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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培训

发布时间:2021-01-28 20:30:58

① 如何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

各党委(党组、党工委),县委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根据省、市委组织部和省、市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统一部署要求,对我县第二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派驻方式和对象
此次党建工作指导员派驻工作采取一人多企的方式,县委组织部派驻50名县级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系指导150户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各乡镇党委、金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在县委派驻的基础上,向辖区内独立法人非公企业和有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会组织派驻指导员,切实做到派驻工作全覆盖。党建工作指导员名单及所指导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名单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二、派驻时间
第二批党建工作指导员派驻时间从2015年8月开始到2017年8月结束,时间为2年。
三、相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向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是县委加强全县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一项重要举措,是推动引导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联系服务群众的有效途径,县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全力支持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工作。
二要认真履职。根据省、市委组织部文件要求,每周二、周四为定期驻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时间,每月深入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的时间不少于10天,党建工作指导员一定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对照《派驻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
三要加强保障。实行党建指导员工作补贴制。对县本级派驻的党建工作指导员每人每月给予150元的工作补贴,待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各乡镇、金桥开发区对本级派驻的党建工作指导员,也要给予一定标准补贴。
四要强化管理。县委组织部将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档案,如实记载其派驻期间工作开展情况,把考核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在派驻工作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将对党建工作指导员进行考评,并向派出单位党组织进行通报。

