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幼儿园师德教育行为种有效的教育
对于幼儿园师德教育行为中有效的教育就是绩效考核模式。
Ⅱ 幼儿园中有哪些违反师德师风的不良行为,原因是什么
1打孩子和体罚孩子,抓着就会被曝光 2 节日收礼,败坏风气
Ⅲ 违反幼儿教师师德行为
打骂体罚孩子
对孩子使用冷暴力
吃拿卡要
Ⅳ 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心得
对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的办法有:
一、对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行为的教师,首先责令其书面检讨,扣除当月目标奖,取消当月目标奖,取消30%的活工资,取消当年评优选先的资格。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教师之间不团结,相互辱骂,打架斗殴,赌博,有损教师形象并造成社会影响者,首先责令其写出书面检讨,扣除当月目标奖,取消当年评优选先的资格。
三、对搬弄是非,影响幼儿园教职工之间团结和幼儿园声誉的,应及时向当事者道歉并及时做出积极有效的补救措施,扣除当月目标奖的一半并取消当年评优选先的资格。
四、对擅离工作岗位的教师,未酿成后果者,扣除目标奖的三分之一,酿成后果者,处理意见同第一条。
五、训斥辱骂家长,影响幼儿园声誉者,扣除当月目标奖,取消30%的活工资并取消当年评优选
Ⅳ 教育部师德十条禁令
教育部师德十条禁令:
1、严禁传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方针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2、严禁擅自办班或在工作日参与有偿补课和外出代课;
3、严禁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谋取个人私利;
4、严禁向学生乱收费、乱发资料和推销商品;
5、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有对待学生不平等、不公正和讥讽、歧视和侮辱学生或者其他有辱人格尊严的言行;
6、严禁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
7、严禁随意停课和无计划、无教案上课;
8、严禁以任何手段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在招生、考试、职称评审答辩等工作中,不得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9、严禁工作时间玩电子游戏、炒股,不得在课堂接、打手机和接待客人;
10、严禁指责和训斥家长。
1、 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 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发现教师可能存在第四条列举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并告知教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Ⅵ 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
2014年1月11日,教育部以教师〔2014〕1号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2018年11月8日,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六)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三)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四)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四)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八)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五)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五)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
(六)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七)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七)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九)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八)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十)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九)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十)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十一)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三)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Ⅶ 幼儿园师德师风防性侵教育“十严格十不准”培训方案
这个应该让学校来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