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7年我国水产品质量好不好
从农业部获悉,十八大以来,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保持了水平稳定向好的势头,2017年产地监测合格率99.7%,连续5年产地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市场监测合格率由2009年的88.7%提高到2017年第四季度的97.3%。
在加强监督抽查、专项整治的同时,农业部各级渔业部门坚持检打联动,始终保持对违法用药的高压态势。据统计,2014-2016年,农业部组织对超标样品地区进行了专项执法督查,近年来,各地每年用于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约3亿元,抽检样品15万多个,出动执法人员10万人次,超标样品查处率100%。
为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部还在推进标准化健康养殖和用药指导培训,坚持综合施策和源头治理。标准化健康养殖是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根本前提。多年来,农业部大力推进标准化健康养殖,坚持开展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推动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划定,从养殖环境源头上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目前共有国家和行业标准900多项,地方标准1918项。截至2017年全国创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6129家,全国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29个,水产品“三品一标”总数达到1.27万个,占农产品总数的12%,其中无公害水产品1.15万个,绿色水产品655个,有机水产品379个,地理标志水产品173个。各级推广机构和大专院校科研机构每年10000多名专家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4000余次,接受技术培训的渔民达25万多人次。
贝类是我国重要水产品,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消费量大。同时,贝类风险隐患也大,极易引起急性中毒甚至死亡。农业部高度重视贝类产品质量安全,每年安排700多万元用于贝类产品监测,每年抽检贝类样品近4000个,加强对贝类中重金属铅、镉、多氯联苯、毒素等监测预警,特别是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加强监测,确保及时发现问题,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发布预警,采取暂时性关闭采捕区域等紧急管理措施。据了解,我国海水贝类养殖环境总体较好,贝类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这标准适合中国的国情。
2.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鼓励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发展健康养殖,减少水产养殖病害发生;控制养殖用药,保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推广生态养殖,保护养殖环境。
国家鼓励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3.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提高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农业部主管全国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国家鼓励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发展健康养殖,减少水产养殖病害发生;控制养殖用药,保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推广生态养殖,保护养殖环境。
国家鼓励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第二章 养殖用水
第五条 水产养殖用水应当符合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海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52-2001)或《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51-2001)等标准,禁止将不符合水质标准的水源用于水产养殖。
第六条 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监测养殖用水水质。
养殖用水水源受到污染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确需使用的,应当经过净化处理达到养殖用水水质标准。
养殖水体水质不符合养殖用水水质标准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经处理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应当停止养殖活动,并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其养殖水产品按本规定第十三条处理。
第七条 养殖场或池塘的进排水系统应当分开。水产养殖废水排放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三章 养殖生产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产养殖规划要求,合理确定用于水产养殖的水域和滩涂,同时根据水域滩涂环境状况划分养殖功能区,合理安排养殖生产布局,科学确定养殖规模、养殖方式。
第九条 使用水域、滩涂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有关规定申领养殖证,并按核准的区域、规模从事养殖生产。
第十条 水产养殖生产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养殖技术规范操作要求。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配置与养殖水体和生产能力相适应的水处理设施和相应的水质、水生生物检测等基础性仪器设备。
水产养殖使用的苗种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质量标准。
第十一条 水产养殖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逐步按国家有关就业准入要求,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
