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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安全培训

发布时间:2021-02-24 15:50:29

⑴ 小学生预防和应对意外伤害事故教育内容的重点是什么

孩子事大,参照教育部《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重点注意学校和监护人两部分责任内容。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十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三)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五)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第十一条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因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⑵ 什么是意外伤害的防护与处理

想让孩子不受到伤害,就要告诉孩子一些独自生存的技巧.意外伤害的防范与处理是每个家长都要教给孩子的。

警方抓获一名已拐卖了12名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时,他坦白说:

“这些孩子实在太好骗了。”从这12宗案例中也可看出,10岁左右的孩子竟会被他的几句谎言所蒙蔽,仅是一句“我是你家的亲戚,你妈让我来接你”的话,就使4名孩子上当。

克拉玛依小学生重大伤亡案以及杭州1999年年初的几起未成年人被火灾严重烧伤的事件等,便是实例。

一名眼科医生曾经痛心地说,仅仅是异物入眼这种小事,孩子们也未能掌握紧急处理法。有一次,一名9岁男童因飞屑飘入眼中,竞拼命乱揉乱擦,导致角膜受伤。可见,缺乏自护知识,会造成怎样的悲剧。

其实,何止是孩子,许多父母也同样缺乏自护意识。在一次父母培训班上,老师提了一个问题:“你家着火了怎么办?”大家都愣了,谁也没想到自己家会着火。然后有人答:“用水呀。”“水在有些情况下是不能灭火的。谁家自备有灭火器?”听课的大约有二三百名家长,只有两个人举手。

常用的家用灭火器,市场上卖70元一个,按现在的生活条件来讲,父母带孩子看场戏、买双鞋之类的东西会毫不犹豫地花70元钱,但却没想过为自己的生活买一个“保险”。

一位曾在德国生活过的朋友讲:德国的一些居民,当搬到一个新的住处时,首先要做的事儿就是带领自己的孩子到楼上楼下、房前屋后走一走、看一看,告诉孩子有哪些安全问题需要注意,一旦发生什么意外情况,该向谁、什么机构求救,该从何处逃离,有什么物品或地势可以利用等等。我们的家长们有多少人这么做过? (1)教给孩子一些常识

让孩子牢记自己及父母和班主任的姓名,家庭和学校的地址、电话及邮政编码;懂得匪警、火警、急救等重要电话的号码;知道辖区内或学校附近的派出所的位置,等等。学校还应给年少的男孩挂上标有基本情况的胸卡,发现遗失及时补上;父母亦可在家中显眼处贴上写有基本情况和事项的大纸片,以便独处的男孩在遇上危险时及时获得帮助。

(2)告诉孩子一些安全方面的知识

如在交通安全方面:上街要走人行道,横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不在马路上玩耍等。在体育安全方面:体育锻炼时要穿胶底鞋和运动衣,口袋里不要装尖锐的物品,不要在空腹或身体极度疲劳的情况下进行体育锻炼等。在家用电器使用的安全方面:在使用电器前,要先看使用说明,搞清楚操作顺序,不轻举妄动,不能用湿布擦电线或接触电源等。在游泳安全方面:教育孩子不要到水流湍急处游泳,也不要在饥饿、疲劳状态下游泳,游泳前要做好充分准备,要有人陪伴,不要让孩子单独一人在不明水情的高处跳水等。另外,还有防止被狗等动物咬伤,防止中暑、冻伤等。

(3)用情境模拟的方式训练孩子

在面对危险情况时冷静、镇定,采取正确的自救措施。比如:家里发生火灾怎么办?被汽车撞伤怎么办?在游泳时腿抽筋怎么办?在野外迷路怎么办?等等。孩子最有可能遇到的情况要经常进行模拟练习。

