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将人社,农科,扶贫等部门培训有机结合
实施就业扶贫政策
一是优化就业政策。近些年来,就业服务工作注重在城市和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开展。要调整现有的就业服务政策,把就业服务延伸到扶贫农村,消除对农民工的身份歧视,实现公平就业的权利。重点把贫困地区的农民群众纳入优质就业服务体系,实施创业补贴等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来做好贫困地区农民工、重点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的就业工作。 优化贫困地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环境,建设贫困地区农民工创业园,引导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建立城乡有序进城务工协作机制,加强输出地和输入地的对接,依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全力维护贫困地区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从体制机制上来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是开发就业岗位。利用政府职能部门在扶贫区域内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解决特殊贫困群众的就业扶持;对于特别困难的扶贫对象和就业困难群众,要建立乡镇干部、人社系统干部、村干部的帮扶就业责任制,与急需帮扶对象和重点帮扶对象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可开发村镇、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等社会公益性岗位工作帮扶就业困难的贫困人口。
三是摸清就业人数。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扶贫对象数据台账,实行扶贫对象实名制管理,区分不同情况的致贫原因,建立精准扶贫数据库,准确掌握贫困村、贫困户的脱贫致富需求,做到底数清、任务明,进行规范管理。特别是要动态掌握扶贫对象中未就业人员基本信息,摸清创业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创业培训、筛选项目、融资担保、场地租金等方面的扶持。
强化职业技能培训
一是要与需求结合。要通过建立人力资源台账,动态掌握当地农民群众的就业需求,从单一的农业技术性培训,要向第二、三产业技能培训延伸,特别要加大逐年火爆的电商培训,做到与当地产业发展结合,与市场接轨。同时也要加大建筑、电工、养老、家政、物流等专业技能培训。
二是多种形式办班。人社部门主动在扶贫地区开展校企联合培训,组织培训机构与企业“联姻”,联合开展企业需求的技能型员工培训。在县、乡镇建立一批培训实习基地或者种养殖业示范户,实施贫困就业人员的素质提升工程,以基地促进培训,以基地带动新产业、新技术的推广。同时,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机制,培训新型职业农民,提升劳动技能。
三是做好后续服务。培训结束后,要与推荐扶持就业结合起来,及时提供用工需求,组织专家到现场进行产业咨询,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培训工作。
实施人力资源开发
实施“精准扶贫”,需要人才作为支撑。要大力实施人才扶贫工作,引导专业技术人员,深入贫困地区的农村开展技术服务活动,大力加强贫困地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构建“精准扶贫”、有效脱贫的长效机制。
⑵ 如何创新扶贫开发方式
改革开放特别是新世纪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扶贫开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贫困人口数量大幅减少,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但也应清醒看到,目前全国扶贫对象规模依然很大,贫困地区农民人均收入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2/3,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文化事业仍严重滞后,已经解决温饱的群众因灾、因病返贫问题突出。同时,贫困地区大多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生存条件艰苦,人口受教育程度低,贫困问题呈现区域性、综合性特征。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要从战略和全局出发,把扶贫开发作为关乎我们党和国家政治方向、根本制度和发展道路的大事,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和着力点,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确保实现《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出的奋斗目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扶贫开发工作,啃的是“硬骨头”,趟的是“深水区”,打的是“攻坚战”,我们要继续向贫困宣战,决不让贫困代代相传。要充分认识扶贫开发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改革创新,形成更加协调、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扶贫开发新体制、新机制,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有效的组织、更加坚韧的毅力,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
