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不辱使命 不负重托 全面推进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工作
(2006年10月26日)
“四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新疆国土资源系统以加快地方立法为基础,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为先导,以规范和加强国土资源管理为核心,以国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为目的,从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方式、利用方式根本性转变和不断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需要出发,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为新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主要做法是:切实做到“五个狠抓”和坚持“三个结合”。
一、狠抓普法领导机构建设,为全面实施法制宣传教育提供组织保证
根据新疆国土资源工作实际,一是建立健全了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实行“一把手”工程,按照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方式,建立和完善了各级学法用法目标管理责任制。二是狠抓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贯彻落实,对阶段性工作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办事机构,在为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改善工作条件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四是为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工作提供经费保证,确保普法教材、普法设备的及时到位。五是抓好“四五”普法工作的年终和规划期工作的检查验收工作,确保“四五”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二、狠抓国土资源地方性法规体系和制度建设,为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提供制度保证
作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加强管理,从严治政,关键是要依法行政。而依法行政的前提就是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了使制定的法规、规章更加科学、合理,更加符合新疆实际,我们在起草制定国土资源地方性法规、规章时,都要提前介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听取法律专家的意见,把好每一道关口。几年来,按照有法可依的要求,不断完善了国土资源地方性法规体系;按照科学、民主、法制的要求,建立了依法决策制度;按照公平、公正、效率、便民的要求,建立了现代行政程序和办文制度;按照权力制衡的要求,建立了法定行政许可事项内部会审制度;按照社会主义民主的要求,建立了政务公开制度;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了市场配置资源的新机制;按照严格检查、狠抓落实的要求,建立了认真做好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制度。截至目前,已制定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21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的规范性文件25件,制定完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68件,基本建立起自治区地方性国土资源法规框架体系。
2005年,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结合新疆实际,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监督管理办法》等配套性文件;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中,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精神,制定下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采矿权评估委托管理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补偿费地质勘查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16个规范性文件。这些管理办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的评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以及对中介机构的管理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确保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狠抓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争做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带头人
通过多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领导干部掌握了法律知识,提高了法律素质,就会使自己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得到相应提高,使日常领导和管理工作更加举重若轻,得心应手。因此,无论工作再忙、任务再重,我们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挤出时间看书学习,基本形成了结合工作学、遇到问题学、作出决策前学的工作习惯。目前,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能够熟悉掌握,并运用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实践中。
为了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一是积极向自治区党委汇报,将国土资源国情、区情和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校的干部培训内容,自治区党委专门下文,将国土资源国情、区情和法律法规作为各级党校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实现了国土资源国情、区情和法律法规进各级党校。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主要领导亲自为党校学员义务授课,结合典型案例,宣讲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讲国土资源管理政策规定,宣讲国土资源发展形势。通过努力,各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加深了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了明显提高,为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进一步完善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制度,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纳入党组中心组和领导干部政治学习的主要内容,将学习任务、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年终评先选优的重要标准。三是结合开展“完善体质、提高素质”活动,加大国土资源系统干部队伍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使干部培训工作做到“计划落实、经费落实、师资落实”,并要求厅级领导干部,每年必须为参加培训的同志讲授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及国土资源工作形势任务等。四是加强国土资源系统干部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考核工作。每年除完成自治区统一组织的公共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外,我们还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组织全系统干部进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考试,并对考试考核结果进行通报。有效地提高了各族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狠抓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守法的法制氛围
多年来,我们始终把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与集中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我们抓住“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点宣传日的有利时机,借助大众传媒覆盖面广、渗透力强、传播速度快的优势,围绕主题,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广场和繁华街区设置固定宣传点,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等主流媒体开辟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专版;在新疆电视台、新疆人民广播电台黄金时间段播出法制宣传的公益口号,印刷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册,送到县、乡、村各族群众手中;充分利用新疆国土资源杂志维、汉、哈三种文字,开展国土资源国情、国策、国法的宣传教育。厅领导还亲自撰写宣传文章,在报刊上发表;无论再忙,每逢宣传日的时候,厅领导都兵分几路到宣传点为各族群众作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宣讲。我们还多次走进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广行风热线”节目,解答人民群众关心的国土资源“热点、难点”问题。在地(州、市)等基层出差时,厅领导都要亲自过问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宣传工作的情况。结合新疆实际,我们还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实用手册》、《国土资源管理实务》、《领导干部国土资源知识读本》等翻译、印制成少数民族文字版本2.8万余册,供少数民族干部学习和培训使用。据统计,我厅每年在宣传经费上的投入都在200万元左右。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各族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明显提高,学法、用法、守法、维权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形成了人人节约资源、人人保护资源、人人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出力的良好风尚。