(4)告诉孩子不要轻易相信别人

最重要的是,绝对不要单独和陌生人呆在一起,如不可跟随别人走开,单独在家时不可给除父母及亲人以外的人开门等等。对于陌生人问路或请求协助寻找丢失的宠物之类的事应保持警惕,这是犯罪分子诱拐孩子的两种普遍手法。如:有的罪犯装作认识孩子,叫出孩子的名字(其实他可能是看到了绣在孩子衣服上的名字或跟踪你孩子听到有人这么称呼过);有的罪犯自称是消防人员,编造你家房子着火的紧急情况,等等。父母应告诉孩子,任何人——即使是警察或消防员,在未得到监护人允许的情况下,都不能将他带走。

(5)遇到麻烦找警察叔叔

遇到麻烦找警察叔叔是最基本的常识,但仅此还不够。假如警察不在附近,孩子就不会求助于任何人。还应让孩子知道,公园、商场、电影院等地方的工作人员都可以求助,多一个机遇就多了一分生存的希望。

⑶ 安全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什么

安全教育的内容一般包括:

1、安全生产思想教育。

从思想上、理论上认识到专搞好安全生产的重大意属义,以增强关心人、保护人的责任感。三是通过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教育,提高各级员工的思想水平,使之更好地贯彻安全生方针、政策和法规。

2、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和参加每年按规定学时进行的安全培训。安全基本知识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3、安全管理理论及方法教育。

每个职工都要熟悉本工种、岗位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技术知识是比较专门、细致和深入的知识。它包括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

扩展材料:

安全教育亦称安全生产教育,是一项为提高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防范事故能力而进行的教育培训工作。

1996年,国家教委、劳动部、公安部、交通部、铁道部、国家体委、卫生部联合发布关于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的通知,确定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日。

设立这一制度是为全面深入地推动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大力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率,切实做好中小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促进他们健康成长。著名演员李冰冰应邀担任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形象大使。

⑷ 如何防止意外伤害——学校安全教育之一

1、学习用电常识,不要用硬物品或金属物品接触电源,也不要用人体某个部位接触电源,以防内触电。容

2、不要玩火、玩水,远离火源与河道,以免发生火灾及溺水事故。

3、不吃不洁食物及变质食物,不买无卫生、安全保障的食物,以防引起食物中毒。

4、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乱穿马路,骑车的同学不与机动车抢道。

5、在放学、上学的路上,特别注意路边的电线是否有脱落,见到一定要躲开。

6、遇到暴风雨或雷雨天要找安全地地方躲避,不要贸然在暴风雨或雷雨天中骑车或行走。要学习避震、防震的技能技巧。

7、严禁在楼道内追逐奔跑,踩空或撞人都可能造成严重伤害。

8、不要爬高或在阳台护栏上探取东西,特别是擦窗户时不要将身体探到窗户外面。

9、不要与陌生人交往接触,更不要吃陌生人送给你的食物或接受陌生人馈赠的礼物19、穿戴适宜,尽量使自己活动方便。

10、万一被骗、被抢、被敲诈后,要记住对方相貌特征并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在校门口应立即到门岗寻求保安帮助。

