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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教育部高校师资培训大区中心工作研讨会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21-01-25 15:00:01

『壹』 请代某市教委写一公文。将教育部《教育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下发给下级单位,速度跪求,高悬赏。

第二次物管合同谈判会议纪要时间:2010年1元31日14:30地点:半山雍景苑会所参会人员:半山雍景苑业主委员会:业委会等九人(名单见公示栏)康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公司管理层等五人(名单见公示栏)会议主题:半山雍景苑《物业服务合同》商谈会议记录:业委会 会议纪要:半山雍景苑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与康景物业服务公司(以下简称康景)就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进行了第二次商谈,主要围绕业委会提交给康景的物业服务合同草案中的条款进行。业委会主要就该合同草案中的以下条款进行了进一步的表态:物业管理费从2.3/平方米降低至1.96/平方米;希望明确公共产权及公共产权部分所产生的公共收益部分由业委会授权康景管理,收益部分按照7:3比例分配,管理中心外包合同由业委会委托授权方可签订及相关的监管手段;物业服务合同签订时间为一年;公摊费用明示;。康景方面的回应如下:物业管理费不降,维持现价格2.3/平方米不变,但会做持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的努力;公共产权就是小区内产权以外的部分,其产生的收益为公共收益(但小区地下车库中物业所设置设施所覆盖的部分除外、人防工程涉及部分待进一步商榷);公共收益的使用应该双方协商使用,可设立独立账册管理这部分收益,但经营权归康景,业委会不是经营方,至于收益分配是否按照业委会要求7:3比例分配需要回去询公司法务部研究后答复;外包合同方面,康景的做法是由公司统一招标,再由各楼盘小区管理处签订外包合同,同意外包合同文本提交给业委会备案;在下周三即2010年2月3日有半山管理处提供公共收益项目明细、2009年半山公共收益清单、公摊费明细及计算方法和依据、外包合同文本;物业服务合同按照行业惯例为2年。此外,双方还就户外电梯使用、爱琴海整改、保安人员培训和工作整顿等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质量等问题进行了有建设性的探讨。 2010年1月31日 检举 回答人的补充 2010-03-24 09:26 “会议纪要”可以用于记载会议的议定事项,有与“协议”“合同”相同的确定有关各方在实现特定目标过程中的责任、权利、利益、义务,备忘待查的作用,但它们之间的差别还是很大的,其中最主要的是:“协议”“合同”奉行对等的原则,即文中有关当事各方在实现同一目标过程中的责、权、利的规定必须对等,不允许出现其中某方面只享受权利、利益而没有承担相应责任,履行相应义务的内容,否则,将被视为无效的“霸王合同”。在“会议纪要”中却没有这样的规则,作为一种处理内部事务的“备忘录”,它允许出现这种不对等。

『贰』 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的招收访问学者

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
为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和《关于做好201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2]9号)文件要求,现将武汉大学2012-2013学年度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接受对象和条件:
1. 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的高校在职教师。
2. 申请人应为选派学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
3. 原则上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课程的学习,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为:45岁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是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二、接受专业及课题名称(见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站)
三、申请步骤:
(一)个人申请。申请者须填写《全国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两份。由选派学校师资管理部门在推荐表上签署意见,然后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寄办公室。
(二)导师签署意见。办公室收到推荐表后会及时与导师联系,请导师审查并签署接受意见。
(三)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将在当年暑假前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申请截止时间:当年6月30日。
五、访问期限及学习工作要求:访问期限为一学年。访问学者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共同协商制订研修计划,应以参加科研为主,并协助导师指导研究生、参与课程讲授、辅导或其它教学工作。
六、考核结业:访学中期,访问学者须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中期检查表》;访学期满前,访问学者须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并提交访学期间的科研成果及其证明材料。经导师和我办审核合格后,由武汉大学颁发教育部监制的《国内访问学者证书》。

『叁』 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的中心概述

其具体任务是:
一、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全国高等学校师资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提出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履行“武汉大学师资培训中心”职责,以武汉大学为基础,对高校教师及其他人员开展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
三、在教育部领导下,组织开展以国内外教师队伍现状和发展趋势为内容的调查研究,对全国高校教师培训工作提出咨询建议。
四、负责“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的日常工作。
五、“武汉大学考试中心”由本中心负责管理,承办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下达的有关考试的考务工作。
2010年1月18日,为进一步统筹好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和师资培训资源,更好地发挥继续教育和师资培训工作在我校办学中的作用,经武汉大学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合并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和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