五、狠抓土地市场秩序和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治理整顿工作,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几年来,我们领导班子坚决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紧紧围绕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以服务于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自治区经济建设中心工作为出发点,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依法行政的模式和途径。一是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的要求,组织开展了以强化管理、依法行政为主线,以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园区),推进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落实为重点内容的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在整顿阶段,全区共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1486起,查处违纪违法人员22人,对7起典型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通报。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意见》,在全面清理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取缔无证非法勘查开采行为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整顿乱采滥挖,规范探矿权和采矿权审批,强化对各类地质勘查及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全区共清理勘查许可证1270个、采矿许可证1264个,全面完成了我区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的目标和任务。
六、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阳光工程”建设相结合,全力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抓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窗口办文工作实施方案》的落实,在厅办公楼一层设立了窗口办文大厅,实行了“窗口式”办文,文件办理与受理分开。二是抓了《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落实,将26项与群众利益相关、便于群众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政务事项输入电子触摸查询系统。三是抓了《政务信息公开披露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充分利用《中国国土资源报》、《新疆日报》等媒体,公开披露建设用地批准信息和矿业权设立、变动、评估信息以及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等信息。四是设立了政务公开电子滚动屏,公布了举报电话,设置了举报箱,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五是抓了国土资源收费项目的清理工作,编印了《自治区国土资源收费项目和标准》宣传册,放置在窗口办文大厅,供前来办事人员随时查阅,方便了各族群众。
七、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国土资源系统行风建设相结合,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
一是自觉接受自治区人大的监督,建立向人大汇报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制度,积极参与人大组织的监督检查工作。2003年,配合自治区人大对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2004年,配合自治区人大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2005年,配合自治区人大组织开展了“天山环保世纪行”的活动,受到自治区人大的好评。二是建立了行风评议制度。专门聘请了10名行风监督评议员,长期对国土资源系统行风建设进行全面的评议和监督。2004年,在自治区开展对8个部门进行行风评议中,我厅名列第一。三是自觉接受各族群众的监督。办理群众来信373件,接待群众来访394件、2334人(次),妥善处理了中央农村土地征用问题工作组和自治区交办的40多起集体访、个体重复访案件。
八、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国土资源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促进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
多年来,我们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衡量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标准,与公民道德建设、与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结合起来,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综合考察、综合部署、综合评比,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建设。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采取多种形式,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职工五好家庭”活动等精神文明创建和思想道德建设活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日益深入人心;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蔚然成风,追求科学文明生活方式成为时尚。我厅所属事业单位全部进入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行列,厅机关连续5年保持了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称号。
(在全国国土资源普法工作会议上的典型发言摘要,原载《新疆国土资源》2006年第6期)
⑵ 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
一般是当地的人力资源网,你可以查看一下。
⑶ 以下哪一项不属于是培训需求调查中的信息
究竟哪些信息不是政府信息呢?以下通过实例为您讲解。实例一法官提示:咨询≠政府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政府信息应当是以一定形式记录或保存的信息。进一步说,可以从两点进行理解:一是政府信息要有一定的载体,比如文件、电子数据等;二是政府信息应是事先存在的,不是需要加工、制作的。本案中,城管执法局将叶某的桌子扣押,但是这种扣押行为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并不需要制作、保存关于其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政府信息。叶某要求公开“搜走楼下桌子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实质上是以咨询的方式对城管执法局执法行为提出质疑。对于这种情形,建议叶某直接到法院针对城管执法局的扣押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城管监察局所在的区政府或北京市城管执法局提起行政复议。实例二陈某和李某因为口角发生争执,李某将陈某打伤,经法医学鉴定结果为轻伤。某公安局将李某殴打陈某一案作为刑事案件受理,并进行了初步的调查,但由于证据调取困难,暂时还没有作出立案的决定。陈某认为公安局包庇李某,强烈要求尽快立案。于是,他向公安局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安局公开立案决定书。法官提示:刑侦信息≠政府信息同样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政府信息应当是行政机关制作或保存的信息。公安机关既具有行政管理职能也具有刑事侦查职能,在其履行刑事侦查职能的时候,公安机关属于司法机关,不属于行政机关。本案中,陈某申请公开的信息,其实属于刑侦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建议陈某向公安局的督察部门、人民检察院提请立案监督,符合自诉条件的话,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实例三小丁认为某镇政府干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渎职行为,他遂向某区监察局举报,要求行政问责,很快得到了回复。为了进一步加强监督,他又向区监察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某区干部离任审计监察方案”。法官提示:内部信息≠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应当是行政机关对外行使行政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信息。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政府行为都是对外行为,有的政府行为仅是对内发生效果的,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监察行为。监察,是政府为了提高工作效能、加强廉政建设而开展的一种内部监督行为,由专门的监察机关来行使监察职责,它的效果是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奖惩评价,并不对外产生效果。小丁要求公开的“审计监察方案”,属于监察机关对内行使监督职责产生的内部信息,不是对外行使行政职责产生的信息,因此不属于政府信息。实例四小林是一位热心环保的公益人士。虽然身在北京,但是对家乡的环境污染,特别是河流污染情况心忧如焚。于是,趁春节回乡之际,他向家乡的县环保局提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该县“向河流中超标排放工业污水的企业名单”,目的是要以此督促政府加强环境保护。法官提示:需“加工”信息≠政府信息小林关心公益事业的精神值得赞赏,但是他的做法却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前面说过,政府信息应当是事先存在的,不是需要加工、制作的信息。虽然,环保局具有对超标排放工业污水的企业进行检查监督的职责,但是制作、保存此类的企业名单,却不是环保局的职责,因为企业的超标排放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可能全部掌握,制作名单无疑是无用之举。如果非要拿出小林希望得到的名单的话,环保局必须进行加工、制作、分析、汇总才能拿出,显然这超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范围。建议小林针对个别企业的超标排污行为,直接向环保部门进行举报,甚至可以向上级环保部门举报,以实现自己的公益目标。实例五陈某是某村的村民。今年初,某村委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会议决定对村集体土地进行调整,要求部分多占多用集体土地的村民腾退土地,其中包括陈某。陈某不服,认为村委会组织的村民代表会议程序违法,受到个别人员的操纵,要求乡政府予以纠正。为了证明其主张,陈某向乡政府提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村民代表会议的会议记录”。法官提示:村务信息≠政府信息陈某混淆了村务信息和政府信息的区别。村务信息是指村民自治活动中产生的信息,比如村委会财务开支状况、土地承包情况等。我国实行村民自治,村集体不是一级政府,而是一个自治组织。所以,在村民自治活动中产生的村务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的范畴。不过,值得提醒的是,如果陈某有证据证明乡政府在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获取了村民代表会议的会议记录,那么乡政府仍有公开的义务。实例六吴某的父亲吴老先生是著名的书画收藏家。“文革”期间,吴老先生受到错误的批判,其收藏的字画被查抄没收。“文革”结束后,吴老先生被平反,部分字画予以发还,但仍有部分字画遗失。吴老先生去世前嘱托吴某尽力搜寻。由于时间久远,吴某苦寻不着,遂向某市文物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获取当年查抄字画的清单。文物局告知吴某,该清单早已移交档案馆。法官提示:移交档案信息≠政府信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逐渐建立了比较完备的档案工作系统,1987年还专门制定了《档案法》。《档案法》规定:国家机关应当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凡是移交档案馆的档案,均应当按照《档案法》规定的时限向公众开放。公众对于开放的档案,可以查阅利用。因此,文物局移交档案的行为,符合《档案法》的规定,并无不当。移交后的查抄清单,即属于历史档案,不再属于政府信息的范畴。因此,吴某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请求,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建议其按照《档案法》的规定向档案馆申请利用。