② 如何注重抓好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扩面覆盖

第一,着力抓基础,扩大“两个覆盖”。要按照规模以上抓巩固提高、规模以下抓拓展延伸的要求,着力提高“两个覆盖”的水平。
一要加大单独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力度。按照党章和有关文件规定,凡是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条件成熟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一般要单独建立党组织。对于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要通过发展党员、吸收党员职工等方式,创造条件,建立党的组织。
二要推动区域联建。在各类开发区、园区、街区、商务楼宇等规模以下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集聚区,探索区域化、网格化、集群化管理模式,通过建立区域性党组织,统筹抓好党组织的设置、党组织工作的开展,实现辖区内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
三要探索行业统建。主要是依托行业协会(商会)、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和龙头企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等组建行业性党组织,通过重点帮扶、结对共建、活动共搞等方式,实现行业内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
四要坚持党群共建。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作用,做好联系群众、推优入党等工作,把具备条件的群团组织负责人发展成党员,推动建立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以党组织建设带动群众组织建设。
同时,要探索建立网络党组织,通过QQ群、微博客、微信等开展党的活动。已经建立党组织的,要通过开展党的活动把党的工作落到实处;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要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挂靠其他党组织开展活动等方式,抓实工作覆盖。
第二,着力抓队伍建设,壮大骨干力量。加强党员、党组织书记和党建工作指导员三支队伍建设,既是当务之急,也是长远大计。
一要发展壮大党员队伍。采取适度倾斜政策,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大在生产一线职工、专业技术骨干和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要注意培养发展符合条件的企业出资人和社会组织负责人入党。要创新流动党员管理服务,探索“一方隶属、多重管理”模式,方便党员转接组织关系。要通过社会招聘、有组织地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推荐、输送党员职工,壮大党员队伍。
二要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要按照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要求,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拓宽选人渠道,采取内选、外派、公开招聘等方式,创新党组织书记选拔方式。企业规模大、党员数量多的企业,是主要出资人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应当配备专职副书记。要将党组织书记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采取省级示范培训、市级重点培训,县(市、区)普遍轮训方式,确保党组织书记每人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探索实行党组织书记资格认证制度。完善党组织书记管理制度,推动建立健全党组织书记待遇保障制度,有条件的地方,上级党组织可给予党组织书记适当的工作津贴。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党组织书记工作室”。
三要抓好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要认真总结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经验,完善措施,尽量采取“一对一”方式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特别是要到党员少或没有党员、不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单位开展党的工作,帮助有党员的单位尽快建立党的组织,指导新建党组织建章立制、开展活动。各市、县(市、区)要高度重视选派机关干部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这既是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有效举措,也是培养锻炼干部的一种途径,要积极探索,逐步完善。
同时,要注重抓好非公企业出资人和社会组织负责人队伍的教育引导。要探索建立定期培训等制度,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和社会组织发展的信心,强化遵纪守法意识,强化对社会、对职工的责任意识。
第三,着力抓作用发挥,创新活动载体。要充分发挥好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一要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不同领域方式有别、作风建设没有例外,切实聚焦解决好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中存在的“四风”问题。要组织“一走访三推动”活动,从实际出发,组织市、县(市、区)和乡镇、街道的党员领导干部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联系点,实行面对面指导,推动解决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负责人对党建工作的认识问题,推动解决党的建设中的实际问题,推动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中开展“五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党的政策宣讲、提出一条合理化建议、为困难职工办一两件实事,帮助党员解决一个实际问题,开展一次公益活动等。
二要围绕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的中心任务开展党的活动,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提供政治和组织保证。把“共产党员先锋工程”作为重要载体,组织党组织和党员通过设岗、划区、立项等实践载体,在本单位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中凝心聚力、履职尽职、发挥作用。
三要广泛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要按照“六有”目标要求,强化服务功能、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能力、完善服务保障,建设服务型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要重点围绕促进生产经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搞好服务;社会组织党组织要重点围绕凝聚群众、激发活力、促进发展搞好服务,引领社会组织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四要引领建设先进文化。要把党建工作与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党员和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信念,夯实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要丰富职工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提高党员和职工群众的素质,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第四,着力抓基础建设,强化工作保障。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坚实的工作保障是重要基础。
一要加强场所建设。强化阵地意识,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档案、有制度”的标准,加强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三建三送”活动,为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保障。提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场所共用、资源设施共享。以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和沿海经济带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进区域性、开放性、综合性的党群活动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省里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支持。
二要加强经费保障。按照中央要求,加大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财政投入力度。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商,按照《关于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辽组通字[2013]12号)要求,真正落实好党组织的活动经费。继续执行为新建党组织提供1000元启动经费的规定。建立党费拨返制度,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缴纳的党费可部分返还本单位党组织,也可从各级党组织留存的党费中,按照一定比例,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
三要完善工作制度。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务公开等制度,认真执行发展党员推荐制、公示制、票决制,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服务党员工作制度,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和荣誉感。建立创先争优制度,使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领导责任,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把党的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强化领导责任,要把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本地区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作为市、县(市、区)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专项述职和相关部门领导班子考核评价专项内容。
健全工作机构,市、县(市、区)党委都要依托组织部门,成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专门机构,统筹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整合党建工作资源,加强基础性工作,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共同做好工作。加强分类指导,根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量大面广、类型多样等特点,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搞好舆论宣传。总结推广宣传典型,加强示范引导,营造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

③ 如何加强社会组织党建管理工作

一、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1、健全工作机构。回2、理顺管理体答系。3、完善工作机制。
二、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
1、按单位建立党组织。2、按行业建立党组织。3、按区域建立党组织。4、实现全领域覆盖。
三、拓展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
1、围绕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开展党组织活动。
2、贴近职工群众需求开展党组织活动。
3、突出社会组织特点开展党组织活动。
4、紧扣党员实际创新教育管理服务。
5、贯彻从严要求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四、加强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1、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
2、充实壮大党务工作者队伍。
3、加强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
4、强化管理和激励。
五、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2、强化基础保障。3、抓好督促落实。

④ 如何向选派到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指导员发放工作补贴

各党委(党组、党工委),县委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根据省、市委组织部和省、市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统一部署要求,对我县第二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派驻方式和对象
此次党建工作指导员派驻工作采取一人多企的方式,县委组织部派驻50名县级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系指导150户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各乡镇党委、金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在县委派驻的基础上,向辖区内独立法人非公企业和有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会组织派驻指导员,切实做到派驻工作全覆盖。党建工作指导员名单及所指导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名单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二、派驻时间
第二批党建工作指导员派驻时间从2015年8月开始到2017年8月结束,时间为2年。
三、相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向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是县委加强全县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一项重要举措,是推动引导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联系服务群众的有效途径,县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全力支持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工作。
二要认真履职。根据省、市委组织部文件要求,每周二、周四为定期驻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时间,每月深入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的时间不少于10天,党建工作指导员一定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对照《派驻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
三要加强保障。实行党建指导员工作补贴制。对县本级派驻的党建工作指导员每人每月给予150元的工作补贴,待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各乡镇、金桥开发区对本级派驻的党建工作指导员,也要给予一定标准补贴。
四要强化管理。县委组织部将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档案,如实记载其派驻期间工作开展情况,把考核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在派驻工作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将对党建工作指导员进行考评,并向派出单位党组织进行通报。