『肆』 张建华的学术讲座

2013年3月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阅读经典·阅读城市·阅读历史:从哈尔滨到北京到莫斯科再到台北”
2012年12月台湾中国文化大学俄文系“俄罗斯学的思考与研究方法”
2012年12月台湾台北大学历史学系“从知识精英到政治精英:苏联知识分子群体转型”
2012年11月台湾台北市立教育大学历史与地理系“苏联电影与苏联历史”
2012年10月台湾辅仁大学历史学系“十月革命与苏联知识分子”
2012年10月台湾东吴大学历史学系“思想史的写法与俄国思想史的读法”
2012年9月台湾政治大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革命情·政治梦·浮生梦:影画中的苏联历史历史”
2012年9月台湾政治大学历史学系“苏联知识分子群体及其变迁”
2012年9月台湾政治大学斯拉夫语系“欧亚主义思潮的历史与趋势”
2012年6月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俄罗斯史学与文学一席谈”
2012年7月丰台教育学院“勃列日涅夫及其时代”
2012年7月北京大学“中国第四届世界史研究生精品课程班”,“从概念到群体:俄国(苏联)知识分子的公共空间与政治表达----一个帝国二个时代,一群知识分子的两场际遇”。
2012年5月东城教育学院“从赫鲁晓夫到勃列日涅夫:苏联历史上关键三十年
2011年台湾中央研究院近史所东亚研究群讲座“近代俄国文献对朝鲜的记载和初识”
2011年台湾中央研究院近史所讲座“国家史学与公共史学:大陆历史教科书改革门外观”
2011年台湾辅仁大学历史学系讲座“冷战背景下苏联的国内与国外敌人形象”
2011年台湾辅仁大学历史学系讲座“民族问题与苏联的命运”
2011年台湾辅仁大学历史学系讲座“苏联知识分子的公共空间与政治表达”
2011年台湾暨南大学历史学系讲座“思想史的写法与俄国思想史的读法“
2011年台湾东华大学历史学系讲座“从俄国到苏联:一个帝国的历史兴亡轨迹”
2011年台湾中国文化大学俄文系讲座“史学与文学:俄国历史与俄罗斯学的融合与汇通”
2011年台湾东吴大学历史学系讲座“黑与白:赫鲁晓夫的改革及其时代”
2011年台湾成功大学历史学系讲座“从彼得大帝沙皇到斯大林总书记:一个帝国二个时代”
2011年台湾政治大学历史学系讲座“同志苏联:国民党人早期的苏联观及其政治互动”
2011年台湾台北大学历史学系讲座“欧亚主义与新欧亚主义:俄国近代历史与现代政治中的老角色”
2011年台湾中兴大学历史学系讲座“帝国体制与帝国意识:从俄国到苏联的历史思考”
2011年欧美同学会留苏分会(北京)讲座:“七十年苏联与二十新俄罗斯:从历史看普京时代与普京神话”
2011年北京师范大学讲座“走近RUSSIA!走进俄罗斯历史与现实”
2011年北京教育学院讲座“国内外苏联史研究的动态与教学疑难点”
2011年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家书院“政治动员与冷战背景下的苏联的“敌人形象”
2011年北京“精英成长俱乐部”讲座“镜中我们:列夫·托尔斯泰与中国人的‘生’与‘命’”
2011年北京“精英成长俱乐部”讲座“自由与远方:历史学家眼中的希腊七日”
2010年北京超星数字图书馆“名师讲坛”讲座:“20世纪世界史十讲”
2010年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俄语系讲座:“俄罗斯大国崛起与衰落之路的历史考察”
2010年教育部高校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讲座:“命运悠关的学科建设与北师大世界史学科”
2010年内蒙古民族大学讲座:“ 俄罗斯历史的真实与神话”和“我的研究生导师的心得体会”
2009年北京昌平教师进修学校讲座:“文明史观、公共史学与中学历史教学”
2009年北京超星数字图书馆“名师讲坛”讲座:“俄国历史与文化之谜五十讲”
2009年台湾天主教辅仁大学历史学系讲座“不能忘却的反思:苏共亡党苏联亡国二十年祭”和“祖国与主义之争:红墙外的那些俄国人们”
2009年牡丹江师范学院讲座:“崛起·衰落·复兴:破解俄罗斯历史兴亡之谜”
2009年中华书局“大国之道”系列讲座:“俄国之道:俄罗斯兴衰之谜”
2009年东北林业大学“东林文化大讲堂“(第四期)讲座:“崛起、衰落、复兴:破解俄罗斯历史兴亡之迷”
2009年哈尔滨工程大学“启航讲坛”(第四十四期)讲座:“普京之后还是普京吗?”
2009年北京师范大学春秋学社“我的历史我的路”讲座:“三城记——我的哈尔滨?北京?莫斯科”
2008年北京超星数字图书馆“名师讲坛”讲座:“20世纪俄国史二十讲”
2008年北京超星数字图书馆“名师讲坛”讲座:“近代俄国思想史三十讲”
2008年鲁东大学讲座:“祖国”与“主义”之痛:红墙外的那些俄国人们”和““旅俄华工与十月革命前后中国形象的转变”
2008年苏州科技学院讲座:“俄国思想史的写法和读法”和“三种思潮·三条道路·三个结局:俄国自由主义——保守主义——激进主义概观”
2008年北京交通大学馥思文学社讲座:“崛起·衰落·复兴:破解俄罗斯历史兴衰之谜”
2006 年第三极书局通识讲座“祖国与主义之痛:红墙外的那些俄国人们”
2005 年黑龙江大学阳光讲坛“俄国知识分子与俄罗斯道路的选择”
2004 年北京师范大学讲座“苏联解体苏共亡党十五年后的历史反思”
2004 年井冈山大学讲座“不能忘却的反思——苏共亡党苏联亡国十五年祭”
2003 年北京人民警察学院讲座“地缘政治视角下的中亚历史与现实”
2002 年北京人民警察学院讲座“俄罗斯的昨天、今天和明天”
2002 年德国埃尔兰根大学讲座“哈尔滨的俄国侨民及其生活” 2001 年北京大学讲座“俄国知识分子的形成和特点”