⑸ 如何对小学生进行意外伤害教育

“安全第一”,这是大家的共识,一切漠视生命的态度和做法都是极端错误的,学校教育把安全放在头等位置也是必要的。据有关部门不完全统计,近几年,全国中小学生每年非正常死亡人数达1.6万之多,平均每天就要有40名中小学生死于非命。
春天是个播种的季节,孕育着希望的开端,预示着未来的收获。青少年正值人生的春天,对中小学生开展安全教育,无疑如同在生命中播下了平安的种子。俗话说,春种一粒籽,秋收万颗粮。要切实提高全民的安全素质,抓好青少年的安全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
要抓好学生的安全教育,重要的是开展好班级安全教育。班级安全教育要从小事做起,对学生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从而做到润物细无声。
首先,晓之以理,从小事中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
当班主任已有六个年头,总有这样的体会:现在的学生难教。是的,现在的学生接触的事物并不比成人少,并易受社会习气的影响,导致学校教育常常在社会不良气氛中显得苍白无力。如何抵制这些消极影响呢?必须注重从学生的日常小事入手,润物细无声,在小事中挖掘安全教育的材料。
1)从听到的小事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
我们在日常生活、教育过程中总会听到这样那样的事儿,其中不少是进行安全教育的好材料,如果我们善于发现、挖掘,学生会很容易接受教育。如:教师组织学生平时注意收集广播、电视、生活中听到的安全事故,然后谈谈自己的体会和看法。对学生收集的材料和体会,教师进行必要的点评,并张贴宣传,以提高安全警示教育。如前面镜头二的例子,收集学生在体会中写到:我也曾经有爬上电杆拿风筝的想法,今天我听到了这件事,回想当时的想法是多么的可怕。
2)从看到的小事进行安全防范教育。
眼睛是我们接受信息的重要途径,生活中看到的许多小事同样是很好的安全教育材料。安全隐患不可根除,也时时在我们身边,我们要做的就是防范于未然。镜头一的情况就经常在我们学校、影剧院、集会时出现,严重的发展为镜头三。利用发生在学生身边的镜头一,我在班队活动课上让学生讨论:假如有同学不小心把这位女同学踩去了,后果会怎样?假如那时是全校集会(人多5倍),这位女同学会怎样? 假如你当时就在这位女同学的身边,你会怎样做?假如你是这位女同学,你会怎么办?学生通过充分的讨论后积极发言,认识到位,提高了类似安全事故发生的防范意识。
组织学生寻找发生在身边的安全事故及藏于身边的安全隐患,把自己的所见所闻编成小报张贴于班级或学校的公告栏,让学生得到警示教育,并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家第斯多惠说过,教育艺术的本质不在于传授,而在于唤醒、激励、鼓舞。我们通过学生身边的小事唤醒了学生对安全事故的重视与防范。
其次,动之以情,在小事中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有研究表明,体验是学生发展能力、形成技能的最好途径。教师只是一味地反复叮嘱或是训斥,而没有真正让学生去体验、去感受,那么学生是无法形成良好的技能的。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学生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也要从小事入手,在小事中让学生体验自我保护的重要性及自我保护的过程,从而形成技能。
1)在小事中利用各种机会去丰富学生的自我保护体验。
“有同学在削铅笔时不小心把手割去,捏着伤口,哭着,跑进教师办公室请求教师的帮助;有同学上体育课,不小心脚上擦破了皮,哭着……”各种各样的大小问题全部找老师,学生已没有自己处理的意识。针对这一点,我班召开了班会,倡议大家自己能解决的小伤小问题自己解决。同时在班中准备了一些伤口消毒药水及一些包扎伤口用的物品,教学生尝试包扎一些轻微的小伤口。从此,班中学生在校园中发生的一些小意外,能自行简单的处理,并在处理时同学们互相帮助、相互协作,共同体验了自救、互救的过程,感受了自救、互救体验。
2)在小事中创设各种情境培养学生自我保护的能力。
教会学生自我保护的方法,培养学生自我保护的能力,使之有足够的能力和勇气沉着对付突发事件,这是安全教育的目的,也可说是现代素质教育的一项内容。在创设的情境中,通过体验让学生学习自我保护的方法,是一种捷径,能取到事半功倍之效。一日,我发现一位学生违反班规,带了一盒火柴到学校里玩。我就利用这一次机会创设了教室里着火的情境(烧报纸,制造浓烟),这时大家慌了,纷纷利用已学的火灾逃生方法逃生。事后,我进行了说明,肯定了利用逃生知识逃生的同学,批评了玩火柴的同学。在这件小事中,学生体验了火场的紧张场面,提高了火场逃生能力,惩罚了违反纪律的学生,真是一举多得。
再次,导之以行,引导学生远离安全事故。
安全教育的最终目标是促使学生形成安全行为,从而在学习生活中远离安全事故。学校是公共场所,学习是集体性生活,学生是未成年、缺乏责任感的人群,安全隐患不可避免,我们要做好的就是防范于未然。防范于未然,重中之重是规范学生的不良行为习惯,引导学生以安全的行为在安全的环境中学习、生活、成长。导之以行,注重引导与规范,引导学生积极开展丰富多彩有益身心健康的课外活动;规范学生不参与不科学的活动,不到有安全隐患的区域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之远离安全事故。
大地苏醒,春风又绿。我们要把平安的种子撒播进青少年的心田。当它发芽开花、长成参天大树,我们必将收获更多的祥和、幸福和安宁。

