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党校2020年国语班活动方案
解答,
从描述来分析,
这个要看策划者的安排,
或者通过大家提建议甄选。
❷ 您打算在今后的教师培训工作中如何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呢
我的团支部工作计划 新的学期开始,团队工作也应该接应开始。为了班级体的团队工作能积极有绪的开展起来,在此,向组织提交一份工作计划具体方案与计划如下:1.要积极响应学校团支部的号召,参与由学校团支部组织的每项活动。2.在班中加大宣传团员的义务,争取在第一时间收齐团费并上交校团委;3.按时注册团员证;4负责班级各项工作,协调各班委的工作,充分发挥各班委的主动性,创造性,在工作中增长才干5.每时每刻观察班级同学,做好党校学习的推举工作和优秀团员的评优工作。6.组织开展一些适合同学特点的群体活动.丰富同学们的业余生活。7 解、掌握本支部团员的思想动态,关心他 的生活, 现问题,及时反馈给学校。8.协助班长做 班级日常管理工作。9.在实践中进一步修订、补充和完善计划,使其更加完善,切合实际。一个班级体的工作能健康有绪的进行,需要各个部门的大力支持,身为团队支部的领头人,有责任把班级体的工作开展下去,希望能以自己和大家的共同力量把班级体的业余生活开展的有声有色,当然学习还是团队活动所围绕的中心,希望通过以上活动能够更加丰富班级同学的校园生活,增加全班的凝聚力并使全班的学习成绩更上一个层次,这就是我班团支部在新的一个学期的计划与打算 学习计划 又是一个新学期了(一句被重复过无数次的话),没办法,一想到学习计划,我脑中浮现的就是“新学期”这三个字。经过了高一一年的学习,我想我对于高中的学习情况已经有了很大的适应,在这一年的学习生活中我也改掉了很多不好的习惯,最大的一点就是开始知道什么才算得上是认真学习。 首先,我认为,学习中不可忽略的一点就是要学会分析自己的学习特点,像我——理解能力还可以,老师讲的东西不是不懂,但却总出错(用家长们的话说就是不认真),而且对于一些死记硬背才能学会的东西总觉得不耐烦,因此,在这点上,我希望自己能在新学期里对待学习更认真,更有耐心。 其次,我觉得,在学习中,确定学习目标也是很重要的,学习目标是学生学习努力的方向,正确的学习目标更是能催人奋进。反之,没有目标的学习,就是对时光一种极大的浪费。所以,我暂时的目标就是先进入全班前10名,而对于我较弱的数学我会努力,让它也有所进步。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要科学安排时间,没有合理的安排,再好的计划也会付之东流。所以,在新学期里,我最要学会的就是要合理安排学习、娱乐、休息的时间,要把每一点一滴宝贵的时间都抓紧。 计划写完了,我想,按照惯例,似乎还应该加上几句鼓励的话,但我觉得,有一句话会胜过许许多多鼓励的语言,那么,我就以它作为我学习计划的结尾吧,那就是——定了计划,就一定要实行。 2.也需要你自己结合自己的情况修改。
❸ 党校策划书是什么
望采纳
2
前
言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
民族的先锋队,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
代表中国先进生产
力的发展要求;
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
的根本利益。
党校是在优秀共青团员入党前的一个启蒙教育,是学习、研究、
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的重要阵地和党性锻炼的熔炉,
是进行共产主义的重要场所。
党校的
学习是优秀的青年学生了解党,
认识党的生动课堂。
业余党校是一个
有着实际意义的组织,我们学习的目的就在于提高自身的政治修养。
我们应从眼前出发,
响应胡锦涛总书记的号召,
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
加强思想修养的统一,
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
努
力把自己培养成党和人民需要的,
符合时代要求的高素质人才,
肩负
起时代赋予我们的崇高使命,
让青春的誓言和年轻的信念从这里升起!
