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乡镇动物防疫监督所如何做好动物卫生简易程序行政执法工作
摘要:随着全省“畜牧业推进计划”的顺利实施,畜牧业在辽宁省农村经济产业中的主导地位进一步巩固。在畜牧业大发展的同时,也给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带来了新的挑战。2005年辽宁省按照省政府[2005]46号文件的精神实施兽医体制改革后,确立了乡镇动物防疫监督所在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任务中的重要地位,同时也标志着省、市、县、乡、村五级动物卫生防控体系的建成。2007年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第36号文件赋予了乡镇动物防疫监督所22项工作职责,针对第21项职责“日常畜牧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适于简易程序现场处罚的实施”,笔者综合行政处罚法的要求和基层工作经验总结如下,望对乡镇动物防疫监督所履行简易程序行政执法起到指导作用。
② 动物卫生监督所的职能,,,,,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责有以下几点:
1、依法负责全县动物防疫、检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督工作;
2、负责依法查处全县重大动物防疫案件;
3、依法对兽药生产、销售、安全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4、依法负责进出境动物及产品的检疫监督工作;
5、负责检疫监督有关票、证、章的管理和发放工作等;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动物卫生监督是指国家动物卫生监督和管理部门,依照法律和法规要求,对动物防疫及动物产品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的活动。动物卫生监督是一种政府管理的行政行为,目的在于发现、制止、纠正、处理违法行为。
对动物诊疗机构的巡查的内容:
1、是否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
2、从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有效职业资格证书和健康证明;
3、诊疗活动中的卫生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诊疗废弃物处置等情况;
4、遵守有关动物诊疗的操作技术规范,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兽药和兽医器械的情况;
5、诊疗病历填写是否规范,病史资料记载是否完整;
6、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③ 动物卫生监督所具体做些什么
一般情况:动物卫生监督所为全额预算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防疫监督科、检疫监督科、市场督查科、兽药饲料监督科5个机构科室。全盘负责本地区实施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产品安全、生物制品管理;动物检疫执法监督、动物及动物产品防疫监督、兽药饲料监管等行政执法工作。
④ 动物卫生监督人员考核办法
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动物卫生监督相关法律法规,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队伍建设,有计划、有组织、有制度、有检查地推动各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管理考核的原则是:“实事求是、突出重点,便于操作,推动工作”。 第三条 考核内容包括:监督执法机构队伍建设、防疫监督、检疫、监督执法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等方面。 第四条 考核的组织形式和范围: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考核的组织工作。 考核采取分组进行的形式,实行组长负责制。考核组成员由各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和市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组成。每区抽调从事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人员1人组成若干考核组,交叉负责对其他区的检查。 每区随机抽查1个乡的10户散养户、2个养殖场、2个屠宰场(厂、点)(区乡各一个)、2个动物和动物产品交易市场、3个宠物医院、3个兽药门点、1个区动物卫生监督派出机构。 第五条 考核程序: (一)成立考核组。 (二)组织培训考核人员,统一思想,统一步骤、统一考核内容、统一评分标准、评分尺度和细则。统一时间分赴各区进行考核。 (三)材料审查: 1、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各项业务工作档案资料(文件、报表、报告、总结、记录、案卷、证章标志、录像等);重点查证全市各项工作达标落实情况; 2、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设置情况; 3、有关目标、规划、计划以及管理的制度、规章、办法等; 4、其他要求考核的有关材料。 (四)实地考核:按要求对考核对象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分级逐项进行考核。 (五)考核评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逐级逐项考核评分。 (六)考核组汇总考核结果(成绩和问题),提出初步意见,并与被考核的区就检查工作进行总结、交流,并就有关问题进行说明。 被考核区可视需要选派有关人员参加,但不得直接评分。遇有争议问题,必要时可提出进一步核实请求,如考核组难以解决,可将各方意见形成文字性材料,分别签字后报送到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七)完成总结报告。报告至少包括考核的对象、考核结果和初步意见、突出的业绩、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内容,并附上各项考核评分表,加减分计分证明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考核组成员分别签字后报送到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八)考核工作汇报。考核结束后,有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领导将听取各组汇报。 (九)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根据总结报告,结合直接考核评分项目的得分情况,进行汇总、综合评比。 第六条 评分办法。依据《2008年度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检查评分标准》执行。 第七条 考核结果的处理 (一)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通报考核结果; (二)对总分前三名和重点单项工作突出的予以表彰;对行政执法工作达标的授予“行政执法工作达标单位”称号。 第八条 考核人员在考核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确保考核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真实有效地反映各地目标管理落实情况。 第九条 本考核办法适用于2008年度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考核。 第十条 本考核办法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解释。
⑤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责有以下几点:
1、依法负责全县动物防疫、检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督工作;
2、负责依法查处全县重大动物防疫案件;
3、依法对兽药生产、销售、安全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4、依法负责进出境动物及产品的检疫监督工作;
5、负责检疫监督有关票、证、章的管理和发放工作等;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拓展资料:
动物卫生监督是指国家动物卫生监督和管理部门,对动物防疫及动物产品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的活动。动物卫生监督是一种政府管理的行政行为,目的在于发现、制止、纠正、处理违法行为。
