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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安全培训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8 11:35:40

⑴ 怎样开展安全工作,才能防范安全

安全事故按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不管大小都是非常致命的,金川模式推出以后内很多企业得到了容风险控制,也做到了零事故好成绩,该成果已经在矿山,冶金,化工,烟草,建筑,机械,电力动力,铁路,生活服务多个领域推广试试,对实现零伤害长周安全生产起到了重要作用。书籍可供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和管理人员阅读或参考。希望得到支持。感谢采纳。
来自中港金邦
现在企业绝大部分高风险作业,致命性的作业还处于不可控,不受控的状态,重大事故还未能彻底控制,大部分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还比较严峻,员工的生命安全没有从根本上得到保障,家庭平安幸福之梦还没有完全实现。金川集团研究建立一套零伤害保命体系,未实现长周期安全生产和时间零伤害之梦提供一套五阶段路径和零伤害受控方法引领体系。

⑵ 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23号文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全国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2.主要任务。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通过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尽快建成完善的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在高危行业强制推行一批安全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防护设施,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实现我国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重点行业的企业重组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彻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严格企业安全管理
3.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企业要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以及规定期限内未实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矿井,由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要加强对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严格落实境内投资主体和派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责任。
4.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5.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6.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7.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
三、建设坚实的技术保障体系
8.加强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9.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煤矿、非煤矿山要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3年之内完成。逾期未安装的,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于2年之内全部完成;鼓励有条件的渔船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在大型尾矿库安装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企业安全防护水平。
10.加快安全生产技术研发。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国家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科技研发,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换代升级。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等,加大对高危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工艺和产品研发的支持力度,引导高危行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水平,合理确定生产一线用工。“十二五”期间要继续组织研发一批提升我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关键技术和装备项目。

四、实施更加有力的监督管理
11.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公安、交通、国土资源、建设、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工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导职责,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要会同司法机关联合执法,以强有力措施查处、取缔非法企业。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重大隐患治理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挂牌督办,国家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对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进一步加强监管力量建设,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强化基层站点监管能力,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
1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对当地企业包括中央、省属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13.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强化项目安全设施核准审批,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审批、监管的责任。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要包括安全监控设施和防瓦斯等有害气体、防尘、排水、防火、防爆等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做到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未做到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立即依法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各方责任。
14.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对举报者予以奖励。有关部门和地方要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公开监督。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对舆论反映的客观问题要深查原因,切实整改。
五、建设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15.加快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按行业类型和区域分布,依托大型企业,在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支持下,先期抓紧建设7个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配备性能可靠、机动性强的装备和设备,保障必要的运行维护费用。推进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水上搜救、船舶溢油、油气田、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国家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托大型企业和专业救援力量,加强服务周边的区域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6.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7.完善企业应急预案。企业应急预案要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并定期进行演练。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严格行业安全准入
18.加快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各行业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根据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要求,加快制定修订生产、安全技术标准,制定和实施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对实施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危险性作业要制定落实专项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9.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前置条件。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违规建设的,要立即停止建设,情节严重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实施关闭取缔。降低标准造成隐患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20.发挥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依托科研院所,结合事业单位改制,推动安全生产评价、技术支持、安全培训、技术改造等服务性机构的规范发展。制定完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保证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专业服务机构对相关评价、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和机构的法律责任,并降低或取消相关资质。
七、加强政策引导
21.制定促进安全技术装备发展的产业政策。要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鼓励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把安全检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保护、个人防护、灾害监控、特种安全设施及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作为安全产业加以培育,纳入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政策支持范畴。大力发展安全装备融资租赁业务,促进高危行业企业加快提升安全装备水平。
22.加大安全专项投入。切实做好尾矿库治理、扶持煤矿安全技改建设、瓦斯防治和小煤矿整顿关闭等各类中央资金的安排使用,落实地方和企业配套资金。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适当扩大适用范围。依法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完善水上搜救奖励与补偿机制。高危行业企业探索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完善落实工伤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23.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2011年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同时,依法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
24.鼓励扩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进一步落实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政策,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逐年扩大采矿、机电、地质、通风、安全等相关专业人才的招生培养规模,加快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
八、更加注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25.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在制定国家、地区发展规划时,要同步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专项规划。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在企业发展和日常工作之中,在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要突出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投入和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26.强制淘汰落后技术产品。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要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予以强制性淘汰。各省级人民政府也要制订本地区相应的目录和措施,支持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遏制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的项目建设和延续。对存在落后技术装备、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予以公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
27.加快产业重组步伐。要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大对相关高危行业企业重组力度,进一步整合或淘汰浪费资源、安全保障低的落后产能,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九、实行更加严格的考核和责任追究
28.严格落实安全目标考核。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完成年度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地市级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按规定追究省部级相关领导的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考核,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9.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除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实际控制人和上级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30.加大对事故企业的处罚力度。对于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由省级及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并向投资、国土资源、建设、银行、证券等主管部门通报,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的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31.对打击非法生产不力的地方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在所辖区域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单位)存在的,对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建立事故查处督办制度。依法严格事故查处,对事故查处实行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层层挂牌督办,重大事故查处实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挂牌督办。事故查处结案后,要及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制订部署本地区本行业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的具体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贯彻实施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督查,及时掌握各地区、各部门和本行业(领域)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规定、措施执行落实到位。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⑶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工会安全培训通知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三十三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三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第三十五条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对目录的制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具体目录,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予以淘汰。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