而业余党校的学习培训,
是每一个要求进步的同学必修课程,
是接
受党教育的极好时机,
是成为一名优秀共产党员必不可少的一步。
在
党校的学习中,让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党的性质,党的指导思想,及党
员义务和权利,
更全面的了解了入党条件和程序,
对党的认识更深一
步。
党校
23
期
17
班
2011
年
11
月
❹ 中共中央党校的组织机构
中央党校设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哲学教研部、经济学教研部、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政法教研部、中共党史教研部、党建教研部、文史教研部等和国际战略研究所,简称“八部一所”。设教务部统筹全校教学工作。教务部是在中央党校校委领导下,负责全校教学管理的综合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各主体班次的招生和学籍管理、教学设计和教学组织、教学保障和远程教学、学科建设、教材建设以及分校教学等方面,同时还包括开展教学研究,推进教学改革。教务部下设党校教育研究室、招生办公室、教务处、教材处、分校工作办公室以及部办公室等处级机构,分别负责各方面工作的具体实施。 办公厅
协助校领导组织校内日常工作的运转;负责校内外的联系与综合协调、秘书事务、会议、机要、档案、信访、外事、办公自动化、保密、保卫、公务接待工作;承办对地方党校业务指导的具体工作。
下设处级机构6个:综合处、秘书处、机要档案处、保卫处、地方党校工作办公室、外事工作办公室。
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基金会(代管)。 教务部
编制全校和各分校教学计划,管理、协调教学活动,招收学员,管理学籍;负责组织教学大纲的编写与教材的审定;反映教学情况,研究并提出教学改革方案;开展党校教育规律的研究。
下设处级机构5个:党校教育研究室、招生办公室、教务处、教材处、分校工作办公室。
科研部
编制全校科研规划,管理、协调科研活动,管理科研档案和科研经费;负责中央党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的管理工作;组织评估和宣传科研成果,提供科研信息咨询;组织党校系统的科研协作;负责全校社团组织的管理。
下设处级机构4个:科研规划处、科研管理处、科研协作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室 。
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
承担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有关的教学、研究、学位研究生培养和教材建设等工作。
下设教研室5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研室、马克思主义发展史教研室、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教研室、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教研室、思想政治教育教研室。
哲学教研部
负责马克思主义哲学、科技哲学与现代科技、中外哲学史、战略学、伦理学等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编写本学科教材;培养本学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下设教研室6个: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研室、马克思主义哲学史教研室、战略学教研室、伦理学教研室、中外哲学教研室、现代科学技术与科技哲学教研室。
经济学教研部
负责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经济管理、经济学说史等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编写本学科教材;培养本学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下设教研室6个:政治经济学教研室、宏观经济学教研室、微观经济学教研室、发展经济学教研室、经济学说史教研室、管理学教研室。
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
负责科学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史、社会学、民族宗教理论及相关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编写本学科教材;培养本学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下设教研室6个:科学社会主义原理教研室、社会主义发展史教研室、当代世界社会主义教研室、社会学教研室、民族与宗教理论教研室、社会制度比较教研室。
政法教研部
负责马克思主义法学和政治学理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法学、政治学、人权理论等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编写本学科教材;培养本学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下设教研室6个:政治学理论教研室、法学理论教研室、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人权理论教研室、公共管理教研室、经济法教研室。
中共党史教研部
负责中共党史、毛泽东思想基本问题、中国现代政党史及相关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编写本学科教材;培养本学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下设教研室5个:第一教研室、第二教研室、第三教研室、第四教研室、第五教研室。
党的建设教研部
负责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党的建设理论、党的领导与领导科学、党的学说史、政党制度、世界政党比较等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编写本学科教材;培养本学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下设教研室5个: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史教研室、党的建设原理教研室、党的领导与领导科学教研室、世界政党比较教研室、政党制度教研室。
文史教研部
负责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语言文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等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外语教学及全校学员的体育教学;编写本学科教材;培养本学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下设教研室4个:文化学教研室、文学教研室、历史教研室、外国语言与文化教研室。
国际战略研究所
负责国际政治、世界经济、中国外交政策、港澳和台湾问题等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编写本学科教材;培养本学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下设教研室5个:国际政治研究室、世界经济研究室、当代世界思潮研究室、中国外交研究室、国际关系与台港澳研究室。
