡防工作成效。

三、练识路基本功。强化“识路”培训,提高接处警快速反应能力和堵截成功率。即熟知辖区道路、标志性建筑物及重点单位名称、位置,熟悉街巷、居民区内楼号分布情况、地形情况,110民警要成为辖区的“活地图”。一是按图练,将辖区地图悬挂在各基层所队办公室,方便民警和协警随时对照地图查看,加强记忆;二是驾车练,当班民警和协警要在巡逻工作中,强化驾驶巡逻车频繁穿行于辖区的大街小巷的能力,全面熟悉辖区每条道路;三是实战练,民警和协警要在接警过程中认真察看地形,将老地名、新地名与实际地点统一起来,确保接处警工作一步到位。
四、练体能基本功。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根据巡逻工作特点,严格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要求,组织备勤民警和协警隔天进行一小时的以力量、速度、灵敏、耐力等身体素质为主的体能训练,重点进行跳绳、跑步、器械、擒拿格斗、俯卧撑、引体向上等专项体能训练,并利用空闲时间组织民警开展篮球、乒乓球、登山等形式多样的带有娱乐性的体能训练,营造浓厚的体育锻炼氛围和警营文化,使民警和协警在健康快乐中达到增强体能素质的训练目的,有利于提高作战能力。

五、练能说基本功。针对日常工作中打架纠纷、邻里矛盾、扰民等软性警情较多的实际,重点强化了民警和协警语言表达能力的培训,要求民警和协警必须练好“能说”基本功。一是发动民警博览群书,了解群众的日常礼仪;二是要求民警熟悉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劳动法,交通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在处置警情的过程中发挥更大的说服教育效果;三是总结经验教训,要求民警汇报自己的工作情况,以锻练民警的语言表达能力,并要求民警对调处的每起纠纷都要认真分析成败之处,特别是善于从失败中吸取教训,不断总结提高。

六、练战术基本功。为提高民警和协警单兵警务战术技能,把盘查、搜身、查缉、带离等训练内容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在繁华闹市练辨别,在实地街巷练盘查,在居民楼道练查缉,进一步增强训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民警盘查发现、现场处置和应变的能力,以强化民警和协警的安全防范意识、战术协同意识。

Ⅸ 沈阳市公安局的指挥中心

指挥中心:负责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综合分析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研究制订工作计划;组织并指导市局公安工作及与公安工作相关的实践和理论研究,起草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辅助局领导开展全局性中心工作;规划、指导开展社会治安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文件收发、印制及公安统计和档案管理;负责公安业务的专题研究及全市公安机关史志编研工作的指导、检查;负责全局警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我市“110”报警服务台的接警处理工作;掌握并报告社会治安情况和公安系统重要动态信息;受理市民投诉;分析研究治安形势;先期处理全市发生的重大案件和事件。
秘书科:负责文件印制、收发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指挥中心的后勤保障及办公用品的管理、发放工作。
协办室:负责指挥中心的组织、党务、宣传、教育培训、干部调配、晋职(衔)晋级、工资福利、纪检监察、共青团、老干部、文体等工作。
调研一科:负责全局计划、总结、报告和领导交办的各种综合材料的撰写工作;负责市局公安简报的编辑刊发工作;协调、督察各职能部门完成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
调研二科:负责公安工作及与公安工作相关问题的立项、研究;开展督促、指导有关文字综合工作;有组织地开展和指导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开展调查研究,为研究工作提供资料服务等工作。
调研三科:负责全局中心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及文字综合;统一清查行动等严打专项活动工作。
防控科:负责全市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规划、指导、协调和有关工作情况的调研、综合;负责对全市各公安执勤站(卡、点)工作情况的检查和情况掌握;负责公安基层基础等工作情况的调研和协调、指导;负责对重、特大案件防范和作案人管理责任查究工作。
指挥一科:负责协助局领导现场指挥调度;预案拟制及健全预案库;全局指挥调度工作的检察、指导;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反家庭暴力工作的协调、处置等工作。
指挥二科:负责110警情综合分析和研判;动态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编撰;犯罪举报、市民投诉的受理、协调、考核等工作。
指挥三科:负责合同制接警员日常管理和培训;接警员接处警情况的检查和考核;指挥、接警大厅的日常维护和保障等工作。
档案科:负责全局各单位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和指导;收集、整理、保管档案;为局内外提供档案查询利用;开发档案资源、编史修志。
统计科:负责全局公安业务统计工作,定期编辑公安统计资料;对全市社会治安状况进行分析;负责向有关单位、部门提供有关统计资料;对市局各单位公安统计工作检查指导、协调综合工作。
接待办:负责公安部处长、外市公安局长以上领导干部,带团来我局进行综合考察时的接待工作。
督办科:负责上级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网络信息科:负责公安网页的更新与维护;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清理工作。
警务公开科:负责全局警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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