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的计划规划
2012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国税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税收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抓好各项工作,夯基础,谋发展,求实效,继续巩固了良好的税收发展态势。
一、2012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税收收入实现平稳增长。去年以来,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全区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主体税源增长乏力,组织收入形势十分严峻。在此情况下,全区国税系统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制定增收措施,挖掘税收潜力,实现了组织收入的平稳增长。全年累计完成税收收入1109.5亿元,同比增加43.42亿元,增长4.07%。完成总局计划的100.3%,完成地方政府计划的100%。呼包鄂三市所占比例有所下降,但总量仍占绝对优势,东部盟市的收入增速明显加快。虽然2011年的收入增长比例没有往年那样高,但我们投入的精力更多,付出的艰辛更大,成绩来之不易。
(二)依法行政得到有力推进。2012年,我们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部署,大力加强税收法治建设,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五年规划》。积极贯彻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要求,大力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严格执行重大案件审理办法等各项审理工作制度,全年共审理重大税务案件116起,涉案金额4.37亿元。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过错追究,共查出执法过错行为5798项次,追究金额超过13万元。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执法状况调查评估,全力推进税收执法风险管理。不断加大税务稽查和纳税评估力度,严肃查处税收违法行为,全年共查补入库税款22.44亿元,缴获各类假发票42.3万份,有力地维护了税收秩序。
(三)税收调控职能得到有效发挥。2012年,尽管税源严重不足,组织收入压力较大,但我们仍然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认真落实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鼓励资源综合利用、促进西部大开发、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等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和结构性减税政策,全年累计减免税收94.64亿元;办理出口退(免)税20.6亿元,同比增长6.32%。此外,我们还提出了服务和促进自治区“双百亿”工程、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拟定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意见的税收工作措施,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纳税服务得到不断优化。2012年,我们不断加强实体办税服务厅建设,在纳税人相对集中地区投放了69台自助办税终端。继续探索国地税联合办税,全区旗县级以上实行联合办税的单位已经超过30%,形成了进驻政府服务大厅、国地税联合共建、互设窗口互派人员等三种联合办税模式。在稳步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推广免填单服务系统,得到了纳税人的普遍好评。不断完善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建设和管理,热线受话量月均超过14000条,同时有效提升了回复准确率。开通了网上12366在线答疑,开放了12366知识库。改版升级了区局门户网站。
(五)税收征管科技效能得到较大提高。2012年,我们重点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和税收风险管理,确定“3+2”试点模式,有效提高了基层的税收征管水平。开通网上办税服务系统,减轻实体办税服务厅压力,进一步方便了广大纳税人。上线普通发票网络查验系统,为社会各界查询普通发票提供了一个平台。以重要风险指标分析为重点,按季组织开展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取得了明显成效。切实做好金税三期试点上线准备,开展了自行开发软件与金税三期应用系统对接需求分析工作。陆续出台各种税收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加强对增值税、所得税以及出口退税的风险预警和日常管理。上线运行了出口退税网上预审系统,提高了出口退税信息化建设水平。
(六)基层建设得到不断推进。2012年,通过开展大规模的调查研究,区局党组更深入地掌握了系统的基本情况,更全面地了解了基层的基本诉求,更直接地听取了职工的意见建议。形成了一批有见地的调研文章,解决了一些关乎职工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新招录的公务员绝大部分安排到基层一线。经过深入研究,制定下发了《区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国税系统基层建设的指导意见》。这是2011年乃至今后若干年我们抓基层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各地也非常重视,都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通过新建、置换、维修等各种方式,改善了部分基层税务机关的办公条件和生活环境。坚持中央和地方两条腿走路,积极争取经费支持,初步解决了困扰我们多年的干部津补贴待遇偏低问题。加大培训力度,全年组织针对基层干部的各类培训300多期,培训4000余人次。
(七)队伍建设得到持续加强。2012年,我们大力加强领导干部能力培训,在清华大学举办了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公共管理高级研修班,在内蒙古党校举办了旗县级国税局长培训班。加强税收专业化人才培养,与湖南大学、天津财经大学联合举办了在职研究生班。给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同志提高待遇。解决了一些历史遗留的人事问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有所提高。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组织开展“我身边的好税官”、“建功立业模范”评选和“文明杯”规范化服务竞赛活动,10个窗口服务单位被自治区文明委命名为全区“百佳文明服务单位”,10名职工被命名为全区“百佳文明服务标兵”。