⑷ 关于文明 安全 为主题的知识讲座的策划书

安全知识演比赛策划书

一、活动主题: 安全你我他

·主 办:武汉电子信息专修学院团委·学生会

·协 办:经济管理系、机电工程系、艺术设计系、信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

·时 间:星期日(11月08日或11月15日)晚上6:30准时开始

·地 点:西院大礼堂或 西院工会活动中心

·比赛形式:主题演讲

二、活动宗旨:

促使同学们树立安全思想,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促使同学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提高自我管理,自我保护能力。让大家真正参与到安全宣传当中来,让我们学校的每个学生都成为安全宣传员,真正做到“安全你我他”。

三、活动对象:武汉电子信息专修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四、活动目的:

(1)提高同学安全意识;

(2)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

(3)为大学生提供一个展示演讲才华的舞台;

(4)加深对安全教育的重要性的认识。

(5)通过举办此次活动,为广大同学提供一个了解互动交流和学习的机会。

五、活动流程:

(1)请领导讲话并且宣布比赛开始;

(2)介绍嘉宾评委及本次比赛的基本情况(参赛的人员名单以及序号、演讲的时间以及要求和比赛的评分标准等);

(4)比赛开始 ;

(5)比赛进行中穿插1-3次节目表演(主要是语言类);

(6)领导讲话 (同时统分);

(7)发奖仪式(学院主要领导为获奖选手颁奖)和参赛选手合影;

(8)领导嘉宾和评委退场;

(9)宣布比赛结束,选手、同学按序退场;

备注:1、大赛评委(待定);2、特邀嘉宾(待定)

3、本次演讲比赛将优秀演讲稿在校园网站上发表。

附:

·演讲比赛的具体要求

一、演讲主题:

1、如何将安全教育与校园生活的联系;

2、作为当代大学生怎样将安全教育渗透到实际行动中去,并怎样去延伸扩展到每个人;

3、让每个人都能够通过你的演讲得到启发;

二、演讲稿:

1、主题鲜明;

2、内容充实,能联系校园生活实际;

3、语言优美流畅,富有激情。

三、比赛选手:

1、由各个系推荐产生,年龄、性别、专业班级不限,报名截止时间(周五17:30前)

2、要求着装整洁,服饰、鞋子、首饰和发型等符合大学生的形象要求,普通话标准;

3、如有背景音乐,请自带光碟。

4、自备服装和道具;

四、比赛规则:

1、抽签确定比赛顺序;

