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申办教育培训机构
教育机构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应该到教育部门办理许可。
1、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筹办的报告。
2、审批机关验证。
3、申请正式设立的报告。
4、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5、审批完毕,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批复,批准设立的,颁发办学许可证。递交申请筹办的办结时限为30日,申请正式的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基本条件
1、主办(法人)和管理人员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学校负责人、业务负责人应当具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大专以上学历;国营学校的工作人员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2、有与学校规模和水平相适应的专职和兼职教师,教师总数不少于6人,其中专任教师不少于2人。聘用的教师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教学资格和学历,其中开办高中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应当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和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3、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稳定、集中、安全的建筑,周围环境符合学校要求,教学办公楼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租赁期限不少于三年。
4、注册资本不低于10万元,由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评估。
(1)民办培训学校申办报告扩展阅读:
办理教育机构需注意:
教育机构的培训内容不得超过国家相应课程标准,培训班必须与学生成绩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县(区)中小学同期水平。
教育机构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学科等级考试、竞赛和排名学生们。
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外服务,由学生及其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课余服务名义收费。
Ⅱ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换证申请书
筹设民办________学校(教育机构)申请书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________________的有关规定,特申请筹设民办___________学校(教育机构),请予批准。
申请人___(签名盖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附:1.申办报告。
2.举办者的有关材料。
3.资金、校产方面的有关材料。 注:
1.民办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民办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筹设民办学校申请书必须向有审批权的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民办教育促进法》第11条对此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关于审批权限的具体规定,一般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来设定。各地的规定大同小异,比较一致的规定是:(1)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和师范类、医药类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审批;(2)实施学历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备案;(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机构、中等专业学校和实施非学历教育的高等教育机构,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4)高级中学、职业高级中学和实施非学历教育的中等教育机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5)初级中学、初等职业学校,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但市辖区范围内的初级中学、初等职业学校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6)小学、幼儿园和初等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7)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但技工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对涉及多个办学层次的民办学校的设立申请,由与较高办学层次相应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受理,并由审批机关按照前款规定的权限在法定时限内分别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由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批准决定后,应当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Ⅲ 申办设立民办学校报告怎么写
申办报告
举办人:XXXX
培养目标:XXXXXX
办学规模:XXX
办学层次:XXX
整个培训机构属于中等层次
办学条件:1、本校场地面积有XXm2。其中,XX m2是自购,XX m2
是租赁,均用于办学。
2、教学设施:教学用具齐全,教室明亮,环境优美。
办学形式:业余(周六、周日全天)寒、暑假。
经费筹措:实行独立财务会计制度,开设银行帐户并实行独立核算。
建校举办者XXX,投入金额XX多万(自筹),建校后,办学收
入除支付老师工资外,大部分用于扩大办学规模、硬件设施、优化办
学条件。
申办人:
个人简历:人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本人文化程度:XXX,教育管理专业,毕业于XXX大学。XXX年XXX月参加工作。在XXX教书。工作期间曾先后担任XXX,XXX,XXX书记。多次被评为XXX。
学校资产的数额:XXX万。
性质:私有财产。提交回答
Ⅳ 开办一个培训学校流程
开办一个培训学校的流程:
一.申请办学者在办学所在地领取《民办教育办学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将书面申请和按要求填写好的《民办教育办学申请表》以及办学所需的相关材料交办学所在地教育局,教育局组织人员对所申请内容及提供的相关材料逐项进行审查。
三、申请办学者将审查合格、基本符合办学条件的办学单位的书面申请和《民办教育办学申请表》签具意见附上相关材料一并交教育局。
四、教育局对所申请内容进行复核、审批。
五、对符合条件的办学单位颁发《民办教育许可证》,对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做出不同意办学的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六、办理《民办教育许可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申请正式成立民办学校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应该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赠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6、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7、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Ⅳ 如何申办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
申请办学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办学申请报告。须写明举办者、校长、学校名称、办学地址、经费筹措来源、数额及管理使用办法、办学内容、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设施、设备等)、内部管理体制等。举办者为单位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举办者为公民个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二)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单位举办者应当提交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举办者应当提交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相关证明、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拟任培训机构校长的资格证明及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学场地证明。自有办学场地需提交相应的房屋和土地产权证明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租赁场地应提交出租方的房地产产权证明的复印件(需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租赁协议(租赁协议应写明校舍总面积及租赁期限)、消防安全、卫生合格证明文件。
(五)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章程。