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对动物防疫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对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检疫检测;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及动物产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对动物产品实施卫生监督;对动物检疫证章、标识、标志的管理。
⑥ 动物卫生监督所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如何改
将按照第一类的“承担行政职能”类别改革,最可能的改革方式是参公管理,也有可能形成中央直管单位,加入公务员序列。
动物卫生监督所目前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动物检疫、动物防疫监督等行政执法职能,动物检疫属行政许可,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属行政处罚。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是指将现有事业单位按照社会功能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为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6)动物卫生监督所开展培训方案扩展阅读:
动物卫生监督是一种政府管理的行政行为,目的在于发现、制止、纠正、处理违法行为。
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对动物防疫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2,对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检疫检测;
3,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及动物产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4,对动物产品实施卫生监督;
5,对动物检疫证章、标识、标志的管理。
⑦ 动物卫生监督和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工作要求和规范
畜牧兽医局是一级行政单位,动物卫生监督局是依据《动物防疫法》第八条成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一般是隶属于畜牧兽医局管理的二级局。
工作制度工作要求和法规范
县级的:
1、协助县畜牧局制定有关办法和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政府组织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承担全县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及业务培训和指导。
2、负责全县动物防疫的监督,动物产品安全和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用生物制品、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等执法工作。组织实施饲料、兽药的质量管理规范和无公害畜产品的产地认证及产品认证工作。
3、依法实施全县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工作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动物及其产品生产、加工、屠宰、流通等环节的监督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4、依法行使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措施权。负责国内引进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检疫的审批。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和草原法执法。
5、负责全县动物动物诊疗机构、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监督员、检疫员的管理。
6、负责全县兽医执法体系和队伍管理;负责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培训,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
7、负责全县检疫及防疫监督执法的证、照、章、标志、标识的计划、订购、发放、保管、使用及监管。
8、负责动物卫生监督信息报告,负责动物标识管理、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及管理;指导、监督全县动物防疫临时监督检查站及乡镇派出所机构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业务工作。
9、负责动物养殖、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流通、动物诊疗、隔离、无害化处理等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和监督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⑧ 如何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
目前,我国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存在着各地发展不平衡,上下机制不健全、不对应,队伍力量总体薄弱、投入严重不足、设施装备缺乏、自身建设落后、执法手段不完善等突出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应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一是完善机构,解决人员队伍问题。要着重解决动物卫生队伍建设,建立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理顺管理体制,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等关键问题,建立一支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
二是完善财政保障机制,解决经费投入问题。进一步细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财政保障机制,明确政府职责,将动物疫病防控、扑灭、检疫、监督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监督执法培训等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在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病死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等方面,财政应当提供经费保障。加紧配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所需的交通工具、通讯器材及执法取证装备,改善办公条件。逐步实现动物防疫信息的现代化管理,使得动物防疫信息网络化,确保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有效开展。
二、提升管理能力
一是台账规范到位。所有养殖场(户)、屠宰场等重要环节的所有票证、文书、档案记录要专人负责管理,做到制度健全、责任明确、数据有源、账目清楚。所有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票证、文书都要安排专人专库管理,做到记录清楚,档案齐全,预防检疫票证的遗失。
二是检疫监管到位。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运输验证要严格检查按程序操作,按要求出证,特别是产地和运输环节检疫,一律现场检疫,凭有效的标识和免疫证明出证,凭有效的产地检疫证明换取出县境证明,杜绝隔山开证,真正做到严把检疫关。
三、提升动物疫病监测预警能力
一是将执法关口前移。通过建立日常巡查制度,群众监督举报制度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掌握动物疫病流行规律和疫情动态、疫情隐患,抓早、抓小、抓好,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建立完善的动物疫病监测网络体系。按集中监测、日常监测和应急监测三个层次搞好动物疫病的监测工作,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大投入,建立一个以区域控制为主,规模养殖与农户散养并重,覆盖全辖区,目标明确、管理规范的动物疫病监测网络体系。