⑷ 关于中小学生减负措施有哪些
近日,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减负30条)力促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措施对中小学生的考试次数、作业总量等给出严格限制,并对学校和家长的监督教育责任、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等作出详细规定。
老师辅导一年级学生写作业 图文无关 中新社发 黄晓海 摄
考试、作业、培训,这些时间要严控
为落实中小学生课业减负,在新出台的“减负30条”中,对中小学生每学期的考试次数、每天的作业总量、培训时间等内容,均给出了时间限制:
——一二年级无作业,三至六年级作业不超1小时
“减负30条”对学生的书面作业总量给出限制,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在作业难度上,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标要求,教师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一二年级每学期1次统考,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考
作为最让学生挂心的考试,此次“减负30条”也明文规定学校须控制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不得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
至于考试内容和成绩,要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不出偏怪考题。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
“减负30条”规定,要严控中小学生的培训时间,且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除了严控培训时间,各类社会上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评优、推优及竞赛活动,学校也不可组织学生参与其中。
——小学生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
孩子在放松休息时,家长有义务引导孩子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不用手机刷屏。也不可让孩子长时间看电视,必须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不少于8个小时。
学生们正在上课 资料图 图文无关 江飞波 摄
这些规定,学校要落实
除了对中小学生的考试次数和书面作业总量等内容做出规定,“减负30条”也对学校的办学模式和教学机制提出了新要求。
严控教学难度与进度——在教学课程设置上,根据规定,学校须严格依照课标教学,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齐规定课程,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杜绝“非零起点”教学。
建立弹性离校制度——在课后,学校需建立弹性离校制度,合理确定学生离校时间。并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内容,安排学生参与各种兴趣小组或音体美劳活动,严禁将课后服务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重点班、快慢班坚决取缔——按照“减负30条”规定,以各种名义设立的所谓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也被明令禁止,学校必须按规定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制度,并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任何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评优、推优及竞赛活动,也在此次规定中被拒于校门之外。
手机不能入课堂——在学生行为上,“减负30条”要求教师教育学生坐立行读写的正确姿势,学生须认真做好广播操和眼保健操,并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
学生们在图书馆里阅读 资料图 图文无关 刘新 摄
这些规定,培训机构得照办
除了学校照章办事,各类培训机构也同样在落实减负的范围之中。根据“减负30条”规定,以下条款培训机构都需执行:
依规登记诚信经营——培训机构取得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后方可开展培训。
严禁超标培训——培训内容不得超出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市、区)中小学同期进度。杜绝机械训练、强化应试等不良培训行为。不得留作业。
严格教师聘用——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禁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到培训机构任教。
严禁与升学挂钩——严禁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严禁作出与升学、考试相关的保证性承诺,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排名。
老师为孩子辅导做 资料图 图文无关 钟欣 摄
这些建议,家长别忘记
孩子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家校的共同培养。对此,“减负30条”也对父母的履行教育监护责任提出明确要求:
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减负30条”规定,家长要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严格对孩子的教育管理,支持学校和教师正确行使对学生的教育管理权利。
加强家庭交流互动——家长要注重言传身教,培育好家风,传承好家训。多与孩子沟通交流,引导其勤奋学习,开朗自信,乐观向上,并提醒孩子有事要及时告诉家长,主动寻求帮助。
增强孩子身心健康——安排孩子每天进行户外锻炼,培育1—2项体育运动爱好,引导孩子从小养成良好锻炼习惯。有意识安排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教育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里的事情帮着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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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哪些技能培训政府给予补助,在职人员怎么享受技能培训补助
国家对需要扶助的农业人口拨付技能培训支持资金,各地都有,找一下劳动和民版政部门,权就能得到准确的消息。以北京为例,昌平地区每人每年拨付800多元的培训费用,帮助农村失去土地的人口掌握劳动技能,有昌平区农委统一掌握,拨付给各个培训机构,由培训机构提供技能培训,并且推荐上岗,这一政策受到了农民的欢迎,我想四川也不会没有,问题下有关部门就能知道了。理论上各地都有,差别就是那个部门在操作。
⑹ 总结经验 查找不足 确保年度国土资源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2006年7月10日)
一、2006年上半年主要工作进展
(一)加强规划修编,国土资源规划体系进一步完善
组织完成了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的“四查清、四对照”和规划实施评价,与规划修编相配套的10个专题研究成果已通过验收。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自治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基础测绘等各项专项规划;《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已报国土资源部审查。
(二)认真组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进展顺利
编制完成了《伊犁河谷地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已报国土资源部审查。伊犁河谷地南岸干渠灌区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示范区先行启动9个项目的可研报告,国土资源部已备案,项目初步设计和预算书已上报审查;《天山山麓南部绿洲区1000万亩盐碱化耕地整理实施方案》和《准噶尔盆地北部绿洲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实施方案》正在编制。2006年年初,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对28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下达了计划,其中22个为新建项目,建设规模9042.40公顷,可新增耕地1946.04公顷,下达预算总额1.26亿元;续建项目8个,下达资金5616万元。2006年有41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入国家库,其中24个项目国土资源部已备案;27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入自治区库,项目初步设计、预算书已编制完成。
(三)大力推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积极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是制定了《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措施》。按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积极安排对田、渠、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二是严格控制农村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等存量建设用地和“四荒地”进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国土资源部初步确定我区阜康市、阿勒泰市、叶城县为全国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县(市),目前,3个县(市)的《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已编制完成并报国土资源部审查。开展了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实行按等级折算工作,研究成果已经国土资源部审查通过。三是组织开展了全区86个县(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测算和乌鲁木齐、伊宁、昌吉、库尔勒4个城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工作。目前,86个县(市)和乌鲁木齐市、伊宁市均已完成测算工作四是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今年春汛前,专门组织工作组赴伊犁、昌吉、阿克苏、克孜勒苏州4地(州)的12个县(市),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巡查检查,共发现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87处,保护了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编制完成了《自治区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分别于4月28日、5月11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上半年,共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52次,进一步提高了全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能力。我厅与教育厅联合开展了全区中小学校校区(舍)受地质灾害威胁情况的摸底调查,目前,对受威胁最严重的6所中小学校已开展地质灾害专项勘查。加强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开展了新源县、巩留县1∶5万地质灾害详查与预警示范项目,2006年自治区出资安排的12个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项目已开展野外工作,计划投资240万元;国家、自治区出资安排的8个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招标工作已结束,计划投资2150万元。