(八)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的进展。2012年,我们把反腐倡廉工作和日常重点工作一起列为督办项目,逐部门逐岗位地进行分解,实现了廉政风险监控的全覆盖。结合实际编写《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工作手册》,制定考核评价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工作。继续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对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不断完善监控工作流程。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期间,自主组织活动1037次,与地方联合组织活动38次,有9个项目受到表彰。组织开展了惩防体系建设重点部门主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自查,继续大力推进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建设。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我局在自治区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取得第2名的好成绩。强化了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完成了对盟市局第二轮巡视检查工作。
虽然全区国税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干部队伍年龄普遍偏大,整体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活力不足、能力不强、作风不硬的现象依然存在;个别地区执法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执法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风险依然存在,基层征管力量需要进一步加强,纳税服务满意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国税系统经费供应保障性不强,人均占有水平偏低,影响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牵扯了基层局领导的工作精力;历史形成的一些涉税纠纷、劳务纠纷、协税员身份认定等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化解,维稳工作形势不容乐观。这些问题都是制约和影响国税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因素,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二、2013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做好税收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我们要按照党的十八大、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以及全区财税工作座谈会议精神的要求,结合国税实际,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稳中求进,开拓创新,扎实开局,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认真学习贯彻宣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全区国税系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活动,尽快使学习教育覆盖所有系统党员干部,让干部职工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加深对十八大精神的理解把握,找准国税部门贯彻落实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按照党的十八大要求,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建设小康社会和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扎扎实实地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税收工作的具体部署,发挥好国税部门的职能作用。精心组织各种宣传活动,认真策划、集中报道,广泛宣传国税系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工作成效,努力营造学习贯彻宣传的浓厚氛围。
----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合理安排收入计划,坚持依法征税,规范税收秩序,确保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增长5%的必成目标,奋力完成地方财政总收入增长14%的期成目标。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开展组织收入原则落实情况检查,严厉查处寅吃卯粮和有税不收等违法行为,坚决制止空转虚收现象,确保收入增长的货真价实。加强重点税源监控。深化重点税源行业专题分析,建立完善税源景气指数、行业发展指标特征库,反映宏观经济运行状况,预测税收变动趋势。研究开发行业和地区风险预警和评价模型,定期对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进行评价和分析。提高收入分析准确度。根据经济发展、政策调整、内外环境等因素变化,抓好收入形势分析,预测税源增减情况,制定组织收入预案,强化收入质量考核。探索开展税收流失估算工作,促进收入增长质量不断提高。加强与统计、银行、地税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对重点税源的情况要做到了如指掌,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
----切实强化依法行政。落实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不断提高依法治税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税收法治教育,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开展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培训和依法行政知识轮训,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建立税务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完善税收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和个案批复制度,提升执法质量和水平,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合理下放审批权限,规范和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后续监管。强化税收执法监督。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充分发挥巡视检查、督察内审和执法监察等综合监督作用,提高监督效能。高度重视纳税人的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审计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深化政务公开,净化执法环境。依法化解涉税矛盾。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充分发挥复议、应诉在解决涉税矛盾中的主渠道作用。畅通复议申请渠道,及时办理复议案件。
----认真落实税收政策。根据我区的产业特点和民族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推进税制改革调研,从税收角度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意见。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根据国家的统一要求,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保质保量地落实到位,更加有效地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做好营改增准备工作。与先期试点地区加强联系沟通,围绕试点行业做好调研测算,提前研究推行方案,提前储备培训师资,提前部署风险防控,确保营改增工作在我区的顺利实施。强化各税种管理。加强税收政策执行与各税种管理的跟踪问效,修订完善各税种管理的制度办法。开展货物和劳务税评估核查,抓好所得税专业化管理,严防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发生。建立健全反避税工作机制,稳步推进国际税收管理。
