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新个税法继续教育需2019年后取得才行吗
的确是这样,以前取得的并不算~
Ⅱ 2019新个税问题。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Ⅲ 2019新个税主要内容有哪些可以简单说明一下吗
1,提出了综合所复得的概念,将制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并按年计税。
2,提高了减除费用标准,将综合所得的减除费用标准(即俗称的起征点)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年减除费用标准60000元)。
3,优化了税率机构,在原工资薪金所得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的基础上,将综合所得3%、10%、20%等三档低税率的级距拉大,大大降低了纳税人群中收入较低者的应纳税额。同时,对经营性所得,在维持原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的基础上,也适当扩大各档次税率级距,减轻了广大经营业主的税负。
4,设立了专项附加扣除,在基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的基础上,增加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充分考虑了与民生有关的支出。这个是主要亮点。
Ⅳ 跪求一个2019年新个税的介绍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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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也找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