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哪些从业人员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王女士想要开办一家关于餐饮服务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机构,面向本省的高级酒店、宾馆,承担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培训。但是,王女士并不十分明确开办这样一个培训机构,是否必须要取得国家认可的相应安全生产管理培训资质,才能获得从业资格?那么,究竟哪些从业人员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专业的培训呢?
现代社会,企业可以将从业人员委托给相应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一方面,可以避免因实际变化而可能带来的人力、物力资源的不必要闲置与浪费;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培训积累的宝贵经验对从业人员进行更为专业、系统的培训。但是,因为一些行业对于技术的要求非常严格,同时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是普通的行业的几倍甚至是几十倍,这就要求这类的安全培训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后才能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来确保生产从业人员通过培训能够获得专业的工作技能与素养,保证生产的安全进行。我国《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从业人员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一)特种作业人员;(二)井工矿山企业的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地测、调度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前款规定以外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培训,或者委托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应当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有关标准的规定。”在本案中,王女士想要开办的餐饮服务行业的培训机构并不在法律硬性规定的必须具备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范围内。因此,王女士若想开办这样一个安全培训机构,只需符合本行业的规定标准,同时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有关规定标准许可范围内即可。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下列从业人员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一)特种作业人员;(二)井工矿山企业的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地测、调度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
前款规定以外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培训,或者委托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应当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从业人员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与否,主要是由从业人员所从事的生产工作行业的性质所决定的,法律没有要求的行业安全培训机构只要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即可。
⑵ 安全生产培训内容主要有什么
1、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劳动纪律;
4、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5、车间(工段,区,队)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6、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
7、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窜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图书:《全面安全生产》是2009年4月电子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影响力中央研究院教材专家组、易发久、白沙。
全面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管理的6大特效系统》从意识、手段、保障、环境、设备、体系六个方面,详细介绍了重视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改善安全生产环境、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建立有效安全机制等内容。
《全面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管理的6大特效系统》侧重实战的方法、工具和案例,为企业生产主管提供了实用性极强的训练与操作方法。
(2)委托培训安全扩展阅读:
安全生产是国家的一-项长期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因此,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概括地说,安全生产是指采取一系列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有效消除或控制危险和有害因素,无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发生,从而保障人员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使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一种状态。
安全生产这个概念,一般意义上讲,是指在社会生产活动中,通过人、机、物料、环境、方法的和谐运作,使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状态,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也就是说,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的,防止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设备设施免受损坏、环境的免受破坏的一切行为。
安全生产是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其宗旨是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搞好安全工作,改善劳动条件,可以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减少职工伤亡,可以减少劳动力的损失;减少财产损失,可以增加企业效益,无疑会促进生产的发展;而生产必须安全,则是因为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没有安全就无法生产。
⑶ 生产企业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是自己进行还是委托他人进行呢
张先生为一家采矿企业的总经理,由于企业新招募的员工多是文化水平较低的农民工,安全意识和技能相对缺乏,工作环境、安全情况更是相当复杂,安全生产面临严重威胁,张先生急需组织企业员工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组织学习国家关于采矿行业的安全管理规定。那么,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是应该自行组织本项培训还是委托他人代为培训呢?
组织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应根据培训条件选定自训或代训的方式。我国《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也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安全培训。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本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从业人员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一)特种作业人员;(二)井工矿山企业的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地测、调度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也就是说,不具备培训条件的经营单位及对特种作业人员等有培训资质要求的情形,只能采取委托第三方培训的方式;而具备培训条件的经营单位且不要求培训机构特定资质的,可以自行选定培训方式。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第九条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也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安全培训。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第十一条下列从业人员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一)特种作业人员;(二)井工矿山企业的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地测、调度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
前款规定以外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培训,或者委托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应当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是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自主办班与委托培训机构承办的培训方式选定依据是企业自身现有的培训水平及培训计划。
⑷ 培训委托书
什么意思?
⑸ 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服务进行委托后,安全生产的责任就不由本单位负责了吗
某化工厂因人员流失严重,导致原安全部门无法正常运转,于是该厂便将本厂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委托给了专业服务机构,双方签订了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合同,明确提供服务的范围、方式等事项。不久,该厂发生毒气泄漏,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请问,本案中,该化工厂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服务进行委托后,安全生产的责任由谁负责?
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提供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培训和咨询等服务的机构。我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三条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也就是说,在本案中即使化工厂已将本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委托给了专业机构,但安全生产责任并不因此转移,该化工厂仍然承担本厂的安全生产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十三条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在事故发生后产生的相互推诿情况,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意识,积极主动地对委托后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防止事故发生。应当指出的是接受委托的专业机构并不是不负任何责任,有过错即有责任,其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委托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本单位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相区别)。
⑹ 安监局可以委托私立学校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吗
安监局可以引入具备资格的培训机构开展企业安全培训。以前安监局有个安专全培训资质认定属,后来国务院给取消了,所以理论上所有培训机构都可以开展培训。
现在安监局的管理是:在本辖区内开展安全培训的机构必须到安监局登记备案(不是资质认定了)。
⑺ 不是法人可以去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要委托书吗
可以,是需要法人授权委托书的,一页上需要法人和委托人开在一张上
⑻ 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是漫天要价吗
某大型机械加工厂为了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决定对于五年内进入公司的生产工作人员进行为期三个月的集中培训,出于培训标准全面、系统的考虑。机械公司特委托某培训机构进行生产工作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培训机构在根据机械加工厂员工实际培训状况和参考同行业类似标准的情况下,决定向机械加工厂收取每人4300元的培训费用。在得知报价后,机械加工厂认为安全培训机构的收费是漫天要价,是毫无理由和根据的,因此要求安全培训降低收费标准的50%,问: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收取的培训费用,是漫天要价吗?
在现代社会中,除了法律规定的特殊行业外,一些企业为了能够进行更高效、更安全的生产工作,通常会对企业生产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技能培训。但是出于节省本身人力资源考虑,同时也为了员工能够接受全面系统的培训,往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安全培训。安全培训机构的商业化决定了安全培训机构的收费不但要符合市场的需要,更要符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漫天要价的行为是被坚决禁止的。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安全培训机构从事安全培训工作的收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行业自律标准或者指导性标准收费。”在本案中,培训公司的要价并不是毫无根据,漫天要价。培训公司是在参照了将要对机械厂员工进行培训的实际状况,同时还参考了同行业的相关标准后,才制定出来的,因此是有理有据的,理应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安全培训机构从事安全培训工作的收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行业自律标准或者指导性标准收费。
安全培训机构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除了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外,同时面向社会收取的培训费用应当是在法律允许的框架之内,培训机构对员工培训的好与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安全生产水平,也就催生了好的培训机构供不应求的现状。因此,法律必须制定相应的政策来约束培训机构利用自身所独有的优势来谋取与自身价值不相符的利益,从而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了安全培训机制的长效发展。
⑼ 安全生产培训需要包括哪些内容
厂(矿)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劳动纪律;
4、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5、车间(工段,区,队)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6、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
7、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窜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拓展资料: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对职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是让职工了解和掌握安全法律法规,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增强职工安全意识的主要途径,是保证安全生产,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
《健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健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⑽ 委托爆破委托方是否需要培训安全员和爆破员
有第三方监管职责,教育培训没有强制,安全技术交底和风险告知是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