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四川民办教育协会针对疫情,对民办幼儿园有没有扶持政策
当然国家都会有扶持政策的。
② 在成都市如何申办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流程怎么样
1、《办学许可证》抄是民袭办培训学校取得办学资格的证明。各民办培训学校应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按《办学许可证》中所注明的地址、层次、内容、形式办学,不得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不得将办学资格和办学项目委托或承包给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办学地点,不得擅自增加、变更办学层次、内容和形式。
2、处罚规定
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属初次违法的,予以责令限期整改并警告,再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经整改后仍不达要求的,予以责令停止招生,继续进行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拒绝整改,或继续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吊销办学许可证。凡买卖办学许可证,情节严重的,直接吊销办学许可证,并在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
③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民办教育的意义和作用,促进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开展民办教育科学研究,促进民办学校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开展民办教育评估活动;推广民办教育科研成果和经验;
(三)为政府部门对民办教育的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四)培训民办教育工作者和研究人员;
(五)组织编辑有关民办教育报刊和资料,交流民办教育信息;
(六)组织开展民办教育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活动;
(七)开展民办教育的行业规范、行业自律和行业维权活动;
(八)提供符合本会宗旨的其他民办教育方面的服务。
在陶西平会长的领导下,依照总体工作部署,我会一方面加快制度建设、组织建设,先后依法完成协会各项注册登记手续;确定办公场所、落实人员和基本办公条件;建立多项规章制度;开展任职登记和会费收缴工作。依法设立办公室、事业发展部、法律事务部和研究部四个内设机构,和中小学专业委员会和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两个分支机构。另一方面,我会还重点组织开展了《国家中长期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研究》调研工作,并结合调研与服务开展有关培训、交流和研讨活动。
(一)组织开展《国家中长期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研究》调研工作。
根据教育部党组的部署,结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制定,我会成立了由会长陶西平同志任组长,常务副会长王佐书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副会长季明明、胡卫同志任副组长、协会有关成员参加的调研报告起草小组,确定6个重点调研专题、5个分类调研专题,并动员各地民办教育协会开展调研。截止2009年3月,已完成各类调研报告24份(其中省、地市调研报告13份,专题调研报告6份,分类教育调研报告5份),特约专稿8篇,总文字量达54万字。先后访谈领导、专家45次(省部级5人),发放问卷10次、1500份,组织各类研讨会、座谈会82次,900人次参加,开展实地调研300人次,上报简报51期。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调研工作调研总报告(讨论稿)4万字。
(二)开通网站,开展“祥云行动”
申请、设计、开通协会门户网站;开展“祥云行动”,5月17日我会成立大会开幕前,大会组委会发起为四川地震灾区人民献爱心的“祥云行动”,共募集善款480万元。11月14日,“祥云教师奖励”基金捐赠仪式在四川省都江堰市举行,将300万元善款捐赠给四川省都江堰市教育局,成立“祥云教师奖励基金”,奖励该市优秀教师。另有我会王玉芬副会长捐赠的180万元款项,应要求已定向转入北川中学。
(三)成功举办第一期全国民办普通高校校级领导干部研修班
2008年12月,我会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联合举办了“第一期全国民办普通高校校级领导干部研修班”。本次活动得到了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的大力支持,特别是教育部给予了经费支持。100名全国普通高校校长报名参加了研修班,实际报到78人,先后组织16名专家讲课。陶西平会长、王佐书常务副会长亲自到会并分别做了开题报告和指导。
(四)组织开展学术研讨与交流活动
1.2008年9月,协会在杭州召开“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调研工作会暨国家中长期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研讨会”。包括各省民办教育协会负责人、民办教育机构代表、媒体代表、协会领导与调研工作综合组成员约60人参加会议。
2.2008年10月,协会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博华教育集团在银川联合举办了“西部民办高等教育发展论坛”, 专题研讨西部民办高等教育发展问题。
3.2008年11月29日,协会与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人民政协报社联合主办《责任与使命——改革开放30年之中国民办教育纪念论坛》,陶西平会长、王佐书常务副会长、季明明副会长出席会议并做报告,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副司长宋德民、人民政协报社长、党组书记邬旦生等同志,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民办教育工作者、专家学者及各主要新闻媒体记者等100余人出席了论坛。
4. 2008年12月20-22日,协会与亚洲教育论坛、中国教育电视台在京联合举办“2008中国民办教育发展高峰论坛”。陶西平会长、王佐书常务副会长出席会议并做报告。
④ 四川省教育学会教育学专业委员会是官方吗
一般来说都要提交作品与获奖经历的,地区性的就行。工作经验只有写影楼什么 的了
⑤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需要政府哪些单位的批文注册流程及费用
现依《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你的问题解答于下:
一、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公办、民办都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五)其他
1, 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2, 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3,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设立民办学校,一般先经提出筹设申请获得《筹设批准书》后,才可以提出正式设立申请。