『伍』 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

(六)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教职成〔2000〕4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师〔2005〕1号),紧密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目标要求,密切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把爱岗敬业、创新进取、关爱学生、为人师表作为师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时代感的师德教育活动,激励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热爱职业教育事业,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建立师德考评奖励制度。要把师德建设作为职教教师专业化的重要内容,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工作考核、职务聘任、选派进修和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构建师德建设工作检查评估体系,把师德建设作为中等职业学校工作评估的重要指标。要表彰中等职业学校涌现出来的师德标兵,组织模范教师师德报告团,举办师德论坛,广泛宣传师德典型的先进事迹。
(七)拓宽渠道,专兼结合,广泛吸引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
——加强新师资的培养和补充工作。职业技术师范学院要坚持为职业学校培养师资的办学方向,在保证长线专业学生培养的同时,加强短线专业学生的培养,为中等职业学校输送高质量的专业课师资。确定为职教师资基地的普通高等学校可建立职业技术教育学院,集中进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培养工作。各地安排高等学校招生指标时,要优先保证上述学校为中等职业学校培养师资的招生计划。
——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社会其他方面录用教师。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鼓励普通高等学校的优秀毕业生到中等职业学校任教,同时,面向社会广泛吸引那些具有一定工作实践经验、符合教师资格要求的优秀人才到中等职业学校担任专任教师。
——多渠道吸引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中等职业学校兼职任教。各地要从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出发,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多渠道从社会上特别是企事业单位聘请在职、离职待岗或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充实到职业学校教学一线,承担专业课或实习指导教学任务。对于在相关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特殊技能的能工巧匠,也可经过必要的认定聘请到学校兼职任教。各地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明确聘请兼职任教人员的基本条件或录用标准,完善聘用和管理办法,解决好兼职任教人员的报酬和待遇。“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实施“中等职业学校紧缺专业特聘兼职教师资助计划”,支持一批发展势头良好、社会声誉较高、专业师资紧缺的中等职业学校从社会上聘请兼职教师,推动这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国办发〔2001〕74号)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2号)的有关要求,抓紧制定本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及编制管理办法,逐步实现编制的动态管理、定期调整,不断优化中等职业学校人力资源配置,使教师配备适应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八)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进一步加强骨干教师培训。“十一五”期间,采取“基地培训+企业实践”的模式,培训15万名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其中国家级培训3万名,省级培训12万名,造就一大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起骨干和示范作用的“双师型”优秀教师,带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国家级培训,并对省级培训成绩显著的地方予以奖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有组织地选派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到国外进修学习。通过国内外培训,造就一批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和教育教学专家。
——加快教师学历达标步伐,提升专业课教师学历层次。各地要积极开展教师继续教育,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尽快使中等职业学校学历尚未达标的教师达到合格学历要求。创新职教教师研究生培养模式,不断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培养规模,积极鼓励教师接受各种形式的研究生教育。
——大力推进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提高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各地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教职成〔2006〕11号),把企业实践作为职教教师继续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通过企业实践,跟踪生产服务一线技术的发展,切实提高实践教学能力。各地要普遍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积极推进实施,并在实践中探索有效的工作机制,完善管理办法。
——积极开展校本培训。各学校要广泛开展老教师对新教师进行“传帮带”活动,让老教师的高尚品德和精湛教艺在新教师身上发扬光大。广泛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成果展示交流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水平。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邀请有关专家和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到学校举办培训讲座,开展技术指导,开阔教师视野,跟进技术发展,密切与社会的联系。
(九)完善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大幅度提高职教师资基地的培养培训能力