要加快推进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打好扶贫开发的攻坚战,要把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作为主战场,国家扶贫资金和政策向这些地区倾斜,努力提升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积极引导产业转移和培育特色优势产业,通过区域整体开发,创造有利于“造血式”扶贫的大环境。加快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建立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制度,确保任务举措和工程项目得到落实。把扶贫规划、城镇化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统筹起来,加快发展中西部交通设施特别是铁路,带动产业转移和脱贫致富。拓宽扶贫开发工作思路和视野,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对于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群众搬迁愿望强烈的地方,要切实保护好环境,探索生态移民、退耕还林、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相结合的新路子。对于有开发条件的地方,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培训转移则培训转移,提高开发式扶贫成效。
要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一是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利用好考核这个指挥棒,从主要考核GDP转向主要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成效,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指标,促进贫困县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切实把主要精力放在扶贫开发上。二是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要切实摸清谁是贫困人口、贫困程度如何、为何贫困、怎样脱贫、谁来帮扶,然后逐户建档立卡,因户施策,做到精准化识别、针对性扶持、动态化管理,扶真贫、真扶贫,把“大水漫灌”变成“滴灌”,既节约资源,又确保扶贫到村到户。三是健全干部驻村帮扶机制。发挥驻村帮扶干部牵线搭桥、引资引智、参与管理等作用,把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等稀缺资源输送进去,增强贫困村的发展活力和动力。把驻村帮扶的成效和扶贫单位、驻村干部的政绩考核结合起来,建立激励机制,落实保障措施,实现驻村帮扶工作长期化、制度化。四是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简化资金拨付流程,项目审批权限原则上下放到县。以扶贫攻坚规划和重大扶贫项目为平台,整合扶贫和相关涉农资金。把资金分配与工作考核、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结果相结合,探索以奖代补等竞争性分配办法。向社会公示扶贫项目,逐步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监督,让公共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依法严管扶贫资金,对贪污侵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五是完善金融服务机制。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导向作用,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主导产业发展。引导和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增加对贫困地区的信贷投放和保险覆盖。在有效管控风险的基础上,积极扶持贫困地区合作性金融发展,发挥其贴近农民、灵活多样的优势。进一步推广小额信用贷款,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和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六是创新社会参与机制。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广泛动员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以多种形式帮扶农村困难群众。建立有效的协调协作和监管机制,确保善款能直接用于扶贫对象,维护社会扶贫良好信誉。每5年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进行一次社会扶贫表彰,营造全社会关心扶贫、支持扶贫的良好氛围。
要组织实施好扶贫开发重点工作。在继续做好整村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就业促进、生态建设等工作基础上,抓好10项重点工作。一是村级道路畅通工作,到2020年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和通班车。二是饮水安全工作,到2015年解决《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内贫困地区剩余的农村居民和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到2020年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和自来水普及率。三是农村电力保障工作,到2015年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四是危房改造工作,到2020年完成贫困地区存量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解决贫困农户住房安全问题。五是特色产业增收工作,到2020年贫困地区初步构建特色支柱产业体系。六是乡村旅游扶贫工作,到2020年扶持约6000个贫困村开展乡村旅游,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七是教育扶贫工作,到2020年贫困地区基本普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基础教育办学质量有较大提升,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善,教育培训就业衔接更加紧密。八是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到2020年贫困地区群众获得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更加均等,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逐步实现人口均衡发展。九是文化建设工作,到2020年全面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十是贫困村信息化工作,到2020年自然村基本实现通宽带。通过实施好这些重点工作,不断提高扶贫开发质量和水平。