----继续深化征管改革。围绕“两提高、两降低”的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注重基础,务求实效。确保金税三期按时上线。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协调各方力量,制定完善的双轨运行机制,做好数据准备和迁移方案,提前开展业务技术培训,确保金税三期于2012年5月在我区顺利上线。完善3+2试点模式。将税源专业化管理作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突破口,认真总结基层实践经验,大力构建纵向联动、横向互动的税源专业化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信息化、专业化、一体化的税源管理体系。强化大企业税收管理。以重点行业税收管理为突破口,探索符合我区实际的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方法和途径。建立国地税信息共享和协作管理机制,明确大企业管理权限,积极筹建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强化对企业税收风险的综合分析,建立和完善涉税诉求处理机制。继续优化纳税服务。巩固和完善12366纳税服务热线,提高一站式服务水平,加强网上办税厅建设,因地制宜办好纳税人学校,着力打造好纳税服务四大品牌。持续推进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拓展纳税服务资源。针对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切实抓好机制创新和各项服务措施的落实,积极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稳步推进基层建设。按照区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的指导意见,鼓励引导基层单位探索实践新思路新举措,务求取得新突破。统筹规划,上下联动,协调推进基层建设工作。在群众比较关心的制度化建设和队伍管理方面有新动作,在改善基层税务干部经济待遇方面有新进展。开展“我为国税献计策、做贡献、树形象”系列活动,听取基层的声音,实实在在为干部职工做事。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意见,领导干部首先带头,为干部群众当好榜样。适时召开基层建设工作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解决实际问题,明确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和方向。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围绕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不断提高干部队伍建设水平。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做好领导班子选拔配备和交流调整工作,优化领导班子结构,鼓励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动干部晋升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完善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办法,逐步建立起区局对盟市局、盟市局对旗县局、旗县局对具体岗位的全覆盖绩效考评体系。推进干部教育培训。以一线税务干部为重点,以提升岗位胜任能力为目标,以专业化培训为主线,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快税务干部学校建设进程,突出高素质专业骨干培训和税收急需紧缺人才培训,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提升学历教育,完善干部教育培训的激励机制。大力实施人才战略。积极向总局人才库推荐各类人才,建立起覆盖省市两级、结构合理、科学实用的系统专业人才库。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试行公开遴选制度。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着力加强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推进税务文化和税务职业道德建设,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注重民生工程的落实,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工作氛围。继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认真梳理前五年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同时抓好后五年工作的谋划和实施。以建立部门内控机制建设为载体,以深入贯彻落实《税收违法违纪处分规定》为重点,积极构建“大预防”工作格局,不断增强税务干部遵纪守法和拒腐防变的意识。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创新廉政教育方式,办好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确保廉政教育常态化。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依法科学决策,建立健全决策机制、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加大对“两权”运行的监督力度,强化监督合力,努力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对盟市局开展第三轮巡视检查工作,有针对性地对部分盟市和旗县局开展专项巡视检查。做好案件查办工作。保持案件查办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综合效应。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权益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严防“吃、拿、卡、要、报”等问题的发生,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与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等工作相结合,积极参加政风行风评议,树立税务部门良好社会形象。
『贰』 有哪位亲知道,国税的公务员何时入职呢考的辽宁国税,据说报道后要先培训,那么培训期有没有工资呢
有。国抄家明确规定,进入行政单位的实习职员是有工资的:
有的,从你进入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之后就起薪了。
如果是企业,那么给实习工资,工资数额视本地普遍实习期工资、公司所属类别普遍实习期工资以及本公司运营情况而定,比如我大学毕业曾经在天津凯悦酒店实习过,实习期工资1200元(2010年),没有提成及奖励工资。
如果是行政/事业单位,那么按照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的起薪日期就算试用期工资了(一般是行政发文后3个月之内),一般比转正后工资低500-1000元,基数一般是2000以上吧,要看你所在地的公务员工资水平。比如我刚考上公务员后发文是2011年6月(发文时间开始算工龄),起薪时间是2011年8月,即我的工资从8月份算起。当时试用期(8月上的班,上班后参加培训1个月,算培训期)工资是2100元。
『叁』 各位大大;国税局分为哪几个科室啊
