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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权益法律知识培训

发布时间:2021-03-03 01:07:06

『壹』 如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一、以制度作保障,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签定集体合同,把维护女职工基本利益和重大利益的事情通过合同的形式,以法律的形式进行规范,这也是对职工利益的深层次维护。

如将女职工的“四期”保护、卫生费、生育待遇等特殊保护内容写进集体合同,使集体合同的条款更贴近实际,更明细规范,以便更好地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公司将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以合同条款的形式加以规范,并实施到位。

二、强化女职工自身素质建设,提高自我维护能力。

女职工要想在企业、在社会获得一席之地,受到多种保护,获得属于自身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就必须提高自身素质。

要多学习和宣传与妇女权益有关的法律,如《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婚姻法》、《计划生育法》等。

三、加大监管力度,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建立健全维权工作机制是女职工依法维权的重要措施和手段。女职工的维权工作经常、大量、具体的是从监督角度提出问题和开展工作的。

丧失监督性,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就难以落到实处,难以取得实效。因此,在建制中,应建立女职工维权监督保障机制为重点。建立对女职工重大问题的监督和调查研究制度。

四、加强工会自身建设

加强机关工会女职工组织的自身建设,健全女职工工作 组织体系,增强机关工会女职工组织活力,加强对女职工工作干 部的教育、培训和管理,落实好女职工工作干部的待遇,提高工会女职工工作干部的能力,提高工会女职工组织维护女职工合法 权益、服务女职工的能力和水平。

五、加强机关工会女职工工作的宣传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结合 女职工特点和女职工工作实际,精心策划和设计有特色、实用性 强的宣传载体和平台,增强宣传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 力。进一步拓展宣传阵地,完善信息网络建设,推动女职工组织 宣传工作纳入工会宣传工作的统一部署,构建机关工会女职工工 作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格局。

【法律依据】《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五条

“依法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 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同一切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行为作斗争。”

(1)女职工权益法律知识培训扩展阅读:

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一)女职工的政治权益

(二)女职工的文化教育权益

(三)女职工的劳动权益

(四)女职工的财产和婚姻家庭权益

(五)女职工的人身权益

参考资料:

