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统战部是干什么工作的
了解情况,掌握政策,调整关系,安排人事。“十六字”职能的内涵具体为:
1、了解统战工作的全面情况,掌握分析统一战线中的政治、思想动态,反映党外人士的意见、批评和建议;
2、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对统一战线大政方针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开展工作的意见,供中央和各级党委决策参考;
3、督促检查各项统战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正确协调统一战线内部的各种关系;
4、考察、培养、安排各方面的党外代表人士。2000年中央“三定”方案对中央统战部职能的内涵和要求作了进一步细化。
(1)统战培训工作扩展阅读:
做好统战工作:
做好新形势下统战工作,必须掌握规律、坚持原则、讲究方法,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是党领导的统一战线。
在统战工作中,实行的政策、采取的措施都要有利于坚持和巩固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同时,必须明确,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主要体现为党委领导而不是部门领导、集体领导而不是个人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要坚定不移,但在这个过程中也要尊重、维护、照顾同盟者的利益,帮助党外人士排忧解难。这是我们党的职责,也是实现党对统一战线领导的重要条件。
2. 归国华侨联合会是做什么工作的
归国华侨联合会的主要职能:群众工作、参政议政、维护侨益、海外联谊。
1、群众工作
本着一切为了归侨侨眷、一切依靠归侨侨眷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归侨侨眷的积极性,凝聚侨心、集聚侨力,共同为振兴中华作贡献。时刻关心侨界群众生活,了解和掌握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愿望和要求,切实为侨界群众排忧解难,特别要关心归侨侨眷中的困难群体,动员各方力量扶贫济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参政议政
积极参加国家的各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活动,为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发挥侨的独特作用。侨联作为政协组成单位,要积极发挥民主监督作用,通过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提案和议案,积极反映社情民意、侨界的心声。要积极参与涉侨法律、法规的制定与修改,督促检查《保护法》的实施。
3、维护侨益
代表归侨侨眷的权利和利益,通过学习宣传侨法,提高全社会的认识;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加大依法护侨的力度;通过健全网络、拓宽渠道,增强信访工作的实效;通过深入基层、协调各方,提高为侨服务的质量。
4、海外联谊
充分发挥侨联组织密切联系海外侨胞的优势,深交老朋友,广交新朋友。加强同港澳侨团的联系,密切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建立与新一代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加强与华侨华人世界性、区域性组织的联系,积极参与以地缘、业缘、血缘关系为纽带组成的侨团的联谊活动。
(2)统战培训工作扩展阅读:
1、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简称“中国侨联”。成立于1956年10月12日,是由全国归侨、侨眷组成的全国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组成单位。现任主席:万立骏。
2、侨联主要机构设置
(1)办公厅
负责掌握侨联工作动态和协调日常工作;负责中国侨联有关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负责调查研究和信息、网络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档案、保密工作以及财务、资产、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编辑《中国侨联工作》、《侨联简讯》。
内设机构:秘书处、研究处、信息处、资产财务处、行政处(保卫处)。
(2)海外联谊部
负责协调中国侨联机关海外联谊工作,指导地方侨联开展海外联谊;负责掌握海外侨情动向,收集和建立侨情信息资料;负责掌握海外侨团情况,加强同海外侨团的联系;负责加强同中国侨联港澳委员、顾问、港澳台地区侨团和海外顾问的联系,开展侨务对台工作;
负责拟定中国侨联外事工作计划,开展海内外侨胞的交往和联谊活动;为海外侨胞探亲访友、寻根问祖、观光旅游、疗养治病、进修讲学等提供有关服务。
内设机构:综合处、联谊处(中国侨联青年委员会秘书处)、外事处。
(3)经济科技部
负责指导地方侨联为我国引进资金、技术、设备和人才提供服务;负责掌握华侨、华人资金、技术、设备、人才引进和华侨捐赠、侨汇、侨属企业工作情况;负责加强同侨界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的联系,指导地方侨联开展为科教兴国服务的工作;负责指导地方侨联办好经济实体及扶持归侨、侨眷兴办企业的工作。
内设机构:综合处、经济联络处、科技服务处。
(4)文化交流部
负责宣传党和政府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开展对归侨、侨眷的思想道德教育,宣传归侨侨眷的先进事迹和海外侨胞的爱国行动;指导各级侨联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宣传工作;负责引导各级侨联弘扬爱国主义,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开展海内外文化交流活动;
负责加强同侨界人士的联系,为我国文化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服务;负责指导全国侨联系统的侨刊乡讯工作;负责中国侨联的新闻发布工作;主管中国华侨出版社、《海内与海外》杂志社。
内设机构:综合处、新闻宣传处、文化处。
(5)权益保障部
负责参与有关部门侨务法律法规草案的研究和拟定工作,开展对归侨、侨眷的法制教育;指导各地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开展维护侨益工作;接受被侵犯权益的归侨、侨眷的申诉,提供法律和政策咨询,促进有关部门落实政策,监督有关侨务法规的实施;