⑹ 安全教育

:《谈谈学校安全问题》

近年来,学校事故频频发生,意外伤害己成为影响儿童健康成长的第一杀手,这不能不引起社会和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焦虑和关注。

所谓学校事故,一般是指入校儿童在学校期间和儿童在校集体活动而处于学校管理范围内,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它主要是儿童在学校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也包括虽不在校内,但属于学校组织的活动(如春游、秋游、节假日的庆祝活动等)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学校事故发生的范围、种类是及其复杂的,有的与儿童设备、设施有关有的与教职工的保育、教育有关。

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儿童游戏时受伤。

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意外事故引起的,即便教师在现场,儿童的伤害也是不可避免的。儿童在活动中很难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控制,儿童活动时不小心绊倒,相互之间的碰撞以及其他的伤害都是不可避免的。但教师如没有尽自己职业“谨慎”的义务,就很难证明自己是没有过错的。
2、因教学设施原因引起。

如攀登架等大型的活动器具年久失修,存在着安全的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学校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如未及时更换已经陈旧老化的器械,形成事故隐患,而教师又未尽注意义务,就很容易发生事故。此外,学校校舍中楼房占大多数,儿童在教室、楼道、走廊内的安全,儿童上下楼梯的安全,也是学校容易出事故的地方。
3、接送和门卫制度不完善。
首先从值班老师的角度看有很多因素可以影响值班老师在接送时的准确性和责任标准,
如:疾病,身体状况,心情等等,值班老师可能因为某些情况(病假,事假)而不能上课,则可能会由另一个不熟悉这个班的老师替课,那么儿童的安全性降到很低。其次接送人也存在很多客观的误差和漏洞:譬如当儿童的接送人比较多的情况下,会增加值班老师的确认难度;当儿童的接送人因为某些原因(病假,事假,更换保姆等)而经常更换(或增加或删除)接送人,同样会增加值班老师的确认难度(尤其是由保姆接送儿童的案例)。另外,接送制度不完善还有可能造成儿童走失。儿童走失说明学校管理的失误,教师未尽看管之职,所以儿童离校必须经过教师的同意,或者儿童家长的允许方可。而门卫制度的不完善可能导致不法人员侵入,造成严重后果。
4、学校组织校外活动引发的事故。外出活动,如果组织不够严密,教师思想上麻痹大意,偶发事件将会不期而遇。
5、儿童自身原因所致。

由于儿童处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身体各种机能水平较低,在发生的事故中,很多因为身体的状况而产生的,如摔伤头、磕掉牙、骨折、坠落、溺水、车祸等。瑞典和日本的有关研究表明:儿童面对迎面而来的汽车常常不知道躲闪,过马路只注意一个方向的车辆而不顾另外一个方向,对汽车车速的快慢缺乏正确的判断力,误认为噪音小的汽车没有危险,等等。由此可见出儿童是容易出现问题的一个群体。此外,儿童安全知识存在空白区,缺乏一定的防范能力。儿童意外事故发生率的高低与学校、家庭的教育方式有密切的关系。在应试教育影响下,成人只重视对孩子的
“知识
”教育,认为孩子只要学习好,其他方面的知识学不学都无所谓。据有关调查发现,在低龄儿童中有近一半的孩子没有一定的安全意识,有一成多的孩子安全意识极其薄弱,对生活中可能出现的危险缺少应有的防范识,不知道躲避风险。
6、监护人防范意识薄弱,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