要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进扶贫开发,实行最广泛的社会动员。扶贫开发要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全党动手、全国动员、全社会参与,汇聚各方资源,采取综合举措,形成强大合力。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把扶贫开发作为首要任务,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扶贫开发的支持力度,形成有利于贫困地区和扶贫对象加快发展的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扶贫任务重的县要选好配强扶贫部门领导班子,充实工作力量;扶贫任务重的乡镇要有专门干部负责扶贫开发工作。同时,要构建好的机制和办法,更为有效地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事业,完善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在全国范围内配置好扶贫资源。
要更好地发挥政府和市场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政府要在不断增加扶贫开发投入的同时,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做好扶贫开发顶层设计,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扶贫事权,国家加大对跨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协作的支持,加强生态保护和
基本公共服务;地方要优化整合扶贫资源,做好贫困群众技能培训、基本生活兜底、拓展致富门路等工作。在可以通过市场配置资源使扶贫开发更有成效的领域,政府要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环境,吸引各种资源要素向贫困地区配置、各类市场主体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创新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凡适合市场、社会组织承担的,都可以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市场和社会组织承担。要着力激发贫困地区的内生发展动力,充分挖掘内部发展潜力,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贺达水)(来源:国研室)
⑶ 互联网+精准扶贫怎么实现,涉及哪些方面
把贫困群众推向“互联网+创业”的风口
对于适合互联网创业的困难群众,政府要顺势而为,找准着力点,促使其走向“互联网+创业”的风口,实现增收。
激活贫困群众“网创”欲求。思想解放,理念与时代合拍,是干事创业的基础,也是脱贫致富的秘诀。政府可以通过邀请电商专家讲课培训,组织群众代表外出考察,组织本地电商团队座谈,培训本地“领头羊”、信息员,充分利用媒体和各类培训、会议、活动宣讲网上创业知识,介绍区域内外互联网创业成功脱贫典型等手段,激活贫困群众触网的主动性和网创欲求,有效营造“互联网+精准扶贫”的有利环境。
搭建贫困群众“网创”平台。推动贫困群众网上创业,政府要努力搭建两个平台。就物质平台而言,要采取政府主导、企业参与、民间融资的方式,大力改善交通及基础网络设施,统筹支持物流、快递公司分支机构或服务站点入驻乡镇、中心村,广泛推行无线网络覆盖城乡公共场所;大力推动电商安家工程,组建电商创业孵化中心,打造电商聚集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创建政府主导的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培养本地运营商等。就虚拟平台而言,既要大力依托知名电商创建具有区域特色的分支平台,又要引导、支持创业者创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商平台。
谋划引导贫困群众“网创”。贫困人口文化知识、技能水平普遍较低,资金积累少,创业动力不足。政府要将“电商扶贫”作为政府实施精准扶贫的一项主要内容,精心部署安排。要根据贫困家庭分布现状,在光纤网络入户、电子商务农村服务站点建设时,尽可能地向贫困家庭所在地辐射;要将救助性活动与开发式扶贫相结合,推行“扶持+孵化+服务”,对贫困家庭电商创业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扶持。通过举办互联网创业大赛、宣传身边的电商脱贫典型等方式,放大“互联网+精准扶贫”示范效应。
引导贫困群众搭乘互联网快车增收
对大多数困难群众而言,依托现有产业,搭乘互联网快车,增加既有产业附加值实现增收是更普遍的途径。为此,政府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引导:
帮助上网销售。政府要重点引导解决上网销售过程中存在的普遍性难点与问题,实现贫困地区农畜特色产品、民俗文化产品等上网变现。要支持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QS和“三品一标”认证等供应链监管服务,有效解决互联网销售的营销信用问题。要用互联网思维提前谋划产业主攻方向与产品销售渠道,以服务集成提高农产品线上转化率,并在此过程中培训引导贫困人群,实现“输血”与“造血”同步。
推动远程就业。针对相当比例的贫困人口无法外出务工或从事高强度体力劳动,政府可以通过“云服务”平台建设,将线下生产消费与远程线上服务结合起来。贫困群众可以按照线上订单要求进行来料加工或来样加工,为线上消费者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也可以为线上企业提供售后、市场调查等线下服务。