第十二条 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填写《水产养殖生产记录》(格式见附件1),记载养殖种类、苗种来源及生长情况、饲料来源及投喂情况、水质变化等内容。《水产养殖生产记录》应当保存至该批水产品全部销售后2年以上。
第十三条 销售的养殖水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的有关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应当进行净化处理,净化处理后仍不符合标准的产品禁止销售。
第十四条 水产养殖单位销售自养水产品应当附具《产品标签》(格式见附件2),注明单位名称、地址,产品种类、规格,出池日期等。
第四章 渔用饲料和水产养殖用药
第十五条 使用渔用饲料应当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渔用饲料安全限量》(NY5072-2002)。鼓励使用配合饲料。限制直接投喂冰鲜(冻)饵料,防止残饵污染水质。
禁止使用无产品质量标准、无质量检验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禁止使用变质和过期饲料。
第十六条 使用水产养殖用药应当符合《兽药管理条例》和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渔药使用准则》(NY5071-2002)。使用药物的养殖水产品在休药期内不得用于人类食品消费。
禁止使用假、劣兽药及农业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其他化合物和生物制剂。原料药不得直接用于水产养殖。
第十七条 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水产养殖用药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或在水生生物病害防治员的指导下科学用药。
水生生物病害防治员应当按照有关就业准入的要求,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
第十八条 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填写《水产养殖用药记录》(格式见附件3),记载病害发生情况,主要症状,用药名称、时间、用量等内容。《水产养殖用药记录》应当保存至该批水产品全部销售后2年以上。
第十九条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技术推广机构应当加强水产养殖用药安全使用的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第二十条 农业部负责制定全国养殖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控计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殖水产品药物残留的监控工作。
第二十一条 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养殖水产品药物残留抽样检测。
4. 食品安全管理员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职责
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职责是:
1、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进行内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容情况;
2、定期协助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3、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5、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6、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实施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7、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8、协助所在单位定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上交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综合自查报告,食品安全综合自查报告样式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9、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5. 我国关于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二、农业部《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三、农业部关于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意见
四、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暂行规定
6. 水产品质量安全 由哪个部门管理
由防疫检疫部及卫生部门共同检查。
7. 谁有09年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计划
2009年,我局将按照市、区两级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全面落实“宁波市食品安全六项工程实施方案”文件精神,部署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保障工程。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创新监管机制,改进监管方式,进一步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和我区农业组织化程度,切实抓好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不断提高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努力保障食品的源头安全。
一.加强统筹领导,确保各项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到位
加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2009年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在签订责任状、部署落实工作任务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会议交流、总结汇报以及对各责任科、站的督查工作,实时掌握工作进度,及时部署落实市区领导小组最新文件精神,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二.加强宣传培训,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