——积极推进职教师资基地的规范化建设。教育行政部门要制订职教师资基地建设标准和评估办法,对现有的职教师资基地进行工作评估,进一步优化结构布局,健全规章制度,充实设备设施,改善培训条件。基地学校要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企业、中等职业学校的沟通与联系,加强基地之间在专业建设、培养培训项目开发和开展教师培训活动等方面的协作,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培养培训模式,努力办出特色。
——大力加强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项目建设。“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基地开发80个专业的师资培养培训方案、课程和教材,完善教师培养培训项目体系,满足新师资培养、教师继续教育和校长培训等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培养培训需求。各地也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省级职教师资基地开展相关专业教师培训课程和教材的开发。基地学校要努力探索具有职教特色的职教师资培养培训的学科体系。加快建设职业教育师资信息平台和培训资源库,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和网络资源,推进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信息化。
——加强职教师资基地的教师队伍建设。各基地学校要选配政治素质好、业务素质强、热爱职教事业的教师从事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工作,通过引进人才、加强培训和开展教研活动,加快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师队伍。教育部继续实施职教师资基地专业教师国外进修项目,定期举办教师专题培训和研讨活动,不断提高培训者素质。
(十)深化改革,不断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逐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各地要严格执行《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要从职教教师专业化的需要出发,充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任职资格条件,改进资格认定办法,对新任专业课教师除要求具有规定的合格学历外,逐步增加相关工作经历和职业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逐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制度。各地要制订具体办法,鼓励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实践性较强的专业课教师按照相关规定,再取得第二个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逐步调整和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序列,改进职务评审办法,为职教教师提供更为有利的职业发展空间。改善中等职业学校职务结构,改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高级职务比例偏低的状况。
——逐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任用制度。各地和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全面推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逐步实现教职工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要探索固定岗和流动岗相结合、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设岗和用人办法,建立充满活力的学校用人机制。
——逐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分配和保障制度。各地要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探索建立以岗定薪、优劳优酬的收入分配办法,在保障教师基本工资待遇的前提下,将教师收入与学校发展、所聘岗位及个人贡献挂钩,充分发挥收入分配的激励作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作部署,探索建立教师医疗、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
建设的组织领导和条件保障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摆在职业教育工作中更加重要、更为突出的位置,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的要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制订好本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十一五”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十二)增加经费投入。各地要依法保障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工资待遇,同时,应在职业教育专项和教师队伍建设专项中,安排专门的经费用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中等职业学校要在公用经费和其他事业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教师培训等相关工作。
(十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地要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作为考察评估地方职业教育工作和职业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和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十四)加大宣传和表彰力度。各地在三年一次的全国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中,要确保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占有一定的比例。树立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特色鲜明的先进典型,向全社会展现职教教师的风采,在全社会营造尊重职教教师的良好氛围。
(十五)重视科学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科学研究工作。职教科研单位、职教师资基地要紧密联系职业教育的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确定一批重点课题,力争取得一批有重要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推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育和管理创新。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七年四月十三日