(四)积极参与宏观调控,为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建设提供服务保障
一是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服务。上半年,先后为乌鲁木齐西至精河铁路复线等6个国家、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了用地服务。为了加快铁路征地拆迁工作,5月13日,我们在奎屯市专门召开了乌鲁木齐西至精河铁路复线征地拆迁工作会议,对征地拆迁工作作了进一步安排部署。目前,上述项目的征地调查工作已经完成,建设用地报批正在进行。为保证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顺利进行,还建立了用地报批“绿色通道”。二是严格建设用地审批管理。上半年,全区通过建设用地预审27宗,预审总面积1.02万公顷;审批建设用地68件,批准面积5765.06公顷;收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1.16亿元。三是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开展了自治区2005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检查。根据国土资源部下达的2006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编制了自治区土地利用分解方案。四是加强国有土地出让管理。上半年,共出让国有土地1584宗,面积607.59公顷,出让合同价款5.14亿元。
(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努力实现地质找矿新突破
拟订了《自治区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的意见》,现正在广泛深入调研。积极实施“引进来,走出去”战略,2006年安排200万元资金,继续支持自治区地勘单位到周边国家开展地质找矿工作。我厅现正在研究制定《自治区地质勘查项目贴息办法》,吸引内地省区的地勘队伍和国内外大企业集团在我区进行矿产勘查开发。组织开展了自治区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调查报告和2006年度找矿项目监审计划的编写工作,调查报告已上报国土资源部。
(六)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矿业秩序进一步规范
一是下大力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3月13日至4月2日,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胡吉汉·哈克莫夫副主任和自治区努尔兰·阿不都满金副主席带领专项督查组,对全区14个地(州、市)、48个县(市)、51个矿山及准东煤田7家单位12个煤矿勘查区整顿和规范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在第一阶段工作中,各地共摸底排查矿山3052个,查处无证采矿9起、侵权越界开采矿山19个、吊销采矿许可证15个,取缔非法采矿点30个,注销采矿许可证61个,追征矿产资源补偿费779.38万元,罚没款29.56万元,没收矿石6万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100个矿山已责令停产整顿,全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二是认真开展矿山年检和煤炭资源回采率专项检查。上半年,我厅与自治区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抓紧完成煤炭资源回采率不合格矿山企业整改工作的通知》,对采用落后采煤方式、回采率低的矿山及时提出了整改措施。三是切实加强探矿权采矿权管理。上半年,共审批探矿权602个,批准勘查面积1.45万平方千米,预计投入资金1.2亿元;审批采矿权282个;审查通过采矿权评估报告65份,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38份,合同价款1.27亿元。为科学合理设置矿业权,根据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目前我厅正在研究起草全区矿业权设置方案。
(七)全面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认真落实自治区纪委八次全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我厅于4月21日召开了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2006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在会议上,厅党组书记田建荣同志与厅机关各处室、部门、直属单位及各地州市国土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了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印发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把任务分解到每个厅领导和机关各职能处室,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二是扎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及时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下发了工作方案,并按职责进行了任务分解。为提高矿业权审批透明度,防止商业贿赂的发生,自2005年以来,我厅已组织6次以“摇珠”方式确定采矿权委托评估单位活动,共委托评估项目345个。同时,连续两年在《中国国土资源报》、《新疆日报》等媒体发布公告,对16个矿产资源补偿费地质勘查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项目资金约2504 万元。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和财务审计监督,组织厅机关及直属单位200余名干部旁听了我厅原地质勘查处处长李春明经济腐败案件的公开审理。为强化对厅直属各单位会计人员的管理,制定了会计人员统一管理办法,对直属单位的会计人员实行统一委派和轮岗交流制度。同时,开展了内部审计工作,对6个直属事业单位原任领导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四是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强化党员干部党章意识,增强组织纪律观念,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和荣辱观,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
(八)扎实推进“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加强国土资源法制建设。制定下发了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规范化管理标准编制方案、2006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起草完成了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自治区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在自治区“法制新疆”网站“百姓与法”栏目公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200余条。积极参加新疆广播电台“行风热线”节目,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制定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06年干部培训计划》,编制完成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十一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2006~2010年选派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干部到内地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国土资源部门挂职锻炼的工作规划》。对12个地(州、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厅机关和直属单位部分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优化了领导班子结构。2006年3月1日,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正式揭牌成立,各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组建工作全面完成。积极推进全区乡(镇)国土资源所执法能力建设,根据乡(镇)国土资源所执法能力建设规划,我厅已选择3个县(市)进行了试点,争取“十一五”期间全部完成。三是积极维护被征地农牧民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听证和公告制度,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均实行了听证;对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或调整补划基本农田的,均进行了公告。上半年共受理群众来信145件、来访435人次,处理各类土地草场纠纷7件,对重大、突出信访问题,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使大部分信访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九)基础业务建设不断强化,国土资源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地籍管理工作取得进展。完成了自治区新一轮土地调查各县市基础图件的调查、30条公路重点工程项目土地权属审查以及16个开发区四至范围的确定和勘界工作。二是做好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工作。上半年,共评审备案储量报告163份,评审批复压覆储量评估报告13份,完成储量检测核查报告209份、储量登记190件。三是测绘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图管理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施行,哈萨克文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图集》已出版发行。完成了自治区第二期11个地(州、市)测量标志普查验收工作,参与了国家西部1∶5万地形图空白区测图工程有关工作,已在和田、喀什等9个地(州、市)安排实施了1∶1万基础测绘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重审批、轻管理,重微观、轻宏观,工作监督和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办事拖拉、被动应付、效率低,文电质量不高、处室领导把关不严的问题仍然存在。
二是重事务性工作、轻业务学习的现象普遍存在,尤其对国土资源政策法规的学习不够深入,依法行政的观念不强。
三是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思考和研究,解决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办法不多。
四是个别单位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视不够,对建立依法行政、廉洁高效机关的认识还不到位。
