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的内容与形式
第六条中小学校长培训要以提高校长组织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其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思想品德修养、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理论和实践、学校管理理论和实践、现代教育技术、现代科技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等方面。培训具体内容要视不同对象的实际需求有所侧重。
第七条中小学校长培训以在职或短期离岗的非学历培训为主,主要包括:
任职资格培训:按照中小学校长岗位规范要求,对新任校长或拟任校长进行以掌握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知识和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00学时。
在职校长提高培训:面向在职校长进行的以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提高管理能力、研究和交流办学经验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培训时间每五年累计不少于240学时。
骨干校长高级研修:对富有办学经验并具有一定理论修养和研究能力的校长进行的旨在培养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专家的培训。
第八条中小学校长培训实施学时制,也可采用集中专题、分段教学、累计学分的办法。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培训机构,要充分利用国家提供的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并积极创造条件,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开展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
B. 如何做好中小学校长提高培训工作
教育改复革的深入,要求中小制学校长与时俱进,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继续教育学院(校)要共同做好提高培训工作。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校长是学校教育的直接领导者、组织者,他们的教育观、办学观、人才观、质量观,对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人才、提高教育质量、构建和谐校园关系重大。而实际中相当一部分中小学校校长管理方法陈旧,教育科研观念淡薄,教育思想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非常有必要在岗位培训的基础上开展对中小学校校长素质的提高培训。中小学校长提高培训是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具备任职资格,且继续提高其政治思想素质和任职能力为目标;以知识更新补缺为主要内容,进行新观念、新知识、新技能、新方法等方面的再培训、再学习,努力造就一支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的政治坚定、师德高尚、精于教书、勤于育人、善于管理、勇于创新的中小学校长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