许多家长安全意识薄弱(相对而言,教师较好),根本想不到孩子会发生意外。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大多是因为家长、教师和其他监护人缺乏防止儿童意外伤害的意识和知识。例如,1999年6月,北京一名5岁半的儿童下午从学校回家后,在家里哭闹,家长为了哄他,逗他开心,将一粒日本豆塞进他嘴里,结果日本豆误入气管,家长迅速将孩子送往附近的医院,但孩子因窒息已死亡。又如,1998年6月的一天中午,某学校一年级的小朋友等待着吃午饭,保育员将刚烧好的饭菜从食堂拿到教室,随手将盛满热汤的铝桶放在教室进门处,桶上没有加盖,两位老师给小朋友们分饭菜时,在汤桶边与小朋友一起排队领饭菜的某某突然被身后的小朋友碰撞了一下,跌进滚烫的汤桶里,造成深度烫伤。类似的悲剧不胜枚举,这说明家长、教师的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

正是由于儿童事故的原因复杂,在责任判断的准确度上矛盾很大,所以出现了儿童事故后,就学校、儿童家长之间各应承担哪些责任存在困扰。

首先,从实际情况来看,虽然有些事故是由于老师的责任心不强或是老师事先没有考虑周全造成的,但更多的是防不胜防的意外事故。例如:上体育课时,尽管老师让孩子们把鞋带系好,衣服穿整齐,并注意安全,但偶尔仍会有个别小朋友在活动中出现摔伤、碰伤等事故。许多老师都有类似的体会:“最怕带孩子去效游了,走在稍滑的路面上或是小土坡上,无论老师怎样提醒,但有时还是会有小朋友摔倒,不小心就会被小树枝、小石头刮破脸皮或身体。
”因此老师常说在效游、上体育课或参加剧烈活动时,真恨不得多长出十只眼睛、十只手来照看孩子们。

所以对于学校事故的责任界定必须有一个公平和公正的法律底线,不能以主观的感觉来判断。然而,目前虽然很多学校对事故发生后要求学校承担不尽合理的法律责任感到困惑、不公,但在处理此类事件时则常常抱着息事宁人的心态,尽量满足家长的索赔要求,在学校能够负担的前提下,往往以
“私了”的方式解决纠纷。其结果不仅不利于双方法律责任的划分,而且往往损害了学校的合法权益。究其原因,主要是当事人不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缺乏法律意识,更不会自觉运用法律手段处理有关纠纷。

作为学校,应该以法律为准绳,熟悉必要的法律知识,譬如《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管理条例》;《学校工作规程》;《民法通则》等,制定合理的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明确教师安全职责、监护措施,户外活动组织安全制度,家长接送孩子安全须知等等。以提高教师、家长安全责任意识。如果学校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则认定学校有过错,反之则认为学校没有过错。

其次,监护人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加强安全方面的知识学习,为儿童创设安全、良好的生活环境。儿童意外伤害多发生于家长、教师和其他监护人麻痹大意的情况下,因此儿童的监护人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加强有关知识的学习,重视对儿童的保护,时刻把儿童的安危放在心上。特别是家长,对生命的态度以及生存安全意识直接影响孩子能力的形成,另外,社会大环境的文明程度高低,社会道德规范、法纪意识的强弱也是孩子安全自护意识形成的因素。这就要求家长要切实转变教育观念,提高自身素质,形成良好的生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社会道德法规,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避免教育过程中孩子的知行脱节现象。为此,学校可以通过培训会、座谈会、观摩典型活动参与主题活动等形式转变家长教育观念,实现家校共育目标,引导家长积极参与课题实验。通过家长学校理论培训,提升了家长生命意识与生存价值水平。家校实现教育资源共享、双向沟通渠道畅通,从而为儿童生存自护教育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第三,结合儿童的学习生活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1)开展特色情景摸拟活动:“阳台上的故事”、“冬天的故事 ”、“陌生人的故事
”、“超市里走失了”等等,让孩子们去体验、了解初步的安全知识,懂得求救方法;观摩“消防中队”活动更是让孩子们身临其境学习防、救火灾的安全知识,将消防知识从娃娃抓起落到了实处;参观“骨伤科医院
”孩子们感知了病人的痛苦,对生命的欢乐和痛苦有了初步的了解,同情心、爱心的情感得以培养,从而能懂得生命、尊重生命。