负责开展海内外律师界人士的联谊、合作和交流;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归侨、侨眷的意见和呼声;负责中国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内设机构:政策法规处(中国侨联普法办公室)、法律服务处(中国侨联法顾委办公室)、信访处(中国侨联信访办公室)。
(6)组织人事部(机关党委)
负责指导侨联的组织建设工作;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全国人大中归侨、侨眷代表,全国政协中侨联界别委员的人事安排工作;负责省级侨联领导班子成员归侨、侨眷身份的审核和备案工作;
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和侨联干部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协调、管理中国侨联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出国人员有关审查手续;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3. 区级统战部部长主要是做什么的官职有多大相当与古代的几品官
区级统战部部长在古代相当于理藩院承政,尚书一级的官员。
主要是完成以下工作:
统战部作为党委主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党委统战工作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担负着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重要职能。
古代官职与现在官职对应:
正一品正国级文职京官宰相国务院总理,太师、太傅、太保,人大、政协的正职,殿阁大学士政治局常委,太尉、司徒、司空,武职京官领侍卫内大臣,北京军区司令,掌銮仪卫事大臣,中央机关事务局、安全局长,从一品正国级减文职京官各部尚书,国务院副总理兼部长。
少师、少傅、少保人大、政协的副职,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协办大学士,政治局委员,都察院左、右都御史,中纪委书记兼最高检察长,郡王、国公、各总督,武职京官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北京卫戍区司令兼北京市公安局长。
都统,首都及陪都,军区司令。提督,野战军区司令。
正二品副国级文职京官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总工会主席。
开国郡公,文职外官,各省总督,各大地区书记。
(3)统战培训工作扩展阅读
统战部历史沿革
中国共产党建立专门的统战工作机构是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形成后开始的。1937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组织中共代表团驻国民党统治区武汉,专门负责与国民党的联系和谈判工作,这是最早的统战工作性质的机构。
1938年中国共产党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各级党委暂行组织机构的决定》规定,在区委以上各级党委之下设立统一战线工作部。
1943年3月,党中央决定调整精减中央领导机构,由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下设的中共中央组织委员会统管中央统战部和其他几个部门的工作,刘少奇为书记。
1944年5月至1945年4月,中国共产党在延安召扩大的六届七中全会,决定成立中央城市工作部,主要任务是领导敌占区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
1946年底,中共中央决定重新恢复城市工作部,其任务是“在中央规定方针下,研讨与经营蒋管区的一切工作(包括农工青妇),并培训这一工作的干部,部内分党务、统战、农村、文教、顽军五组”。部长由周恩来兼任,李维汉任副部长。
1948年9月24日至26日,中共中央先后发电,决定“将中央城市工作部改名为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管理国民党统治区工作、国内少数民族工作、政权统战工作、华侨工作及东方兄弟党的联络工作”,并具体负责筹备召开新政协的工作。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长由李维汉担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在中共中央和地方及一些企事业单位党委中继续设立统战部。
4. 中共江苏省委省级机关工作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一)纪工委
负责领导省级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指导省级机关各部门党组织对党员进行遵守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检查和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情况;查处、审理机关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申诉,处理
来信来访。
(二)办公室
负责机关内部的综合协调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日常公文的处理和有关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保管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和文印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后勤服务和财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部(培训办)
负责指导省级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坚持党的组织制度,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承办省级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的审批工作;负责省级机关党员的管理教育、机关党务干部培训工作。
(四)宣传部(文明办)
负责指导省级机关党组织加强党员干部理论武装工作;指导省级机关推进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指导、协调和管理省级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负责省级机关工委重要活动的新闻宣传报道;负责“江苏机关党建”网站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五) 研究室