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第503号令、农业部第322号公告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大力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全区人民质量安全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提高我局依法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作为全区农业教育和培训的重要内容,结合绿证培训、新型农民培训、种植(养殖)实用技术培训,大力宣传培训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根据我区最新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择时开展一次集中的全面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月活动,同时,充分利用科技下乡,科普宣传等活动,大力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使广大农民真正了解质量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农民的安全责任意识。
三.健全标准体系,推进三品认证及无公害生产技术普及
健全主导农产品标准化体系,进一步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以我区现有的农产品种养殖生产合作组织及农业龙头企业为重点,推广标准化生产模式,提高生产组织化程度,重点抓好三品认证和无公害生产技术推广工作。
三品认证方面继续实施对认证农、水产品产地的补助政策,做好无公害农、水产品产地和有机、绿色、无公害农、水产品的认证,进一步扩大我区无公害产地规模和有机、绿色、无公害农、水产品的总量,继续加强对已认证农产品及产地的后续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按无公害要求组织标准化生产,抓好生产档案管理。
无公害生产技术推广方面,以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为突破口,积极引导农、水产品生产基地、养殖场、企业推广无公害农、水产品生产技术。在蔬菜生产上,继续开展“农药减量控害病虫害综合防治工程”,进一步推广应用频振式杀虫灯、性信息素、防虫网、黄板等非化学防治技术,做好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在畜禽生产上,继续开展畜禽排泄物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明年重点在小港街道开展工作,逐步使我区所有的规模场污水达到国家《畜禽养殖业污染排放标准》;在水产养殖环节,推广健康养殖理念,加强对农户的技术指导,提高科学合理使用渔药水平。
四.抓好信息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
落实专职信息员,以“北仑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网”为主要平台,继续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工作,对北仑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网的信息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分配,确保所有责任落实到位,及时将开展的各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记录,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动态信息,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公布每一次的监管记录和监测信息,提高我们的工作透明度。
五.突出专项整治,狠抓农业投入品源头监管
以保障农、水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稳定农村社会为目的,突出源头管理,开展保障农、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做好0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后续工作,继续按照市农产品整治组的要求,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对已建立生产档案的农、水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要督促其继续保持,同时继续扩大生产档案建立数量范围。
继续开展“绿剑”系列集中执法行动,瘦肉精专项整治,水产种苗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节日期间农、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经营、使用违禁农药、兽药、鱼药的行为,切实从源头上保障农资产品质量。加大对销售的农、水产品包装标识的管理;加大对销售含有国家禁用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和不符合农产品质量标准的农产品的查处,确保农、水产品质量安全。
六.加强全程监管,确保日常巡查效果
继续做好初级农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工作,将每一家种养殖企业监管任务都落实到人。明确监管内容,进一步落实我局制订的《农产品种植、养殖企业监管制度》,一年监管频次不少于2-3次,并及时通过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网将监管信息向社会公布。监管采用监督管理和宣传指导双管齐下的方式进行,一方面严格控制种养殖户生产过程中会影响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类行为,另一方面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指导农户科学用药,采用先进无公害生产技术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
七.强化监管监测,及时公布质量安全监管及检测信息