『陆』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的附件二: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
一、总则
1.为了进一步促进高职高专院校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本要点。
2.高职高专院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教学工作是学校经常性的中心工作,教学管理在学校管理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3.高职高专院校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研究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培养规律和教学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研究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学运行机制,形成特色,提高教学质量。
4.高职高专院校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一般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教师队伍管理,实验室、实训基地和教材等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5.本要点供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以及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各类教育机构(不含自学考试)参照实施。
二、教学管理组织系统
6.健全教学工作的领导体制。院(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工作。分管教学的副院(校)长协助院(校)长主持教学日常工作。学校有关教学及其管理的指导思想、长远规划、重大改革举措、重要政策措施等,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院(校)务会议或院(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要建立健全教学工作会议制度和各级领导定期听课、学习、调研的制度,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
7.建立教学工作委员会。教学工作委员会由直接从事教学工作、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和熟悉教学工作、有经验的教学管理人员组成,在院(校)长领导下,研究和决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8.建立院(校)、系两级教学管理机构。
(1)学校要充分发挥教学管理部门和学生管理部门在整个教学管理系统中的职能作用,明确其职责范围,建立协调的工作关系。
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应健全机构,配备得力人员,以保证教学工作的稳定、有序运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2)系级组织是学校教学管理机构的基本单位。系主任全面负责系教学管理工作,系可根据情况设教学秘书或教务员,处理日常教学行政的具体工作。
9.教研室是按专业或课程设置的教学基层组织,其主要任务是按教学计划规定实施教学工作,开展教学研究、科技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是否设置教研室由学校自主确定。不设教研室的,其教学工作可由系或其它组织形式实施。
10.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要根据不同岗位的需要,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素质较高、相对稳定的教学管理队伍。要加强管理人员的业务和管理理论培训,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国内外教学管理人员的交流、考察活动,适应教学管理科学化、现代化的需要。
三、教学计划管理
11.教学计划是人才培养目标、基本规格以及培养过程和方式的总体设计,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的基本教学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教学计划要在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由学校自主制订。教学计划既要符合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培养规格,具有相对稳定性,又要根据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发展的新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和修订。为突出教学计划的针对性,可聘请一些在本专业长期工作的企业人员、学校教师和管理干部一起组成专业指导委员会,共同制订,并参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教学计划一经确定,必须认真组织实施。
12.确定专业培养目标是制订教学计划的前提条件。必须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依据国家、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用人部门对人才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确定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专业目标的确定应努力体现学校和专业特色。
13.制定教学计划的基本原则:主动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坚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突出针对性和应用性;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贯彻产学结合思想;从实际出发,办出特色原则。
14.教学计划的内容一般包括:
(1)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
(2)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和知识、能力、素质结构;
(3)修业年限;
(4)课程设置及时间分配;
(5)教学进程总体安排;
(6)必要的说明。
15.制订教学计划的一般程序是:学习理解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广泛开展社会人才市场需求调查;组织校内和社会用人单位专家论证培养目标,基本规格,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教务处提出本校制定教学计划的实施意见和要求。由系主持制订教学计划方案。经学校教学工作(学术)委员会审议,主管校长审核签字后下发执行。
16.教学计划的实施
(1)教务处编制分学期的教学进程计划,对各教学环节提出总体协调意见,安排每学期课程及其他教学环节的教学任务、教室和其他教学场所,确定考核方式;
(2)系根据教务处的总体安排,落实任课教师、编制各教学环节的教学实施计划;
(3)教学计划确定的课程、教学环节、学时、授课时间、考核方式、任课教师等均不得随意改动,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的,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执行。
(4)教学计划的实施是学校教学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完成教学任务、稳定教学秩序、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条件。教务处要充分发挥学校教学管理中枢的职能作用,新学期的课程表应在上一学期结束前确定,经主管院(校)长审批后通知到各相关部门和教师,开学前一周,要检查教学准备情况。
四、教学运行管理
17.教学运行管理是学校组织实施教学计划最核心最重要的管理。整个教学运行管理,要抓住两个重点:一是课堂教学(包括实习、实验教学)的管理,要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贯彻教学相长的原则;二是以教学管理职能部门为主体的教学行政管理,应制订教学工作制度的规程,对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习教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提出要求,并认真组织实施。
