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安全生产法是如何规定乡镇安全生产责任的
安全生法对乡镇(街道)的安全职责没有明文规定,一般都通过县(区)人民政府签订安全生专产责任书属的形式落实地方人民政府的责任。乡镇(街道)的安全责任在各地制定的安全生产地方法规中有明确规定,如:《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乡镇(街道)的安全职责:一是安全生产检查权;二是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权(当场纠正、限期改正);三是行政处罚建议权;四是事故隐患责令排除权;五是行政应急措施权。
Ⅱ 乡镇在干什么乡镇在抓安全生产
1、乡镇方面应该有对应的安全办,有相关负责人,每个月定期和某个地区的负责人去版巡逻检验消防权、用电用气等安全;
2、依托当地人,比如当地村委指派负责人,负责和当地生产企业联络,定期按照制度去巡视这些生产企业,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采用当地人去巡查的好处不言而喻。
一般采取第一次要求企业定期整改,二次没有整改给予若干惩罚(按国家政策来定),三次再没有整改给予停业处理(按国家政策来定),这样做到合情合理。
3、定期要求企业派人参加安全培训,培训完后,去企业检验培训效果。
这些做的都是预防工作,建议和消防等相关单位组成联动小组,真的发生什么事情就有相应的预案、准备去处理,做到快速、及时处理。
Ⅲ 乡镇如何抓好安全生产的最新相关信息
1、乡镇方面应该有对应的安全办,有相关负责人,每个月定期和某个地区的负责人去巡逻检版验消防、用电权用气等安全;
2、依托当地人,比如当地村委指派负责人,负责和当地生产企业联络,定期按照制度去巡视这些生产企业,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采用当地人去巡查的好处不言而喻。
一般采取第一次要求企业定期整改,二次没有整改给予若干惩罚(按国家政策来定),三次再没有整改给予停业处理(按国家政策来定),这样做到合情合理。
3、定期要求企业派人参加安全培训,培训完后,去企业检验培训效果。
这些做的都是预防工作,建议和消防等相关单位组成联动小组,真的发生什么事情就有相应的预案、准备去处理,做到快速、及时处理。
Ⅳ 乡镇安全管理的内容有哪些
1、上级来文卷:包括上级党委、政府、安委会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
2、工作部署卷:包括党委、政府、安委会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及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领导指示(批示)的文件、情况总结、汇报等。党委、政府的年度工作报告、工作要点、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等。
3、会议专卷:包括党委、政府、安委会组织召开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调度会议、现场会议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会议;政府季度安全例会、安委会季度工作例会等。组档内容包括领导讲话、会议印发的相关文件、会议纪要、会议记录、会议签到簿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4、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卷:包括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乡镇与县政府签订的责任书; 乡镇与村、乡镇直单位签订责任书;乡镇与辖区内企业签订的责任书;乡镇与辖区内车(船)主签订的责任书)、目标管理工作总结及其它相关的文件材料。
5、辖区内企业基本情况卷:要求每个企业单独成档,包括企业名称、类别、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主要产品、
生产规模、证照情况、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取证情况及其它相关情况。
6、重大危险源(点)监管卷:包括辖区内重点危险源(点)汇总表、分布情况、危险源点类别、危险等级、监控措施及其它相关文件材料。
7、执法检查卷:包括党委、政府、安委会、安监站组织的各类执法检查过程中形成的检查记录、处理决定、安全事故隐患汇总登记表、复查记录、隐患整改及其它有关文件材料。
8、土质灾害监管信息:(按等级、地域、面积、监测人、责任人等)。
9、农用车(船)农民建房基础信息:(摩托车、麻木车、起重机、推土车、挖掘机、渡船、农民自用船等分车、船、机、户建台账)
10、重点部位安全监管台帐(学校、商场、水库、地质灾害、公共聚集场所等)
11、隐患排查治理卷: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主要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汇总表、隐患整改情况登记表等;重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落实情况;重大隐患汇总表、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落实情况;其它相关文件材料。
12、宣传培训卷:包括全年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活动(活动方案、活动总结等文件);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文件、资料、汇总表等情况;其他宣传培训方面的相关文件材料。
13、应急救援:包括应急预案建设情况;救援组织机构、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演练、救援设备统计表等情况;事故救援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14、职业危害:包括在职业危害监管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监管有关文件资料。
15、安全生产事故卷:包括事故情况报告、事故统计报表;事故调查报告及在事故调查处理中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
16、规章制度卷:包括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文件材料归入此卷。
17、煤炭行业管理卷:
18、煤炭安全监察卷:
19、危险物品安全卷:
20、非煤矿山安全卷:
21、综合安全监管卷:
Ⅳ 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求教
希望对您有帮助! 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乡重大危险源监控与监督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三条 本乡境内重大危险源的登记、检测、评价、监控、应急救援和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二章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第四条 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全面负责。其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必须保证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的要求,保证每年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低于产值的5%,并逐年递增。
第五条 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依法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建档。乡、村(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督促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及时登记建档。登记建档的范围依照细则第六条标准执行。
第六条 本乡重大危险源依据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按照可能发生的最严重事故后果进行辨析和现场评价。
具体划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一)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死亡人数≥30 人或重伤5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 1000万元以上的;
(二)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死亡人数10~29人或重伤30~49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 ~1000万元的;
(三)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死亡人数3~9人或重伤10~29人以上),或直接经济100~500 万元的;
(四)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死亡人数1~2人或重伤3~9人以上),或直接经济 100万元以下的。
第七条 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对凡涉及下列基本信息变化的,应当及时逐级向村、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一)法定代表、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变化的;
(二)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因素发生变化的;
(三)应急救援预案发生变化的;
(四)国家有关标准发生变化的,涉及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