提高支出效益。政府引导知名电商企业落地建立服务站、帮扶店,培养本地电商平台建设,在招募培训农村电商合伙人时向贫困人群倾斜,不仅可以解决当地贫困人口就业,而且能够通过“代买代卖”方式,提高支出的实际效益,间接实现增收。
带动相关产业。“互联网+”具有较强的包容性,要将其与农业、工业、服务业等三次产业充分融合发展,调整产业结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与产业升级,挖掘被低估的贫困地区产品潜在价值,开创区域经济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的新局面。
以互联网思维提升精准扶贫服务水平
以互联网思维武装扶贫主导者的思想,利用互联网为政府赋能、为群众赋权,不仅可以引导群众知网触网,更可以为精准扶贫提供更高效的服务。
畅通信息渠道。“互联网+”可以为扶贫对象提供更及时有效的信息。设立扶贫对象数据中心,创新信息发布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提高贫困群众的组织化率和信息化率,对接各方资源,实时更新情况,对单个贫困户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拓展服务维度。积极推动网上办事大厅及政府权力清单建设,推进网上办事反馈测评机制,以互联网信息透明倒逼政府简化办事流程,推进电子政务、电子村务、便民服务、电子农务、网上培训等,让群众享受远程办事及服务。
整合各方资源。通过互联网整合各方人力财力物力资源,构建有利于消除贫困的组合机制。政府可通过创建本地的大数据中心,为精准扶贫提供基本数据分析材料;也可通过推进“互联网众筹扶贫”等,鼓励社会各方力量以不同方式为贫困人口就业创业提供相关资助。
在做互联网加法的过程中,我们必将收获乘法效应的惊喜。但必须认识到,推进“互联网+精准扶贫”,也会遇到各种难以预计的困难,如政府资金整合管理机制不完善、扶贫开发大数据系统浩繁、社会扶贫对接渠道狭窄等。精准扶贫任务艰巨,需要我们以更大的勇气和决心,更大的胆略和气势,深入实施,大胆开拓,才能书写“互联网+精准扶贫”的新篇章。
⑷ 精准扶贫信息化管理,有什么好的工具吗
大数据(big data),是指无法在可承受的时间范围内用常规工具进行捕捉、管理和处理的数据集合。
有人把数据比喻为蕴 藏能量的煤矿。煤炭按照性质有焦煤、无烟煤、肥煤、贫煤等分类,而露天煤矿、深山煤矿的挖掘成本又不一样。与此类似,大数据并不在“大”,而在于“有用”。价值含量、挖掘成本比数量更为重要。对于很多行业而言,如何利用这些大规模数据是成为赢得竞争的关键。
大数据的价值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大量消费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可以利用大数据进行精准营销;
2) 做小而美模式的中长尾可以利用大数据做服务转型;
3) 面临互联网压力之下必须转型的传统需要与时俱进充分利用大数据的价值。
⑸ 如何更好地开展扶贫工作
如何创新科技扶贫工作机制,如何有效的实施科技扶贫项目,如何面向边远山区农村开展普及科技知识培训,如何更好的使用科技扶贫资金。就这些问题,谈一点自己肤浅看法。
一、对科技扶贫工作的认识
科技扶贫是整个扶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新世纪扶贫工作重心的转移,科技扶贫在整个扶贫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特别是以整村推进为主要模式的扶贫工作,离开科技项目和科技培训,仅靠改变落后的基础生存条件,很难达到即扶贫又扶志,使贫困人口彻底摆脱困境的目的,必须配套实施一些符合当地资源优势的科技扶贫项目,通过科技扶贫项目的实施,特别是实用技术的普及培训,使贫困人口掌握一定的实用技术,转变观念,用先进的科技知识,改变落后面貌,达到致富目的。因此,要搞好新形势下的扶贫开发工作,必须加大科技扶贫资金占全部扶贫资金的比例,把科技扶贫放在整个扶贫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同时,为了推动面上的扶贫工作,更应该把科技扶贫项目和科技普及培训做为主要的扶贫手段,让更多更广泛的贫困人口沐浴到实用技术培训的阳光,用科技这个“第一生产力”来推动贫困问题的彻底解决。
从我县近年来开展以整村推进为主要形式的扶贫工作情况来看,因地制宜地结合当地资源优势,立足我县以蔬菜为主要支柱产业,并正在大力发展产业化经营的这一特色优势,建设有显著比较效益的二代日光温室生产反季节蔬菜,是有效开展整村推进扶贫工作的好模式。近来年迅速发展起来的马力北顺、四门三衙、滩歌黑池殿、洛门文家寺等几个二代日光温室专业生产村,几乎都是以整村推进方式扶持发展起来的,在这些示范村的变迁中,科技扶贫项目和科技培训发挥了主导作用,是科技与扶贫资金的有机结合,彻底改变了这些村庄昔日贫困落后的面貌,过上了今日富足充实的好日子。透过一张张快乐祥和的笑脸,我们由衷感到了科技扶贫工作所发挥的巨大威力。
总结上述几个示范村成功的经验,我们不可否认,是扶贫资金撑起了冬暖棚区的一片蓝色,但细究他们成功的轨迹,除基层政府与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协调、指导外、当地土生土长、爱好科技、勇于试验、脚踏实地带领群众苦干实干的乡土科技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才是这些村庄冬暖棚得以普遍推开,迅速发展状大,形成规模效益的关键因素。是他们相信科技,敢创敢试,不怕挫折,率先示范的创新精神,影响和带动群众依靠科技走上了致富之路。
从我本人近年来多次对部分实施整村推进项目村及整个面上扶贫工作的调查了解来看,科技项目和科技培训是扶贫工作最有效的载体。城然,项目村有资金用来改善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但对量大面宽的扶贫工作来讲,为使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最有效,最具普遍意义的扶贫手段就是开展有针对性的科普培训,同时结合实施与所培训内容密切相关的实用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项目。因此,如何开展普遍的实用技术培训及实施与培训相关的科技项目,如何创新科技扶贫工作机制,如何用好有限的科技扶贫资金,就成了新形势下科技扶贫工作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二、 对策建议
