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蘑菇安全生产应注意的几个事项
加强蘑菇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一些注意事项:
1.旧菇房、菇架应重新详细检查,该加固的要加固,该拆除的要拆除,特别是在“入床”、覆土阶段及采收阶段更要注意加固。
2.测温时应测量多点温度,可在竹竿上绑温度计,从不同部位伸入菇房空间和料内测温,或每个菇房用3个感应式温度表,将感应探头分别置于菇房内不同空间部位和料内,表盘挂在菇房外测温,以便菇农方便安全地掌握好棚内的温度。
3.培养料进菇房时应同步做好布管的二次发酵前的准备工作。升温时、菇房密封后,人员禁止再进入菇房。如发现菇房密封有问题,非进入菇房不可时,应把菇房门、窗全部打开,强行通风一段时间后,待到人进去能适应时才能进入。同时进菇房至少要有3人以上在场。
4.在巴氏灭菌时,火源与菇房应相距2米以上,并始终要有人看管。二次发酵后要彻底灭掉火源,防止造成火灾。
5.二次发酵后,要让菇房自然降温,在打开菇房时,人员不能进入菇房,应在外墙打开通气窗,通风一天之后人员才能进入菇房进行整床,以免发生缺氧中毒事故。
6.特别注意:在每个阶段操作时,一定要有多人在场,尤其是进入菇房操作时,应有他人在菇房外互相提醒、互相照应。
7.防止菇房鼠害,不要私设“电猫”,以防触电,保护出入人员的生命安全。要用鼠药毒鼠的,要求用国家规定的目前广泛使用的7.5%杀鼠醚。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无公害食品双孢蘑菇》和《无公害食品食用菌栽培基质安全技术要求》的要求,组织技术人员加强对蘑菇生产者在栽培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指导,要从原辅材料、栽培环境、栽培管理等环节,严格按照无公害标准执行,剧毒、高毒和高残留农药不得在蘑菇生产中使用,严格出菇期间的农药使用,确保蘑菇产品的重金属和农药残留量控制在允许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