转发《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安化工会

『贰』 女职工维权知识答卷

一、 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维权小组。维权周活动落到实处。二、 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增强女职工维权观念。许多在岗、待岗女职工踊跃参加;当天到会场人数多达220人占公司女职工总数的50。我们还采取粘贴标语等形势1;在公司上下形成宣传声势营造维权氛围。活动周期间共出横幅3条;小标语56条。妇女节活动剪影、图片等。布置工作。为使维权进一步深入我们“女职工维权活动领导小组”深入项目部、分公司开展女职工维权普法教育。认真组织女职工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工会法》、《劳动法》、《新婚姻法》发放宣传资料、图片及有关法规;并结合女职工的实际情况开展维权讨论与分析。三、 积极推进维权行动切实为女职工办实事。解决。例如有一位女职工离异多年小孩读初中自己身患慢性重病每年都列为总公司的重困户和公司的重点帮困对象。但在机构改革中由于新上任的分公司领导不了解情况使其下岗每月仅拿三百多元的她根本不够支付医药费;更谈不上养家育儿。我们得知此事后及工作岗位的她;激动得热泪盈眶。关心女职工的身心健康;为女职工做实事。我们在五月十三日-五月十四日期间开展女职工妇科普查。权工作取得新得进展公司上下形成了良好的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氛围。工会的基本职能应主要是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具体职能内容丰富,涉及面广,而在这其中女工所发挥的作用和具有的意义是极为重要和不可或缺的。切实依法维护和保障女工合法权益,让女工的潜能在构建和谐企业中得到充分发挥,对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保障女工的合法权益,建立高素质女工队伍维护女工的根本利益是工会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工会作为女工的“娘家人”,要注意倾听女工的心声,尊重女工的意见和建议,保障女工的合法权益,把实现女工利益作为第一追求,真正做到从尊重、理解、爱护和关心女工的角度出发想问题、办事情、做工作,相信女工、依靠女工、为了女工,最广泛最充分地发挥一切积极因素,形成和谐共处的局面。在发挥女性“半边天”积极作用的同时,要注重提高女工综合素质,增强她们的竞争能力。把女工素质提升与开展“女职工建功立业”、“创建学习型和谐家庭”等相结合,通过素质提升活动,促进女工学习、竞争、创新能力的进一步提升。号召女工开展团队学习、终身学习,使工作学习化、学习全程化,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企业女工队伍作出努力。二、强化自强精神,提高女性自身素质促进工会工作全面发展,要关爱女工,不断改善工作条件、优化生活环境,积极为女工排忧解难。首先,要通过对女工的自觉、自主、自立、自强等个性心理品质的培养,促进女工的个性活力竞相迸发。其次,要通过建立学习型企业,对女工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多学科的知识培训,促进其知识和理念的现代化,实现“智力投入”向生产力的转化。在平日的紧张工作中,除关心女职工的工作、学习外,还要高度重视女职工的身心健康,特别关怀一线工作的女性职工。如建立健康档案、跟踪治疗等。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举办各种培训班,配合开展各类保健和心理讲座,促进女性职工树立科学的自我保健意识。重点实施女职工特病保险和建立女职工特殊权益保障集体合同。要充分发挥工会中女工代表的作用,组织她们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沟通反映了解女工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维护和解决她们的实际问题,少说空话,一片热忱,为女工们办实事。要积极探索和建立维权机制,搞好调研工作,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加强维护女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并要加强监督制约,及时反映基层女工愿望,关心困难女工,做好送温暖工作,把发展好女工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这样,女工才能与企业和谐相处,以企业为荣,才能激发员工创业、创新、创造的活力。要结合创新家庭美德建设系列活动,积极开展“学习型家庭”、“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用丰富的文化活动促进女工特色创新活动,根据她们的需求和发展需要,寓教与乐,引导女工们把自己的工作岗位作为提升自我的着力点,开展以提高业务水准,业务技能为主要内容的竞赛活动,努力为女工们创造提高素质的竞争机制平台,充分调动女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总之,要健全和完善工会女工组织,夯实自身建设的基础,提高女工维权的力度和水平。积极营造和谐氛围,创造和谐环境,建设和谐企业,充分发挥每一个女工的作用,尤其要让女工潜能得到充分发挥。提高女工工作艺术,努力使工会女工干部素质与时俱进,适应工会女工工作创新和发展的需要。不断加强女工组织自身建设,深入了解和把握女工工作面临的新变化和新情况,增强女工工作的有效性。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使女工组织成为学习型组织,使女工真正成为勤奋学习、善于思考、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勇于实践、开拓创新的新型群体,为企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认真贯彻落实好《妇女权益保障法》,履行好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是各类企业工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女职工的社会地位,直接反映着企业的进步和文明程度,尤其是以男职工占大多数的行业,女职工则要比男职工接受更加严峻的考验。近些年来,尽管改革发展为女职工施展才华提供了极好的机会,但由于女职工生理条件的因素,在人类自身再生产中所处的地位不同,所以,正确对待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与特殊利益,在新形势下显得尤为重要,这件事情处理得好与坏,将直接影响女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能否正常发挥。那么,企业如何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与特殊利益呢?我们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问题。一、以制度作保障,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职工是企业的主人,职工对企业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是通过职代会这一基本形式来实现的,女职工代表作为职代会的组成部分,代表着绝大多数女职工的心声,比其他男代表更知道应该怎样维护自身的权益,如:妇女的生育生理健康权、劳动保护权、安全卫生权等。因此,女职工要在职代会中发挥和切实维护自身权益的作用,首先要争取女职工代表的人数达到女职工人数的比例;其次要提高女代表自身的素质,这一点应该是最重要的;三要组织女代表积极参与职代会的各项议程和各种活动;四要组织帮助女代表提出有份量的、高水平的权益和特殊利益。