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安全知识 > 医院物业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医院物业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发布时间:2021-02-18 22:53:13

⑴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的介绍

《社会消复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制》已经2008年12月30日公安部办公会议通过,并经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广电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国家旅游局同意,现予发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⑵ 求一篇物业保安培训知识的细节,约详细越好!

亲:给你提供一些参考文件。请采纳/我这里还做了一些文件。不知道能否帮到你!
物业保安培训实用资料、操作性强
保安培训资料
1、物业管理的“物业”是什么?
答: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的住宅区各类房屋及公共设备、公用设施、附属场地等。
2、“物业管理”是指什么?
答: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对物业所进行的养护、维修管理和位业主、房屋使用人提供的服务。
3、 什么要实行物业管理?
答: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建立业主自治与与物业管理相结合的物业管理新体制,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高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水平,为小区居民创造和保持政界、文明、安全、方便的居住环境,延长物业使用年限及确保其功能的正常发挥,事业主的物业保值、增值。
4、 业管理的“业主”和“房屋使用人”是指什么?
答:业主是指住宅区内各类房屋的所有人;
房屋使用人是指房屋的承租人和其他非业主使用人。
5、物业管理企业的作用是什么?
答:为业主创造一个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生活与工作环境;
提高城市管理的社会化、专业化能力;
延长物业使用年限确保其功能的正常发挥;
使业主的物业保值、增值。
6、 安的职责是什么?
答:保安的职责是:
a) 保安员上岗必须穿制服,佩戴装备(对讲机),严整仪容,纠正违章时先敬礼,必须做到以礼待人。
b) 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要及时汇报领班及部门领导。
c) 值班保安人员要认真做好放火、防盗、防劫工作,认真检查设备设施,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查明情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领班吉部门领导,确保管区的安全。
d) 执勤过程中要勤巡查,要有敏锐的目光,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预防案件、事故的发生,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e) 爱护设施设备、公共财物。对岗位内一切设施、财产不得随便乱用。
f) 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及值班纪律,对在岗位发生的各种情况要认真处理,并且做好详细的书面记载。
g) 对业主及访客的进出机动车辆应行军礼放行。
h)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按规定交接班。
i) 对小区的住户做好公司的规章制度及治安保卫的宣传工作。
7、有礼貌的查询进入小区的访客,并尽可能登记身份证,如有怀疑,应通知有关住户。
8、若发生案件,应采取一系列步骤以协助破案:
(1)立即汇报部门领导和拨打110电话,并留在现场直至公安人员到达;
(2 切勿移动或容许他人移动、触摸现场物品,保留现场证据,方便取证工作;
(3)禁止任何人在现场走动,并礼貌地劝阻闲人进入现场,以方便公安人员现场调查;
(4)向公安人员提供相关案件详情。
9、小区对装修施工单位与那些规定?
答:进入小区的施工单位必须有装修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装饰装修图纸。
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装修安全责任书》和《装修施工承诺表》,并领取《施工许可证》。
办理《临时出入证》,交身份证复印件两张、申报工种、人数(暂住人员)、装修时间。办理《临时出入证》须向公司缴纳工本费n元/人。
保证公共设施完好,保持住宅、绿地、道路政界、美观;不乱协、不乱画、不乱堆建筑材料,装修建筑垃圾必须袋装(编织袋或麻袋),定时堆放指定地点。
保证安全施工,落实防火措施,由于违章所造成的事故,由施工队负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装修时间为8:00-12:00,14:00-20:00,非此时间段,不得装修(发出噪音)。
装修施工人员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小区。
10、 么是业主大会?什么是业主委员会?
答:业主大会是全体业主组成决定本物业管理重大事项的业主自治组织。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经所在地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登记确认批准成立后,维护全体业主的物业权益,依法行使各项权利,业委会委员从全体业主中产生。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均应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11、 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的关系是什么
答: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共同管理者一定范围的物业,是平等的,双方存在一定的法律关系和经济关系。
法律关系是: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是委托和受托、聘用和受聘的关系。
经济关系是: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是有偿的,在提供一定的物业管理服务的同时应获得相应的报酬。同样,业主在享受物业管理服务的同时也应付出相应的费用。双方的经济关系是通过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确认和保证的。
12、 日常工作中常遇问题及解答。
1)。如有业主想装有线电视,找到我们,请我们带为办理,如何解释?
答:a..如果是初装户,代办费为n元,请住户缴纳初装费n元(别墅的价格),将身份证和联系电话留下,两天内可以代为办理。
b.如果是移机,代办费为n元,请住户缴纳移机费n元,将身份证、最近一次缴纳有线电视费用单和联系电话留下,两天内可以代为办理。
2)。如果业主家户外水表爆裂,找到我们,如何解释?