2、每位选手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评委根据每部分评分(评分为整数)结果,明确给出总分,然后去掉一个最高分与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选手比赛成绩;

4、奖项设立:大赛设一等奖 1名 ,二等奖 2名,三等奖 3名,优胜奖若干名(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⑸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怎么写

职工安全记录在写的时候主要有两方面最重要的内容,其一是安全教育还有一个安全生产。在写作时主要有以下及部分:

  1. 首先需要写出培训的时间、地点、培训档案号

  2. 培训科目、主要内容、培训人

  3. 培训过程简要说明

  4. 被培训人签字,有多少签多少

  5. 记录员签字

⑹ 北京市校园保安班队骨干培训总结~有会的急用

一)贯彻执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国家邮政局、省局、州政府关于邮政通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贯彻执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国家邮政局、省局、州政府有关邮政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本市实施工作。依法管理本市邮政市场,维护邮政通信秩序。负责本市邮资票品的管理和邮政用品用具的监制和管理。
(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各项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州邮政通信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综合性政策和邮政各项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贯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国家邮政局、省局邮政通信服务、质量标准,负责制定本市邮政行政规章、邮政服务标准,贯彻执行邮政资费政策,并对全州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市内邮政行业协会工作。
(五)负责全州邮政网的计划财务核算与分配,管理全州邮政系统国有资产。
(六)负责全州邮政网络建设、运行和邮政业务的经营管理,向全州提供邮政服务,保障人民群众使用邮政的合法权益。保护邮政网和邮政设施安全,并负责监督检查。
(七)负责全州邮政企业的两个文明建设。
(八)承办州委、州政府和江苏省邮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德宏州邮政局设7个行政职能部室,均为科级。
(一)综合办公室
综合办公室行使党委办、行政办、企管办三项职责,是综合管理职能机构,负责协助局领导组织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各处室的工作关系和安排重要活动;组织党委会议、局务会议、局领导办公会议等综合性会议和重大活动安排;组织综合性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分析、上报淮安邮政信息,编印大事记和年鉴;负责机关文电、文印、机要、保密、档案、督办和综合性文稿起草与审核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提案及上级机关转办的有关提案的组织办理工作;负责信访具体工作;负责邮政外事接待、公共关系方面工作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工作。
负责全州邮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工作。负责全州邮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制定全州邮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组织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的创建活动。负责新闻宣传工作,牵头组织形象宣传工作,抓好全州邮政新闻宣传骨干队伍建设,协助业务部门搞好业务宣传工作;负责局党委中心组的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安排中层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培训和全体党员的学习教育;负责做好党组织建设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发展和管理,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指导各单位搞好党建工作;负责团组织的发展和建设工作,组织团员青年开展“青年文明号”等工作。
协助党委检查全州邮政部门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负责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以及所属县局重要的违纪案件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协助有关部门教育监察对象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廉洁奉公。负责制定全州邮政部门监察工作的计划、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效能监察工作;负责全州邮政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规划、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工作;负责行风监督员的聘请、定期召开座谈会,对行风监督员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查处。
(二)安全视检部(挂“法律事务办公室”、“行业管理执法大队”牌子)
管理全州的邮政通信市场,编制下达通信服务、质量考核指标,并组织检查、考核;负责窗口规范化服务达标工作和服务质量检查;负责对全州贯彻邮政业务规章制度、通信纪律和邮政票款管理的情况进监督检查,指导各级视检人员的工作;组织对特快专递市场的调查、检查,维护邮政信函专营权;负责本市范围内申请开办集邮票品交易市场的审批、核发经营许可证,组织市场检查,维护集邮市场秩序;负责邮政用品用具的监制管理工作,组织对邮政用品用具生产企业及信封等市场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州邮政通信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复议、指导、协调行政诉讼及国家赔偿工作;指导全州邮政企业法制建设和法律顾问工作。