研究室
负责党校系统学员和教师思想理论信息的研究和利用工作,协助校领导组织和参与国内外重大现实问题的专项调研及重要文章的撰写,承担校委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办校外宣传的组织工作,主办《思想理论内参》,编写《党校年鉴》。
下设处级机构3个:一处、二处、三处。
进修部
组织实施省部级领导干部、地厅(局)级主要领导干部、县(市)委书记和大企业党委书记的轮训工作;承办高级研讨班、专题研究班等有关事宜。
下设处级机构2个:办公室、组教处。
培训部
组织实施地厅(局)级中青年领导干部、意识形态部门的理论宣传领导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工作。
下设处级机构4个:办公室、组教处、新疆班、西藏班。
研究生院
组织实施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教学与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就业指导工作;负责省、市(地)两级党校骨干教师的培训工作;负责在职研究生培养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国省级党校学位管理和指导工作。
下设处级机构3个:学生处、培养处、在职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图书馆
负责文献、信息的采集、整理和开发,提供信息服务;管理中央党校及党校系统数字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和网络系统。
下设处级机构3个:办公室、数字资源综合管理中心、文化展览处。
下设教研室一级机构7个:文献采编室、图书馆借阅室、报刊阅览室、参考咨询室、数字资源建设中心、文献研究室、系统与技术保障中心。
组织部
负责校内干部的录用、调配、考核、奖惩、职务任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培训、工资福利、离退休和工勤人员的人事管理工作,校内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学校的专家管理工作;负责出国出境人员的审查等工作。
下设处级机构5个:办公室、干部一处、干部二处、干部三处、人事处。
财务行政管理局
负责全校的后勤综合管理,即校园规划、基建、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和后勤其他事务的综合管理。
财务行政管理局所属单位2个,即基建办公室、财务部
直属处级机构4个:办公室、综合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处、卫生处;
基建办公室下设处级机构2个:计划材料处、工程处;
财务部下设处级机构6个:财务一室、财务二室、财务三室、资产管理室、结算中心、审计室。 负责全校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及侨务工作等。
下设处级机构4个:办公室(与团委、青年工作处一个机构三块牌子)、组织处、宣传处、机关纪委办公室。校工会为机关党委下属单位。 离退休干部局
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党务工作、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各种活动,发挥离退休人员的作用。
下设处级机构5个:办公室、党务工作处、宣传教育处、文体工作处、服务处。
报刊社
承担宣传和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探讨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反映党政干部和理论界关注的热点和难点,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党校教育方针,交流党校建设和教学经验等工作。
下设处级机构2个:办公室、经营发展部。
下设教研室级机构7个:总编室、一编室、二编室、专刊室、《中国党政干部论坛》编辑部、《中共中央党校学报》编辑部、《理论动态》编辑部。
干部教育学院
主要负责受中央部门、企业及地方委托,对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政治理论等方面的培训。
下设处级机构4个:办公室、教务处、教材服务中心、财务处。
下设教研室级机构3个:教研室、培训办公室、研究生办公室。
机关服务局
负责全校后勤保障和后勤服务工作,即餐饮、交通、医疗保健、物业监管等服务工作,教学、办公、学员生活场所的管理服务工作,供电、供水、供暖、供冷等服务保障工作、校园绿化、环境卫生、房屋修缮及社区管理服务工作。
下设按处级配备领导干部的服务实体8个:餐饮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交通服务中心、医院、园林修缮环卫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物业监管中心、动力保障中心。
信息中心
负责全校课堂教学保障、远程教学网络、校园计算机网络、有线电视和电话通信等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承办党校系统远程教学网络建设的组织协调和使用管理工作。党校电视台的管理、维护及宣传报道工作,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下设处级机构5个:办公室、电化教学处、远程教学处、校园网络管理处、电视通讯处。 负责党校教材和教学参考读物、干部学习读物、理论研究著作等哲学社会科学类图书的出版和发行工作。为全国党校的教学和科研服务,为党的干部教育和思想理论建设服务,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下设处级机构5个:办公室、总编室、出版部、发行部、财务室;
下设教研室一级机构5个:一编室、二编室、三编室、四编室、五编室(中央党校求索音像出版社)。 进修部
中央党校进修部,是中央党校校委领导下的学员管理机构,担负着轮训培训高中级领导干部的任务。中央党校进修部的前身是马列学院一部, 1977年中央党校复校时定名为中央党校第一部,1983年8月更名为中央党校进修部。
进修部承担中央在中央党校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班,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地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修班、县委书记任职培训班以及中纪委、中组部、中宣部等中央部委、国家机关各类班次的服务管理工作。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央党校进修部学习过的省部级领导干部有6000多名,地厅级领导干部有26000多名,县委书记2000多名。
现任领导:黄宪起(中央党校校委委员、进修部主任)
培训部
中央党校培训部,是中央党校校委领导下的学员管理机构,负责中青年后备干部以及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
现任领导:罗宗毅(中央党校校委委员、培训部主任)
研究生院
