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眉山市精诚安检培训学校怎么样,详细地址在哪里
我就从抄这里培训了一个礼拜,袭学费3650元 定员费480元 然后被安排在成都IFS上班当保安 每天干12小时 每月无休假(别人都是月休四天)并且还没工资 只有学校那边每个月补贴1000元钱 在这里白干三个月 我现在干了半个月了觉得真的不应该来 说是干满三个月拿到这个公司盖的章就可以安排到地铁、机场等这些地方去做安检人员 前几天才得知那种培训的是骗人的 都还不是安检人员还培训什么?反正现在学校那边把钱吃满了(四千多)然后这边给人家白干三个月(一天120元 干90天)钱都拿给中介 自己没工资 想起真的划不来 一万多就为了拿个这个公司的章 为了去地铁线当安检员 真的是被人卖了还帮别人数钱 没去的不建议去 真的黑
㈡ 眉山市精锐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样
简介:眉山市精锐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4年01月20日。
法定代表人:蒋方权
成立时间:2014-01-20
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51140200004126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岷江大道24-30号
㈢ 四川眉山精诚这个保安公司怎么样
保安公司都是挣人钱 靠关系
㈣ 保安员培训费用是多少个人是否去培训报名
公民考取保安证,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的派出所申请,登记资料,内录入相片和指纹容等信息,参加统一考试就行了,理论和体能考试,理论收费40元,体能考试45元(共85元国家财政收取的)保安照片回执20元等。以上是直接考证费用(不否培训的费用)。以上紧供参考。
㈤ 请问眉山市精英保安培训学校怎么样
是不是崇礼那边哦,是正规的,应该要安排你去当保安的
㈥ 如何成立保安培训学校
骗人的,我朋抄友去了,交培训费1860元,档案管理费260元,当时说分配的是机关单位,去就有3金等,不会往企业单位分,但到最后都是分的企业单位,也都没有3金,最后让退钱也不退,我听说原先有20多个以前在哪里培训的人去找他们说事,最后好像是退了一部分钱。。。。所以希望不要上当!!!!!!!1
㈦ 保安培训学校的证怎么办
第六章保安培训单位
第三十二条保安培训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或者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学校、职业培训机构; (二)有保安培训所需的师资力量,其中保安专业师资人员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10年以上治安保卫管理工作经历; (三)有保安培训所需的场所、设施等教学条件。 第三十三条申请从事保安培训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培训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四条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员的枪支使用培训,应当由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负责。承担培训工作的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第三十五条保安培训单位应当按照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制订教学计划,对接受培训的人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及职业道德教育。 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审定。
㈧ 申办民办保安培训学校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关于印发《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规定》的通知
京教计〔2007〕27号
各区县教委,燕山教委:
为贯彻国家“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民办教育发展方针,落实《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完善我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市教委制定了《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规定》,已经市教委2007年第7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国家“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落实《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完善民办学校设置管理,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不具备颁发学历证书资格的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申请设立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技术等级培训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各部门、各单位面向本部门、本单位职工开展的非学历教育培训,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设置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适应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
第四条 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教育质量,培养合格人才;接受政府的管理、监督、检查、评估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