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 从业资格证在什么地方可以办理 急 悬赏10分
国家安全生产总局每年都有培训,参加培训就会颁发从业资格证书
Ⅱ 民爆行业安全资格证书哪些人需要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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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民爆物品安全防范措施
为了降低职业风险,减少职业伤害,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措施。
一、民爆物品材料的管理
1、民爆物品材料仓库应设专职人员保管。专管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库房贮存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
2、库房内严禁明火和吸烟。库内必须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杂物。库房内必须保持干燥、通风良好。应备有温度计和湿度计,经常检查、记录,使室温度不得超过35℃,整修库房时,必须将库内所有爆炸材料移出库房区域至安全地点。
二、库房内爆炸材料的堆放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来源:考试大
1、炸药箱、导爆索箱堆高不得超过1.8米,宽度以四箱(袋)为限,袋堆高不超过1.2米,浆状炸药不得超过两袋高。
2、雷管箱放在木架时,木架每格只堆放一层,最上层片距离地面高度不超过1.5米,若放在地面时,高度不超过1米。地面应敷设软垫或木板,木架及地板的钉子,钉子头应埋深5毫米,并用灰浆抹平。
3、各类箱堆间距不少于0.3米,箱堆与墙壁保持不少于0.5米间距,人行通路的宽度不超过1.3米。 来源:考试大的美女编辑们
4、为了通风,箱堆下面应垫方木或木板,箱上标记应露在外面,便于查看。
5、库房里贮存爆破器材总量不得超过设计的总容量。但有些企业为了图简单、方便,往往存放过多,超过设计容量,这样一旦发生事故,加大了危险范围,造成更大损失,这在管理中应该注意重要问题,是安全的重要保证。
6、爆破器材的保管要做到“心中有数”,以免遗漏和失盗,必须要严格验收、发放、领用和退回手续,帐目要清楚。
7、仓管员在对新进库的和过期的爆破器材应及时作质量检查,对已变质的爆破材料应及时销毁登记,严禁发放使用,以免发生拒爆、早爆或迟爆事故。
三、爆炸物品仓库安全管理防范措施
1、炸药爆炸是快速的化学反应,并产生大量的热量和气体,具有强烈的破坏作用,炸药库是炸药集中的地方,因此对保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严格要求,特别是政治上应进行严格审查,应选用忠诚、老实、可靠人员,并随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做思想工作和调离,以防发生意外。
2、严格管理制度,制订爆破物品管理人员、仓管人员、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和管理规章制度,责任到人,相互监督,共同促进。
3、炸药库要严格按规定配置各种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水池、沙堆。炸药库应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把“三防”、“四把关”。即“人防、技防、犬防”及“储存关、审批关、使用关、退库关”。进一步做好严格管理、严格发放、严格使用。
4、炸药库周围用围墙加电网防护,设置警报系统和通讯设备,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和报告。
5、保持炸药库周围环境的清洁干净,及时清扫周围的垃圾及清除四周的杂草,保持炸药库四周环境整洁卫生安全。
6、严禁外人和无关人员进入炸药库禁区。对各工区领炸药人员进行严格审查、核实。严格按上级规定要求发放爆炸物品,确保炸药库安全。
Ⅳ 我的民爆安全员证,能去工厂任职吗
去工厂任职安全员不需要C证,工地安全员必须有C证,是国家的强制性规定。版
安全员C证也称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权员C证、三类人员C证。安全员c证是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考试合格者由建设部门颁发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证书全国通用。
安全员B证是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员,安全员A证是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Ⅳ 民爆物品安全责任书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书
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公章)巫山县公安局骡坪派出所
安全监管负责人:
安全监管民警:
民爆物品使用储存单位:(公章) 巫奉高速A4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安全监管负责人:
安全监管责任人:
二O O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书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单位在使用和储存民爆物品的过程中,保证做到:
一、 合法持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原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并按爆破方案和设计进行爆破作业。
二、 专职爆破员、保管员、安全员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三、 建立健全领用发放制度、领用、发放、退库登记准确。
四、 在使用现场有专用临时储存设备,并且当日没有用完的民爆物品及时退库。
五、 编码雷管登记制度落实规范。
六、 按照《爆破安全规程》的要求设计建立专用储存仓库经过验收后方可储存民爆物品。
七、 储存的民爆物品种和数量与设计容量相符。
八、 建立健全民爆物品出入库制度。
九、 在仓库配备消防设施并经消防管理部门验收。
十、 在仓库配备防雷设施,每年经主管部门至少检测一次。
十一、 按要求喂养犬只,协助守库员守卫仓库。
十二、 完善防盗、报警、通讯设施。
十三、 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不同库储存。
十四、 不非法持有、私藏、转让、转借和非法使用民爆物品。
十五、 自觉接受公安机构的安全管理,整改各种不安全隐患。
如果不按要求进行管理,主动接受公安机构的查处。
Ⅵ 民爆物品仓库安全例会
还没有出台。根据工信部安全生产司吴凤来司长在全国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讲话,组织研究制定《民爆行业中介机构服务管理指导意见》是今年下半年的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