三、2006年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召开4个现场会
即:园区用地管理工作现场会、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现场会、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工作现场会、全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现场会。
(二)做好国土资源规划工作
完成自治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地质勘查、矿产勘查开发、科技发展、信息化建设、测绘、依法行政、普法教育、干部教育培训等国土资源各项专项规划的审批和发布实施工作。年底前完成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各地(州、市)、县(市)级规划修编“四查清”、“四对照”、规划实施评价以及土地利用重大问题研究等前期工作。
(三)推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
组织对国家、自治区投资的2005年底前竣工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验收。编制完成《新疆天山山麓南部绿洲区1000万亩盐碱化耕地整理实施方案》和《准噶尔盆地北部绿洲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实施方案》,争取年底前通过专家评审。制定自治区耕地开垦费收取使用管理办法、区内易地补充耕地办法和重点工程占用集体土地补偿办法。做好2007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申报等工作。积极争取已报国土资源部备案的伊犁河谷地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示范区9个项目通过审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加大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3号令),研究制定《自治区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对2005年国家、自治区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利用状况、征地补偿安置和耕地占补平衡的落实情况进行批后核查。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研究建立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加大对小城镇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所需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供应的倾斜,做好新农村建设用地服务保障。
(五)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按照国土资源部《2006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小矿整合工作。9月至10月,再次组织联合检查工作组,对整顿和规范第二阶段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加强采矿权出让管理,制定出台《矿业权有形市场交易管理办法》、《采矿权出让价款收缴管理办法》、《矿产资源补偿费分级分类征收办法》和《委托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采矿权工作制度》等制度。
(六)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
组织开展贯彻《决定》的调研工作,修改完善自治区贯彻落实《决定》的实施意见,争取10月底前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完成《中亚五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指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争取2007年立项。加强地质勘查动态管理,组织开展探矿权年度检查工作。
(七)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做好新源县、巩留县1∶5万地质灾害详查与预警示范项目的实施工作,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推进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试点建设和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做好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项目的检查、验收和评审。加强对中国—荷兰合作的“乌鲁木齐地下水信息中心能力建设”等重点项目的实施和质量管理。
(八)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
推行阳光行政,建立厅机关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体系。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研究制定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
(九)加强财务监督管理
按照自治区审计厅今年对我厅进行财务收支、专项资金、经济责任审计后作出的审计决定和提出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认真督促整改。制定和完善厅本级及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管。
(十)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政务建设
完成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文无纸化传输应用及自治区国土资源公众信息网改版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编制完成《自治区“金土工程”第一期建设总体方案》。
(十一)进一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
狠抓《党章》的学习和贯彻,积极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和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争创“自治区文明单位”称号。完善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及纪检监察工作体制和机制,重点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党风廉政责任制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十二)继续深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
认真做好“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验收、总结、上报工作。制定并实施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赴内地挂职工作具体方案。年底前组织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文艺调演,制作印发自治区国土资源宣传品。
四、几点要求
(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2006年的时间已经过半,虽然上半年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目前,绝大多数工作正在进行之中,所以下半年的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除了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外,还有许多突发性的工作需要我们去做,不能有丝毫的懈怠。要有超前意识,各项工作都要主动往前赶。会后,各单位要把这次会议精神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同时要认真总结上半年的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对下半年的工作要逐项进行梳理,明确重点,并制定出切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的具体措施,很抓落实,确保2006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努力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好服务。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一把手”的责任,要亲自抓、负总责,对重点、难点问题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不能只停留在文件和口头上,要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真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要落实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措施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要注意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对布置的工作,要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完善的内部工作制度和协调机制,相互支持、积极配合,努力做好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急事先办的原则,合理安排好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要把工作任务落实和完成情况作为考核一个单位工作成绩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要奖优罚劣、奖勤罚懒。
(三)转变作风,依法行政
作风建设是我们国土资源系统必须抓紧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我们必须更加深入、持续、扎实地推进作风建设。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在转变作风上下真功夫,多学习少应酬,多实干少空谈。要学会立足大局看问题,站在高处看问题,深入实际看问题,不断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科学性。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第八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坚持施教于先,加大预防腐败的力度,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国土资源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就是土地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土地和矿业权评估、项目发包4个方面,这也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要抓好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大力推行“阳光行政”,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消除可能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四)努力学习,勤于思考
