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开办艺术类培训学校需要些什么资质呢
开办艺术类培训班或者机构是最麻烦的。很多行业人士一直搞不明白到底是教育局申请还是去工商局进行申请。经2018年最新的校外培训班相关法律规定,很多的要求和规范都有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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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办理:
1.教育局领取登记表(相关资质,学历等证明)
2.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验资证明)
3.办理税务登记(须会计实务所验资评估)
4.质检部门办理企业代码
5.消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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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民办机构:
1.筹设情况报告
2.培训机构的章程
(1)学校名称,地址 (2)办学宗旨,规模,楼层.... (3)学校资产报告
(4)学校校董会或者股东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学校主要人员 (5)法人达表
(6)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7)学校自行终止理由 (8)章程修改 程序
3.土地使用权,
4.验资报告
5. 办学场地证明
6.教学设备清单
7. 工作人员审核
所需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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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身份证 、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件,有2年以上的教育经历
举办者为单位的,提供单位法人证书或执照
举办者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教育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份)
教师
教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书资格证原件和复件
租赁合同(须附产权证明和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消防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最新意见规范
1.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科类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 要向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向社会公布,
2.要实事求是地制订招生简制作招生广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不得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⑵ 培训学校章程开办资金最低是多少美术培训班最低开办资金填多少
刚好今年办过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
这个要看你是不是要办办学许可证。正规的培训学校,必须要办,办证需要实缴资金30万,这个是最低要求。但是如果你不想办证,只是章程部分,最低要求是3万。
⑶ 我想注册一个艺术培训机构,我的经营范围是什么需要哪些证件
注册一个艺术培训机构的经营范围是:
表演艺术(音乐、舞蹈等)
视觉艺术(绘画、摄影等)
造型艺术(雕塑、建筑艺术等)
视听艺术(电影,电视等)
语言艺术(文学等)
综合艺术(戏剧、歌剧等)
需要证件:
筹办批准书和筹办情况报告;
《深圳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表》
拟设培训机构的章程
拟任培训机构管理人员、教师、财会人员名单和资格证明文件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培训机构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房产证或三年期的场地租约
拟举办培训项目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
办学场所符合消防、卫生要求的证明文件
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民办培训机构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确定出资额的报告。
⑷ 办学校章程怎么写,最好是写一个范文
XXX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天津市民办教育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学校性质、宗旨、目标和发展需要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以下简称本校)------需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称为XXX培训中心、XXX培训学校,如天津市南开区XXX艺术培训学校等。
第三条 学校性质(必须载明:自愿举办、举办者或出资人、是从事教育事业的具备法人条件的社会公益性组织)。
第四条 办学宗旨(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本校设立的目的,培养目标,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第五条 本校的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载明:审批机关是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登记机关是南开区民政局)。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活动。接受审批机关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和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本校住所(详细地址:如天津市××区××路××号)
第二章 办学范围、形式等
第七条 本校办学范围(必须具体、明确,指明所从事教育服务的项目、种类,如文化生活、职业技术、继续教育、少儿教育等,服务项目、种类必须与审批机关许可的办学范围相一致)。
(一)招生区域、对象:
(二)办学范围:
(三)办学形式:
(四)办学层次:
(五)办学规模:
(六)×××××× :
第三章 管理体制
第八条 本校实行理事会或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董事会是本校的最高决策机构,每届三年;董事会成员由举办者(出资人)或其代表、校长、本校教职工代表以及热心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的社会人士组成,董事会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须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首批董事由举办者(出资人)推选。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九条 理事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或解聘董事、校长及内部机构负责人;
(二)制定本校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三)筹措经费,审核本校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增加或者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决定本校合并、分立、变更、终止事项;
(六)制订和修改本校章程,制订和修改规章制度;
(七)决定本校内部机构设置、教职工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八)保证校舍、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确保教育教学活动正常、稳定、安全的开展;
(九)法律、法规规定须由董事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X X X X X X X。第十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或者经三分之一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董事会议。
第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根据办学层次、规模和需要,学校可设副董事长1—2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
第十二条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副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三条 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或由其指定的人员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将董事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通知全体董事。
第十四条: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出席董事会议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董事会议决议须经超过参加会议人数的二分之一同意后,方可有效。但董事会论讨聘任或解聘校长、修改学校章程、制定发展规划、审核预算和决算、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和终止,以及本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因各种原因,理事会成员不足法定人数时,须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校章程予以补选,并报有关机关核准。
第十五条:召开董事会议,须责成专人做好董事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议记录由专人存档保管。
第十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本校签署有关文件(法定代表人为理事长时)(四)法律、法规和本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力。
第十七条 本校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或者校长担任。法定代表人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保证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校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保证本校正常、稳定、安全地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法定代表人依法对本校的财产、财务、安全和正常的办学活动履行管理义务,承担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代表本校对外签署有关文件,代表本校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
第十八条 首任校长由举办者提出,经审批机关核准备案后聘任。
第十九条 校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本校日常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
(二) 拟订本校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各项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三)拟定本校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教科研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校长和内设机构负责人,聘任和解聘教职工,实施奖惩;
(七)董事会的其他授权。
第二十条 校长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执行国家的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二) 维护受教育者、教职工合法权益,保证受教育者、教职工的人身安全。
(三)遵守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接受审批机关及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检查监督。
