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建筑施工企业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如何规定的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第三十六条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三十七条 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具体内容:
公司(项目部)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公司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② 建筑工程安全教育
建筑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势在必行
山东建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李宜普
当前,建筑业的速猛发展,大量的农民工涌入城市就业,有些建筑施工企业和专业(劳务)承包队伍,受利益驱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安全意识淡薄,放松了安全管理,特别是在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在经济上和时间上不舍的投入,导致作业工人安全技术水平低下,特别是对新进场或转换工种的农民工没有接受过任何安全教育就直接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不懂本工种操作规程,不掌握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这些人完全没有安全防护意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有的农民工上班没几天就死于工伤事故。由于以上这些现状的存在,导致建筑业企业伤亡事故时有发生。所以说针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已迫在眉睫。
一、培训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建筑业企业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主要针对两个部分人群:建筑企业职工和农民工。作为建筑企业的职工,一方面由于知识水平较高,接受能力较强,另一方面由于人员较为固定,多为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的施工管理人员,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均能按时接受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所以,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较高,且能够自觉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纪律,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力量。但是作为施工现场的另一部分人群:农民工,是我国目前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薄弱环节,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农民工的文化知识水平低,接受能力较差;其次是农民工流动性较大;第三是必须从传统而繁重的手工操作中解脱出来,取而代之的是机械化操作,如塔式起重机、井架龙门架物料提升机械等代替了人挑肩扛。机械化程度越高,而我们操作者的安全技术素质能否适应?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也成为世人关注的对象。据有关资料统计表明,建筑业伤亡事故已由原全国排列第三位,跃入行业第二位,仅次于矿山。如何控制或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是我们当务之急需要解决的一项重要课题。笔者通过数十年的实践模索和总结归纳,认为: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确保安全施工的关键之一是“强化对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领导的认识
我国安全生产的管理体制是企业负责、国家监察、行业管理、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但是我们说的多,做的少,安全意识淡薄。特别是企业法人代表必须充分认识国家提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意识到安全生产不但关系到企业的信誉,而且关系到国家财产及施工人员生命的安危。因此必须坚持贯彻执行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的关系。在生产、效益、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三、培训的内容
建筑企业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
(1)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生产思想教育的目的是为安全生产奠定思想基础.通常从加强思想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劳动纪律两个方面进行。通过安全生产思想路线和方针政策的教育,提高各级领导、管理干部和广大职工的政策水平,使他们严肃认真地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劳动纪律教育主要使广大职工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对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2)安全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的主要内容: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机械设备、高处作业、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临时用电工程、文明施工、消防器材应用等安全基本知识。
(3)安全技能教育。安全技能教育就是结合本工种专业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术知识的教育。使每个职工都要熟悉本工种、本岗位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包括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的灵活性
安全教育培训可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开展活动,如:建立安全教育室,举办多层次的安全培训班,举办安全知识演讲、报告会.进行图片和典型事故照片展览,放映电视教育片,举办安全知识竞赛,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等。总之,安全教育要避免枯燥无味和流于形式,可采取各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并坚持经常化、制度化。同时应注意思想性、严肃性和及时性。
五、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1)加强对管理层人员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素质。企业必须定期、定时、分批培训各级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提高管理安全生产的素质,做到对安全生产能管、会管、管得好。
(2)加强对施工人员岗前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企业对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使其熟知和遵守本工种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焊接、汽车驾驶、爆破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
5、施工单位重点抓好工人进场后的安全教育和班前教育。工人进场后,项目经理必须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对新工人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尤其对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必须落实责任,未经教育培训的决不允许上岗。教育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坚决杜绝“假、大、空”等条款式内容;施工单位的班前教育,要结合工程的实际进度,按照施工的不同阶段(基础施工、主体施工、装饰装修施工),结合当日施工内容,天气如雨天、暑期施工和冬季施工的特点等情况进行,在安全教育的同时,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要组织各工种负责人和安全员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冬季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交底、周边环境影响的安全技术交底、受季节气候影响的安全技术交底、消防设施的安全技术交底等。经常组织作业人员学习安全施工理论知识、安全施工操作规程、劳动保护知识、消防等知识,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自我防范的能力。
③ 建筑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有哪些材料
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要求,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按照“统筹组织,分层次、分系统、分岗位”安全培训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培训工作抓出成效。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特制定本公司2011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如下:
(一)、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目的
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生产”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以提高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为目标,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为目的。
培训目的:
通过各类安全培训,进一步促使公司全体人员切实提高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安全理念,为构建文明企业创造良好的安全氛围。熟悉、了解《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人本思想,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并熟练掌握安全操作基本技能,为各车间、工段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二)、 安全教育培训对象:
公司全体人员: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和现场作业人员(包括新入厂和转岗人员)。
(三)、安全培训的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本常识。
2、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3、安全生产监管及行政执法。
4、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的基本程序。
5、在岗人员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危险源和隐患辩识。
6、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
7、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治等。
8、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
9、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案例。
(四)安全教育培训学时要求
1、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参加不少于20学时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规范的学习。
2、职工每年接受进场的上岗安全三级教育、“安全活动月”教育、节假日和季节性变化及阶段性等安全教育,不少于12学时。
(五)、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5.1 现场管理人员
5.1.1根据要求每年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规章及规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检查标准,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通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新技术、新知识等。
5.1.2 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5.1.3培训地点:生产部一楼会议室
5.1.4. 安全教育培训时间:见培训计划表
5.1.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搞好安全生产。
5.2、从事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包括:电工、焊工、司炉工、水化处理、爆破工、电梯、起重工等作业人员。必须进过专业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领取操作证后才可上岗作业。
5.2.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基本常识,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技能培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5.2.2. 安全教育培训方法:上级主管部门的培训及内部强化培训。
5.2.3. 安全教育培训时间:见培训计划表
5.2.4.培训地点: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5.2.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和保护他人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搞好安全生产。
六、安全教育的方法:
6.1三级安全教育
对进厂人员实行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6.2、经常性安全教育
在日常生产过程中采取安全周、安全月、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安全生产学习班等形式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
七、教育培训实施措施
7.1.公司安环部抓好安全培训工作:员工培训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它涉及到各车间、工段。安环部做好安全培训工作的计划和实施,可以对员工培训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可以使员工培训工作更加紧密地与公司生产实际需要相结合。
7.2.建立培训、考核与使用相结合的制度:凡上级行政机关要求持证上岗的岗位,未经培训合格不准上岗;对企业提供培训机会未按要求接受培训的员工按公司有关培训管理规定进行处罚。逐步形成人才考核、培养、使用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不断修订和完善员工培训管理规定,加强员工培训工作的监控力度,保证按公司所需落实各项培训工作。
7.3.各车间、工段的主管领导要重视员工培训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管理,安环部要根据公司的员工培训计划制定出实施计划方案,并对公司员工培训实施情况进行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