18.制定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大纲是落实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最基本的教学文件,学校要重视教学大纲的制订工作。
制订教学大纲的基本原则是:
(1)教学大纲要准确地贯彻教学计划所体现的教育思想和培养目标,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都要服从课程结构与教学计划的整体要求,相同课程在不同专业的教学计划中要按各自课程结构的要求有所区别;
(2)随着各校专业设置的不断调整以及专业特色的不断强化,课程开发的任务较重。新开发的课程,原则上要先制订教学大纲,而后编写讲义或确定教材;
(3)教学大纲要体现改革精神,不能服从于某本教材或某一时期的特定体例;
(4)教学大纲的内容应包括本课程的教育目标、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求、学生学习要求以及必要说明等部分;
(5)教学大纲由系组织有关教师依据上述原则编写,经系校有关领导认定批准施行。每门课程均应有教学大纲,每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都必须严格执行教学大纲的要求。
19.课堂教学的组织管理。课堂教学是教学的基本形式,课堂教学的组织与管理是教学管理工作最基本的管理活动。
(1)认真选聘有相应学术水平、有责任心、有教学经验的教师任课,非师范院校毕业的教师要补好教育基本理论课,教师开设新课程要有严格的岗前培训制度,并要求课前试讲;
(2)组织任课教师认真研究和讨论教学大纲,组织编写或选用与大纲相适应的教材或教学参考资料,依据大纲编写学期授课计划、教学进程表和教案;
(3)有组织地进行教学方法研究,对积极钻研并创造新的教学方法,在培养学生良好学风、提高自学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作出贡献的教师,要给予奖励;
(4)积极推广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教学技术、虚拟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扩大课堂教学的信息量,提高课堂效率。
20.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实践性教学内容要严格依据专业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中对实践环节的要求进行教学。各院校要特别重视实践教学内容的改革,增开综合性、设计性、应用性强的实验项目,加强现场模拟教学的组织和设计,训练学生基本技能和应用能力,规范实践教学考核办法,保证实践教学质量。社会实践的组织和安排,要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在满足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学生自行选择。毕业设计(论文)要尽可能结合实际任务进行,要立足于提高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
21.凡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都要对学生进行考核。积极改革考核的内容和方法,着重检查学生掌握所学课程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情况和实际应用能力。鼓励采用试题库或试卷库命题,实行教、考分离。要制定严格的考试制度,严肃考场纪律,精心安排考务工作。对考试作弊者,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试卷评阅要认真、公正、客观。教务处要组织对试卷的复核及抽检工作。
22.学校应重视对学生课外学习活动的安排与管理,课外作业的份量要适当,安排辅导答疑要适当。安排非教学活动不得占用教学活动时间。
23.日常教学管理。学校要依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制定学期的运行表、课表、考表,保证全校教学秩序稳定。对这三项重要表格文件的执行情况要有管理制度和检查办法,执行结果要记录在案。在实施过程中,要经常了解教学信息,严格控制对教学进度及课表变更的审批,及时处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事故。
24.学籍管理。学籍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在校学习情况及学籍变动、毕业资格的检查、考核与管理。学校应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学籍管理办法,并建立学籍档案。
25.学生注册制度的改革与管理。学生注册是学籍管理最基本的手段之一,要维护学校注册制度的严肃性,建立严格的学期注册制度。在注册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学年制、学分制的改革。
26.教学资源管理。要搞好教室 、实验室、实训基地等教学设施的合理配置与规划建设,充分加以利用,保证教学需要,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益。注意根据需要与可能,改进教室的功能,建设必要的多功能教室。
27.教学档案管理。各级教学管理部门都要建立教学档案,教学档案的范围包括:
(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下达的政策性、指导性文件及有关规定;
(2)教学基本建设的各种规划和计划;
(3)自编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实验指导书、习题集、试题库(试卷库)、试卷分析以及各种声像资料等;
(4)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进程表、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课程教学总结、实习总结等;
(5)课程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6)学生学业成绩、学籍变动情况、学生座谈会记录整理分析、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毕业资格审核等材料;
(7)教学改革进展情况、教学研究计划、总结,典型经验材料和教学研究刊物;
(8)教师业务档案、各种奖励及成果;
(9)教师评教材料、督导组(室)活动材料、教学工作会议纪要等;
(10)其他有必要立档的教学文件和资料。
教学档案实行分级管理,编目造册。建立教学档案查阅制度,充分发挥教学档案的作用。教学档案管理,应充分使用现代化管理手段。
28.要充分发挥系和教研室在教学运行过程的管理职能。教研室应按学期初制订的“教研室工作计划”,组织集体备课、公开教学、政治与业务学习和教学研究活动,定期组织检查和测评教师的教学进程和教学状况。
系要定期召开教研室主任会议和任课教师会议,及时掌握教学过程状况,总结和交流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经验,及时研究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9.教务处应协助主管教学的校领导定期和不定期地召开系(部)主任教学工作例会或专题工作研究会,了解、协调和处理教学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五、教学质量管理与教学评估
30.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是教学管理的最终目的。必须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全面的质量观,坚持严格的质量标准。要从影响学校教学质量的内外部各主要因素(教师、学生、管理、政策、体制等)入手,严格把好质量关,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估督导体系,形成分析、评价、反馈制度,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达到最佳教学效果。
31.认真抓好教学全过程的管理
(1)把好招生质量关,做好招生宣传、招生录取、新生入学后的复审工作;
(2)抓好教学计划实施过程的质量管理,要精心设计整体优化的教学计划,精心组织计划的实施工作;
(3)把好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质量关;
(4)注重教学辅助过程的质量管理;
