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全生产法规定每年企业培训多少次
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中有规定:
第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第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必须依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实施。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2. 求新安全生产法的培训视频
到土豆优酷什么的可以搜到一些,不太完整也比较模糊,将就用呗
3. 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对我有什么影响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将于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确保新《安全生产法》的顺利实施,11月18日,柳州市开展了新《安全生产法》培训讲座,邀请自治区安监局副局长叶建进,就新《安全生产法》对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及安全管理人员开展集中培训。
在培训讲座中,自治区安监局副局长叶建进对新《安全生产法》立法精神进行详细解读;并结合典型案例,就安全生产工作摆位问题、政府和部门在安全生产监管的定位、如何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作用、如何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四个方面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通过讲解,使大家充分了解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理念,理解把握法律条款内容,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据介绍,新《安全生产法》从加强预防、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完善监管、加大违法惩处力度等方面做了修改。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又迈进一大步,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了政府监管、强化了责任追究,对于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4.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怎样做好本职安全工作
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内制;
三、强化“三个容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四、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五、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建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制度;
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八、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九、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5. 新安全生产法的培训效果
2002年6月29日,《安全生产法》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审议通过,2002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当时正值我国从国家到地方各级安监部门刚刚成立,它结束了我国建国几十年以来缺少安全生产领域综合大法的历史。当时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存在诸多弊端,更加强调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而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调不够。这就必将导致政府监管职责过大、责任也过大,企业违法成本过低、自主守法意识也过低,难免出现监管能力不足、难以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等问题。针对《安全生产法》存在的诸多弊端,才有了新修正的《安全生产法》。
6. 安全生产法规定在岗培训的课时是多少
网友:你好,
《安全生产法》没有明确规定在岗培训的具体课时是多少。
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详细情况到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