进一步加强农、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在省、市组织例行检测基础上,制定和实施我区初级农、水产品检测计划,2009年计划在07年检测的数量基础上继续保持上升势头。农产品监测以我区各乡镇街道主要蔬菜基地为重点,检测基地农产品农药残留情况;畜产品监测以我区各乡镇街道的规模养殖场和屠宰点为重点,检测圈养生猪“瘦肉精”和兽药残留情况,并对市场肉品进行抽检;水产品监测以各类水产养殖基地为重点,根据不同水产品种对各类渔药残留情况进行检测。对在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加大跟踪监督力度,落实整改措施,水产品检测阳性追溯率必须达到100%。对检测的结果及时通过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网向社会公布,保障广大消费者对农、水产品安全信息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整顿农资网点,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区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农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对以通过规范化验收的38家农资企业继续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仍处于规范化建设的其它单位进一步加大督促指导及综合执法力度,建设以区农资配送中心为龙头的农资经营网络,完善各项制度,建立依法经营的运行机制,保证农资质量,从源头上杜绝禁用农业投入品的经营。
8. 水产养殖场一般应具备哪些管理制度主要是围绕水产品质量安全方面。
水产养殖公司看护队队长职责
1.护海队队长要自觉主动地接受公司的领导。在工作中,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由自己决定,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请示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2.护海队队长要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是护海队的组织者和指挥者,带领全体队员努力工作,忠于职守,加大看护力度,时刻维护公司声誉和增养殖区的安全,完成看护队所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3.要负责制定看护队管理工作目标,包括制定一系列岗位职责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处置增养殖区遭遇各种盗窃、各种自然灾害的处置预案。并经常召开会议向队员宣讲任务职责,传授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法。教育看护队员严格保守我增养殖区域资源分布、勤务部署等秘密。使看护队员有团队精神和高度凝聚力,使看护队员以高度工作热情和责任心去完成好本职工作。作到看护队员职责任务明确,各种情况处置及时,奖罚分明,并负责监督和贯彻执行。
4.要带头遵守并教育看护队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各项规定开展工作。
5. 教育队员要爱护各种装备设施,养成勤俭节约习惯,节约使用各种消耗品。要尽量减少看护船只、车辆动用频率。船只、车辆使用必须请示副总经理,并认真做好用途、行驶里程、时间、用油量的记录。对看护队的通讯、船只、各种装备要勤维护、勤保养,时刻保持通讯畅通。看护船只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作到遇有突发事件能联络的上、拉的出。
6.要教育看护队员加大看护力度,对于来我增养殖区盗窃、抢劫海珍品等侵害公司利益的严重行为,要机智勇敢,临危不惧,不循私情,敢于斗争。对于外来钓鱼、赶海人员要及时劝阻。严禁任何捕捞船只在我增养殖内从事捕捞生产。
7.要坚持每天收听天气预报,时刻掌握每天的天气,当有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时要采取保护海底资源、保护看护设备、保证看护人员安全等各项措施。关心看护队员人身健康和安全,严格按着安制度办事。确保公司财产、看护队员人身的安全。
8.定期巡视看护队员在岗在位情况,并将巡视结果向全体队员传达。定期主持召开看护队员会议,传达总经理或政府的有关指示、文件、通知,并针对有关问题进行重点讲评和指示。努力提高整个看护队员素质。
9. 要钻研海上养殖业务知识,及时向总公司提出增养殖区投苗、采捕计划。坚持管理、养殖、采捕相结合,不得造成增养殖海域的荒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 保护增养殖海域生态环境,科学确定增养殖密度。
10. 处理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保持与当地公安、海洋与渔业部门、政府的联系,取得工作上的理解、支持,在其指导下依法进行护海管理。
11.负责看护队员的录用、考核、及奖惩及日常管理工作。
水产养殖公司育苗室经理岗位职责
1.在工作中,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由自己决定,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请示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2.育苗室经理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是育苗室的组织者和指挥者,带领全体队员努力工作,忠于职守,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要负责制定育苗室管理工作目标,包括制定一系列岗位职责和奖罚办法,制定处置育苗室遭遇各种突发情况的处置预案。并经常召开会议向员工宣讲任务职责,传授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法。教育员工熟记岗位职责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各项规定开展工作。
4.负责育苗室全体员工的生产安排调度,最大程度地安排好工作流程,做到合理安排、科学引导、不窝工,教育每一名员工树立以公司为家的思想,做到出工出力,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做好员工出勤、借款等记录。做到准确无误。
5.要教育员工爱护各种装备设施,加强各种物品的管理,做好各种设备的维护、保养、使用和管理,养成勤俭节约习惯,节约使用各种原材料和各种消耗品。将各种浪费降低到最低限度。
6.要钻研育苗业务知识,及时与技术人员沟通提出育苗室育苗、分苗、暂养等计划,疾病预防、使用药物等要及时向公司提出合理化意见。
7.要有对公司高度负责的精神,定期检查各种装备的运转、各苗室的生长、饵料投入、水质水温、员工在位等各种情况。管理人员对其所承担的工作,若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应承担其全部责任和经济赔偿。
8.负责员工的录用、考核、奖惩及日常管理工作。深入实际了解员工的生活、工作和学习情况,关心员工生活,采纳员工中合理化的建议,做好员工思想工作,妥善解决好员工的后顾之忧,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抓好员工食堂的伙食管理,定期召开伙食管理委员会,研究安排好食堂伙食。要抓好各项安全规定的落实,严格按照安全操作流程办事,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对违反公司纪律和规定的要敢于管理,不留情面,严格落实各项奖罚措施。