国税局分为13个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货物和劳务税处、所得税处、收入核算处、纳税服务处、征收管理处、财务管理处、人事处、教育处、监察室、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职能如下:
1、办公室
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和审核市局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管理其他行政事务;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2、政策法规处
牵头落实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扎口管理税收征管、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国税负责征收的基金和规费等税收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的解读、贯彻落实和指导工作;负责市局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拟定重大税收案件审理的初审意见;
负责本级管辖的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应诉等各类法律救济工作;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法务工作,全系统法务工作的指导;负责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管理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
承担上级交办的反补贴调查、政策调研等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法治建设等政府法制工作,市直相关部门需要配合完成的依法行政工作。
3、货物和劳务税处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国税负责征收的基金和规费等税种基础管理,以及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欠税、个体和委托代征等征管基础管理;负责各类发票使用计划的编制与日常使用管理,通用普通发票的印制管理;
负责与税收基础管理相关的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及业务运维工作,负责征管数据质量管理工作;负责涉及税制改革相关管理工作的落实;负责对金税工程系统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4、所得税处
组织统筹市局机关以及市区各单位、各县(区)局的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税收执法行为实施检查和处理,负责重点工作督查及领导交办的重大业务工作的过程督查;
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其他专项审计工作,督促落实各类审计结论;负责与综合监督考评、内部审计、组织绩效考评相关的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和业务运维工作。
5、收入核算处
负责全市税收计会统核算,监督管理税收会统核算数据质量;负责落实电子化缴、退库工作,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处理缴、退库异常信息;负责税收收入预测,开展税收收入能力估算;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综合应用工作,对外发布税收收入数据。
6、纳税服务处
牵头实施税收业务流程再造工作;扎口管理全市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咨询辅导、办税服务、涉税提醒、权益维护、信用评定等纳税服务工作任务;负责本地区实体办税、网络办税、12366、短信平台、自助办税、移动办税等纳税服务资源的运行与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发票总仓的各类发票印制计划采集、调拨等管理工作;负责市区纳税人涉税事项的受理、调查、核批工作,委托代征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市区纳税人重点税源、税收调查、减免税调查、重大项目税源调查等报表数据的采集、审核、分析、上报工作以及实地政策调研、出口货物税收函调工作;负责全市税收票证管理、市区计会统核算工作。
7、征收管理处
研究构建税收管理机制;牵头编制全系统工作标准规划并组织制定工作标准;扎口管理全系统纳税评估、各类稽查案源、欠税追征等风险应对任务;开展风险应对质量控制,分析个案的应对过程、质效等,进行跟踪质疑;负责与税收风险管理相关的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和业务运维工作。
8、财务管理处
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工作;规范本系统政府采购业务管理,防范和化解采购风险。
9、人事处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
另设离退休干部处,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离退休干部工作经验交流,协调本系统离退休干部活动。
10、教育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办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承担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工作;指导、检查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指导系统党建工作。
11、监察室
负责对全市组织和个人行使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情况;
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全市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受理对全市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全市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承担机关纪检监察工作; 拟订年度巡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12、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
负责市局重点税源企业的客户服务工作,配合做好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和省级大企业在淮成员单位的个性化服务工作;负责市局重点税源企业风险应对工作,配合做好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和省级大企业在淮成员单位的风险应对工作;
开展跨国公司利润监控、非居民税收、国际税收情报交换等跨国税源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走出去”企业的服务管理。
13、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出口退税风险分析、应对工作;负责全市出口货物税收函调工作的督促、指导;组织落实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工作;
负责出口退(免)税管理相关的信息系统推广应用与业务运维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海关等其他政府部门开展反骗取出口退税工作。