针对目前在基层存在的科技培训花而不实,培训资金不落实,科技人员无钱开展培训及科技引进、试验、示范、推广项目的客观实际,特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开展科技扶贫工作的过程就是一个以扶贫资金为支撑和纽带,将两个“第一”有机结合的过程。因此,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科技扶贫资金的使用权应掌握在拥有专业技术知识的科技人员手中,使用在支持激励科技人员发挥职能作用,帮助群众脱贫致富上。而不应全由扶贫部门的行政领导随意支配。扶贫和财政部门应在建立严格监管机制的基础上,通过监控科技推广项目和科技培训项目的有效实施来达到对扶贫资金有效管理的目的。因此,要按建设“阳光政府”和政务公开的要求,不断加大科技扶贫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加强监督检查,审计把关,确保科技扶贫资金用在为科技扶贫提供财力保障上。具体地讲,每年下达的切块科技扶贫资金,要向社会公开,并按年度科技扶贫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规划,分门别类,科学民主决策,全部实行项目管理。通过相关职能单位申报项目,使资金随项目落实在项目责任人身上,由实施项目的责任单位按规范严格使用。这一方面调动起了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扶贫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另一方面也确保资金用在科技扶贫具体的项目上。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上,建议在现有扶贫领导小组及常设扶贫办的领导体制下,建立一个由全县涉农事业单位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科技扶贫项目专家论证委员会,专门负责对所审报的科技扶贫项目进行论证评估,选出符合全县发展实际的项目。最后由扶贫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是否实施,每个项目应配套多少扶贫资金等事宜。
在建立起科技扶贫资金及具体扶贫项目的科学决策机制后,接下来必须解决如何有效开展科技扶贫的机制问题。我认为,将科技培训与培训内容相关的项目实施有机结合,是将科技实用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有效措施。科技培训又可分为科技知识的普及培训及有针对性的实用技术培训两大类,下面分别谈谈自己的看法及建议。
(一)如何开展面向大多数人的科技普及培训?我认为,面对县上科技人员少,而需培训人数数以万计,量大面宽的现实,采取把精心选择的乡土科技人才有组织的统一集中上来。以课堂讲授与现场观摩学习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培训符合当前农村实际。通过集中办班培训,先在每村培养1—2名有文化、有一定科普知识的科普带头人即乡土科普人才,无偿为他们进行比较系统的科普知识培训,让他们把科普知识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再带给家乡渴求实用技术的人们,开展这种培训,是一个系统工程,我们还处于起步阶段,因此需要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好全县的资金、人才、培训阵地、受训人等各种资源,同心协力共同为开展好这一工作提供服务,这一工作需列入振兴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基础性工作。做为贯彻省委发展抓项目的实际行动,抽调专人有组织,有步骤的实施,要制定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充分利用职校农广校等培训阵地经常性的开展。要把星火学校建设,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工程,科技星火技术培训,科技扶贫培训等培训相关的资金,师资、阵地、教材等资源统筹使用,合理配置以期取得最佳培训效果。通过几年坚持不懈的努力,为每村培训数名懂科技,能带动周围群众共同致富的乡土科技人才。并通过建立一系列配套政策和运作机制,如象宜宾市那样建立乡土实用科技人才信息资料库,实行动态登记管理和跟踪服务,逐步建立完善乡土人才知识更新培训制度,建立对他们的职称评定和评优制度、科技资金扶持制度等,最终形成一套乡土人才培养—选拔—使用—评价—服务的完整体系。使乡土人才成为振兴农村经济的领头人,科技推广的示范者,产业调整的导航者,脱贫致富的帮扶者。我认为,以农村科技乡土人才培养为总抓手,积极实施面向农民的科技培训工程,是新形势下贯彻以人为本、人才强国战略、科教兴国战略,推动农村科技进步,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战略举措,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和重大的现实意义,务必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半月谈》2004年第11期刊登的《田野上升起不落的希望》一文,介绍了宜宾市开展乡土人才资源开发的有益探索,他们的实践,带给我们许多有益的启示和思考,值得我们借鉴推广。
(二)如何使能带来直接经济效益的实用技术培训与相关的科技示范推广项目相结合,开展综合性的科技扶贫?如何使用有限的科技扶贫资金?如前所述,科技扶贫资金的使用必须建立在有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的科学民主决策基础上,通过项目管理,落实在具体的项目实施中。目前在基层科技推广工作中存在的一个最主要的制约因素是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基本的科技推广及培训经费。按理说,专业技术人员只要能下到田间地头,帮助解决农民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现场进行讲解,就是一种最具有针对性的实用技术培训。开展这一工作成本并不高,技术指导完全可以免费提供,但关键是科技人才如何来到农村,就连乘车的钱,现在基层也不能报销,更不用说有什么下乡补助了,在基层,由于财政紧张,科技三项费很难足额落实,科技扶贫资金挪作扶贫办运转经费及改善办公条件的现象比较普遍;可以说扶贫资金在权力的运作下,用于干其它事可以,但就是不能用于报销科技人员的出差费、乘车费等。这就使专业技术人员想干事而没有钱能干事,导致为数不多的科技人才也被闲置,作用难以发挥。