(四)***************************
第二十一条 本校的法定代表人、校长或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或罢免由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二十二条 担任本校的董事、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和担任总务、会计、人事职务的人员之间,实行亲属回避制度(视学校情况确定)
第四章 财务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三条 本校经费来源:
(一)举办者或个人出资;(须具体写明举办者或出资人、出资金额、来源、性质)
(二)政府资助;(写明具体资助项目及金额)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合法收入;(写明学费及其他具体费用)
(四)捐赠;(五)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四条 本校经费支出的项目、比例(须具体写明)第二十五条 本校资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办学宗旨、业务范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二十六条 本校办学积累只能用于增加教育投入和改善办学条件,不得用于校外投资、借款或担保,不得转让和分红。
第二十七条 本校接受的资助或捐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捐赠法》和与资助人或捐赠人所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
第二十八条 本校配置专职财会人员,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会计制度进行独立会计核算,编制财会报告,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年度财务审计。
第二十九条 本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开设独立银行帐户,实施独立会计核算,建立严格的财务资产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资产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 本校按教育培养成本制定收费项目和标准,报有关部门批准并公示。本校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第三十一条 本校董事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二条 本校每年年终进行会计核算后,按法律、法规规定,提取教育发展基金、福利基金和其他必须的费用,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学校发展。
第三十三条本校分立、合并和名称、举办者变更等事宜中,涉及的财务、资产管理和处理等问题,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四条 本校的财务、资产管理,接受审批机关、财政部门的监督和自身民主监督。
第三十五条 本校教职工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规章制度
第三十六条 本校基本规章、制度主要有:
1、学校人事管理制度(含保险保障规定、岗位责任制)
2、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含招生规定)
3、教师管理制度(含聘任、考核规定)
4、学生管理制度(含毕、结业,学籍制度)
5、财务、财产管理制度(含收退费制度)
6、其他规章制度
第六章 关于合理回报
第三十七条 本校(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取得回报的时间、渠道、数额等严格按《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天津市民办教育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办理。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本校举办者(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前,须由本校董事会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回报比例,召开董事会议表决通过,报审批机关核准备案并公示后,按法定程序提取。
第七章 自行终止的事由及其他
第三十九条 本校未经审批机关批准,不得擅自停课。
第四十条 本校完成办学宗旨、目标或因经费、办学条件等原因需要终止时,由举办者提出申请,董事会表决通过,按法律、法规等规定的程序办理清算、注销手续,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并向社会公告后,终止办学。
第四十一条 本校因其他原因终止前,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财务清算,处理善后事宜,办理注销手续。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二条 本校自行终止或因其他原因终止时,依法妥善安排好在校生,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三条 本校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因客观原因变化或法律法规要求需要修改本校章程,由董事会提出章程修改意向,经本校董事会议表决通过后的15日内,报经审批机关备案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校董事会。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自审批机关予以备案核准之日起生效。
XX民办学校董事会
年 月 日
供参考。社会力量办学/民办学校认为应当制定或减少的条款,可依据法律法规增删。
⑸ 如何申办艺术培训学校
开办培训学校类需要:教育部门的审批证;老师的职业资格证书;房屋的使用证明;安全证书-防火单位的;营业执照等证书。
开办培训学校类需要的手续证件:
1、到办学所在地的教育局去领取《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表》申请表要提供开办者的相关资质,学历学位证明等)经过审核批准,颁发许可证才能开办、
2、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营业执照进行法人登记(要提供验资证明、经营场所状况等等);
3、办理税务登记。至于费用,至少要有十万元的注册资金;
4、申请正式设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5、筹设情况报告。写明筹建基本情况,投资数额及目前达到的基本办学条件。
6、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
正规的肯定需要,法人营业执照是必须的,预算资金根据各地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不同,30万~200万注册资金都有 ,向你所在的教育部门申请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手续和软硬件条件都符合后颁发。此证,然后向你当地的民政局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接着去你当地的国税,地税办理纳税登记。
师资力量水平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中心校长或主任须具备教师资格证及从业5年以上经历。一些地区要求具备高职称。
软硬件设备要求:教学面积依各地教育部门要求不同从300平起。并且须通过消防验收合格。软件方面须提供在职教师和管理人员的资料和教学体系等综合内容《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收费许可证》
其中,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冠名为“学校”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可由市、区两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不足400平方米、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冠名为“中心”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民用住宅、车库、简易建筑、饭店、舞厅、游戏厅等房屋不得作为办学场所。如果您选择的房屋适合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可以先向教育行政部门递交申报材料,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还应依法到民政局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到公安局刻制印章,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到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到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批时限是自受理之日起90个工作日。
(5)艺术培训学校章程扩展阅读:
申请设立民办培训学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规范的名称,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以下统称理(董)事会]的设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3、有合法的开办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4、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办学场所,配备满足教育教学活动需要的设施设备以及必要的生活与安全保障设施;
5、有符合条件的专职负责人(以下统称校长),有符合条件的专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和专职教师;
6、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教学计划以及有关管理制度。
设立文化类民办培训学校,应当达到下列标准:
1、开办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2、办学场所的建筑总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面积不少于办学场所建筑总面积的三分之二。
3、校长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有5年以上的教育管理经验;
4、有2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专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和3名以上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专职教师。
⑹ 艺术培训需要办学许可证吗
艺术培训需要办学许可证。
但凡涉及到教育教学都需要办学许可证,需要手续和软硬件条件都符合后颁发此证。
开办艺术类培训机构的其他要求:
1、预算资金可根据各地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注册资金10万~ 200万。
2、然后到当地民政局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然后去你当地的国税、地税办理纳税登记。
3、教师应持有教师资格证书。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中心负责人或主任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某些领域要求有高级职称。
4、 硬件和软件设备要求:根据不同地区教育部门的要求,教学面积从100平方米到1000平方米不等。并必须经过消防验收合格。软件应为在职教师和管理人员提供信息和教学系统等综合内容。
(6)艺术培训学校章程扩展阅读:
办学许可证的申请材料
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民办教育机构,申请办学许可证,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还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5、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6、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7、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培训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办学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