广大干部职工要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结合正在开展的“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认真学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人人争做国土资源工作的行家里手,积极适应新形势下国土资源工作的需要。要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观察和解决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把学到的知识很好地运用到工作上,切实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精、做出成效。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积极思考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深层次问题,紧紧抓住国土资源重大工程实施、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耕地占补平衡、整顿和规范开发秩序、地质找矿突破、征地补偿安置等关键点,加强调查研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形成高水平、高质量的成果,及时转化应用,指导推进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加强团结,重视安全
团结出战斗力、团结有凝聚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团结,是完成各项工作的基础。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班子团结、队伍团结的重要性,在工作中,同事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支持,积极营造相互信任、轻松和谐的工作氛围,团结协作、齐心协力做好工作。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目前,厅各项工作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直属单位的项目施工和野外作业也已全面展开,不安全因素增多;旅游旺季即将到来,接待任务也在不断增加,各单位一定要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健全安全责任体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同时要注意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加强安全巡查检查,及时将事故苗头和安全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06年第二次厅务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⑺ 如何做好行政审批工作
一、推进阳光工程,塑造窗口形象。
“阳光物价、民生至上”是我局形象的外在体现,它是“满意机关”创建的一面“镜子”。为此,作为进驻市行政审批中心的行政审批部门之一,我局以“阳光物价、民生至上”为抓手力创满意,努力塑造高效、廉洁的窗口形象。
1、实施“五公开”,打造“阳光窗口”。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办事原则,我局对行政审批窗口的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办条件、收费标准、监督电话进行公开,从而增强了审批事项的透明度,便于群众监督。
2、实施 “五个一”,落实“阳光审批”。对群众申请办理的所有项目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对符合规定的办事项目予以一次性办结;对手续不齐备的办事项目一次性告知,手续补齐后确保一次性补办成功;整个办事过程通过内部有机运作进行一条龙服务,树立起公正高效的审批形象。
3、以行权网为平台,推行“阳光服务”。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实现行政权力的全程动态公开,做到阳光收件、阳光审核、阳光审批。建立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通报制度,每月对办件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注重规范审批流程,将局所有审批(备案)项目全部纳入审批服务中心物价局窗口统一受理,并对每一审批项目的服务内容、审批程序、申报材料进行了重新梳理,使办事流程更加简单化、规范化,有效地克服了过去办一件事情需要跑本局多个部门、多次往返现象。
二、浅论行政审批工作中的“三个熟悉”
行政审批工作,是文明社会的象征,更是建设法制国家的需要。行政审批服务人员水平的高低,素质的优劣,直接体现着本部门队伍的整体形象,直接体现着政府的形象。
有人认为,行政审批工作千头万绪,要想做到服务对象百分之百的满意,真是太难了。但我认为,在行政审批服务的具体实际工作中,只要能够做到“三个熟悉”,就能把审批工作做好。
何谓“三个熟悉”?就是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业务,熟悉基本情况。
“三个熟悉”中,最重要的就是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是我们做好审批工作的依据和来源,行政审批本身就是一项法律制度。当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规范而齐全。如果一个从事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收费审批政策不熟悉,或是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上级出台的各类收费政策理解不全面甚至有歧义,那就很容易给审批工作带来被动和失误。作为一名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应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 。 其次,要对本部门的业务熟悉。就其实质而言,审批服务工作是一项程序不变的事务性工作。这就要求我们每个行政审批服务人员对自己本部门的审批事项的流程都要了然于胸,包括对审批事项的准备材料有哪些,哪些是必备的,哪些是选送的,关于自己审批的事项步骤有哪些,审批程序怎么样。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到办事程序规范,工作规范,从而加快办事人员的工作效率,提高审批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
最后,要对办事服务对象的基本情况要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和熟悉。对于我们物价部门来说,我们应该了解服务对象的基本情况,专心听取服务对象的申请和诉说,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服务对象仔细说清办事的程序,一定要耐心加细致,这样才能全面了解服务对象的所有情况,既给我们的审批服务带来便利,也为来办理审批服务的人员提供了便利。
我相信,在日常的行政审批工作中落实了“三个熟悉”,加上我们每个行政审批服务人员优质高效的服务,就一定能够得到服务对象满意的评价。
三、如何做好一名审批中心基层工作者
基于审批中心特殊的工作要求和工作环境,结合自己多年的实践经验,本人现就如何做好基层服务工作,谈几点体会如下:
1、立足本职,服从大局。审批中心是典型的多兵团作战,各窗口既要独立办公,又要听从总指挥调度团结协作。为了加强管理,完善职能,审批中心精心制作出各种规章制度;为了适应发展,与时俱进,中心审时度势推出多种改革方案,如绿色通道,大项目联办等。窗口基层人员必须要有团队意识,不能各自为政。深刻领会审批中心各种工作意图,积极配合中心工作统一布署,主动担当中心与本部门的沟通桥梁,及时按照要求进行窗口内部事务调整。只有人人立足本职,服务大局,才能保证审批中心运行畅通。
2、熟练掌握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业务技能。一个窗口就是一个部门,每个人员都要以一当十。熟知本领域的法律法规、业务技能是开展工作的硬件保障,办事服务对象来到窗口要能迅捷地为其提供所需服务,且要形式简单,条理清晰,确保服务对象明白无误,避免理解错误而造成损失。对于服务对象提出的疑问,要能有依有据予以解答。对于服务对象遇到的困难,要能合理指导,帮助解决。对于服务对象考虑不周,要能瞻前顾后,查缺补漏。对于服务对象的急事特事,要能协调部门,特别办理。保证每位服务对象在来过窗口后都能心里亮堂,省时省力把事办好。如办事服务对象来到我窗口咨询民办教育收费标准审批事宜,我会对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其将提交材料逐一讲解,还会打开电脑,演示如何上网下载表格并逐项告知填写要求,然后提请办事服务对象落实,确保无误后,再告知窗口电话,以防办事服务对象回去后又生疑问,打电话咨询即可,不必多跑冤枉腿。
3、讲方法,讲奉献,提高工作源动力,提高工作协调力,要有敬业精神。本着对本部门一把手负责的原则,正确处理科室间关系,讲沟通但不做老好人,处事以工作为主,坚持原则。对团队负责,提高团队凝聚力。体现在协调上,就是服从大局,以德服人。这就要求我们具有长远的眼光,不要局限在小团体利益上,要站在一个单位甚至是更高的层面上看待和处理矛盾。多想着怎样为领导和单位排忧解难,而不是把矛盾上交给领导,这样,才能得到领导的信任和大家的配合,创造一个和谐、宽悦的工作环境。讲大局,提高工作谋划力。要铭记领导的工作理念,围绕领导的思路和决定办事,每个领导的工作思路或有不同,要主动适应。掌握上级工作要求,与时俱进。讲学习,提高工作创新力。提高个人素养,精通业务,勤于思考,每天抽时间对当天的工作进行思考;要想当好科室负责人,必须要有一定的文字功底,拟发文件通知,制订工作计划,撰写调研文章,上报总结材料都离不开文字。拟发文件要符合上级政策,文字严谨,做到用字准确,前后呼应,上下一致,把政策术语表述清楚;专题总结材料要主题突出,把所完成的工作有条理地写清楚,把工作中的经验体会表达出来;调研文章要有第一手数据,事件真实,分析透彻,有自己的见解。讲落实,提高工作执行力。统筹兼顾,分清主次,及时谋划,善于应变,临阵不乱;精细管理,严格质量,给领导材料的文字和数字要严格,不能出错;强化效能,提高效率,一年中可确定一至两项亮点工作。
4、要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效率。充分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这是目前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大势所趋,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具体要求。我局在这项工作上,目前已经基本到位,行政审批室于去年5月份整建制进驻中心,与此相配套的各项审批职能和所有办件环节也一并划转至行政审批科并进驻中心办理,项目应进全进 。
四、要与行政相对人换位思考,切实做到高效服务。物价局行政审批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的民生,要切实解决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工作人员要以勤感人,以情暖人,努力做到窗口人员与办事群众心连心。善于与人沟通,善于化解纠纷也是基层工作者的重要素质之一。当然,首先要防患于未然,与其化解纠纷,不如没有纠纷。要懂得换位思考,准确体会办事服务对象的内心需求,并且恰当给予,这是防患于未然的首要之举。我市行政审批中心今年推出了 “体民情,促发展,上水平,争做服务标兵”活动,就是基于这个思路,令全体工作人员经历了一场“实战演习”。我们体会到绝大多数服务对象愿望朴实,“只要能顺顺利利把事办完,别刁难,别摔脸子,别多跑腿就行”,所以,对绝大多数服务对只要微笑以待,详细讲解,公正办事,他们就会非常满意。
综上所述,我认为作为一名行政审批中心的基层工作者,只要拥有大局的意识,踏实的作风,熟练的业务,博大的爱心,乐观的心态,与人和睦相处的能力,就一定能把窗口工作做好,为整个行政审批系统的和谐运转奠定坚实的基础。
回顾过去,我局行政审批窗口,紧扣“服务”这个宗旨,紧抓办事质量和办事效率,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认真地办好每一服务事项,真正做到“群众利益无小事”,受到了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的欢迎。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窗口所做的一切,距离领导的期望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
窗口如何处理好依法行政和热情服务之间的关系,如何进一步加快办事效率,提高服务质量,让办事服务对象得到满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的任务。只有以加强窗口效能建设、提高窗口服务水平为目标,严格按照中心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改进窗口的工作作风,更好地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才能更好地有利于审批工作的开展及提高。