(2)让儿童自己参与安全管理,让儿童在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监督中受益非浅,既维护了秩序,保证了安全,又锻炼了能力,培养了品质。为他们提供交流、交往的机会和环境,满足他们的成就感,充分体验生命的意义。在实践中感知、操作、领悟、建构生存安全能力。比如师生共建安全规则:
“出教室的安全规则”、 “远足活动安全规则”、
“玩大型玩具的安全规则”均可以是孩子们自己制定的并配有他们设计的标识。这样,孩子在享有充分尊重与自由时也面临困难与挑战,他们坚强、勇敢、不怕困难的意志品质也因此而逐渐形成。

第四、外出活动注意义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2条规定,学校组织儿童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要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按民法原理而言,这也是由于当事人的先行行为所产生的义务。组织外出活动的时候,一定要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组织者要配备足够的教师,出发、集合、分散活动都事先要有计划,确定好详细的活动方案,确定具体的责任人。

第五,了解儿童健康状况,调查儿童的身体状况,建立儿童健康检查制度和儿童健康档案,以防事故的发生。同时,教师要根据儿童的身体状况安排具体的教育教学活动,加强儿童的体能训练,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在实际生活中可以看到,平时很少跑动的孩子相对来讲容易受伤,那些活泼好动的孩子奔跑蹦跳灵活,钻爬攀登熟练,反应敏捷,相对来讲磕碰就少一些。为此,学校、家庭应给儿童提供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合理地组织有一定强度和密度的体育活动,另外对体质特殊或有疾病的儿童给予适当的照顾。

第六,定期检查教育活动场所、安全设施,提供安全卫生的学习环境。《教育法》第26条、第73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第52条明确规定,学校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要符合标准,保证儿童在校内的人身安全,如果明知校舍或其他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中大伤亡的,将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教育法》第44条,《未年人保护法》第32条都要求学校给儿童提供安全的体育活动设施和卫生的校校环境。学校要保证儿童的饮水、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预防各种疾病在校内传播、流行。教师发现学校的教学设施存在安全的隐患时,要及时汇报,让儿童远离危险设施,避免儿童在危险的条件下活动。

以上所述,是本人对于学校安全事故的一些粗浅体会,实际上学校安全事故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本文希望作为引玉之砖,得到大家的批评指正。

⑺ 安全知识

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平湖已变得越来越美丽,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由于有些人交通 安全意识的淡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当你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当你发现一阵阵欢声笑语湮没在尖锐的汽笛声中,当你面对那些触目惊心的场景时,能不感到痛心疾首吗?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 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我们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为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1996年2月,国家教委、公安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出通知,把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制度,敦促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
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教育部将今年3月28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定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更好地珍视我们生命,在此,学校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3、当我们时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4、严禁12周岁以下的学生骑自行车。放学回家一定要排好路队。

记得有一个故事。几个学者与一个老者同船共渡。学者们问老者是否懂得什么是哲学,老者连连摇头。学者们纷纷叹息:那你已经失去了一半的生命。这时一个巨浪打来,小船被掀翻了,老者问:“你们会不会游泳啊?”学者们异口同声地说不会。老者叹口气说:“那你们就失去了全部的生命。”

