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临时用电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按照施工用电组织设计架设三相五线制的电气线路,所有电线均应架空,过道或穿墙均要用钢管或胶套管保护,严禁利用大地作为工作零线。
三、配电箱、开关箱内电气设备完好无缺。箱体下方进出线,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门、锁完善,有防雨、防尘措施,箱内无杂物,箱前通道畅通,并应对电箱统一编号,并设危险标志。保护零线(PE、绿/黄线)中间和末端必须重复接地,严禁与工作零线混接;产生振动的设备的重复接地不少于两处。
四、使用设备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和进行在运转中维修。
五、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负载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解决。搬迁或移动的用电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
六、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外电防护和接地与防雷等应严格按规范执行。
七、配电线路的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和绝缘铜线和绝缘铝线。架空线必须设置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或脚手架、龙门架或井字架上。
八、空线的接头、相序排列、档距、线间距离及横担的垂直距离和横担的选择及规格,严格执行规范规定。
九、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十、开关箱应由末级配电箱配电,配电箱、开关箱制作所用的材料、箱的规格设置要求及安装技术应按规范执行。 配电箱、开关箱最好购合格的成品使用。
十一、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安装,绝缘要求和箱壳保护接零应按规范执行。
十二、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十三、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安装和额定漏电动作应符合规范要求。
十四、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作合理配合匹配,实现分段保护的功能。
十五、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器和容量不大于5.5kW动力电路。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启动装置控制。各种开关电器元器件的额定值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十六、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且应每月定期检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十七、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检修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十八、移动的用电设备使用的电源线路,必须使用绝缘胶套管式电缆。
十九、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须有保护接零。
二十、严禁施工现场非正式电工乱接用电线和安装用电开关。
二十一、残缺绝缘盖的闸刀开关禁止使用,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并且需与设备容量相匹配。
二十二、电工必须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对电气设备要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凡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工具要停止使用。
二十三、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劲塑料线,所用绝缘导线型号及截面必须符合临电设计。
二十四、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即切断电源,用干砂灭火,或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使用导电的灭火剂灭火。
二十五、凡移动式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地下室照明和潮湿现场的照明,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二十六、不得私自乱拉电源,严禁将电源线的金属丝直接插入插座。
B.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1、临时用电应由项目工程师单独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电工必须由持证人员进行操作。
2、施工现场配电应遵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布置,本供电系统采用TN—S保护导体和中性导体分离接地系统,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中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要求。
3、每个电气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线路标志要分明,线头引出要整洁,各电箱要有门有锁,做到防雨防潮的要求,采用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4、配电室必须做到“四防和一通”的要求,确保防火、防潮湿、防水、防动物和保持通风良好,室内应备有绝缘设备,还应备有匹配的电气灭火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等安全用具。
5、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6、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和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7、建立安全检查制度。从临时用电工程开始,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
8、建立电器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9、建立工程拆除制度。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办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10、建立巡回检查和评估制度。施工管理部门和企业要按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评比。
11、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维修分配、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
12、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关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