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目的是什么
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目的是:
1、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
2、熟悉并能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基本掌握本行业、本工作领域有关的安全分析、安全决策、事故预测和防范等方面
的知识。
4、熟悉安全管理知识,具有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整改、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
的组织管理能力。
5、了解其他与本行业、本工作领域有关的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与能力。
(1)安全生产和知识讲座和培训扩展阅读
安全培训的考核:
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的考核,应当坚持教考分离、统一标准、统一题库、分级负责的原则,分步推行有远程视频监控的计算机考试。
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及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考核标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制定。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标准,由国家煤矿安监局制定。
除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金属冶炼单位以外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考核标准,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❷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有哪些要求
1、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与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培训工作。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培训工作。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所需经费,对从业人员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当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安全生产和知识讲座和培训扩展阅读:
安全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1、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
2、未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的;
3、未建立培训档案或者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的。
安全培训机构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故意贬低、诋毁其他安全培训机构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❸ 安全生产培训需要包括哪些内容
厂(矿)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劳动纪律;
4、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5、车间(工段,区,队)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6、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
7、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窜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拓展资料: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对职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是让职工了解和掌握安全法律法规,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增强职工安全意识的主要途径,是保证安全生产,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
《健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健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❹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有哪些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❺ 企业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一、安全生产培训的目的;
1、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
2、熟悉并能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基本掌握本行业、本工作领域有关的安全分析、安全决策、事故预测和防范等方面的知识;
4、熟悉安全管理知识,具有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整改、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组织管理能力;
5、了解其他与本行业、本工作领域有关的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与能力;
二、安全生产培训的意义;
1、提高安全生产的意识;这是安全生产培训的主要目
的之一,没有一个重视安全生产的意识,是不可能做到安全生产这四个字的。而现在存在的普遍情况是广大经营者、劳动者安全意识非常薄弱,也正是这一因素,导致安全事故越来越多,本可以避免的一些事故,也还是层出不穷的发生。所以,这次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的培训,主要是要大家重视安全生产的意识,将其放在日常工作的首位,同时希望大家可以带动所有员工树立良好的安全生产意识。
2、增加安全生产的知识;有了安全生产意识,并不能完全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还应具备丰富的安全生产知识,很多经营者只是对安全生产有个大概的认识,对具体的安全生产知识、理论并不熟悉,这次培训旨在提高大家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各位能够认真听讲,增加自身的安全生产知识,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日常管理中,控制企业的安全事故。
3、消灭安全事故的苗头;安全生产,重在预防,如何有效的将事故在萌芽状态中消灭,这就涉及到企业平时的管理制度,特别是隐患排查制度是否得到严格的执行。而通过此次培训,可帮助企业更好的开展隐患排查,从而在源头上消灭安全事故的苗头。
4、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事故是衡量一家企业是否成功开展安全工作的唯一标准。通过此次培训,可以大大提高各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继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❻ 企业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培训要求及内容
应该称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属于工矿企业新人员上岗之前必须经过的培训工作。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包括:安全基础知识,安全规章制度,专业生产知识,以及安全防护,安全工具使用,事故处理等内容。
❼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重点是什么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7)安全生产和知识讲座和培训扩展阅读
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目的是:
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的需要,也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另一方面,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是发展、弘扬企业安全文化的需要,是安全生产向广度和深度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搞好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是企业职工掌握各种安全知识,避免各类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
企业的岗位和生产设施设备具有不同的安全技术特性和要求。随着高新技术装备的大量使用,企业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生产活动的安全可靠性。
从业人员需要具有系统的安全知识,熟练的安全生产技能,以及对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突发事故的预防、处理能力和经验。要适应企业生产活动的需要,从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能力。
❽ 从业人员在岗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后,应确保具备哪些知识技能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 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 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 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 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 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❾ 员工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义务吗
某市一楼盘的建筑施工单位新招收的20多名农民工,其中大部分人是初次进入建筑工地作业,普遍安全意识差。施工单位拟对新招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张某是新招农民工的一员,他认为自己有多年工作经历,拒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培训。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张某提出严肃批评,张某认为小题大做。问:张某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义务吗?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厂区布局及特殊危险场所的位置、有毒有害因素及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通用安全技术知识;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知识等等。这是现代社会从业人员所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从从业人员的角度看,如果其不接受教育和培训,则很难取得好的效果。鉴于此,我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从业人员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这是从业人员的一项法定义务。本案中,张某作为建筑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从事的是高危职业,建筑施工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要求施工人员必须具备较完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所以张某必须接受培训,不能拒绝法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五十五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目的是为了使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理能力,自觉地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❿ 安全知识培训的目的是什么
安全培训的目的是:
1、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
2、安全教育是使广大职工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3、安全教育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安全教育制度,搞好对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对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4、提高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
5、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6、减少“三违”作业行为,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安全培训的意义在于:
1、通过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2、通过安全培训提高工人的技术知识水平;
3、通过安全培训提高干部的安全管理业务水平;
4、促进技术知识的更新。
安全管理的对象是风险,管理的结果要么是安全,要么是事故。我们说“安全的规律”,确切地说,就是事故发生的规律,就是事故是怎么发生的。世间的事都有个前因后果,事故这个结果也有原因,原因就在于事故相关的各个环节,就是说,事故是一系列事件发生的后果。
这些事件是一系列的,一件接一件发生的,就是“一连串的事件”。所以,安全管理上就有了“事故链”原理。事故让人们看到了一个锁链:初始原因→间接原因→直接原因→事故→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