(5)实行科学化的考试管理,建立科学的考试工作程序和制度,严格考试过程管理,进行必要的试题、试卷和成绩分析,认真进行考试与课程教学工作总结;
(6)实行毕业生质量的跟踪调查制度。
32.建立教学质量检查考核制度,并制订科学的、可操作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全校的教学质量检查,学校可根据情况每学年或每学期进行一次,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33.实行教学工作督导制。选择一批热爱教育事业、教育思想先进、有丰富教学经验、工作认真负责的老教师(包括退休教师)和有专业管理经验的管理人员组成教学工作督导组织,进行经常性的教学工作督导,及时提供质量信息。
34.建立听课制度。学校主管教学的领导及教务处长、系主任、主管教学的副系主任、教研室主任都应定期深入课堂听课(包括实验、实习课),全面了解教师教课与学生学习的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教研室应组织教师之间相互听课。
35.组织开展教学评估工作。教学评估是调控教学工作的重要手段,学校教学评估工作应经常化、制度化。教学工作评估一般包括校、系总体教学工作评估;专业、课程和各项教学基本建设评估;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质量评估等。开展教学评估工作要与日常教学管理与建设相结合,以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为重点,建立起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坚持“以评促建,重在建设”的原则,不搞形式主义。
36.教学评估工作要和学校内部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教学评估的结果与教师职务的评聘和报酬挂钩。对在教学上取得优秀成绩者要给予奖励,对教学责任事故,要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并按章处理事故责任者。
37.建立教学信息的采集和统计制度。对新生入学基本情况、学生学习和考试情况、毕业生质量及就业情况等主要教学信息应定期采集并进行统计分析,以不断改进学校的教学工作。
六、师资队伍管理
38.师资队伍建设是学校最基本的教学建设,建立一支人员精干、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特色鲜明、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形成办学特色的关键。学校要有教师队伍建设的规划,层层落实。要注意培养专业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重点抓好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和提高,并且要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不断培养优秀的青年教师充实到教学第一线。要通过教学实践、专业实践(包括科技工作)和业务(包括教育科学知识)进修,大力培养并尽快形成一批既有较高学术水平、教学水平,又有较强实际工作能力的“双师型”专职教师作为中坚力量,也可从社会上聘用既有丰富实践工作经验又有较高学术水平的高级技术与管理人员作为兼职教师。
39.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各校自身的教学工作总量和师生总体比例要求,确定学校的教师编制,制定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教师工作量完成情况与教学质量的优劣应作为教师聘任、晋职和提级的依据。
40.学校要明确各级教师的教学工作规范和教学岗位职责分工。实行聘任制,建立教学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对教师的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和工作成绩定期进行考核,一般每年度(学年)考核一次,考核情况载入教师业务档案。
41.大力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别要加强师德建设。新教师要进行岗前培训。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参加工程设计和社会实践,鼓励从事工程和职业教育的教师取得相应的职业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培养具有“双师资格”的新型教师。学校应十分重视实验技术人员和实习指导人员的选配和培训。
42.学校应制订各种激励教师工作积极性的政策和措施,设立教师奖励基金,重点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对于工作不负责任,教学态度不认真,不能为人师表,教学效果差的教师,应调离教学岗位。
七、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43.专业设置与调整。根据社会的有效需求设置专业,要善于发现和预测新的社会需求,针对职业岗位或岗位群,设置新的专业。注意优化专业结构,保证基本办学条件,充分发挥学校自身的优势,努力形成自己的特色专业。
44.实训基地建设。建设校内系列实训基地是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必备条件。学校要依据所设专业的实际需要,全面规划,逐步实施。实训基地建设要突破只限于感性认识和动作技能训练的旧模式,建立有利于培养技术应用能力和综合应用所学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新模式。尽可能与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相一致,形成真实或仿真的职业环境。注意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共享,防止各专业自成体系。地处一个城市的同类学校也可共建实训基地,还可开展职业培训的有偿服务。
45.重视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按照互惠互利原则,尽可能争取和专业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合作,使学生在实际的职业环境中顶岗实习。
46.做好实训基地的实训管理。实训管理包括:技术管理、设备管理、经费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和各项管理制度建设,要努力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完好率,提高投资效益。
47.教材建设。教材建设和使用要有合理的规划和完善的制度。基础理论课教材的选用既要注意教材内容的先进性,又要保持教材的相对稳定性,鼓励选用通用教材和国家优秀教材,特色课程或专业课程可依据教学大纲组织自编教材或讲义。教材的类型包括文字教材、实物教材和声像视听教材等,特别要鼓励教师使用声像视听教材。
48.学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要通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环境建设,抓好教师严谨的治学作风和为人师表以及学生的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学习纪律等方面的学习作风建设,形成良好的学风。结合高职高专院校培养的特点,鼓励学生学习职业技能及相关知识,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证书,注意学生的创业精神。要特别重视考风考纪的教育,杜绝考试作弊行为。把学校的德育工作和对学生职业道德的教育相结合,加强学生职业道德的培养。
49.教学管理制度建设。按照教育部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建立和健全各种制度,制定完备的教学基本文件,在教学管理制度的规范化上下功夫。
八、教学管理与教育理论研究
50.教育教学管理是一门科学。学校的教学管理必须以正确的教育理论为指导,必须以教学管理研究和教育理论研究为基础。开展教学管理研究与教育理论研究,是所有教学管理人员、教育研究人员和教师的共同任务。学校要把教学管理作为教育科研工作的重要内容,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教学管理的一些重点课题进行立项研究。
51.加强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之间教学管理的横向联系与交流,合作开展教学管理课题的理论研究和工作研究,共同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九、非全日制及函授、广播电视教育的教学管理
52.上述要求同样适用于非全日制及函授、广播电视教育的教学管理。