1、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建设服务型政府会议精神。按照“效能建设”的要求,全面提高办事效率:通过采取压缩办件承诺时限、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努力创新审批方式,简化审批程序,精简申报材料,积极开展审批项目网上审批和网上咨询试点工作,全面方便行政相对人办事。
2、掌握科学的方法,高效完成工作任务。“用正确的方法把事情做正确”,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一是对每天的工作进行认真梳理,确保头脑清晰,该弃的坚决弃,该留的科学留,对留下的要科学分类,采用“抽屉原则”进行规范,从而达到高效;二是借助计算机等现代办公设备对所有工作进行链动反应,达到“以小力,成大举”的目标;三是尽快向相关业务科室交接办件,努力做到“今日事,今日毕优化一站式服务。继续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凡进入中心的行政审批项目原则上不再回到单位办理,从根本上杜绝“两条腿走路”行为的发生。
3、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工作。对国务院、市政府明令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坚决不再审批。建立、完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制度、程序,明确中心窗口和相关科室的职责,确保审批工作透明、规范;加强窗口审批工作及整个审批流程的监督。严格实行审批情况通报制度、督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全部审批工作按照规定的流程运作,防止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后出现权力失控。
4、实行政务公开,推行阳光工程。结合市行政服务中心开展的“人民满意办事窗口”评选活动,进一步创新服务手段,拓展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效率。一是推行政务公开,廉洁高效运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行政许可服务信息;逐步完善内部公告、查询、网上预审和网上监管功能;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逐步扩大网上预审、查询、咨询、投诉、求助等行政服务项目的范围,为办件企业和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公正透明的行政许可服务。二是全部审批事项、办理程序、承诺时间内容公开,窗口提供所有相关表格的填写示范文本及《办事指南》。将告知单摆放到窗口明显位置,使办事群众、企事业单位对我局审批事项的办事流程、示范申请材料都能够清清楚楚,一目了然。
5、发挥职能作用,创优环境,服务经济发展。继续规范“窗口”收费行为,加强“窗口”收费监管,积极主动会同中心对“窗口”收费实行动态跟踪。进一步完善“窗口”收费公示和进驻中心单位收费的“一户一档”管理制度,实行长效监管;切实抓好中心“窗口”收费取消项目和收费优惠政策项目的落实,完善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抓好收费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严格落实“涉企收费情况定期督查和通报”、“涉企收费举报一日查办”。 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不断健全和完善收费监管的长效机制,共同打造“双创”新平台和良好的硬环境,努力提升服务的实际效果。
⑻ 结合编办三定方案怎样优化流程,简化审批程序
一是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根据中央和省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办迅速贯彻落实,结合雨花实际,及时制定《雨花区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服务便民利民、办事依法依规、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开放共享四项基本原则,明确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积极推行“互联网+公共服务”三大核心任务。
二是联动推进清单编制。为加快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的编制进度,我办协同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电子政务办等牵头部门,采取面对面、条对条的方法,对全区29个涉改部门逐一开展业务培训,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28项公共服务事项逐条予以核对,对申报报表及申报程序进行逐一讲解,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和集中审核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是严格把关审核程序。我办严格按照部门全面梳理上报、牵头部门集中审核、审定确认和公示公布四个步骤,对单位提交的公共服务清单事项名称、实施依据、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法定时限、办理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承办机构、办事指南及相关报表逐项审核,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单位沟通,指导其修改完善,确保填报事项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四是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按照“服务便民利民”原则,我办对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和流程进行全面清理,要求各涉改部门填报《公共服务事项非政策性支持的盖章证明摸底表》,对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坚决砍掉各类无谓证明,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流程,缩减公共服务办理时限。
⑼ 领导干部如何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大家谈
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和约束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笔者就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制度规范,深化和拓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进行了认真思考。
一、当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建设的基本情况
在近年的工作实践中,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立足于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制度体系,尝试探索制度建设的长效性、前瞻性、严肃性和可操作性规律。
1、健全思想教育的制度体系,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保证制度建设的长效性。
一是以“八荣八耻”等社会主义核心阶值观要求为统揽,重点针对少数领导干部作风不深入,不能正确使用权力,忽视党纪政纪条规学习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性不强等问题,建立“党风廉政宣教月”等主题教育制度。坚持针对一个时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突出存在的问题,采取省、市党校集中培训、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演讲征文、座谈交流等形式,加大宗旨教育、权力观教育和党纪法规教育约束的力度。二是针对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及时采取“打招呼”、“约谈”、“诫勉”等形式,提醒、批评、教育和帮助领导干部。坚持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责任谈话和诫勉谈话,达到了自我约束、自我防范的目的。三是建立警示教育制度。结合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不作为、乱作为等典型案件,定期编发案件通报和剖析材料,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采取“以案学法”“以案说纪”等形式,促使领导干部加深对廉洁自律党纪条规的认识,对照检查,吸取教训,警钟长鸣。
2是健全源头防范的制度体系,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保证制度建设的前瞻性
①推进公务员工资福利发放制度的改革,在党政干部中实行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政策性津补贴和年度目标奖的制度,增加财政支出透明度,改革各单位分配不公平、不合理状况。②创建政务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明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承诺时限、服务内容等统一公示上墙,推行阳光操作,避免了行政审批过程中的“暗箱操作”等不廉洁的行为。③推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的改革,对各单位各部门统一“清产核资”,将原来分散的国有资产、挂靠机关的企业统一明确产权,交政府集中监管,建立国资办、国资经营公司、企业“三层构架”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营运体系,彻底实现政资分开、政企分开,避免了以往对领导干部大额资金、资产调配、营运失控、失监的现象,同时也切断了各单位部门隐性收入和“小金库”的资金来源。④进一步健全完善对权力有效制约的其他各项制度。健全了常委会、党委会议事规则;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不断完善了常委会票决制;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以及建设工程招投标等制度也得到进一步的规范和落实。⑤试点推进了领导干部公务用车制度的改革,实行公务用车货币化补贴,严格管理,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3、健全监督惩处的制度体系,以他律促自律,保证制度建设的严肃性
领导干部“自律”机制的落实,通过建立健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体系来保证,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党内监督条例》颁布后,各地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廉政档案、重大事项报告等监督制度,坚持了领导干部届中和离任审计制度,结合实际建立了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在专项检查中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向纪委、监察机关报告的制度。同时,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了制度的严肃性。
4、健全责任明确的制度体系,着重在深化和拓展上下功夫,保证制度建设的可操作性
一是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龙头”作用,推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落实。坚持把治理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纳入责任制。明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其他班子成员在廉洁自律方面的“一岗双责”,通过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责任制工作告知与回告制度等一系列的配套制度,及时发现本地区本单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早采取措施,制定办法,利用专项清理和专项治理等有效手段,防止不正之风的蔓延。
