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建筑工地在吊车作业需要注意什么
吊车的安全施工作业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很多,首先就是应该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性,施工人员一定要挂牢安全绳,并且施工人员应该在吊车配套的封闭式安全立网中作业施工,绝对不能将身体悬挂于立网的外部,在人口车辆通过比较密集的场所作业时,应该先悬挂安全网,避免有空中落物,对于行驶当中的车辆或者是路过的人群造成伤害。
另外吊车施工的环境周围不能有电网电线等危险,而且吊车停靠的地点一定要是坚实平整的路面,比较松软的土层一定要先进行处理之后才能将吊车开上去,避免吊车在作业的过程中由于地基不稳定引发安全事故,而且吊车是绝对不允许在坡路上施工作业的,因为这样容易造成吊车倾斜,在吊起重物的时候容易造成翻车或者是车辆倾斜的危险事故。
最后还有一点非常重要,那就是吊车的荷载是有严格的要求的,吊车的操作人员一定要谨记。而且应该对于吊车的驾驶员定期的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体检,有心脏病、高血压或者是眩晕症的人群是不允许驾驶操作吊车的。而驾驶员在进行吊车施工作业之前不能饮酒或者是服用药物,避免在驾驶操作的过程中神经中枢的反应速度下降,不能及时的对于紧急事故作出相应处理。
❷ 吊车工安全培训的心得体会
吊车司机要按规章制度进行操作:严格执行十不吊作业:
❸ 关于车间行吊(10吨)的问题:请教安全方面的大侠!!!!!
没有这样的要求和规定。
1、行吊作业规程决定了操作范围下方不应有版人。你说的吊物不权经过他们上方就是这个道理;
2、你觉得如果行吊掉下来安全帽有用吗?
3、行吊本身的安全系数不比工业载人电梯低。只有吊钩才会伤人;
❹ 吊车都有哪些安全措施
1、在使用吊车的同时,建议要对车主们做一个不定期的知识和操作培训回,严格把关答车主们的技术程度和素质培养,并且要持证上岗,保障吊车顺利工作。
2、企业要严格把关大型机械类的管理制度,不定期派专业人员对吊车及大型车辆进行检查和维修,保障各大机械类的车辆能够安全运行。
3、针对吊车的具体工作流程,企业最好派送专业人员结合现场的情况,进行对驾驶员现场指挥与操作,并对技术描述进行严格把守。
4、要按施工制度法测要求指示专业人员进行办理安全施工的作业票,方便现场人员的监督。
5、吊车起吊前,要对吊点进行严密的检查,以此来保障吊点的安全性。
6、工作人员在进行吊车吊挂作业时,要按照技术操作流程来规范施工。
7、吊车司机一定要对起重工具在使用前要进行不定期的检查与维护,并且由专人负责登记,如果发现问题,及时派送技术人员维修。
8、在进行吊车工作现场内,要把电焊机的接头接好,不能把线阅读露出暴光在外边,防止钢丝绳接触线头后起电而烧伤钢丝绳,造成事故发生。
❺ 按照国家规定,行吊安全操作规程有哪些要求
1 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开车。
2 开机前应认真检查钢丝绳、吊钩、吊具有无磨损裂纹和损坏现象,传动联接部位螺丝是否松动,各部电器元件是否良好,线路连接是否安全可靠,传动部分润滑部位是否正常,并进行空运转,待一切正常后方可使用。
3 工作时应服从指挥,坚持岗位,集中精力操作,严禁吊钩有重物时离开岗位,操作中做到起吊和下落慢,中间快。
4 下降吊钩或起吊物件时,如遇信号不明,发现下面有人或吊钩前面有障碍物时应立即发出信号,服从指挥人员信号指挥。
5 吊运重物应高于前进方向所有障碍物2m。
6 操作时发现行吊工作不正常、安全装置失灵应立即停止操作,切断电源,汇报主管部门组织检修,待正常后使用。
7 下班前将吊勾提升到离地面2m-3m处。
8 下班前各操作处于断开位置,切断电源,离开驾驶室必须加锁。
9 行吊工作时,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戴手套、戴护目镜、穿工服和工鞋。
生产环境不同要求会增加,并不通用
我们制造行吊这类设备
❻ 行吊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切实贯彻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精神,为加强本单位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起重机械”实指本单位内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等。
第三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购置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安装前应到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第四条 安装、修理起重机械必须由取得许可证书的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单位进行。
第五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先具备下列条件,并向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得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具体条件如下:
一、 起重机械经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二、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后签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
三、 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其内容包括:
1. 司机守则:
2.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
4.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5. 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第六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1. 设备出厂技术文件;
2. 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
3. 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
4. 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5. 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
6. 设备的问题及评价。
第七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经常检查起重机械的运行和完好状况,包括年度检查、每月检查、每周检查和每日检查。(检查项目附后)
第八条 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第九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检验有效期前一个月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在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在用起重机械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两年,升降机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一年。
第十条 起重机械的司机,挂钩工、指挥工、维修工必须进行专业和技术培训,并经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领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一条 基建项目中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三同时要求进行,设备管理部门要严格监督采购前设备论证程序执行。
第十二条 起重机械得报废,需按设备报废审批权限办理注销手续,并报本单设备科及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凡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封停设备或限期整改等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执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由设备科负责解释。
附:起重机械年检、月检、周检、日检项目如下:
一、 每年对在用起重机械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其中载荷试验可以结合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进行,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构安全性能检查。
停用一年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全面检查。
起重机械遇四级以上地震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经九级以上的风力后,使用前都应做全面检查。
二、 每月至少检查下列项目:
1. 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2. 吊钩、抓斗等吊具有无损伤;
3. 钢丝绳、滑轮组、索道、吊链等有无损伤;
4. 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5. 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停用一月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上列检查。
三、 每周应检查下列检查:
1. 接触器、控制器触头的接触情况;
2. 制动器的调整和闸带的磨损情况;
3. 连轴器上的键的联接及螺钉坚固情况;
4. 钢丝绳的缠绕情况是否跳槽;
5. 双制动的起升机构,每个制动器的制动力矩的大小是否一致。
四、 每天作业前应检查下列项目:
1. 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及电梯厅门联锁开头,紧急报警装置,升降机的安全钩或其它防断绳装置的安全性能等;
2. 轨道的安全状况;
3. 钢丝绳的安全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