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是中央党校校委领导下的主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直属机构,担负着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学籍管理、教学组织与管理、学位授予、就业指导、行政管理以及党务与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工作,并对全国省级党校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进行业务指导。主要为党和国家培养具有坚实宽广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和政策研究能力的高层次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和高素质领导人才。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实宽广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独立进行教学科研和政策研究能力的高层次的专门人才。
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的前身是中央党校理论部,1981年,经国家计委和教育部同意,中央党校招收首批学位研究生。通过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首批28名硕士研究生,按国家统一标准,以导师制方式进行培养,为中央党校学位研究生教育积累了初步经验。1983年,中央党校面向全国开始单独招收硕士研究生,当年招生122名。这一阶段的办学方式是,由中组部、中宣部、中央党校联合下发招生通知,按照国家规定单独考试录取,严格按照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规定标准进行培养,同时从党校实际出发突出党校特色。1984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批审批,获准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政治学的科学社会主义等专业中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
中央党校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编制、研究生报考及录取工作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硕士、博士招生指标由教育部下达,硕士入学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博士入学考试依照教育部统一规定。2004年10月,建立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逐渐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培养高层次社会科学人才的学科体系。已拥有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3个国家重点学科;有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还设有哲学、理论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4个博士后流动站;经国家学位委员会批准,累计有一级学科下所属的2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3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教学人员700多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500多名,博士生导师117人,硕士生导师143人,拥有一批国内外著名的哲学社会科学的专家、学者和一批在教学科研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截至2009年7月,已毕业学位研究生2457人,其中获博士学位811人、硕士学位1646人;授予同等学力硕士学位328人,在读学位研究生近600人。中央党校的学位研究生的学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均由国家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统一注册,属于严格的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
现任领导:韩庆祥(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院长)
❺ 临沂市委党校的内设机构
1、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1)负责党的建设的具体工作,提出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校委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
(2)负责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督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
(4)接待办理来信来访,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和控告;负责信访案件的承办、转办和催办工作;
(5)负责“先进处室、优秀党员、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工作;
(6)协助校委抓好中心组学习,负责宣传教育和教职工的政治理论教育工作;
(7)承办上级党委、纪委和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工 会
(1)组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落实大会的决议;
(2)代表和组织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3)负责工会组织建设和新会员的发展、教育工作;
(4)负责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校园文化建设和教职工文体活动;
(5)负责妇女工作,维护女职工利益;
(6)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7)负责编制工会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和经费、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
(8)承办上级工会和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3、办公室
(1)协助校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协调、沟通处室间的工作;
(2)负责上级发文、信(电、函)和其他单位来文(函)的签收、登记、呈阅工作,协调、督办校领导的批示;
(3)负责全校性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规章制度等文书材料的拟稿、校对、印发工作;做好校委会议决定有关事项贯彻落实的督查工作;
(4)负责全校各种印鉴的管理、使用和报刊订阅、分发工作;
(5)负责各类文书的分发、归档管理和保密、机要通讯工作;