因此,搞好科技扶贫工作的首要问题是必须通过建立严格规范的监管制度,使这部分经费通过申报实施项目,直接由实施项目的责任人来支配使用,即这笔钱要用在激励科技人员投身科技工作上,用在实用技术的示范推广和培训上。对每一个具体的科技扶贫项目,则应实行严格的项目责任制,做到谁实施,谁用钱,谁负责。同时实施具体的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应尽量配套实施该实用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项目,这样就使培训建立在示范、推广上,增强培训的直观性和示范带动性,通过两者的配合,即有利于科技人员总结经验,提高培训效果,又能使广大群众真实地看到实用技术应用所产生的直观经济效益,使实用技术尽快转变为现实生产力,避免培训走过场、缺乏实效性等弊端。在这一结合过程中,要注意发挥乡土科技人才和各种农协会、农研会等科普网络的职能作用,让他们参与到项目实施中来,发挥他们即懂技术,又懂市场,扎根农村,热心科技试验示范推广,在实用科技示范推广中言传身教的聚合、辐射作用,最终达到“以能人示范带动实用技术推广,以实用技术致富一方百姓”的科技扶贫目的。
⑹ 中国扶贫开发协会的组织章程
中国扶贫开发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名称:中国扶贫开发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
英文:China Association of Poverty Alleviation & Development
简称:CAPAD
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支持扶贫开发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机构和人士自愿组成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组织,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致力消除贫困、缩小贫富差距、促进共同富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配合政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扶贫开发工作,为中国的减贫事业作出贡献。
本协会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和业务主管单位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住所设在北京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主要任务:贯彻落实国家扶贫开发政策,动员社会力量,集聚有效资源,在推动产业扶贫开发、开展扶贫资金技术信息服务、促进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加强扶贫开发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实现中国扶贫开发纲要的任务目标作出贡献。
第七条 本协会的具体业务范围如下:
(一)动员和引导会员企业和社会各界力量,在贫困地区开展产业扶贫开发;
(二)积极争取国家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优惠政策和支持,拓宽扶贫资金、技术等支持渠道,探索金融扶贫开发的新机制、新路子,建立扶贫开发基金,支持扶贫开发项目;
(三)借鉴国际反贫困经验,加强与国外政府、企业和国际组织扶贫开发国际交流与合作,包括引进国外资金、技术等方面的合作;
(四)集聚和创造条件,在贫困地区开展教育、文化、科技、信息扶贫和劳动力培训与转移,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扶贫公益事业;
(五)组织开展宣传、策划、形象塑造、考察、研讨和交流等活动;
(六)为会员和社会提供相关法律政策、资金、技术、信息与合作等咨询服务;
(七)组织开展扶贫理论研究和调研活动,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建言献策,提供决策建议;
(八)开展有关业务培训;
(九)接受政府和有关组织委托的其他业务。
第三章 会 员
第八条 本协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团体会员为地方相关扶贫协会或其他依法注册的社会团体。
单位会员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单位会员均以单位负责人或由其委派的人员作为该单位会员的代表人。如有变更,应由单位新的负责人或其委派的人员接替,并及时书面告知协会秘书处。
个人会员为热心扶贫事业,关注社会贫困人口与地区经济发展的企业家、专家和学者等有关人士。个人会员入会须经1—2名本协会会员介绍。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自愿加入协会;
(二)拥护本协会章程;
(三)自愿履行会员义务;
(四)热心扶贫事业;
(五)在社会和业内有一定影响和良好声誉。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或协会秘书处讨论通过;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协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履行义务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的设立、产生和职权
第十五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听取和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
(四)制定并修改会费标准;
(五)决定合并、分立和终止事项;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八条 本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
(七)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审定重大活动包括项目资金的筹集、管理和计划,年度工作报告、计划,年度经费收支决算、预算;
(九)决定名誉、荣誉职务的设立和人选;