答:由于水表产权系属自来水公司所有,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换,因此,请住户自己来联系自来水公司丁卯分公司,反映情况。也可以我们代为反映情况。自来水公司丁卯分公司电话为:
3)。春节期间,如业主家中水电出现问题,到门卫处报修,如何解释?
答:一方面安慰业主宽心,一方面立刻拨打电话………反映情况,或直接拨答手机………..找*****(水电维修工),问清何时能来后,向业主解释。
4)。如有访客来访,如何接待?
答:当值保安应敬礼,并说:“您好,请问你找那一栋,那一位?”
如果对方准确说出姓名、位置,应询问是否已联系过,如已联系过,应敬礼放行;如未联系,应让对方车辆靠边活到值班室登记,并联系对方要找的住户。如业主确认,可礼貌放行。如业主不在家,或不愿意相见,应礼貌的向对方说:“对不起,你要找的住户暂时不在家,请您下次再来。”
如果对方不能说出要找的住户的姓名或位置,应请其到值班室登记,并请他主动电话联系,或我们联系业主确认。
如果来人不愿登记或说不出要访的人的姓名及楼栋且要强闯小区时,应立刻汇报领班,并拨打报警电话*****,领班应在5分钟内抵达现场。
如果来人是装修施工人员,应核对有无有效的临时出入证,如有,验证后,应登记后放行;
如果没有,则要求其办理临时出入证后方可进入。
如果来访人员携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时,当之保安应礼貌的拒绝物主讲此类物品带入小区。
13、如有住户要求寄存物品并代为保管时,如何解释。
答:如果寄存为普通物品,应请其说出明细来,签字确认,并说出来取时间,原则上不应超过三天。如超期未取,应将物品上缴领班,做好详细的值班纪录。
如果为贵重物品,应委婉拒绝;如对方请求代为保管时,不得超过一天,并请其签字确认。如超期未取,应立即将物品上缴领班,做好详细的值班纪录。
14、大宗物件出小区,应如何处理?
答:应确认对方身份,如对方为业主,应请其填写物品放行登记表,填写无误后,礼貌放行;
如对方不是业主,应请其填写物品放行登记表,并请其联系业主或直接联系业主确认;确认无误后,礼貌放行;如有误,应制止其出小区,并联系业主到现场确认。
15、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快速反应原则:
——正门当值保安一名3分钟内赶至现场;
保安领班3分钟内赶至现场。
统一指挥原则;
——处理突发事件有主管经理负责统一指挥;
特殊情况下,有保安领班负责统一指挥。
服从命令原则:
——任何工作人员须无条件服从主管经理的命令,保安领班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的详细记录。
团结协作原则:
(一) 盗窃。
当保安员、保安领班发现有盗窃现象或接到盗窃保安时,立即用通讯器材(对讲机或电话)想保安领班/主管经理报告现场的具体位置,然后留在被盗现场,或迅速赶到被盗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保护现场,禁止一切人员进出现场:
a. 保安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被盗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情况;
b. 保安员到达现场前,案犯已逃离现场时,可用电话或对讲机报告,但在使用时对讲机公用频道时不应随意泄漏案件的性质。正确的呼叫对讲术语:“队长,请你速到**位置;
c. 保安员到达现场时,如案犯仍未逃跑或已抓捕,可使用通讯器材向领班汇报。
保安领班接到报告后立即用通讯器材交待前后门卫,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
a. 对案发现场进行保护;
b. 领班到达现场立即了解案情及相关资料(询问笔录),根据案情需要及案件损失大小向公安机关报告案情。
(二)打架斗殴
当值保安在巡逻发现打架斗殴行为或接到打架斗殴保安是:
a.应立即上前制止或迅速赶赴现场制止,同时向保安领班报告具体位置,以伤人数、参与打架的人数;
b.将现场围观的人员隔离或劝离现场,维护现场的道路交通秩序,保护好现场;
保安领班接到报告后,3分钟内赶至现场,领班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案情及相关资料,根据现场的事态做出布置:
——对事态轻微的事件进行调解,事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对事态严重的,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三)抢劫
当值保安巡逻中发现抢劫或接到抢劫报案时:
a. 应立即制止或赶赴现场制止,对现场进行保护,同时向领班汇报;
b.向事主了解抢劫过程中人身是否受到损伤及财务的损失情况,如事主受伤则应视其伤势的情况送医院救治;
c.在追捕犯罪嫌疑人时,应采取:“敌逃我追,敌强我缠,一边追一边联络”的方法,等支援的保安或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后一起擒获,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伤。