(六)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首届会议决议(应写明时间、地点、参加人、决议内容,包括通过学校办学章程的决议、选举理事长(董事长)和任命校长的决议、全体成员签字),理事长(董事长)、理事(董事)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七)拟聘任财会人员的会计证及复印件。
(八)所设专业教师资格证(专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或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九)在开设的专业中应写明教学目标、开设课程、学习期限、教学安排、使用教材、考核方式等。
(5)民办培训学校申办报告扩展阅读
管理办法
1、收费实行市场调节,其收费项目和标准依据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应当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按照学时收取培训费用的,预收费用每科目最多不得超过40个学时(每学时按不超过60分钟计算);按照培训周期收取费用的,预收费用最多不得超过6个月。
收费应当出具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不得在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组织、参与或变相开展非法集资活动。对涉嫌非法集资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置。
2、现有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依法修改章程,继续办学,履行新的登记手续。非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变更为营利性的,先进行清产核资,依法明确土地、校舍、办学积累等资产的权属并缴纳相关税费,核发新的办学许可证后,重新在工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工商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未经行政许可从事培训业务的,由工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办法》自2018年9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Ⅵ 民办学校向物价局申请收费许可申请书怎样写
申请报告正文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学校名称,地址,举办者,办学内容,学校类型
2.学校的发展历程及办学成绩
3.现办学的情况
4.存在的问题或困难
正文统一使用仿宋小三号字体,行距统一设置为固定值25磅
Ⅶ 开办培训学校类需要哪些手续证件
申办职业培训机构手续办理 (办理部门:职业培训处)
一、申办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或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设立职业培训机构。
设立职业培训机构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
(一)有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多项制度。
(二)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训练活动相适应的教师、管理人员:
1、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2、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3、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
4、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务人员资格证书;
5、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培训专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备规定的教师资格。
(三)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训练活动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
1、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
2、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
招收住宿学生的,其食宿场所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3、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四)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固定资产应达2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已经无需验资)
(五)符合政府制定的职业训练发展规划。
二、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包括申请筹办、正式申报、审核办理等程序。
(一)申请筹办
申请筹办时,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筹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证明资产来源、资金数额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书。
审批机关依据全市职业培训资源的布局,对申办培训项目进行评估,做出是否同意筹设的决定。
办结时限:30日
(二)正式申报。
正式申报时,举办者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筹办批准书和筹办情况报告;
2、《某某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表》;
3、拟设培训机构的章程;
4、拟任培训机构管理人员、教师、财会人员名单和资格证明文件;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培训机构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房产证或三年期的场地租约;
6、拟举办培训项目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
7、办学场所符合消防、卫生要求的证明文件;
8、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民办培训机构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确定出资额的报告。
(三)审核办理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据职业培训机构设立条件和设立标准进行审核,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审核完毕后,以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批复。批准设立的,颁发《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
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7)民办培训学校申办报告扩展阅读:
培训机构,以学历教育或成人继续教育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机构需要有场地的要求及师资的要求,需要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认证并且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资格方可营业,其培训课程价格需要核算并报教育部门批准,增加课程或改变收费需要向教育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才可改变。
培训形式
1.技能培训:教育培训是劳工部门培养和考取上岗资格证为目的,所以登记机关是劳动部门,而且需要以不盈利或者少盈利为目的,主要是提供劳动部门的认证考试培训,师资需要认证,收费需要认证。
2.商业培训:区别于以上的教育形式是因为,商业培训的登记机关是工商局,在设置课题和订立价格等方面比以上两种形式简单,但不可提供教育部门相关的学历教育也不可以提供劳动部门的上岗认证教育培训。
3.课外辅导培训:课外辅导是以中小学文化课辅导为主的培训。
Ⅷ 办学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学许可证》是民办培训学校取得办学资格的证明。
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民办教育机构,申请办学许可证,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还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5)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6)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7)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8)民办培训学校申办报告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六十二条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
(二)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四)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
(五)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
(七)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八)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参考资料:网络-办学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