附件:第二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安排表

⑤ 党建的五覆盖指的是哪五覆盖

1、组织设置全覆盖。加大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力度,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全部单独建立党组织,不够3名党员且适合行业或区域管理的全部纳入行业党组织或联合党组织。

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或建立群团组织、依托业务主管单位开展党的工作,条件成熟时及时建立党组织。

2、工作力量全覆盖。盟市、旗县(市、区)和有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任务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每个社会组织党组织要配齐书记,规模较大的社会组织党组织有专门的党务工作者,暂不具备党组织组建条件的社会组织全部选派党建指导员。

3、工作经费全覆盖。建立并落实党费拨返制度、财政支持制度,多渠道解决经费问题,确保每个社会组织党组织都有正常开展活动的经费。

4、活动场所全覆盖。支持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建设党组织活动场所,在社会组织相对集中的区域统筹建设党群活动中心,使每个社会组织党组织都有场所开展活动。

5、组织生活全覆盖。社会组织中的每名党员都编入支部参加活动,各项制度健全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

(5)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培训扩展阅读

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政治属性。紧紧围绕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开展工作,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其履行党的政治责任、承担党的政治任务,发挥政治功能和政治作用。

坚持党的领导与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相统一,把党的工作融入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过程,更好地组织、引导、团结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坚持从严从实。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制度,从严把好党组织组建关,促进社会组织依法自治、发挥作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遵循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符合社会组织实际的方式方法,防止行政化和形式主义。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着力解决管理体制不畅、组织覆盖不全、骨干队伍不强、基础保障不力等问题,有效激发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活力。

——坚持分类指导。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根据不同类型社会组织开展工作,切实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抓好规模较大、人员较多、影响力较强的社会组织,带动促进各领域、各类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手段和网络技术,动态掌握社会组织党建信息,优化党组织设置,强化党员队伍管理。

⑥ 如何加强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组织体系健全,党内制度健全,思想觉悟跟上,廉政建设扎实,求真务实,积极进取,与时俱进,科学发展等等

⑦ 浅谈如何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地方党委对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一是要统筹安排部署。
将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纳入基层党建工作整体布局,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抓总,属地管理为主,行业管理为辅”的工作机制。根据中、省、市关于集中推进“两个覆盖”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要制定下发《集中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的实施方案》通知,将非公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工作纳入党建组织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健全“行业主管、区域兜底”的管理体系,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将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全县基层党建工作明察暗访和季度通报的重要内容,对“两个覆盖”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切实夯实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主体责任。

二要强化工作落实。针对省、市提出的全面提升“两个覆盖”率的要求,对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集中推进“两个覆盖”提出具体目标任务,并明确基层党(工)委为具体责任单位,同时,要求各镇、县直各相关部门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工作目标,对工作实行动态台账式管理。县委组织部、县非公党工委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通报排名,对关键指标欠账的,严肃追究责任,进一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三要开展集中组建。由组织部门、各级非公党工委牵头抓总,各基层党(工)委具体负责,抽调专门人员,采取采取上门走访、电话询问、到工商、经贸、民政、教体等部门核实等方式,对辖区内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进行精准摸底,及时对“企业倒闭、企业破产、空壳虚化、生产经营不正常”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分层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并及时更新非公党建信息库数据,确保上下一致、符合逻辑、映证充分。同时,在摸底排查中,同步推进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社会组织采取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组建党小组、派驻党建指导员等五种方式组建党组织,大力提升全县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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