二是立足于制度建设的科学化和规范化,逐步提高了执行廉洁自律各项制度的操作性。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制度规定和地方实际,对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大事报告、廉政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政策界限,规范了执行程序,对有些内容实行了细化和量化考核,既便于领导个人严格遵守,又便于组织上及时掌握。
三是认真落实中央、省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搞好清理检查的同时,着重在深化和拓展上下功夫。由抓主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向抓班子成员延伸;由下抓一级,向抓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延伸;将廉洁自律检查的结果,由表扬批评向经济奖惩和干部任免上延伸。通过抓延伸,抓拓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
二、当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近几年,在不断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的工作实践中,同时发现了一些普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
1、制度设计的系统性不够。有些制度看似周全,但从整个制度体系来看,缺乏相辅相成的配套措施,制度之间关联性不大,环节缺失,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一些突出问题,仍旧是“治标未治本”。如政府采购制度,假使不建立配套的监督约束机制,采购中心集审批权和采购权于一身,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很可能变过去采购中的分散小腐败为政府采购中的集中大腐败。又比如,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由于没有相应的配套制度,对领导干部个人和家庭收入是否合法的审定比较困难。从近年一些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案件看,几乎没有一个领导干部案发前是实事求是按照个人和家庭实际收入填报的。只有当组织介入调查时。才发现个人和家庭有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
2、制度建设的预见性不够。就现有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看,多是在某一腐败现象发展成为带普遍性或趋势性的问题后,才制定治理办法或制度,实际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缺乏预见性。另一方面,由于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内在规律的研究和认识还不够系统深入,有些单位不能结合实际及时查找、分析腐败发生的诱因,制度建设缺乏创新,满足于照抄照转,老框框,老套套,改革力度不大,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导致制度建设滞后。
3、制度执行的操作性不够。当前,针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情况,出台了不少规范行为的要求,多以“禁止”、“严禁”、“不准”等原则性语言作为制度的基本内容。缺乏对执行制度的程序性规定、量化措施和评价标准,因而在实际操作中有较大的难度和随意性。有的领导干部利用制度中的模糊规定,打“擦边球”,谋取不正当利益。比如,有的领导干部认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难以定量界定,于是扩大范围、大肆操办、借机敛财;有的领导干部借口对“合法收入”和“红包”界定不清、界限不明,领取了过多的误餐费和劳务费等。
4、制度落实的约束性不够。一些领导干部犯错误,除了主观上的因素外,制度缺乏强制性和约束力,落实不到位也是个重要因素。比如,在专项清理工作中,有些领导干部申报和报告的主动性不强,申报和报告的内容不够真实,存在漏报现象,对这些问题如何定性处理,严格追究责任,缺少统一的规定,导致有禁不止、清理后又反弹的现象一定程度上也还存在,顶风违纪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对上述问题,必须对症下药从以下五个方面加以认真解决。
1、以《实施纲要》为指导,不断提升制度建设的体系化水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建设,既要形成总体方案和长远规划,又要设计好单项具体的制度,做到相互衔接、相互照应。比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依靠的是领导干部的自觉性。而仅有这种自觉是不够的。在现实工作中,述廉制度要与政务公开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收入申报制度相结合,保证述廉的真实性;要与组织监督、班子内部监督、群众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相结合,保证评廉的科学性;要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相结合,保证述廉的严肃性。
2、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预见性。在新的形势下,职务消费、制止奢侈浪费、规范和约束权力的运行等方面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要密切关注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改革的进程,坚持把制度建设同一系列改革的政策和措施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制定、同步实施,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对已有的制度,要及时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进行合理的调整、修订和完善,使制度规定涵盖范围更加广泛、内容更加具体、措施更加严密,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3、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一是要建立健全制度教育机制,丰富制度教育的形式和手段,提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二是要形成信息渠道畅通、公众广泛参与、内部运转协调的监督机制,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的支持和参与,有效利用专项清理、专项检查等手段以及通告、报告、回告等方式,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要建立和完善制度执行工作的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分工、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使制度的执行、组织领导得力、工作责任到位。四是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建立辞职、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等组织处理制度,强化干部问责制,加大对违规干部和不称职干部的组织处理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把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同干部任免、经济奖惩等结合起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科学的考评体系和奖惩分明、准确到位的激励体系。
4、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实效性。2004年以来,中央明确提出要重点解决领导干部收钱送钱、“跑官要官”、放任纵容配偶子女非法牟利、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参与赌博等突出问题。从目前情况看,这五个突出问题虽然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治理工作仍然艰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调查研究,健全和完善制度规范,以治理党风政风的际成效,推进和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5、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一要明确问责对象,即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以及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其他适用对象参照执行。二要坚持问责原则,即要严格要求、实事求是,要权责一致、惩教结合,要依靠群众、依法有序。三要正确把握问责情形。问责情形设定为六种:决策严重失误;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用人失察、失误等。四要合理运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五种问责方式。五要严格执行适用对象被问责后的评优评先限制、任职限制以及如何安排、使用的规定。六要严格执行问责程序,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和方式实行问责。七要正确处理问责与纪律处分的关系,两者不能相互替代。
百舸争流千帆竞,长风破浪正当时。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是腐败滋生的深层次原因。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中央政治局集中审议通过并出台“三项法规”和“一个意见”,充分体现了中央从当前影响和制约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推进的重大问题,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力度的决心,可谓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标志着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因此说,“三项法规”和“一个意见”颁布出台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重要体现,对于依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⑽ 政府招投标的具体流程
说到复政府招投标的具体流程,首制先要明确的一点是,政府招投标的形式并不是单一的,而是包括多种形式,常见的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采购和竞争性谈判等。不同的招标形式其具体的流程是不同的,以公开招标举例,主要流程如下:
一、公开招标:
1、受理申请表
2、确定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其他采购方式)
3、编制招标文件
4、招标办审核招标文件,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5、发布招标公告
6、投标报名,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
7、组织答疑,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遗(发布变更公告)
8、组织召开招标会
9、中标公示
10、签发中标通知(成交确认)书
11、未中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
12、签订合同,即中标供应商和业主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13、中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14、将招标文件资料经整理后统一装订编号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