9.要加强生产车间、员工宿舍、锅炉房的管理,做到生产车间无关人员不得入内、严禁在车间吸烟。其它车间房间物品摆放整齐,管理到位。
水产养殖公司护海队员管理规定及奖惩办法
为了全面推进本公司增养殖区看护工作正规化、规范化建设,提高看护人员整体素质,确保海上看护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公司特制定护海队员管理规定及奖惩办法:
一、管理规定
(一)要以护海队为家。热爱看护事业,有集体观念,忠于职守,时刻维护看护队的声誉和看护区的安全。
(二)要一切行动听指挥。作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对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要机智勇敢,临危不惧,不讲情面,敢于斗争。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三)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作到准时交接班。接班者不到岗,上一班勤务人员不得离岗,坚决杜绝漏岗问题的发生。要定岗定位,不得脱岗。上岗执勤不得着其它服装,必须按规定着统一队服。严禁在勤务期间睡觉、喝酒、赌博、钓鱼、看书等。
(四)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熟悉安全规定,按要求配戴安全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要严格保守养殖区域资源分布、勤务部署等秘密,在岗期间不得携带手机。
(五)要加大看护力度。在岗期间要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增养殖区内的可疑情况。在冬季和雨天不得长时间待在岗亭内,要克服寒冷和雨淋等困难,出巡频率要保证。对钓鱼和赶海的要及时制止,对劝告不听者要及时报告队长。对于下网、潜水盗窃者,要采取果断措施抓获并立即报告队长,使偷窃行为作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解决。
(六)要一切行动听指挥。绝对服从上级命令,不以任何借口拒绝领导工作安排。遇有不能处理的情况要及时请示汇报,不得擅自处理。
(七)要树立团队精神。队员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建造一个团结和谐的集体。严禁队员之间发生打骂、殴斗事件。
(八)要保持宿舍内整洁。烟头等杂物不得随意乱丢。离开床铺后,被褥整理整齐,床面不准堆放杂物。电源线等不得乱拉乱接。室内所有物品摆放要规范、整齐。被褥衣物要常洗常换。
(九) 要严格请销假制度。休班者不准随意外出,做好充分休息,如果有事要办,必须向领导请假并按时归队销假。晚间原则上禁止外出。宿舍内不得大声喧哗,晚上按规定时间熄灯睡觉,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十)要爱护各种装备设施。对看护队的通讯、船只、各种装备要勤维护勤保养,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报告并按价赔偿。动用看护船只必须经队长批准,未经批准严禁动用船只。
二、奖罚办法
(一)处罚。海上看护队员凡违反上述规定一项扣10分;情节严重一项扣20分;每10分为50元人民币。累计扣分达50分的将予以辞退。监守自盗、与社会人员勾结共同偷窃的,一经发现解除合同予以辞退,扣罚全年工资,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奖励。看护队员凡及时发现偷窃海珍品行为并及时抓获的按罚款额百分之二十奖励。没收鱼获物、网具、船只按没收物品价值给予20—200元奖励。
三、保证措施
护海队日常工作由护海队队长郭志全负责管理。本规定由护海队队长本着公平、公正、对公司负责的原则具体负责贯彻落实。
本人已详细阅读并熟知《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护海队员管理规定及奖惩办法》内容,并谨此承诺:本人保证尽职尽责并严格执行。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水产养殖公司护海船船长岗位职责
1、要有高超的船舶驾驶技术,掌握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确保船舶航行和锚泊安全。要根据气候变化情况,组织全船制定、落实各种防范措施,保证船舶安全生产;负责检查和保持船体、舱面、驾驶室、各种设备、属具的完整。
2、正确执行有关航行、停泊、轮流值班及安全活动等规章制度。掌握航行水域港口、航道情况和水文、气象特征。出海前制定出安全经济航线,督促做好燃油、淡水及物料、食品储备工作。
3、航行当中要督促船员落实航前计划及措施,注意气象变化,做好抗风防浪的准备;停泊期间要按要求安排船员下地,并布置检查停泊值班及船舶检修等工作。锚泊时要选择合适的锚位,并布置检查锚泊值班及注意事项,组织船员定期做好船体、设备、工具等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工作,使船舶处于良好的适航状态。船舶进厂修理前,应组织船员制定自修、厂修计划;竣工后,负责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
4、本船发生海事,出现险情时,能够沉稳应对、果断指挥、正确处置,应立即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努力减少损失,如确有危险时,船长应指挥全体船员安全撤离,并带走重要文书和技术资料最后离船。海损事故发生后,应详细检查受损情况,按规定提出报告,以便分析原因、确定责任、吸取教训(如系双方事故,应会同对方互相检查受损情况,签署记录)。
5、负责完成船艇各类台帐和各种报表的如期填报,负责组织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6、调动工作时,应向新任船长详细介绍船舶技术状况及有关情况,并在有关人员协助下共同办理移交手续。
水产养殖公司护海船轮机长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搞好机舱技术管理,确保全船动力装置、机械、电气设备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2、编制机械设备的预检计划并组织分工落实,按计划进行预防检修和日常保养,监督质量,并分管主机、齿轮箱、轴系、推进器、海底阀等的修理保养工作。
3、负责组织轮机的修理申请,竣工时,负责轮机工程验收。
4、正确填写轮机日志,并保管技术文件资料、精密量具仪表等。
5、发生机损事故时,应详细检查受损部位迅速采取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受损情况,分析原因认真吸取教训。
6、认真进行技术业务学习,并指导有关人员,提高技术操作水平。
7、具体负责本工班的轮机值班工作。
水产养殖公司护海船船员岗位职责
1、水手在船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应了解航行和停泊的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2、航行中协助驾驶员了望,记载航行日志,必要时进行测深,发现不正常情况及时报告值班驾驶员。
3、靠离码头时,应在值班驾驶员的指挥下熟练地进行系、解缆、垫靠等作业。