(6)承办校委会、领导骨干会、教职工大会等会务工作;
(7)负责车辆管理、调配使用和维修保养;
(8)负责上呈下达,搞好接待工作;
(9)会同有关处室组织学校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10)负责校史校志编撰、续写工作;
(11)做好校领导的行政服务工作;
(12)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组织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1)负责制定干部队伍、师资队伍和职工队伍建设规划,研究提出党校人员编制和机构设置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干部管理、考察、培养工作,根据校委安排,提出干部选拔、调配、任免建议;
(3)负责工作人员的录用、培训、考核、调配等工作;
(4)负责教职工工资管理和养老保险金缴纳工作;
(5)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事数据库管理维护和组织、人事统计报表工作;
(6)负责制定岗位职责及其考核标准,组织全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7)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务考评、晋升、聘任、考核工作;
(8)负责全市党校系统教师序列中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教师序列中级技术职务的评审活动;
(9)负责教职工离退休(退职)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教师和其他人员的业务进修、挂职锻炼、包村帮扶等工作;
(11)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教务处
(1)负责主体班次教学的组织、管理、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研究、提出主体班次学科设置、教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制定主体班次教学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教研部提出的教学实施方案,协调、安排日常教学活动;
(3)负责制定任课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办法,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记录、统计、审核教师教学工作量;
(4)制定主体班次教学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开展教学经验交流、教学观摩竞赛、优秀教学奖评选、集体听课等活动;
(5)负责主体班次教材的订购、鉴定、发放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安排教师的业务进修、社会考察、调查研究和挂职锻炼活动;
(7)负责聘请兼职教授、校外领导、专家来校授课、讲学;
(8)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科研处
(1)坚持“四个服务”的方针和“两化”、“两为主”的思路,编制全校科研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全校科研活动;
(2)负责校级科研项目的拟题、申报、立项、管理和科研成果的评估鉴定、评奖工作;
(3)组织、指导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管理的重点社科项目的申报、管理工作;
(4)负责对外学术交流和对县区党校的科研业务指导,组织全市党校系统科研工作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
(5)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联合市直有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开展科研攻关活动;
(6)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健全科研管理工作有关制度;
(7)负责全校科研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责校刊的编辑出版工作;
(9)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总务处
(1)负责行政后勤管理工作,制定有关管理规定、制度;
(2)负责校园规划和基建项目的设计、施工、质量监督等工作;
(3)负责职工食堂、学员公寓的经营和管理,为职工、学员、来宾提供周到服务;
(4)负责教学、办公等用品的采购、登记、发放和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5)负责校舍、水、电、暖等公用设施、设备的安装、管理、维修工作;
(6)负责校园硬化、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和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7)负责办公区、教学区、住宅区物业管理的监督与协调工作;
(8)负责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
(9)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干部业余教育处
(1)全面落实党校业余函授教育的方针和任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认真执行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干部业余教育工作的决定、意见、制度、规定;
(2)负责制定业教班次的招生计划,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组织各类班次的报名、注册、考试、录取和对县区党校招生工作的指导、调度工作;
(3)负责制定业教班次的教学计划,监督检查教师备课、授课、辅导、研讨、作业批改、论文指导等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
(4)协助有关处室,记录、统计业教班次教师教学工作量;
(5)负责对全市党校系统业教班次的教学质量管理和检查、评估工作;
(6)负责业教班次班主任的选配、考核和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党校系统业教班次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的订购、管理、发放工作;
(8)负责全市党校系统业教班次学员学籍档案管理、毕业证书的发放等工作;
(9)负责制定业教班次学员管理制度、规定,搞好学员管理工作;
(10)协助财务中心,组织好学费的收缴、上交工作;
(11)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党校工作处
(1)根据校委的要求,负责对县区党校的业务指导工作;
(2)负责起草对县区党校业务指导的年度计划,协调校内有关处室统一对县区党校开展有关的检查、评比及表彰活动;
(3)负责上下级党校间的信息交流,编发《党校工作通讯》;(4)负责全市党校工作会议及有关业务工作会议的会务工作;
(5)负责与上级党校、兄弟党校及有关部门的业务联系沟通工作;
