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你好,我的保安证,原来培训单位也联系不上了!《昆明武警指挥学校保安培训中心》发证机关是省公安厅…...
到发证的公安厅吧去问问吧!这样是最直接的办法
B. 重庆渝东保安培训学校是不是假的
我也收到了这个信息,我觉得应该是假的,
C. 如何成立保安培训学校
骗人的,我朋抄友去了,交培训费1860元,档案管理费260元,当时说分配的是机关单位,去就有3金等,不会往企业单位分,但到最后都是分的企业单位,也都没有3金,最后让退钱也不退,我听说原先有20多个以前在哪里培训的人去找他们说事,最后好像是退了一部分钱。。。。所以希望不要上当!!!!!!!1
D. 考保安证 培训几天
如果你现在在保安公司上班那保安证就好办了,公司会安排你去保安学校培训几天在交几百块钱就有了。如果你现在没在做保安想考保安证那还要去保安学校去那样花钱要多一点
E. 考保安证 培训几天谢谢了,大神帮忙啊
1. 保安员教材采用《保安培训实用读本》,该书符合公安部《保安员培训教学专大纲》的要属求。同时收录了“安保监控系统”和“安检门基础”等最新章节,内容新颖、实用。 2. 培训学习分为理论学习、技能学习和驻地培训实习。在培训期内可根据委托单位的要求,安排与本行业相适应的特别培训项目。 3. 培训师资除本校长期担任教学工作多年的高级教师、教授外,还聘请了多名专职警官亲自担任具体的教学工作,南京公安消防支队专职指导科讲解的“救火和防火”,江苏警官学院教授讲解的“保安法规”和南京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保安管理部主任讲解的“保安四知六好”、“擒拿格斗”等。 4. 学员培训期结束,经考核合格,颁发公安部门《保安员证》。 参考资料: www.peixun.renzheng.com
F. 保安员培训,会分配工作的吗
保安工作外面有很多招聘的
G. 庆德物业是不是正规考取保安证的培训学校
你好!想学习想学技术,找培训机构,选择学校需谨慎,建议您先网络了解相关培训机构回或者学校答,然后再实地考察比较,从师资,设备,环境,学生、家长口碑等硬件、软件多方面了解,同时多考察,对比几家同类培训机构,学校!谢谢可爱的网友采纳一下哦!
H. 申办民办保安培训学校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关于印发《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规定》的通知
京教计〔2007〕27号
各区县教委,燕山教委:
为贯彻国家“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民办教育发展方针,落实《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完善我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市教委制定了《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规定》,已经市教委2007年第7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国家“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落实《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完善民办学校设置管理,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不具备颁发学历证书资格的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申请设立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技术等级培训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各部门、各单位面向本部门、本单位职工开展的非学历教育培训,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设置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适应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
第四条 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教育质量,培养合格人才;接受政府的管理、监督、检查、评估和审计。
I. 保安培训学校的证怎么办
第六章保安培训单位
第三十二条保安培训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或者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学校、职业培训机构; (二)有保安培训所需的师资力量,其中保安专业师资人员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10年以上治安保卫管理工作经历; (三)有保安培训所需的场所、设施等教学条件。 第三十三条申请从事保安培训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培训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四条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员的枪支使用培训,应当由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负责。承担培训工作的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第三十五条保安培训单位应当按照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制订教学计划,对接受培训的人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及职业道德教育。 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