虽然这只是一个故事,但其中蕴含的哲理却耐人寻味。灾难的发生对每个人来说,不分贫富贵贱,不论性别年龄。孩子、学子、工人、知识分子,人民公仆……无论咿呀学语,还是学富五车,无论幼小纤弱,还是身强力壮,如果缺少应有的警惕,不懂起码的安全常识,那么,危险一旦降临,本可能逃离的厄运,却都会在意料之外、客观之中发生了。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今天是第十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我们希望这个日子能够再次唤醒同学们对交通安全的重视。大地苏醒,春风又绿。我们要把平安的种子撒播进自己的心田。当它发芽开花、长成参天大树,我们必将收获更多的祥和、幸福和安宁。

(一)、防止触电
1、不要用湿手、湿布触摸、擦拭电器外壳,更不要在电线上晾衣服或悬挂物体,或将电线直接挂在铁钉上。
2、发现绝缘层损坏的电线、灯头、开关、插座要及时报告,请专人检修,切勿乱动。
3、万一遇有电气设备引起的火灾,要迅速切断电源,然后再灭火。
4、发现有人触电时,要先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再采取其他抢救措施。
远离高压带电体。
(二)、防止落物伤害
1、进入建筑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道路行走,必须戴安全帽。
2、起重装卸、吊运物品的下面严禁站立、通行。
二、校外集体活动应注意
1、组织学生参加集体校外活动,一定要事先经学校负责人研究,做出周密计划,严格组织,并有学校负责人或教师带队。要事先派人勘查活动场地、环境。要建立大型集体外出活动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制度。
2、活动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不得超员运载,不得乘坐没有驾驶执照的人员驾驶的车、船。
3、参加校外集体活动的场所、建筑物和各项设施必须坚固安全,出入道口畅通,场内消防设备齐全有效,放置得当。
4、到浏览区和游乐场所活动,一定要注意其合理容量。不要组织学生到超容量的地方或场所活动。
5、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和社会公益劳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教育学生遵守劳动规则。
6、组织学生参加有关单位举办的集体活动,必须有安全保障措施。在没有严密的组织工作和切实的安全措施情况下,无论是何单位组织的活动,学校都可以拒绝参加。
第四部分 体育活动安全常识(学校自查,略)
第五部分 饮食卫生常识
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要洗手。
不购买三无食品饮品(无产地、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
学校要做好食品的采购、运输、贮存等过程的卫生工作,防止食品源染及食品中毒事故发生。
学生食堂必须保持环境整洁,消除苍蝇、老鼠、等有害昆虫及其蘖生条件。
学生食堂工作人员炊事管理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体检。
第六部分 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
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报告、早期隔离、早期治疗。
对病人污染的教室、宿舍、厕所等地方要进行消毒。
加强卫生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建立必要的卫生制度,加强经常性的卫生管理。
提高易感者的免疫能力。加强体育锻炼,保证必要的营养供给,合理安排生活作息制度。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接种。安全是生存的根本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

维明路小学小学生安全知识常识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一、消防防火类

1、基本要求:小学生不得玩火。一是不得带火柴或打火机等火种;二是不得随意点火,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处用火;三是不得在公共场所燃放鞭炮,更不允许将点燃的鞭炮乱扔。在火灾现场,小学生等未成年人要坚持先逃生的原则。

2、火灾的处理办法

家中起火,不要慌张,应根据火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如果炒菜时油锅起火,迅速将锅盖紧紧盖上,使锅里的油火因缺氧而熄灭,不可用水扑救。

房间内起火时,不能轻易打开门窗,以免空气对流,形成大面积火灾。

纸张、木头或布起火时,可用水来扑救,而电器、汽油、酒精、食用油着火时,则用土、沙泥、干粉灭火器等灭火。

若火势已大,必须立即报火警。被火围困时,应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法脱离险境。如俯下身体,用湿布捂鼻。

3、发生火灾应如何报警?