(四)凶杀
当值保安巡逻中发现凶杀行为或接到凶杀报案时:
a.立即向保安领班汇报,并制止犯罪行为,对现场进行保护;
b.封锁案发现场,在公安机关人员到达前,坚决禁止任何人进出现场(如受害者家属、朋友等)
c.对伤者应立即报救护车送往医院抢救;
d.公安人员到达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中毒(如住户煤气、食物中毒等)
当值保安巡逻中发现有中毒情况或接到中毒报案时:
a.立即向保安领班汇报,并留在现场或赶赴现场切断毒源,使毒物不再扩散,疏散现场周围的围观者;
b.对煤气中毒者,尽快将中毒者撤离现场,将中毒者移到空气通畅处,松开衣扣和腰带,并尽快报救护车送往医院抢救;
c.对其他类别的中毒者,应尽快将中毒者撤离现场,消除口腔异物,维持呼吸道 通,注意保温并立即报救护车送往医院抢救;
d.将中毒人数、地点及抢救措施报告给领班
领班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抢救:
a. 维护现场,疏散人群及抢救中毒人员;
b. 调查中毒原因,核准毒源是否已切断,防止有漏毒现象而继续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六)交通意外事故
当值保安巡逻中发现有交通意外事故或接到交通意外事故报案时:
a. 立即向领班报告发生交通意外事故现场的具体位置
b. 留在现场或迅速赶赴现场维护交通秩序和保护现场,抢救伤者
领班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抢救:
a. 维护现场秩序、交通秩序;
b. 将重伤者报救护车送往医院抢救
(七)可疑爆炸物品
a.迅速报警,不要轻易动可疑爆炸物,尽可能保护、控制现场,并立即通知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经理人员到场。
b.各部门人员到现场后的职责:布置以可疑爆炸物或爆炸物为中心的警界线,控制现场;同时报告公安机关。
c.工程部立即关闭可能引起恶性事故的设备,撤走可以移动的贵重物品。
d.总经理、副总经理立即组织临时指挥部,组织指挥各项工作,统一指令采取扑救,布置善后工作。
e.值班经理、客务经理传达指挥部的指示,协调工作,记录现场处理经过,安定客人情绪,疏散客人及贵重物品。
f.办公室做好抢救伤员的准备与急救中心联系。要求物业公司员工沉着、冷静,听从指挥,坚守岗位,配合排除险情。
16、我国消防管理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设备保证随时有效地供水至关重要,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怎样加强对消防设备维修管理哪?
答:消防设备维修管理:1、对于室内消防设备与室内供水管道部分的维修相同,室外的管道,应做好冬季防冻保温工作;2、对于消防栓接圈的封闭及水龙带,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时检查、保养及试验工作,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3、储水池应存足够的水量,并随时补足;离心泵及其电机,定时检查保养并设置备用水泵。
17、门卫是物业安全的第一卫士,在物业治安管理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你知道如何做好门卫工作吗?
答:门卫的工作除治安管理职能外,更重要的是为用户及客人提供各种服务:1、提供引导服务及简单咨询服务。2、帮助用户及客人有秩序地乘电梯出入。3、当大堂人流过多拥挤时,引导部分客人从消防电梯厅进出。4、客人携带较多物品时,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5、为老弱病残及需要帮助的用户提供必要的可行的服务。
18、巡逻是物业安全的又一保障,必须加强保安巡逻,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请你说出对巡逻范围和巡逻方式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巡逻治安管理:1、巡逻范围只限定为公共地方,如绿化区、公共走廊、电梯厅、通道、洗手间等。未经许可,不许进入用户的房间内。2、巡逻方式主要有定时和不定时巡逻、穿制服和着便衣巡逻、白天和夜间巡逻等方式。
19、我国消防管理的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一旦要发生火警时你知道应急措施吗?
答:发生火警时的应急措施:1、打“119”并报告上级;2、组织人员抢救,并查找原因;3、控制火势;4、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5、严防坏人趁火打劫;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20、火灾起初阶段是灭火的最佳时期,你掌握常用的灭火方法吗?