五要在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工资奖金分配、职工医疗保险、女职工劳动保护、女职工生育费用报销、目标管理考核等方面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和建议,都得到了公司的高度重视,并得到较为圆满的答复和有效解决。以制度作保障,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签定集体合同,把维护女职工基本利益和重大利益的事情通过合同的形式,以法律的形式进行规范,这也是对职工利益的深层次维护。如将女职工的“四期”保护、卫生费、生育待遇等特殊保护内容写进集体合同,使集体合同的条款更贴近实际,更明细规范,以便更好地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公司将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以合同条款的形式加以规范,并实施到位,由此解除了女职工的后顾之忧,从而使女职工参与企业改革、创新、发展和管理的积极性更加高涨。二、强化女职工自身素质建设,提高自我维护能力。现当今社会,是一个知识爆炸的社会,知识更新之快,始料不及,大浪淘沙,适者生存。这就是现代社会人才的适用规律。女职工要想在企业、在社会获得一席之地,受到多种保护,获得属于自身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就必须提高自身素质,除自我加压,自己学习外,还应该借助工会这个大集体,开展一系列以女职工素质达标竞赛为主体的活动,通过业余学习、岗位练兵、岗位培训、技术比武、业务考核、提合理化建议活动等形式,为女职工提供施展才华的平台,提高女职工的综合素质,使女职工以作为求地位,以贡献求发展,凭真才实学和实力维护自己的权益。要多学习和宣传与妇女权益有关的法律,如《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婚姻法》、《计划生育法》等,通过专题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典型案例分析、心得交流、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使广大女职工了解法律赋予自己的权益,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利益和权益,增强自我维护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近几年来,厂区妇联和女职工委员会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的一系列活动如:“十佳护士、十佳环卫工人、十佳军嫂、十佳女性创业者、十佳教师”等,每年还有许多女技术能手代表企业参加全国性的技术比武,成为人们心中的偶像,学习的榜样。女职工为各行各业创造了佳绩,使全体女职工的素质得到了全面提升。为提高全体女职工的综合素质,增强女职工参与市场竞争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引导女职工树立终身学习的新理念,帮助女职工“精一门,会两门,学三门”。厂区妇联经常举办各类知识讲座,开办系统培训班,培训女职工2000余人次。参加培训的女职工普遍感到受益非浅,学习积极性显著提高,通过培训学习,呈现出女职工政治上要求进步,业务上刻苦钻研,文化素养不断提高的可喜局面。有效地促进了女职工素质的提升和优秀人才的成长,为更好地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奠定了基础。三、加大监管力度,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光停留在嘴头上而没有相应的规章制度作保证,是行不通的。建立健全维权工作机制是女职工依法维权的重要措施和手段。女职工的维权工作经常、大量、具体的是从监督角度提出问题和开展工作的。丧失监督性,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就难以落到实处,难以取得实效。因此,在建制中,应建立女职工维权监督保障机制为重点。建立对女职工重大问题的监督和调查研究制度。如联席会议制度,在单位工会及女职工工作会召开之际,召开联席会议,由工会领导召集,请相关部门人员参加,总结维权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反映女职工权益突出问题,沟通信息,促进问题解决。由工会协调有关部门提供政策和舆论宣传,提供法律指导,每个单位每年确立一至两个女职工热点难点问题,展开调研,寻求支持,合力维权。建立法律咨询服务制度,如开设和公开维权监督电话,接待女职工来电、来访,接受女职工群众的举报,及时调查解决女职工反映的问题,工会干部应该努力学法、懂法,为受到侵害的女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指导其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利益,尤其是为那些下岗和特困单亲女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工会应负责接待、处理女职工的来电、来访,并以签定集体合同的方式,明确公司和员工尤其是女员工的责、权、利,逐步推行职工互助保险管理办法,让每位女职工都参加互助保险,切实把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落到实处,让女工受益。一、健全女工组织,完善工作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全总提出的“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要求,严格按照全总颁发的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各级女职工委员会,配备专职或兼职女职工干部,对女工干部进行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和维权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知识结构合理、综合素质过硬、群众威信较高且热爱女工工作的女职工干部队伍。二、注重源头参与、理顺劳动关系。在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中,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应始终把《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女职工特殊保护规定》作为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把女职工特殊权益和劳动保护作为专项条款写入集体合同中,并做到“四个必须”,即在企业平等协商的过程中,必须有女职工代表参加;在《集体合同》履约进行检查和修改过程中,必须有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参与和意见;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中,必须有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在各级工会召开的会员或职工代表中,女职工代表所占的比例必须同女职工在全体职工中所占的比例基本相同。通过源头参与,理顺女职工与企业之间的责、权、利劳动关系,使女职工权益得到切实有效的维护。三、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援助。要充分利用法律知识咨询、法律知识竞赛、法律知识培训等形式,经常组织女职工进行《劳动法》、《工会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各级女工组织和广大女职工更好地知法、懂法、用法和守法,不自觉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叁』 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哪些