第八条 对已关停或技术改造后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经过具有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评价后,向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供安全评价报告,及时备案。
第九条 对已确定的重大危险源的信息变更,由企业报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可后,再备案。
第十条 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点的监控管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立重大危险源电子信息台帐和档案,并随时根据变化更新重大危险源信息档案,实行动态监控;
(二)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的实施方案,落实监控责任,并上墙展示;
(三)制定重大危险源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将安全操作规程上墙展示;
(四)从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五)设置重大危险源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标牌,配备必要的监测仪器、设备和监控中心等设施,设立报警电话;
(六)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及其仪器、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并在台帐中完整记录。
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一次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实施情况。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应急救援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二) 危险辩识与评价;
(三) 应急设备与设施;
(四) 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
(五) 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六) 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七) 保护措施与程序;
(八) 事故发生后的恢复与程序;
(九) 培训与演练。
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报单位所在地的村(社区)、镇和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十二条 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机构,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必须每年进行演练。在演练中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使应急救援预案具有实战性,操作性。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对企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行指导与协调。
第十三条 乡相关职能部门定期与不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单位进行安全检查。乡安监局负责对企业进行综合安全检查,乡质检局负责对企业重大危险源设备、压力容器进行检查,乡消防大队负责检查企业应急救援消防设施。查出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单位必须按要求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制定出限期整改方案,送交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批,并批准后方可实行。
第三章 重大危险源的评价
第十四条 重大危险源等级的确定,由安全评价机构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初步结果,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现场评价后得出。
第十五条 重大危险源单位应当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点进行检测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每年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每两年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第十六条 重大危险源信息变更,涉及到重大危险源等级变化的应当由具备规定资质的评价机构重新进行评价。
第十七条 安全评价应委托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机构对出具的安全评价所评价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第十八条 安全评价报告应当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方法科学,结论客观公正,建议措施切实可行。安全评价机构所依据的检测检验数据,必须由具有国家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提供。
第十九条 对已确定等级的重大危险源,由所在单位级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四章 重大危险源的监督
第二十条 乡安监局、乡级各相关部门、镇与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乡安监局、公安、质监、卫生、环保等有关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应及时互通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中的信息,实行信息资源共享。
第二十二条 乡、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必须逐级建立本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并加强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乡、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应当组织人员对重大危险源不定期进行监督抽查。监督抽查的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的情况;
(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应急救援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
(四)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的情况;
(五)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的情况;
(六)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中所以头的数据和信息,或所提交的其他报告,是否能反应该单重大危险源的实际情况。
第二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则整改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从危险区域内撤除作业人员,暂时停产,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储存单的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举报,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权对瞒报、谎报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批评、处罚。
第二十六条 对防止事故发生有功的人员,应当给予奖励。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储存单位违反本细则的,有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Ⅵ 如何做好乡镇安全生产工作
首先要有个安全生产的体系,组织机构,职责的分配
第二,要有安全的投入:培专训,防护用品属 ,改造 等
第三,要遵守法律法规(国家的和当地的),其次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建立适合自己乡镇的安全作业规章制度,要对其进行评估,
第四,培训教育:要对工作人员的作业技能进行培训,同时要进行安全生产意识提高的培训教育
第五,生产设备,要淘汰有问题、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对设备进行改造(比如加防护栏、保证电气安全啊等等等),同时要有专人管理设备安全
第六,生产现场的管理,要按章作业,要有安全标志,要保证作业现场环境良好,布局合理 等等
第七,隐患排查:要对作业地点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优先解决严重的隐患
第八,针对生产状况要有应急救援预案、火灾逃生预案等,还要进行演练
第九,要开展事故报告流程,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分析、预防下次发生。
第十,绩效评估,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个人绩效挂钩, 一年至少进行一次绩效评估
个人意见,希望能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