(一)提出筹设申请,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 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 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二)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 筹设批准书;
2, 筹设情况报告;
3, 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 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5, 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如果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筹设申请程序与正式设立申请程序同时进行,提交的材料要包括筹设申请的材料和正式设立申请的材料。
审批机关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
三、民办学校的《章程》应当规定下列主要事项:
(一)学校的名称、地址;
(二)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
(三)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四)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五)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六)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七)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八)章程修改程序。
四、民办学校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办学许可证;
(三)拟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四)学校章程。
⑥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的介绍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The Chinese Associationfor Non-Government Ecation)是经国务院同意,经国家教育部和民政部正式批准(协会注册内登记号:社政字 第4853号),容于2008年5月17日正式成立的国家一级社团法人单位,是由全国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和民办教育工作者自愿结成的、行业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⑦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的会费管理
第一条为规范本会(以下简称“协会”)会费征收、使用和管理,保证协会工作职责的正常履行,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的通知》(民发〔2006〕123号),以及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纠风办《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7〕167号)等有关规定和本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会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社会捐赠、政府资助、利息、活动与服务收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条本会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和收取会员会费。
本会会员会费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收取:
1.个人会员会费每年不低于200元;
2.团体会员会费每年不低于1000元。
鉴于本会为自筹经费性质的行业协会,本会会员可以捐赠等多种形式支持协会工作。
第四条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缴纳会费可以通过银行转账,账户名称: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紫竹支行;账号:0120 0142 1000 1284。也可直接持支票到协会财务部门缴纳。协会开具正式票据。
第五条 本会按三年一届,会费一次交清。
第六条 会员缴纳的会费,是协会活动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按期足额缴纳会费是协会会员应尽的义务。会员如果不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交纳会费确有困难,须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经本会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依照本会章程可以酌情减免会费。
第七条 协会会费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以及按照协会宗旨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等支出。主要包括:
1、正常办公经费和人员经费;
2、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会长办公会等经费;
3、为会员提供服务、学习资料和培训的经费;
4、开展国内、国际合作交流的经费;
5、开展信息宣传的经费;
6、经会长办公会批准的其他必要经费。
第八条协会设专人负责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工作,建立收支明细账目,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第九条会费收支情况受会员代表大会监督,并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按规定接受监事会及有关单位的审计和监督检查。
第十条本办法的修改需提交本会会员代表大会表决,并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08年5月17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
⑧ 中华民办教育促进协会可以挂靠培训班是真的靠谱吗
所有社团都是这么玩的呵呵
⑨ 成立民办教育协会的好处是什么
一是可以团结民办教育单位及民办教育工作者,通过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保护内公平竞争容,积极推动本市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促进科教兴国战略的实现。二是协会可以发挥行业代表作用,担当政府与民办教育领域之间的桥梁,向有关民办教育的决策制定和政策研究部门提供相关信息;调解会员之间、学校与学生之间、会员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依法维护民办教育机构及其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⑩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是个什么单位
小心,像这样的团体一般是非盈利型的,除非它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