(3)国税教育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一、市局直属机构2个:稽查局和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
1、稽查局:负责全市税务稽查、协查工作的管理;负责编制全市稽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工作;负责日常检查、专案检查、专项检查、案件协查的具体实施;负责税务违法案件的审理工作;负责税务违法案件的听证工作;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
2、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承担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车辆购置税票证。
二、市局事业单位3个: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培训中心。
1、信息中心:开展数据情报的采集、加工、分析、存储、转化、发布、交换、知识管理等工作,负责数据情报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及情报应用的绩效评估工作;
组织实施税收风险管理模型构建工作,开展税收缺口估算;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本系统的信息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及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
2、机关服务中心: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本系统后勤服务工作。
3、培训中心:负责系统国税干部的职务培训、岗前培训、业务培训等工作。
『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内容
财税[2004]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
为了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教育的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
1、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对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3、对学校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4、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5、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6、对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对其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服务业”税目规定的服务项目(广告业、桑拿、按摩、氧吧等除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7、对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可以比照福利企业标准,享受国家对福利企业实行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8、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9、对高等学校、各类职业学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10、对学校经批准收取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收费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学校取得的财政拨款,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用于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11、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对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布的教育方面的奖学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与个人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按股份、出资比例分红或转让股权、出资比例所得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
三、关于耕地占用税、契税、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
1、对学校、幼儿园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享受免税的学校用地的具体范围是:全日制大、中、小学校(包括部门、企业办的学校)的教学用房、实验室、操场、图书馆、办公室及师生员工食堂宿舍用地。学校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占用的耕地,不予免税。职工夜校、学习班、培训中心、函授学校等不在免税之列。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科研的,免征契税。用于教学的,是指教室(教学楼)以及其他直接用于教学的土地、房屋。用于科研的,是指科学实验的场所以及其他直接用于科研的土地、房屋。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办学许可证,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学校及教育机构,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免征契税。
3、对农业院校进行科学实验的土地免征农业税。对农业院校进行科学实验所取得的农业特产品收入,在实验期间免征农业特产税。
四、关于关税
1、对境外捐赠人无偿捐赠的直接用于各类职业学校、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的教学仪器、图书、资料和一般学习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上述捐赠用品不包括国家明令不予减免进口税的20种商品。其他相关事宜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质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办理。
2、对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全日制高等院校以及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学校,不以营利为目的,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直接用于科学研究或教学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不包括国家明令不予减免进口税的20种商品)。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的范围等有关具体规定,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执行。
