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已经是一级建造师,需要继续教育培训吗
不需要,目前一级是不需要继续教育的
二级需要
Ⅱ 一级建造师怎么进行继续教育过期怎么继续教育
一般情况,省注册中心会通知,网上通知什么时候进行继续教育。继续教育一般以网专上学习、考属试的形式,合格后可取得继续教育证书,然后对注册证书进行延续注册。
建造师每三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并根据继续教育情况进行续注,如果在这期间没有进行继续教育,时间过期,建议你在第二年通过你所注册的单位上报进行继续教育,不存在作废问题。
Ⅲ 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能找人代培训吗
是的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取消公布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回培训单位名单答
建市施函[2015]179号
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各专业牵头部门,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中关于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申请人继续教育培训“申请人按照继续教育的标准和要求可参加用人企业组织的培训,也可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培训,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参加特定中介机构组织的培训”的要求,我司决定取消原已公布的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名单,废止建市施函[2012]17号、建市施函[2012]87号、建市施函[2012]109号、建市施函[2013]12号、建市施函[2013]56号、建市施函[2014]1号、建市施函[2014]175号等7个文件。
Ⅳ 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需要再考试吗
不需要考试,只需要满足规定的学时就可以了。
一级建造师必须参加培训的情况:
一级建造师都应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1、所有注册期已超过三年或即将三年的一级建造师;
2、所有正常延续注册的、增项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3、所有逾期(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满三年及以上)申请初始注册的一级建造师;
4、所有注册失效的或注销注册的需申请重新注册的一级建造师。
《办法》中同时规定:“注册建造师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接受培训测试,不参加继续教育或继续教育不合格的不予注册”。也就是说证书不能使用了。
一级建筑师再教育概念:
凡注册类的执业证书都有有效期,到了有效期必须进行继续教育,一级建造师同样如此。一级建造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因而到了有效期必须进行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的目的是让一级建造师掌握一些新政策,新技术,新的管理理念,预防管理人员的知识老化。
再教育科目及时间:
遵循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安装协会、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制定的《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教学大纲》、《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选修课教学大纲》的规定,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课程包括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建造师可在注册后的三年内集中性或分阶段地修完120学时的课程。如建筑工程专业:
1、必修课:《综合科目》、《建筑工程》2本教材;
2、选修课《建筑工程专业以及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选修课》1本教材。
Ⅳ 一级建造师的教育和继续教育问题
继续教育规定是每三年参加一次就行了,一次一周左右,目前一级继续教育刚开始不久,以前都没举办过,所以好多以前的一级师全是过期了,现在都可以使用,只是要尽快去参加继续教育了,才能延续注册,资格一般不会吊销的,只要参加继续教育,合格后就能延续注册了。
Ⅵ 一级建造师现在如何进行继续教育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注册建造师的继续教育有明确的规定,通过继续教育能使注册建造师及时掌握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知识系统,进而可以提高工程施工的管理水平,促进我国建筑行业的良性发展,根据本人参加的继续教育培训课程,将培训流程总结如下:
方法/步骤
选择培训机构,可以在住建部网站上选择,之后就是按照约定的时间交钱报道。
报道后领取“继续教育培训学员需知”和“课程表”,对六天的培训有个全局的了解和安排。
按照课程表的要求,每天准时到指定的地点上课,上课的老师都是学校的教授,讲师,重点讲述了:1.建设工程管理前沿理论与发展,2.建筑工程新标准规范,3.建筑工程新法律法规,4.建造师责任与职业道德,5.国内外工程建设法律制度比较,6.建筑工程专业技术。总共六大类课程,两本教材,总的来说听完所有的课程还是收获颇多的。
重要的一部,每天听课需要考勤,在必修课中占据30%的分数,不过要是累计超过一定时间缺勤就会被直接划定为不及格。
最后就是考试了,占据必修课成绩60%的分数,需要认真对待,题目比较简单。
以上五步都完成了,考试达到60分了,还不能算是继续教育合格,还需要自己完成一篇论文,建筑方面的,合格了就算继续教育完成,取得了结业证书,可以继续注册执业。
Ⅶ 注册一级建造师几年继续教育一次
国家住建部规定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是三年一次,即三年一个周期。一建证书注册三年后,就要及时进行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由省住建厅和住建局组织和操作,属于政府行为。
继续教育的目的就是要求证书持有人,经过系统的学习和培训,学习建筑业的新政策和法律法规,并更新知识,同时延长证书的使用期又三年。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约半个月,考勤也是一个重要的内容。如果到期没有及时做的话,会影响以后的注册,所以持证人一定要重视。
拓展资料:
一级建造师专业划分
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工程项目,有着各自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对建造师实行分专业管理,不仅能适应不同类型和性质的工程项目对建造师的专业技术要求,也有利于与现行建设工程管理体制相衔接,充分发挥各有关专业部门的作用。《关于建造师专业划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03]232号)对建造师划分为14个专业: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与城市轨道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需要,2006年12月12日《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对一些专业进行了合并调整。调整后,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参考链接:一级建造师_网络
Ⅷ 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注: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目前已暂停)
Ⅸ 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
看你是哪个省,一级建造师注册周期是三年。超过三年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这个很好过,一般单位都可以帮你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