(6)负责县区党校年度报表的统计和教师荣誉证书的办理工作;
(7)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0、信息处
(1)负责全市党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建设和管理,制定信息化建设的规章制度;
(2)负责党校远程教学网络的建设、管理、维护、应用和校园网内、外网站的设计、制作、管理、信息发布工作;
(3)负责党校计算机应用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MIS系统的规划、开发、管理和维护;
(4)负责党校网络、视频、音频信息资源、教材的制作、应用、发行、管理工作;
(5)负责校内闭路电视、图片新闻的制作与报道;
(6)负责全校办公计算机、通讯设备的管理、配置、维护以及多媒体教学设施、音响设施、语音教室、计算机教室的设备配置、维护保障工作;
(7)负责对县区党校信息化建设业务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中央党校远程教学网络运行管理费的收缴工作;
(8)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公务员任职培训处
(1)负责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
(2)负责公务员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任职培训;
(3)负责公务员业务知识、专业知识以及公务员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的培训;
(4)拟定各类公务员培训班的培训规划、年度教学计划;
(5)组织各类公务员培训班教学方案的拟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6)负责学员的日常服务管理以及有关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学员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教学质量的监督与评估;
(7)承担公务员培训的需求调研、政策研究、教学改革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8)负责其他有关公务员的各类培训;
(9)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2、继续教育培训处
(1)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等人员继续教育与专业技术的培训;
(2)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等人员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的培训;
(3)协助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考核培训及考试工作;
(4)拟定各类继续教育培训班的培训规划、年度教学计划;
组织各类继续教育培训班教学方案的拟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5)负责学员的日常服务管理以及有关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学员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教学质量的监督与评估;
(6)承担各类继续教育培训的需求调研、政策研究、教学改革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7)负责其他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与技术工人的各类继续教育培训;
(8)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3、转业军官培训处
(1)负责转业军官任前培训;
(2)负责转业军官适应地方工作能力培训;
(3)负责转业军官更新知识、继续教育与专业技术培训;
拟定各类转业军官培训班的培训规划、年度教学计划;
(4)组织各类转业军官培训班教学方案的拟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5)负责学员的日常服务管理以及有关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6)负责学员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教学质量的监督与评估;
(7)承担转业军官培训的需求调研、政策研究、教学改革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8)负责其他有关转业军官的各类培训;
(9)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4、学员工作处
(1)负责主体班次学员学籍和教学档案管理,组织学员的报到、学习、研讨、考勤、考核和毕(结)业鉴定等工作;
(2)负责主体班次班主任的选配、考核和管理;
(3)研究制定主体班次学员管理制度,指导学员党支部、班委会工作;
(4)加强对学员的党性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和领导能力考核、考察工作,组织好学员的社会考察、异地办学活动;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员的服务工作;
(6)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5、图书馆
(1)负责全校教学、科研所需图书资料的采购、管理工作;
(2)负责图书资料的科学分类、编目、加工、登记造册和保管工作;
(3)负责党校图书馆网络、电子阅览室的建设、管理和应用工作;
(4)负责教职工、学员的图书资料借阅和阅览室的管理服务工作;
(5)负责图书资料的收集、采编、交换,及时为教学和科研提供资料、信息服务;
(6)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6、基础理论教研部
(1)主要负责马克思主义基本问题、毛泽东思想基本问题、邓小平理论基本问题、“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基本问题(内含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社会主义等)以及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中国古代哲学、西方哲学等内容的教学研究工作;
(2)落实学校下达的教学计划,制定本部所承担的主体班次和业教班次各学科的教学实施方案;
(3)认真组织本部各学科的备课、授课、辅导、研讨及观摩教学、教学分析和总结等活动;
(4)配合有关处室,组织好本部教师的业务进修、社会考察、调查研究和挂职锻炼活动;
(5)配合有关处室,组织好主体班次、业教班次教学质量的考核、评估工作;
(6)根据全校科研规划,制定本部科研计划,落实科研任务,提高科研水平;
(7)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7、经济学教研部 (人口理论研究室)
(1) 主要负责经济学和经济管理等内容的教学研究工作。包括经济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宏观经济管理、涉外经济学、经济学说史、临沂经济发展研究、人口理论等;