五、取消下列税收优惠政策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1号]第八条第一款和第三款关于校办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免征所得税的规定。其中因取消所得税优惠政策而增加的财政收入,按现行财政体制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分享,专项列入财政预算,仍然全部用于教育事业。应归中央财政的补偿资金,列中央教育专项,用于改善全国特别是农村地区的中小学办学条件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归地方财政的补偿资金,列省级教育专项,主要用于改善本地区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和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小学生。
2、《关于学校办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56号)第三条第一款和第三款,关于校办企业生产的应税货物,凡用于本校教学科研方面的,免征增值税;校办企业凡为本校教学、科研服务提供的应税劳务免征营业税的规定。
『伍』 为啥要实施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
“现在企业的经营业态、组织模式变革都很快。”广东省东莞市国税局局长曹版益镇说,一些跨国公司和大型权企业的经营管理、信息技术应用和税收核算方式日益呈现出复杂化、高精尖化的趋势,相对而言,我国的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能力面临的压力空前加大。
“税收工作的政策性、专业性很强,面对重大改革需要突破的难关口、啃下的硬骨头很多,但我们拥有的人才总量、素质、能力和水平还不够高。”税务总局教育中心主任王兰说,全面深化税收改革,需要80万税务干部的共同努力,更需要一支具有国际思维、业务精湛、能打硬仗、善打胜仗的先锋队。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2013年9月,税务总局党组经过深入调研,制定《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规划》,明确提出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主要税收工作领域、总量不低于1000名左右的领军人才队伍,使他们成为我国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引领者。
『陆』 湖州市国家税务局的队伍建设
为贯彻落实“人才兴税”战略,深入践行“让学习成为一种需要、责任、习惯”的理念,在全局范围内倡导崇尚学习、追求进步的氛围,建立“四法”学习机制,即以“目标法”明确干部学习方向,以“考试法”检验干部学习成果,以“考核法”强化干部学习管理,以“激励法”激发干部学习热情,着力提升干部的素质和能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学习型干部队伍,促进湖州国税事业的健康发展。
机构进一步分设以来,尤其是“十一五”以来,市局十分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全市国税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但与不断深化的税收改革形势以及新时期国税工作要求相比,仍然存在差距和不相适应的地方,某些方面已成为制约我市国税事业长远发展的瓶颈。主要表现:一是干部年龄结构日趋老化,学习能力不强;二是干部知识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三是干部供求不平衡,后备资源不足;四是干部学习途径不畅,知识更新慢;五是干部活力不够,没有真正形成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激励机制。在素质、能力以及机制等方面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迫切要求全市各级国税部门从加强干部学习和培训入手,立足现实,确定干部学习目标,明晰干部学习任务,努力践行学习理念,逐步提升全市国税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
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立足本职,全体动员,推动学习理念转化为实际行动,养成自觉学习的习惯;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充分调动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切实解决干部学习自觉性不高的问题,在全局范围内营造“时时是学习之机、处处是学习之所”的浓厚氛围;建立科学的学习机制。以干部自觉学习为基础,考试考核为手段,制度激励为保障,建立健全干部学习机制,形成重学奖优、鼓励学习的局面;提升干部的综合素质。通过学习达到提升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能力素质、增强干部实际工作能力的目的。
学习内容
一是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知识。广大干部要努力学习政治理论知识,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增强国税干部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思考、分析、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工作。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法制意识,规范行使执法权。二是税收财会与社会经济知识。要加强对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社会经济知识的学习,提高干部税务专业知识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文化素养知识。文化素养是指人们在科学文化、精神世界等方面的素质和素养,文化素养的学习要适应时代发展,养成良好的人格、气质和修养。四是业务技能训练。一方面加强计算机、外语、写作等个性化学习,提高干部综合能力,另一方面加强岗位技能训练,使干部不断学习先进实用的技术和知识,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一是个人学习要与团队学习相结合。干部学习既要强调个人学习,又要强调团队学习,两者要做到有机结合,使之产生1+1>2的效果。大力提倡税务干部在岗自学。要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和个人的特长、兴趣,自主开展学习;同时各单位要创造条件,形成团队学习模式,培育多样性的学习载体与形式,成立学习小组、课题研究组等,充分利用各级国税网页,建立网上学习基地,强化各级国税机关学习培训保障功能,制定可操作的学习日制度,提供必要的学习场所,保证国税人员能够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运用多种方法进行有效学习。
二是个人学习要与教育培训相结合。干部自学对于广大干部及时更新知识,适应时代发展潮流、养成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习惯,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而教育培训是全体干部应该享有的权利,干部教育培训要面向全体干部,积极提供干部人人皆受教育、人人皆可成才的机会,实现干部教育培训的规模和质量、效益的统一。
学习方法
1、循序渐进,稳步提升。提升干部素质是一个动态的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要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分步确定学习目标,稳步提升,推动干部学习不断深入。在目标制定中,既要求每位国税干部要有学习目标,又要求各学习团队和单位要有学习目标,既要有短期的学习目标,也要有中长期的学习目标。在目标制定过程中,关键是针对国税干部个人和各基层单位实际,分阶段、有步骤地制定符合实情、详细具体、切实可行的学习目标和规划。