(1)维护女职工的政治权益。主要体现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代表女职工参政议政,积极参与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研究制定,积极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并为女职工参政议政创造条件。组织女职工参与国家事务和企业、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坚持在职工代表大会中保证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并保证她们参与讨论企业生产、生活和改革等重大问题,以充分体现女职工的意愿。坚持在使用和提拔干部上男女平等,在女职工较多的行业和部门配备一定数量的女领导干部,选拔和培养女干部等。

(2)维护女职工的文化教育权益。主要体现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女职工提高文化技术素质创造条件,为女职工提供较多的学习、培训机会,全面提高女职工的整体素质。

(3)维护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主要体现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女职工的劳动经济权利,配合和监督企业做好保障女职工各项权益措施的实施和落实。

(4)维护女职工的财产和婚姻家庭权益。主要体现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民事权利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关于国家保障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关于妇女在婚姻家庭方面的权益,教育和帮助女职工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维护自己在家庭和婚姻生活中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发挥女职工在家庭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依法与一切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

(5)维护女职工的人身权益。主要是通过积极参与侵害女职工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等人身权利案件的调查处理,配合、督促有关行政、司法部门严格处理有关女职工的侵权案件,及时了解女职工的呼声,帮助解决女职工所遇到的困难,使女职工的各项人身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肆』 如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1)注重源头参与,建立女职工维权工作机制。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以《劳动法》、《工会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维权观,以女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做好维权工作。

①各级工会领导机关的女职工委员会要积极参与涉及女职工权益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推动和促进涉及女职工利益的法规纳入国家和地方的立法规划;通过人大、政协的工会界委员、代表等多种途径,积极反映女职工权益方面的突出问题,提出建议;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认真研究和把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方面问题,积极搞好源头参与和宏观维护。

②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参与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将女职工特殊权益的具体内容纳入集体合同中,积极创造条件签订保障女职工特殊利益的专项集体合同或将女职工特殊利益的文本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等;在推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中,要体现保障女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坚持职代会中有一定名额和比例的女职工代表参加,积极征集涉及女职工权益的突出问题提交大会讨论。

(2)开展调查研究和法律监督,推动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对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要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地反映情况和问题。在此基础上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女职工的权益。

①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注意每一时期女职工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调研重点,对重大问题应协同有关部门进行专题调查,并将情况、问题和建议及时向党和政府反映。

②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注意与政府、行政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并主动配合人大、政协及劳动部门开展有关的执法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政府有关部门予以解决。

③逐步建立健全工会群众性法律监督网络体系,与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通过开展联合调查、开设女职工维权热线等方式对侵害女职工权益行为进行监督,推动各项法律法规的落实。

④要认真参与对侵害女职工权益的重大案件的查处,旗帜鲜明地为受害女职工伸张正义。

⑤努力优化维护女职工权益的法制环境,加大向全社会宣传法律法规的力度,提高包括党政领导干部、工会干部、企业经营者、女职工等在内的全社会成员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度。

(3)提高女职工法律意识,增强女职工自我维权的能力。一些女职工不知法、不懂法。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是其权益受到侵害的一个重要原因。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必须把组织女职工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了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对她们进行法制教育,采用多种方式向女职工宣传法律知识,增强女职工的法制观念,使广大女职工不仅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更重要的是了解法律法规赋予自己的权利。广大女职工只有掌握了法律这个武器,才能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自觉地与侵害自己权益的现象作斗争,并有利于形成群众监督机制。

(4)整合社会资源,共同做好维护女职工权益工作。做好女职工维权工作不是单靠某一组织和部门能够独立完成的,而是需要党组织的重视和领导,政府的作为,各级人大的立法和监督,政协的关注与督促;新闻媒体的宣传与干预;公检法、劳动、民政、卫生、教育、工会、妇联等部门和群众团体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履行自己职责的同时,要加强与社会各方面的沟通、联系和配合,借助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协调内外关系,积极探索社会化维权的新方式、新途径、新举措。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重视、各方支持、工会运作、女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使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维权力量不断加强,领域不断拓展,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得到切实保障。

(5)关心困难女职工,努力为女职工办好实事。

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怀着满腔热情和深厚感情,深入基层,关心女职工群众的疾苦,倾听女职工群众的呼声,了解女职工的意愿,积极协助政府和行政部门做好女职工的帮扶解困工作。

①做好下岗女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帮助下岗女职工实现再就业。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通过实施“女性再就业援助行动”、“女职工二次创业活动”、“金秋送岗”等活动帮助大龄下岗女职工开辟家政、护理等再就业新路,大力实施再就业援助行动,帮助下岗失业女职工特别是“4050”人员尽快就业。

②关注女职工特困群体,做好她们的救助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特困女职工档案;继续开展“特困女职工子女助学活动”和“姐妹献爱心”活动;继续开展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险工作,提高女职工的健康水平和保健意识。

③进一步研究探索对单亲困难女职工的帮扶、救助措施,着力做好单亲困难女职工的帮扶解困工作,帮助她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在工会“送温暖工程”中只应将对单亲困难女职工的帮扶作为帮扶的重点对象。

『伍』 女职工权益保障知识

关于女职工权益保障的法律知识,2012年,国务院发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也在本规定附录列示。其中有几项重要规定: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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