负责向省委办公厅及时反映重要信息;编发《机关情况》;编辑出版《工作与学习》杂志;结合中心工作和机关党建规划开展调研工作;负责省级机关党建研究会的日常工作。
(六)统战部
负责指导省级机关各部门统战工作,提出统战工作规划;负责联系省级机关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做好省级机关党外知识分子、台、侨、留学回国人员的统战工作。
(七)干部处
负责管理工委机关和下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承办机关和下属单位人员出国(境)的有关工作;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八)机关党委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业务知识;对党员进行监督、管理,并保障党员利益;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抓好专职党务干部、党支部书记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督查。
(九)团工委
负责领导省级机关共青团工作;指导省级机关团组织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搞好团员青年的教育管理;指导和组织基层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各项活动。
(十)妇工委
负责领导省级机关妇女工作;指导省级机关各单位建立健全妇女组织,负责审批妇女委员会和妇委会主任;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适时反映妇女意见、建议和要求;组织开展适合妇女特点的各项活动,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
(十一)法宣办
负责协调、指导省级机关、中央驻宁直属机构和省直属部门、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省级机关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及法律知识培训,组织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关活动;总结推广法制宣传教育典型经验。
(十二)省直机关工会
负责领导省级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的工会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挥工会组织在推进和谐机关、学习型机关、节约型机关建设中的作用;组织开展适合机关特点的文化体育活动。
(十三)体协
组织开展省级机关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协调省级机关各部门、单位及其所属各企、事业单位自主举办各项群体活动。
5. 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的简介
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创办于1957年4月,当时称为广东省政治学校,1960年11月改名为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首任校长是副省长古大存,后由副省长林锵云接任。1966年8月因“文革”被迫停办。“文革”前兼社会主义学院院长或副院长中有五位是副省长,他们是古大存、陈汝棠、邓文钊、林锵云、郭棣活。
作为党领导的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学院的发展始终得到省委统战部的悉心指导。复办以来,学院的党组书记、院长都是由省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长担任,学院的班子建设,重大事项都在统战部的指导和管理下得以顺利开展。
作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更是得到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大力支持,目前院务咨询委员会就是由八个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负责人以及社院领导组成的,其中曾近义(原省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主委、华师大副校长)、杨奎章(原省政协副主席、民盟广东省委主委)还兼任学院副院长。
我们把培训工作当作学院的安身立命之本。从创办到停办的近10年间,我院共举办培训班16期,培训学员3397人次。1983年复办以来至2006年,我院围绕培养统一战线干部队伍的目标,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70期,培训学员10782人次,许多学员成为各级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和民主党派的领导或所在单位的骨干,成为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其中,中央统战部从1995年以来每年在我院举办全国党外知名人士和党外市厅级领导干部赴港研究班,我院较好地完成了交办的任务。为响应党中央关于西部大开发的号召,配合我省对口支援新疆哈密地区的部署,从2000年起至2006年,我院无偿为该地区举办了9期统战干部和爱国宗教人士赴粤研讨班,培训学员244人次,为新疆的民族团结、反对分裂主义和社会安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我们这一举动受到哈密地委、新疆区党委的高度赞扬,同时得到了在此期间到哈密视察工作的胡锦涛同志的充分肯定。从2005年起,学院还为西藏林芝地区培训统战干部,受到有关单位的好评。我院坚持为全省统一战线人才培训服务,积极走出去,“送课上门”,充分发挥统战人才培训基地的作用。其中2005年学院就选派教师为全省各地举办的148期统战干部培训班授课,培训学员达12856人次。
复办以来,学院在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办学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先后举办大专班、本科班、在职研究生班等学历班共17期,学生约1000人。特别是我院与广东省委党校合办的首届党史专业(统一战线方向)在职研究生班(45人),于1999年顺利毕业,这是广东省统战史上培养的第一批统战专业的高学历统战干部。
学院党组重视领导班子建设,经过多年努力,现在的领导班子是注重理论学习,自觉用科学理论指导工作的班子,是善于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班子,是注重民主集中制的班子,是有强烈的统战意识和统战观念的班子,是廉洁自律的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