如果发现火灾发生,最重要的是报警,这样才能及时扑救,控制火势,减轻火灾造成损失。火警电话的号码是 119。这个号码应当牢记,在全国任何地区,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火警的电话号码都是一样的。格根据这个号码,每年的11月9日,被确定为消防安全日。不能随意拨打火警电话,假报火警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在没有电话的情况下,应大声呼喊或采取其他方法引起邻居、行人注意,协助灭火或报警。

4、遭遇火灾如何正确脱险?

遭遇火灾,应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自救逃生,减少人身伤亡损失:
1)一旦身受火灾危胁,千万不要惊慌失措,要冷静地确定自己所处位置,根据周围的烟、火光、温度等分析判断火势,不要盲目采取行动。

2)身处平房的,如果门的周围火势不大,应迅速离开火场。反之,则必须另行选择出口脱身(如从窗口跳出),或者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水淋湿衣服、用温湿的棉被包住头部和上身等)以后再离开火场。

3)身处楼房的,发现火情不要盲目打开门窗,否则有可能引火入室。

4)身处楼房的,不要盲目乱跑、更不要跳楼逃生,这样会造成不应有的伤亡。可以躲到居室里或者阳台上。紧闭门窗,隔断火路,等待救援。有条件的,可以不断向门窗上浇水降温,以延缓火势蔓延。

5)在失火的楼房内,逃生不可使用电梯,应通过防火通道走楼梯脱险。因为失火后电梯竖井往往成为烟火的通道。并且电梯随时可能发生故障。

6)因火势太猛,必须从楼房内逃生的,可以从二层处跳下,但要选择不坚硬的地面,同时应从楼上先扔下被褥等增加地面的缓冲,然后再顺窗滑下,要尽量缩小下落高度,做到双脚先落地。

7)在有把握的情况下、可以将绳索(也可用床单等撕开连接起来)一头系在窗框上,然后顺绳索滑落到地面。

8)逃生时。尽量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用湿衣物包裹身体。

二、交通安全类

我国《交通法》规定,我国在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机动车司机和前排座位乘客必须系安全带。

1、行走时怎样注意交通安全?

同学们上学和放学的时候,正是一天中道路交通最拥挤的时候,人多车辆多,必须十分注意交通安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路边行走。

2)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小学生在放学排路队时要头戴小黄帽,在雾、雨、雪天,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2、横穿马路应该注意什么?
横穿马路,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会大大增加,应特别注意安全。

1)穿越马路,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 “ 绿灯行,红灯停 ” 。

2)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在有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的路段,应自觉走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

3)穿越马路时,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

4)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更不能在马路上滑滑板。

5)不要突然横穿马路,特别是马路对面有熟人、朋友呼唤,或者自己要乘坐的公共汽车已经进站,千万不能贸然行事,以免发生意外。

3、怎样认识交通信号灯?

交通信号灯分为两种,一种是用于指挥车辆的红、黄、绿三色信号灯,设置在交*路口显眼的地方,叫做车辆交通指挥灯;另一种是用于指挥行人横过马路的红、绿两色信号灯,设置在人行横道的两端,叫做人行横道灯。我国交通法规也对交通指挥信号灯做出了规定: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直行的车辆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2)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3)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4)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车辆按箭头所示方向通行。

5)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可以通行。

4、骑自行车安全知识

我国被称为“自行车王国”,是世界上拥有自行车最多的国家。但是,自行车结构简单、一碰就倒、稳定性差,因此它是交通工具中的弱者。在交通伤亡事故中,非机动车(主要是自行车)受伤人数居第一,伤亡人数居第二。在我国,少年儿童年满 12周岁,方能在道路上起自行车,并要遵守交通规则在慢车道上骑车。

5、乘坐公共汽车应该注意什么?
1)乘坐公共汽(电)车,要排队候车,按先后顺序上车,不要拥挤。上下车均应等车停稳以后,先下后上,不要争抢。

2)不要把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带入车内。

3)乘车时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手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刮伤;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

4)乘车时要坐稳扶好,没有座位时,要双脚自然分开,侧向站立,手应握紧扶手,以免车辆紧急刹车时摔倒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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