『柒』 怎么写第一届全国国际学校教育发展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第一届全国国际学校教育发展研讨会通知
天津开发区文化教育卫生局、教育部北京师范大学比较教育研究中心以及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探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教育问题,谋求国际学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国际学校的改革与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一届全国国际学校教育发展研讨会。现将有关通知事项如下:

一 会议内容:探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教育问题,谋求国际学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国际学校的改革与发展。
二 参加人员:教育部北京师范大学比较教育中心、天津开发区促教中心、天津市教研室、全国10所国际学校、各中小学代表、以及相关媒体。
三 会议时间和地点:会议定于2009年12月3日至5日在开发区国际学校召开,时间三天,请相关人员依时出席。

天津开发区文化教育卫生局、教育部北京师范大学比较教育研究中心
2009年x月x日

声明 我没有写过 只是看到有这个问题,自己琢磨这去写的 希望能帮到有需要的人 仅供参考!

『捌』 安徽师范大学的学术研究

截至2014年6月,安徽师范大学有省、部重点科研机构16个。有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5个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8个省级和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中心),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2个省级创新团队。1个国家级高中化学骨干教师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高中地理骨干教师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
科研平台如下:(省部级、校级) 序号 科研机构名称 建立时间 依托单位 负责人 备注 1 中国诗学研究中心 2001年 安徽师范大学 丁放 教育部省部共建重点文科研究基地 2 皖南历史文化研究中心 2003年 安徽师范大学 王世华 省高校重点文科研究基地 3 旅游发展与规划研究中心 2003年 安徽师范大学 陆林 省高校重点文科研究基地 4 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 2003年 安徽师范大学 钱广荣 省高校重点文科研究基地 5 功能性分子固体重点实验室 2004年 安徽师范大学 魏先文 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 6 化学生物传感重点实验室 2007年 安徽师范大学 王伦 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 7 安徽省重要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研究重点实验室 2002年 安徽师范大学 聂刘旺 安徽省重点实验室 8 生物环境与生态安全重点实验室 2004年 安徽师范大学 席贻龙 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 9 资源环境与地理信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07年 安徽师范大学 焦华富 省级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0 安徽遥感考古工作站 2002年 安徽师范大学 王心源 中科院遥感考古联合实验室分站 11 教育科学研究所 1985年 教育科学学院 王守恒 教育厅批准 12 安徽省现代教育技术培训中心 1993年 教育科学学院 王清 省电教馆批准 13 教育技术综合实验室 2001年 教育科学学院 张克松 校级重点实验室 14 美育研究所 2002年 美术学院 巫俊 学校批准 15 数学研究所 1982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宋卫东 学校批准 1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研究所 1998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章昭辉 学校批准 17 原子与分子物理实验室 2001年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崔执凤 校级重点实验室 18 合成化学重点实验室 2003年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魏先文 校级重点实验室 19 生物多样性研究重点实验室 2001年 生命科学学院 聂刘旺 校级重点实验室 20 地理信息系统实验室 2001年 国土资源旅游学院 查良松 校级重点实验室 21 分析测试中心 1986年 环境科学学院 赵广超 学校批准 22 环境科学研究中心 1987年 环境科学学院 吴孝兵 学校批准 23 女性研究会 2006年 教育工会 俞晓红 学校批准 截至2012年安徽师范大学有41项课题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获批经费2397万元,项目立项数和获批经费均创同期历史最高水平,2012年较2011年同期增长2.5%和16.4%,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其中,国旅学院陆林教授获重点项目资助,资助经费290万元,这是继2008年王绍武教授获得重点项目资助后该校再次获得该类项目资助。
这是国家基金委自1986年成立以来资助的我国第2个旅游地理类重点项目。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第三批重大招标项目立项名单,文学院院长、中国诗学研究中心主任丁放教授的《唐诗学研究》获准立项,资助经费80万元。 安徽师范大学图书馆:
始建于1928年,先后经历了省立安徽大学图书馆、国立安徽大学图书馆、安徽师范学院图书馆、安徽工农大学图书馆、安徽师范大学图书馆等时期。截至2014年6月,安徽师范大学图书馆由花津校区敬文图书馆、赭山校区图书馆和皖江学院图书馆组成,馆舍面积达4.6911万平方米,有阅览座位2800多席;
截至2014年6月,馆藏文献总量270多万册,涵盖所有学科。中外文期刊保持在1000种以上,电子图书120余万册,数据库40余种。图书馆以馆藏古籍为特色,古籍总量19万多册,其中,善本古籍1万余册,尤以地方志收藏最为见长,藏有方志1.9万余册。拥有省内高校图书馆最丰富的解放前报刊(7000余册)、图书(3.5万余册),世界著名的《科学文摘》(英国)、《生物文摘》和《化学文摘》(美国)、《文摘杂志》(前苏联)均有收藏。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
学报编辑部是校直属期刊出版机构,下设文科编辑室、理科编辑室、办公(资料)室。现有专职工作人员8人,其中正高职6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3人、博士生导师3人),副高职2人。编辑出版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和安徽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阅读全文

与2011年教育部高校师资培训大区中心工作研讨会会议纪要相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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