三是提高监测工作水平。及时补充快速、准确的疫病监测设备及监测试剂,制订完善的监测技术标准和规程,按照有关规程科学性操作监测数据和分析报告,及时上报、反馈、推广,促进新技术、新成果在单位疫情监测领域的转化和应用,大力推进动物疫情监测工作从突击式向常态化转变,从事后监测向事前预警与事后监测相结合转变,从各自为战向统一组织分工协作转变,从专业队伍临时性、业余化向职业化、专业化转变。
四、提升应急反应能力
一是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动物疫病、动物产品安全事故发生、发展的研究,把握各种动物疫病的特点、分布、危害和有效预防和控制措施,做到心中有数,搞好重点防范、提前防范。
二是完善应急预案,建立信息通报和值班制度,对重点养殖户、养殖场落实动物防疫监督员专人负责制,实行定期检验监测,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处理,一旦发现动物疫情和动物产品安全事件,要立即组织人员按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有效防止疫情扩散和传播。
五、提升服务指导能力
一是搞好政策服务。要根据《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规,对不熟悉国家有关政策,不了解情况的养殖场、屠宰场、动物产品经营户,有针对性地登门、进场、入户开展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是搞好技术指导。搞好畜产品批发市场、活畜产地交易市场的信息服务工作,建立集中的技术信息、畜产品、市场信息等有关的信息网络中心,主要配备信息及应用软件系统,为养殖户的产前、产中、产后提供信息保障,对标准化养殖园区积极实施标准化生产技术,从产地环境、投入管理、饲养过程等方面入手,逐步提高养殖业科技含量。抽调水平高素质强的畜牧(兽医)人员联片、联户随时解决养殖户养殖管理过程遇到的各种问题,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降低成本和风险,提高市场竞争力。
六、 提升宣传引导能力
一是突出宣传重点。结合当地实际,将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政策、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普及相关工作的法律知识,提高相关单位和个人知法守法意识,增强广大群众对动物卫生安全意识和病害动物产品的鉴别能力,以及管理相对人守法经营意识。
二是创新宣传方式。要配备热爱宣传、善于开拓、擅长策划创意的得力人员主抓宣传,充分挖掘各种宣传资源和手段,力求做到电视里有影像、广播里有声音、报刊上有文章、网络上有报道、乡村里有专栏、道路边有口号,坚持媒体宣传与现场宣传相结合,专业媒体与大众媒体相结合,广泛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灌输式宣传与典型示范宣传相结合,力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不断增强动物卫生安全宣传的吸引力、影响力和感染力。
⑨ 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日常工作是什么
一、对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巡查的内容
1.是否符合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是否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是否取得养殖代码;是否按规定程序申报检疫。
2.有关防疫记录:
(1)饲养动物的种类、数量及健康状况记录;
(2)养殖档案、免疫病种、时间、数量、程序、畜禽标识佩带等情况记录;
(3)免疫抗体监测情况记录;
(4)饲养动物的购入、出售情况记录;
(5)圈舍消毒及病死动物的处理、疫情报告等情况记录;
(6)兽用生物制品、兽药、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采购、使用等情况记录。
3.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种用、乳用动物的检疫审批及其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动物是否按规定处理情况。
4.动物强制免疫、检疫申报、疫情报告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二、 对农村散养户(场)巡查的内容
1.饲养动物的种类、数量及健康状况;
2.饲养动物的免疫病种、数量、免疫记录及畜禽标识佩戴情况;
3.饲养动物的购入、出售、申报检疫情况;
4.消毒情况及病死动物处理情况。
三、对孵化场巡查的内容
1. 是否符合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
2.孵化种蛋的种类、数量;
3.种蛋的来源及检疫证明持有情况;
4.卫生消毒制度落实情况;
5. 种苗出售、申报检疫情况;
6. 废蛋、废胚、弱胚及绒毛等废弃物处理情况。
四、对动物屠宰场(点)进行巡查的内容
1.是否符合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是否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屠宰场四周设有围墙与外界隔离,设立门岗,门口有有效的消毒池,生产区与生活区、行政区分开;
3.设置与屠宰加工量相适应的入场检查验收间、隔离间、待宰间、急宰间、屠宰加工间、副产品整理间、检疫检验室等;
4.配备有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产品和污水、污物、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有车辆清洗和消毒的场地及设施;
5.建立动物进场验收管理制度、屠宰加工管理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卫生消毒制度、防疫管理制度、重大疫情上报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
6.建立动物进场屠宰、消毒及无害化处理等各项记录;
7.动物凭有效检疫合格证明和佩戴畜禽标识入场,经宰前检疫合格后才可屠宰;
8.出场(厂、点)动物产品均持有检疫证明;
9.对出入场动物及产品运载工具清洗消毒;
10. 落实场地环境每天定期清栏、卫生消毒措施。
五、 对动物产品加工、贮藏场所巡查的内容
1. 是否符合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
2.动物产品来源、数量、检疫证明持证情况,动物产品出厂(库)数量情况;
3. 消毒设施、消毒药储备、消毒制度及执行情况;
4. 动物防疫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六、对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巡查的内容:
1. 是否符合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
2. 动物防疫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3.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动物、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情况;
4.消毒制度执行及记录情况;
5. 经营户进货、销售记录台帐,持有检疫证明及检验标志情况。
(9)动物卫生监督所开展培训方案扩展阅读
一、对动物诊疗机构的巡查的内容:
1 .是否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
2. 从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有效职业资格证书和健康证明;
3 .诊疗活动中的卫生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诊疗废弃物处置等情况;
4 .遵守有关动物诊疗的操作技术规范,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兽药和兽医器械的情况;
5. 诊疗病历填写是否规范,病史资料记载是否完整;
6 .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二、查看进货入库、销售等档案记录材料:
(1)是否备齐所经营的兽药品种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如生产厂家的GMP证书、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批件、备案的标签说明书等。
(2)是否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及业务管理部门的要求建立购销记录,购销记录内容是否完整。
(3)是否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的要求,建立兽药质量保管制度,并严格执行,以保证所经营兽用产品的保存质量。
(4)是否建立失效、破损药品登记和销毁记录。
参考资料网络——动物卫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