负责根据省局年度工作部署和公安、劳动等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市邮政实际,提出全年邮政安全生产和保卫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市、县局的安全生产及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负责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检查全州邮政通信企业保卫工作;负责全州邮政部门安全生产、保卫案件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负责督促检查邮政通信要害部位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配合公安部门做好邮政经济民警和保安的管理工作。
(三)人力资源部
负责贯彻党、国家、国家邮政局、省局和州委、州政府有关人事、劳动工资、职工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结合我市邮政部门实际制定相应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州中层和县市局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州邮政系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国家统招、统配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的接收和分配工作;综合管理全州邮政企业机构编制和定员定额工作,制订和修订全州定员定额标准,指导开展“双定”工作;负责制订劳动工资、人事、保险制度改革的方案、办法和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州邮政系统各类劳动用工,归口管理劳动计划指标;负责贯彻国家邮政局和省局规定的邮政企业工资制度,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组织实施工资、津贴和补贴等调整工作;负责邮政企业工效挂钩管理、结算、奖励管理工作,指导邮政企业内部分配工作;负责综合管理全州邮政生产人员技术业务等级考核,邮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的培训、鉴定和评审工作。
(四)计划财务部
负责组织制定全州邮政财务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各类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州各类邮政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州邮政计划财务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全州邮政财务计划的编制、上报和下达;负责全州邮政经济核算制度的制订,并组织实施和考核;负责全州邮政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检查;负责全州基建财务管理、工程概预算、决算的审查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组织集中、调度资金,办理资金的上交下拨事务,合理使用资金;负责邮政资费的综合管理。负责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邮政部门的规章制度,对全州各级邮政企业及多经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基本建设、物资采购等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制订全州邮政审计规划、审计制度和工作要点,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全州邮政系统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规范审计文书、报表、信息制度,督促各级审计组织(人员)认真执行审计程序;积极开展审计理论研究,推广先进审计工作方法,加强全州邮政审计人员培训
(五)市场部
负责全州邮政业务经营管理,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开发新业务、拓展业务市场的计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各专业公司、分局的业务工作;负责组织贯彻国家邮政局和省局邮政通信服务、质量管理办法,并结合我市实际,拟定实施细则。负责全州城乡支局所的增、撤及业务组织管理;负责企事业单位邮政编码薄的编印工作。
(六)运行维护部
负责贯彻国家邮政局和省局有关邮政通信网络组织、运行、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并根据全州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在市内组织实施;负责贯彻国家邮政局和省局有关特快邮件、各类普通邮件及报刊传递时限、频次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和检查;负责市内邮区范围的划分、调整、邮政编码的管理及邮件分拣封发关系的调整与实施;负责全州邮政网的运行管理优化、指挥调度,制定邮运调度方案,发布调度命令和调度通知,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局支线邮路规划组织方案的审批及各局各类邮件封发计划、发运计划及车辆计划的审核;负责制订雨雪、汛期、业务旺季、路阻等特殊情况下邮运工作应急措施;负责邮政车辆和设备管理;负责全州工程建设项目的扎口管理。
(七)工会
负责贯彻执行省局工会、市总工会、局党委关于工会工作的指导意见,负责制订本局工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基层工会在党委的领导下,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制度,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推行局务公开;负责起草工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管理制度和工会综合性文件,组织审核工会文稿;协助主席检查、协调工会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制度的完成情况,督促、指导全州基层工会的基础工作;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协助行政做好劳动保护工作;负责做好职工互助互济、职工疗休和女职工工作,开展送温暖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负责配合行政加强职工业务技术培训和岗位练兵,开展群众性的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履行思想教育职能,开展职工热爱祖国、爱岗敬业、遵章守纪教育,做好评模评先表彰工作和劳模先进的培养管理工作,负责全局计划生育工作。

⑺ 企业工会是否定期组织劳动安全卫生知识、技能等培训

根据中国工会法,你所讲的劳动安全,工业卫生,技能培训,都是工会份内工作。这是工会组织的工作职能之一,如没有覆行自己工作职责,职工代表大会有权霸免,选举产生新的工会委员会职能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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