4、熟悉缆绳、属具、拷锈、油漆作业以及消防、救生等设备的使用和保管,做好船壳保养,负责做好舱面的日常清洁卫生工作。
5、负责船体、舱面建筑及附属设备除锈、油漆等日常保养和清洁卫生,保持船舶整洁。
水产养殖公司公司员工守则
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员工必须遵循公司员工守则,以此作为自己在公司一切行为的准则:
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公司的荣誉和利益,争当一名好员工。
2.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熟记、熟知安全管理规定,严格安要求配戴安全防护装备,按着安全技术规程操作,确保自身安全。要严格保守公司经营、生产、资源等秘密。
3.要有认真的工作态度、严格的工作标准,努力学习本岗位业务知识,熟知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技能。
4.保持有序的工作秩序,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要提前三分钟进到岗位作好工作准备。
5.不在班前和工作时间饮酒,严禁在不允许吸烟场所吸烟,不在工作场地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非上班时间未经允许,不准随便进入车间。工作时间不串岗,不窝工、不办私事。
6.要养成讲卫生的美德,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烟头及杂物,自觉维护公司的公共卫生。
7.工作时间要着装整齐,要求必须着工作服的岗位要穿着工作服。不准穿拖鞋、高跟鞋上岗工作。
8.发扬团队精神,同事间要做到友爱、互让、互助,不搞帮派,不作有损团结之事。杜绝、无理取闹、吵架、殴斗等不文明和违法行为。
9.要树立以公司为家的意识,时刻为公司利益着想,养成勤俭节约习惯,下班之前要检查门窗、水阀、电灯等是否关好。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现象。节约使用日常消耗品,不浪费饭菜,爱惜公司一切物品和设备。
10.未经允许,夜间禁止离开驻地,严禁私自下海野浴。
11.员工因其它原因要辞去现职工作,要提前向公司负责人提出辞职申请。
结合实际修改一下
9. 水产加工行业如何提高现有产品质量,增强竞争力等方面将采取哪些有效的措施
完善我国水产品管理体系(1)实行全过程的综合管理 在生态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加工制造、经营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质量监控。 (2)完善监管方式 目前只重视认证的标签作用,忽视了其基本作用。 (3)完善国家的立法 通过完善国家的立法,使各相关部门职责明确。 (4)制定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和处理办法使监控工作真实、有效,全面提高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 完善水产品安全认证体系(1)规范国家的认证市场 目前,我国水产品企业对认证的积极性还不高,主要原因是国家未把水产品企业通过认证纳入法制轨道。 (2)建立权威的认证机构 要保证认证机构独立、公正、高效地开展工作。认证机构要借鉴其他行业的经验,不断完善认证体系。 (3)培训高水平的审核队伍 要加快选拔、培训审核员,其中培训队伍、培训基地建设、培训基金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4)完善认证审核程序 尽可能减少行政干预,保证水产品认证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权威性。目前水产品企业认证是自愿的,企业是认证工作的主体。只有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使企业充分认识到质量认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证机构才能生存和发展。 3 完善水产品的监管体系(1)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根据我国渔业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我国渔业自然生态区域和行政区域特点,从我国农业质量监督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统筹规划,建成以主要水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渔业环境、种质资源、投入品相结合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 (2)突出重点,按需建设 在建设布局和计划安排上,重点加快健全县级快速检测站,为推进水产品市场准入提供技术保障。 (3)整合资源,提升档次 整合现有监管资源,优化投入结构,部级专业性质检中心突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区域分布;各省的水产品质检中心可并归于部级质检中心确保整个体系建设的高起点、高水平,避免低水平重复。信息共享,各方信息及时反馈,综合处理。 (4)源头做起,预防为主 安全监管要从源头抓起,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渔药使用和生态环境的管理。能够出台相应扶持政策,留住并吸引优秀人才从事质检工作。 4 完善我国水产品的标准体系 (1)采用国外先进标准和国际标准 国外先进标准和国际标准反映了国际上比较先进的技术水平。采用国外先进标准和国际标准,实际上是一种廉价的技术引进,对消除技术贸易壁垒、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采用这些国际标准,以提升我国水产品标准的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与国际接轨。 ①采用ISO(国际标准化组织) 标准的建议我国水产品资源丰富,种类繁多,以养殖为主是我国水产品与国外水产品的最大区别。食用习惯与国外也有较大差别,可等同、等效采用的国际标准很少。目前,我国出口水产品主要是初级加工产品,以及鲜活水产品,因此在产品质检 方面建议主要采用ISO标准。 ②采用CAC(食品法典委员会)水产品标准CAC在食品安全标准方面制定了很多的标准,为各国广泛采用。其水产品加工操作规程具体而且完备,我国水产品出口多是鱼、贝类、虾、蟹类,都是初级加工产品,根据我国水产品出口的特点,我们不仅需要产品的质量标准,而且更加需要操作技术规程。 (2)水产品加工专业标准制订、修订 ①加强转基因水产品、无公害水产品的产品标准的制定; ②制定新产品标准,打击假劣产品; ③重视水产品的检测技术,开展关键性标准的先期研究工作。 (3)建立完备的水产品加工专业标准资料库 收集欧洲、美国、加拿大、日本等主要水产国的产品标准、安全法规、兽药限量标准及准则。国内与本专业相关的食品卫生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标准、水产品检验检疫标准及国内的地方标准与企业标准等。 (4)加强标准的宣传工作 在新标准发布实施之前,召集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的生产企业有关人员进行标准的宣传工作,普及标准及标准化知识;使企业清楚产品标准的重要性,在国家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时,产品标准作为产品检验、质量判断的依据。 (5)培养后备人才,争取经费支持 在主要水产高等院校开设水产加工与质量检验及标准化的本科生与研究生课程,培养水产加工与质量检验及标准化方面的研究生。 5 完善我国水产品法律法规体系 建立我国水产品技术法规体系,对现有技术法规进行清理、补充;明确和完善我国水产行业的行政管理与安全条款,建立我国自己的技术性贸易措施。 6 加强水产行业协会的建设 使协会能真正起到引导生产、技术支持作用,促进行业协会的标准化管理,加强行业内的自律行为,避免无序竞争,提高协会的凝聚力。 7 市场准入制度是政府全面控制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核心环节,市场需求有利于调整水产品品种布局、结构。只有加强对市场经营者的管理,才能创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对水产品生产企业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对于基本生产条件、能够保证水产品质量安全的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准予生产获证范围内的产品;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准生产水产品。这就从生产条件上保证了企业能生产出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产品。 (2)对企业生产的水产品实施强行检验制度。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准出厂销售。对于不具备自检条件的生产企业强令实行委托检验。这项规定适合我国企业现有的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能有效控制产品出厂的质量。 (3)对实施水产品生产许可制度的产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对检验合格的水产品要加贴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没有加贴QS标志的水产品不准进入市场销售。这样做,不仅便于广大消费者识别和监督,还便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也有利于促进生产企业提高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感。 8 加强水产品安全信息监测(1)编写水产品安全状况报告 各地要在全面收集和分析本地水产品安全信息的基础上,定期评价食品安全状况,编写本地区水产品安全状况报告,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集中整治。 (2)加强重点水产品品种的监测 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各地区有选择地开展重点水产品品种的信息监测,动态了解水产品安全状况,评价水产品安全控制措施,形成专项报告。 (3)推进水产品安全信息与预警平台建设加强日常水产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送,及时向上一级部门准确报送地方水产品安全法规制定情况、水产品安全综合监督情况、重点品种监测和抽检结果及重大水产品安全事件调查与处理情况等日常信息,推进水产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的实施。 9 深化水产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结合本地实际,有重点地选择部分水产行业进行水产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水产品安全信用征集、评价、披露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水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推进信用分类监管,对水产品企业实行奖优罚劣,对严重失信的,坚决淘汰出局。 10 全面开展水产品安全综合评价 不断完善水产品安全综合评价制度,使综合评价更加科学、规范、公正、权威。省、市、县三级水产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全面开展水产品安全综合评价,上级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下级部门实施综合评价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积极探索综合评价与日常监督的有机结合,不断提高综合评价的效能。 11 搞好水产品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要强化水产行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及时可靠的市场动态信息,有利于出口企业捕捉商机,生产适销对路产品。既要研究国际市场的商品供求信息,又要搜集国内特色水产品、龙头水产品企业信息。 12 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和食品召回制度 (1)进一步完善水产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事故报告、通报、预警机制,省市县三级水产品综合监督部门应制定重大水产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并建立专家库,一旦发生重大水产品安全事故,能做到报告及时、反应迅速、控制有力。 (2)尽快落实水产品召回制度 水产品生产者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或发生水产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召回已上市销售的不安全水产品;水产品经营者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或发生水产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并召回已出售的不安全水产品。尽快建立并完善与《产品质量法》相配套的缺陷食品召回行政法规。 13 加大执法力度 应加强执法监督,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制假造假行为,严惩害群之马,保护按章办事、遵纪守法的从业者。
10. 请问进口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含水产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不合格产品追进,召回和处理制度等)怎么写
请问找到答案了吗 我现在也是面对这个问题无从下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