(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定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二条 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九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设立会长办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为会长办公会的组成人员,以会长办公会议的形式集体领导,会议由会长或会长委托的副会长主持,会长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必须2/3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审议议题须经出席会议成员2/3以上同意生效。根据工作需要,在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授予会长办公会以下权利:
(一)研究修订内部管理制度,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二)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负责人的聘任或解聘;
(三)对项目资金的募集、管理和计划,年度工作报告、计划,年度经费收支决算、预算提出建议,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四)研究和确定其他与协会发展有关的事项。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设立秘书处。秘书处为本协会办理日常事务的工作机构,由秘书长负责。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根据发展需要设置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统称机构)是本协会内部开展工作的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机构根据协会的宗旨、业务范围和工作计划开展工作。机构的重大事项需经本协会秘书处报会长办公会批准实施,接受协会秘书处的监管和服务,对法人负责。
第五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条件和职权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社会上或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九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三十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五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会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贯彻落实会长、会长办公会的决策;
(二)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三)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四)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负责人,由会长办公会决定;
(五)决定专职工作人员的聘任;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六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九条 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一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认可的审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四十二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三条 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四条 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五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经其同意,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八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六条 本协会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
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七条 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八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九条 本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五十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下方式用于公益事业:
(一)继续履行已经签订的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员进行资助项目的合同;
(二)无法按照上述方式处理的,由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捐赠给与协会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经2010年12月1日第四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协会的理事会。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⑺ 扶贫的方式路径有几种
第一,因地制宜地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合理地开发矿业,有计划地进行能源建设,发展交通运输业。