2、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各单位要科学制定中长期教育培训规划,每年确定具体教育培训计划和任务,并狠抓制度的落实执行。市局每年要举办不同形式的科、股级干部培训班,各处室根据需要组织重点业务的骨干培训,每年不少于3期;全市国税系统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全市统考。各基层单位要根据市局要求,积极开展基层干部学习培训,重点培养和训练基本岗位技能,鼓励干部参加学历学位教育、三师资格考试,培养优秀人才,每年新入选市局人才库和新取得三师资格人员不少于5%。
考试方法
1、完善素质技能考试体系,以考促学。一是研究制定中长期的素质技能考试体系。以提高全体国税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技能为目的,对国税干部应具备的计算机知识、财务会计知识、税收专业知识、政治理论知识、文明礼仪和纳税服务知识进行考试,以考试得分作为衡量干部综合素质的主要标准。二是以考促学,营造主动学习、自我学习的良好氛围,开展比学分、比技能、比素质的学习竞赛活动。每年确定若干重点考试项目,循序渐进,逐步提升干部综合素质。
2、以考促训,提升干部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干部教育培训要分类分级进行。市局以中层干部、骨干、师资培训为主,重点做好全市国税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建立教育培训机制,确定教育培训和考核重点,加强对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各基层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干部的特点和需要,按照学用结合、按需施教、因需选材的要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基层干部教育培训。
3、分级考试,综合评定。各基层单位要根据市局每年的教育培训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好各自的素质技能学习培训和考试工作,分阶段确定学习重点,每季度组织不少于一次的考试,登记考试成绩,单项考试结束后向市局人教处报送培训情况报告,年度终了报送各单位教育培训工作总结。市局每年组织的全市国税系统统一考试成绩予以公布。各单位要建立干部学习档案制度,完整记录干部学习经历,准确评价干部学习成果。每年末市局根据各基层单位考试和市局统一考试成绩,综合评定干部个人成绩。
“考核法”就是对各基层单位建立干部学习制度及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引起各基层单位对干部学习培训的高度重视,以实现加强干部学习管理的一种方法。
各基层单位要统一规划,确定规范的学习内容,采取科学的教学方法,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干部学习考核办法,从而推动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市局将每年进行统一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列入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围。
1、考核干部学习和教育培训制度建立情况。有无明确干部学习和教育培训组织部门的主管职责,形成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机制;有无建立和完善干部学习教育培训制度、考试考核制度以及激励制度等。
2、考核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有无按照各项制度规定,组织开展干部学习、教育培训和考试考核工作;有无建立干部学习档案;激励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起到实效;干部任免、晋升、评优等有无结合干部学习培训工作等。
3、考核各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创新情况。各基层单位要积极创新,大力加强培训项目的研发和教育培训方式方法的创新,在需求主导下,集思广益,创新开发出针对性强、适合湖州国税实际的培训项目。每年要求至少上报一个项目。
4、考核各单位税收调研实践开展情况。各单位要加强税收理论研究骨干队伍的建设,每年开展1次专业培训工作。确定2-3个事关全局的焦点问题和重大问题,深入学习调研,促进学习成果的转化,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广泛开展群众性税收研究工作,不断增强调研工作指导实践的作用,引导广大国税人员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具体问题。
激励干部
“激励法”就是以改善学习环境和适当奖酬的形式,以一定的行为规范和奖惩性措施,来激发、引导和保持全体干部学习热情的一种方法。
1、要重视自学成才。鼓励在职干部获取不同专业或更高的学历。有计划地选送35岁以下的青年干部参加税收、经济管理、国际贸易、计算机等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教育,对于通过自学取得“三师”资格以及计算机、英语等各种资格证书的人员给予奖励,为国税事业的发展培训和储备高层次学历人才。
2、要奖励岗位先进。凡在工作中获得省、市级表扬表彰的,或者立功嘉奖的,一次性分别给予奖励,公务员考评时测评分数同等的情况下,优先确定为优秀公务员。
3、要重用学习结果。把国税人员学习培训、业务调考成绩同定岗、晋升、奖惩、评先及工资、福利待遇紧密挂钩,做到技能优、业绩优,则岗位优、待遇优。落实“不培训不上岗,不培训不任职,不培训不提拔”的“三不”机制。实行奖励性培训,做到优秀人员优先培训。对经过培训能力提升快、实际工作贡献大的人员优先提拔,优先使用;对个人能力长期得不到提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实行待岗学习,经过培训和测试达标后才能重新上岗。
落实要求
(一)领导重视,模范带头
践行学习理念,领导干部带头是关键,党组中心组学习是领导干部搞好学习的一个重要形式,各级领导班子要带头先学一步,调研先行一步,问题先找一步,带动全市国税系统践行学习理念活动的深入开展。同时,重点抓中层干部的学习,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针对学习实践活动中涉及的重点工作和每个阶段每个环节各项工作的不同特点,做出相应部署和具体安排,统筹推进学习实践活动。
(二)认真落实,扎实推动
要按照市局要求,认真落实“四法”学习机制,在学习规划上要保持连贯性,一步一步地提升,在落实上要保持持续性,一环一环地推进,在方式方法上要保持创新性,以群众乐于接受、主动融入的方式组织干部学习活动,在激励措施上要加大奖惩力度,树立学习先进个人和团队,让素质好、技能强的干部能脱颖而出,从而营造人人崇尚学习,追求进步的良好氛围,真正让学习成为一种需要、责任、习惯。
(三)学用结合,促进工作
干部学习培训要从偏向知识型向能力型转变,要将能力培训贯穿于干部学习培训的始终,学习培训的最终目标是提升干部学习力和执行力。要以提高管理技能为目标,组织国税干部深入探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税收管理工作等问题,自觉做到边学习边联系工作进行理性思考,引导广大国税干部把学习理念与实践提高结合起来,把学习融入到各自岗位目标和成长发展中,融入到各项工作的落实和推进中。
『柒』 如何写国税部门办税服务厅工作计划
你是哪里的,办税服务厅已经成立了?我们这里还没有,估计得明专年。
你也太烂了,自属己不会写,求别人又不给悬赏分,想帮你都难啊!
我也是管办税服务厅的,同病相怜,你到总局网站上和中国税务报的网站上找找,有关纳税服务的文章有的是,凑凑算了。
办税服务厅,就是税务局最烂的几个部门合并成一个更烂的部门!没有最烂,只有更烂!
『捌』 内蒙古国税局新入职公务员,需要参加入职培训吗,培训内容有哪些,时间大概有多长
新入职公务员都需要进行培训,叫初任公务员培训,地点在所在市的党校,一般为期一个月,包食宿,如果你单位有自己的培训计划的话,可能还有额外的培训,这个就按所在单位的具体情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