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为什么突出矿井的井下工作人员要进行专项防突知识培训
突出矿井的井下工作人员要进行专项防突知识培训,是因为《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9号)第三十二条规定:
突出矿井的管理人员和井下工作人员必须接受防突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一、防突知识问答:
1.什么是“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
答:“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是指采取包括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的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的综合措施。
2煤与瓦斯突出有哪些的预兆?
答:煤与瓦斯突出大多数在突出前都有一些能为人的感官所察觉的预兆,可分为以下三大类:
1) 有声预兆:响煤炮:在煤体深出发出的响声,有劈裂声、放炮声、闷雷声、机枪声、沙沙声、嗡嗡声以及气体穿过含水裂缝时的吱吱声等。压力突然增大:突出发生前,因压力突然增支架被压会出现嘎嘎响、劈裂折断声,煤壁开裂、打钻时喷煤喷瓦斯等也会出现响声,这些都是突出前的预兆。
2) 无声预兆:煤层结构构造方面表现为煤层层理紊乱,煤变软,变暗淡,无光泽,煤层干燥、变粉碎和煤尘增大;地压显现方面表现为压力增大使支架变形,煤壁外鼓、片帮、掉渣,顶底板出现凸起台阶、断层、波装鼓起,手扶煤壁感到震动和冲击,炮眼变形装不进药,打钻时垮孔、顶钻等。
3) 其他方面的预兆:表现为瓦斯涌出异常、忽大忽小,空气气味异常、闷人,煤或气温变冷、有时变热。
3.防治突出措施包括哪二个方面?
答:采用防治突出措施包括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和局部防治突出措施。但应优先选择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如不具备采取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的条件时,必须采取局部防治突出措施。
4.为实现防治突出综合措施,煤矿企业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包括哪几个方面的有关防治突出的各种管理制度?
答:为实现防治突出综合措施,煤矿企业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包括计划、技术、器材供应、监督检查等方面有关防治突出的各种管理制度。
5.突出矿井的矿务局局长及突出矿井的矿长对防治突出管理负何责任,其职责是什么?
答:有突出矿井的矿务局局长及矿突出矿井的矿长对防治突出管理负全面责任,其职责就是定期检查、平衡防治突出工作,解决防治突出所需的劳动力、财力、物力,保证防治突出工作的实施。
6.突出矿井的矿务局、矿的总工程师对防治突出工作负何责任,其职责是什么?
答:矿务局、矿的总工程师对防治突出工作负技术责任,其职责是负责编制、审批、实施、检查防治突出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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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现场急救的原则是什么
先复后固的原则是指遇有心跳呼吸骤停又有骨折者,应首先用口对口呼吸和胸外按压等技术使心肺脑复苏,直到心跳呼吸恢复后,再进行固定骨折的原则。
先止后包的原则是指遇到大出血又有创口者,首先立即用指压,止血带或药物等方法止血,接着再消毒创口进行包扎的原则。
先重后轻的原则是指遇的垂危的和较轻的伤病员时,就优先抢救危重者,后抢救较轻的伤病员。
先救后者的原则过去遇到伤病员,多数是先送后救,这样常担误了抢救时机,致使不应死亡者丧失了性命。现在应把它颠倒过来,先救后送。在送伤病员到医院途中,不要停顿抢救措施,继续观察病伤变化,少颠簸,注意保暖,平安到达目的地。
急救与呼救并重的原则在遇到成批伤病员时,又有多人在现的情况下,以较快地争取到急救外援。
搬运与医护的一致原则过去在搬运危重伤病员时,搬运与医护、监护工作从思想和行动上的分家现象。搬运是由交通部门负责,途中医护是卫生部门来协助,好似只有协助之责。
㈢ 井下安全管理人员怎么现场组织急救
安全生产主要分为: 一、物质保障责任。包括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戴和使用。 二、资金投入责任:包括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按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资金。 三、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包括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委托和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注册安全助理工程师为其提供安全管理服务。 四、规章制度制定责任: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五、教育培训责任:包括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相关上岗资格证书。 六、安全管理责任:包括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依法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的责任。包括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现场急救的原则是:先救命,后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