第二,发展横向经济联合,把贫困地区开发和发达地区发展结合起来,引进信息、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
第三,组织发达地区和城市的工商企业、科研单位和中等专业学校、高等院校等与贫困地区建立长期联系,开展对口支援;组织能工巧匠和技术力量帮助贫困地区培训科技人才。
第四,国家在资金、税收等方面采取特殊的优惠政策。分别情况减免一定的税收,资金适当集中,统筹安排,配套使用。
(7)信息化培训扶贫培训方案扩展阅读:
扶贫是保护贫困户的合法权益,取消贫困负担。政府帮助贫困地区加大人才开发、完善农民工人才市场。临时工基本待遇,建立发展工农业企业、促进生产摆脱贫困的一种社会工作,对贫困农村实施规划,旨在帮扶改善贫困户生活生存条件和扶助贫困地区发展生产,改变穷困面貌。
截至2015年底,我国还有5630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以下统称贫困县)和12.8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多数西部省份的贫困发生率在10%以上,民族8省区贫困发生率达12.1%。
扶贫意义:
中国由于历史的和自然的原因,各地区之间和地区内部的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东部和中、西部经济技术水平有很大差别,特别是贫困地区的生产力发展十分缓慢。采取积极扶持措施,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户致富,加快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对加强社会安定团结,加速社会主义建设。
正确处理民族关系,发扬革命传统,巩固国防都有重要的作用。扶贫在构架和谐社会,增进城乡居民亲情等方面的作用和意义更为突出。
许多贫困地区的地下矿产资源和地表生物资源都比较丰富,有些还是国家经济建设重要的急需的资源,有计划地开发这些地方的经济,可以带动社区的发展;从全国整体考虑,开发这些地区可为将来国家经济建设战略重点转移,有计划地大规模地建设大西北、大西南打下基础。
⑻ 如何利用网络信息化帮助扶贫工作的开展
“大致来说,有三个方向。一是实施电商扶贫,让市场去改变贫困地区农民的理念和生产方式;其次是以金融扶贫为依托,发展互联网金融,为好的扶贫开发项目募集社会资本;第三是以精准扶贫为目标,升级扶贫工作的信息化管理,让大数据在扶贫工作中发挥作用。”
⑼ 扶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
第一,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坚持党的领导,发挥社会主义制度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这是我们的最大政治优势。要强化扶贫开发工作领导责任制,把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中央要做好政策制定、项目规划、资金筹备、考核评价、总体运筹等工作,省级要做好目标确定、项目下达、资金投放、组织动员、检查指导等工作,市(地)县要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党政一把手要当好扶贫开发工作第一责任人,深入贫困乡村调查研究,亲自部署和协调任务落实。
第二,切实做到精准扶贫。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各地都要在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上想办法、出实招、见真效。要坚持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区别不同情况,做到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不搞大水漫灌、走马观花、大而化之。要因地制宜研究实施“四个一批”的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即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通过移民搬迁安置一批,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通过医疗救助扶持一批,实现贫困人口精准脱贫。
第三,切实强化社会合力。扶贫开发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要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和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健全东西部协作、党政机关定点扶贫机制,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积极性。要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投入,坚持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增加金融资金对扶贫开发的投放,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扶贫开发。要积极开辟扶贫开发新的资金渠道,多渠道增加扶贫开发资金。
第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基层是基础。要把扶贫开发同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鼓励和选派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年轻干部、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工作,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选派扶贫工作队是加强基层扶贫工作的有效组织措施,要做到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工作队和驻村干部要一心扑在扶贫开发工作上,有效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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