(2)落实学校下达的教学计划,制定本部所承担的主体班次和业教班次各学科的教学实施方案;
(3)认真组织本部各学科的备课、授课、辅导、研讨及观摩教学、教学分析和总结等各项教学活动;
(4)配合有关处室,组织好本部教师的业务进修、社会考察、调查研究和挂职锻炼活动;
(5)配合有关处室,组织好主体班次、业教班次教学质量的考核、评估工作;
(6)根据全校科研规划,制定本部科研计划,落实科研任务,提高科研水平;
(7)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8、党史党建教研部(统战理论教研部)
(1)主要负责党史和党建等内容的教学研究工作。包括中共党史(含临沂地方党史)、党建理论(含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执政党建设理论、统一战线理论、民主党派建设理论等)、民主党派史和世界政党比较研究等;
(2)落实学校下达的教学计划,制定本部所承担的主体班次和业教班次各学科的教学实施方案;
(3)认真组织本部各学科的备课、授课、辅导、研讨及观摩教学、教学分析和总结等各项教学活动;
(4)配合有关处室,组织好本部教师的业务进修、社会考察、调查研究和挂职锻炼活动;
(5)配合有关处室,组织好主体班次、业教班次教学质量的考核、评估工作;
(6)根据全校科研规划,制定本部科研计划,落实科研任务,提高科研水平;
(7)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9、政法教研部
(1) 主要负责政治学、社会学和法学等内容的教学研究工作。政治学包括政治学原理、国际政治(含西方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国际形势与国际关系等)、中国政治(含基本政治制度、民主政治、基层政权建设、民族与宗教问题等);法学包括法理学、比较法学、司法制度、中国重要部门法等;
(2)落实学校下达的教学计划,制定本部所承担的主体班次和业教班次各学科的教学实施方案;
(3)认真组织本部各学科的备课、授课、辅导、研讨及观摩教学、教学分析和总结等各项教学活动;
(4)配合有关处室,组织好本部教师的业务进修、社会考察、调查研究和挂职锻炼活动;
(5)配合有关处室,组织好主体班次、业教班次教学质量的考核、评估工作;
(6)根据全校科研规划,制定本部科研计划,落实科研任务,提高科研水平;
(7)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管理学教研部
(1)主要负责行政管理、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等内容的教学研究工作。包括领导科学、行政管理、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社会管理等;
(2)落实学校下达的教学计划,制定本部所承担的主体班次和业教班次各学科的教学实施方案;
(3)认真组织本部各学科的备课、授课、辅导、研讨及观摩教学、教学分析和总结等各项教学活动;
(4))配合有关处室,组织好本部教师的业务进修、社会考察、调查研究和挂职锻炼活动;
(5)配合有关处室,组织好主体班次、业教班次教学质量的考核、评估工作;
(6)根据学校科研规划,制定本部科研计划,落实科研任务,提高科研水平;
(7)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1、文化科技教研部
(1)主要负责文化和科技等内容的教学研究工作。包括中国历史与文化、世界历史与文化、社会主义文化、沂蒙传统文化与现代化、语言应用(汉语言基础、机关应用文体写作、实用英语)与文艺理论、科学发展史与当代世界科技、计算机知识及应用、体育等;
(2)落实学校下达的教学计划,制定本部所承担的主体班次和业教班次各学科的教学实施方案;
(3)认真组织本部各学科的备课、授课、辅导、研讨及观摩教学、教学分析和总结等各项教学活动;
(4)配合有关处室,组织好本部教师的业务进修、社会考察、调查研究和挂职锻炼活动;
(5)配合有关处室,组织好主体班次、业教班次教学质量的考核、评估工作;
(6)根据全校科研规划,制定本部科研计划,落实科研任务,提高科研水平;
(7)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2、财务中心
(1)按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编制全校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
(2)负责全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基建经费及其他经费的管理和收支;
(3)负责校内有关办学、职工食堂、学员公寓等项收入的统一管理工作;
(4)负责对全校财务工作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5)负责票据管理、财务档案管理、会计电算化管理;
(6)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3、培训中心
(1)负责全校主体班次、业教班次以外的各种专业证书班、进修班、培训班、学习班等的开发、组织和管理工作;
(2)充分挖掘和利用我校教学设施和师资力量,拓展办学渠道,承揽社会培训任务,搞好教学管理和服务,为受训人员提供多方面、多层次、高质量的知识技能培训;
(3)会同财务中心,组织好各种费用的收缴和管理;
(4)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4、案例教学中心
(1)征集、审定教学案例,组建案例库;案例库的日常管理、维护和使用。
(2)开展案例式教学规律研究和经验总结。
(3)指导教学案例的编写,组织、推广和协调案例式教学的开展。
(4)开展其他非传统教学方式规律研究和经验总结,推进教学改革创新。
(5)对县区委党校案例教学开展进行业务指导。
(6)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❻ 怎么进中央党校 学习
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招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解放军,以及其他单内位中的党员干部容、党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报名人员必须具有高中(或中专、中技、职业高中)毕业文凭,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长期坚持学习。
(二)免试条件。凡具备报名基本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入学:1、曾被评为省部级和军队军级及其以上单位先进个人者;2、军队、公安等系统一、二等功荣立者;3、上大专班已具有大学专科学历者。
(三)照顾加分条件。凡具备报名基本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照顾20分:1、受到地(厅、局)和军队师级单位表彰的先进个人;2、曾荣立军队、公安等系统三等功者;3、处以上领导干部;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报考者;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6、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报考者。
三、招生办法
自愿报名,组织同意,统一考试,择优录取。
各分院之间不得交叉招生。
录取方案经我院审核批准后,由各分院签发《学员入学通知书》。
报考者可购买由我院编印的入学考试复习资料进行复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