答:灭火通常有四种方法:1、冷却法;2、窒息法;3、隔离法;4、抑制法。
21、噪声污染妨碍人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你知道产生噪声污染的类型吗?并说出物业环境噪声污染的控制方法。
答:噪声污染的产生:1、车辆交通噪声;2、建筑施工噪声;3、社会生活噪声。噪声污染的控制:1、禁止在住宅,文教区设立产生噪声污染的生产、经营项目;2、禁止在夜间规定不得作业的时间(一般指晚上10:00-次日晨6:00)内从事施工作业;3、禁止机动车、船在禁止鸣笛区域内鸣笛;4、从事娱乐性文化娱乐活动。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音响。
22、礼仪规范
礼仪的涵义是:礼的本意是敬神,泛指特定民族、人群或国家基于历史传统而形成的,以确立、维护社会等级秩序为核心内容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典章制度、行为方式。规范自身形式的礼,称为礼仪。规范对他人态度和行为的礼,称为礼貌。礼节是礼貌的具体体现。
物业管理工作中礼仪接待服务工作必须注意的问题:注意礼节,讲究原则;一视同仁,举止得当;严于律己,宽于待人。
礼仪接待服务工作中最基本的礼仪有两大类:一类是体现在语言上的礼节,有称呼礼节、问候礼节、应答礼节;另一类是体现在行为举止上的礼节,有迎送礼节、操作礼节和次序礼节。
仪表、仪容的基本要求是:仪表即人的外表,它包括容貌、姿态、服饰三个方面。仪容主要是指人的容貌。
23、仪态的具体要求有:站姿;坐姿;步姿;手势;表情。
24、物业管理礼仪接待工作的主要规程是:接待服务,应思想集中、精神饱满、真诚微笑、着装整齐,仪表、仪容端庄、整洁,热情问候、一视同仁、依次接待.让人感到你是乐于助人的,做到百问不厌,有问必答。
25、治安管理主要是:必须通过现行的科学技术手段与管理手段,依靠各种先进设备与工具,防止和终止任何危及或影响物业管理辖区内的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生命财产与身心健康的行为与因素,比如电线短路、煤气泄露、电梯关人、水管破裂、火警、偷盗、滋扰以及噪声等,还有如自然灾害、人为事故、流氓活动以及各种破坏活动的预防与阻止,确保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人身不受伤害,财物不受损失,工作、生活秩序正常。
26、治安管理的主要内容是:防扰乱秩序、防盗、防破坏、防流氓活动、防灾害事故。
治安管理的目的是人身不受伤害,财物不受损失,工作、生活秩序正常。
27、物业公司的治安管理队伍可采用委托保安公司实施安保服务和自建保安队伍实施安保服务。
28、普法学习;职业道德教育;军训。
29、保安人员在岗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安保操作规程;队列训练、擒拿格斗、体能训练、消防灭火训练、交通指挥训练等。
30、保安人员单兵队列考核标准是:军人军姿;停止间转法;齐步走与立定;正步走与立定;跑步走与立定;敬礼。
31、保安人员擒拿技术动作的基本内容是:基本功:直打、侧打、勾打;弹踢、侧踹、勾踢;综合练习。擒敌拳等。
32、保安人员军事体能测试标准是:百米跑14秒以内;俯卧撑50个以上;爬楼20层60秒以内。
33、保安守护工作的涵义是指保安人员根据有关特别服务的协议(委托管理合同、业主公约以外的协议),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对指定的人、财物、场所地以及其他对象所进行的看护和守卫活动。从宏观的涵义来看,对一个住宅小区、对一栋或一组大厦以及对一个工业区等物业的保安工作实际上就是保安守护工作,只不过物业管理单位不承担生命及财产的保险责任。
34、保安守护工作主要有:保护人身安全;保护财产安全;维护客户单位内部正常的秩序。
在守护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主要问题是:火灾;盗窃;破坏;扰乱秩序;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求助。
35、巡逻保安服务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巡逻区域内和保护目标周围的正常治安秩序;预防、发现、制止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发现各种可疑情况,抓获现行违法犯罪分子;警戒、保护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现场;检查发现防范方面的漏洞;平息巡逻中突发事件和意外事故。
36、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要处理方法是:及时予以制止,并尽量将其抓获;迅速报告公安机关;疏散无辜群众。
37、遇有聚众闹事的问题的主要处理方法是:控制、稳住领头者;疏散围观者;迅速报告有关部门及公安机关,平息事件;协助客户单位处理问题;防止事态扩大。
38、遇有疯、傻、醉汉闯入守护目标的主要处理方法是:将其劝出守护目标范围,无效时,通知其家属、单位及公安机关实施控制、监护。
39、守护目标范围内发生盗窃案件的主要处理方法是:迅速向公安机关报案;保护好现场;安抚受害者;注意守护目标范围内可疑人员。如抓获犯罪嫌疑人,应迅速移交公安机关,防止其逃跑。遇闯卡车辆,应记下车牌号及车辆特征,必要时报告公安机关。
40、发现守护范围内有形迹可疑人时的主要处理方法是:留心观察,注意其行为发展,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做好控制工作。
41、遇有守护范围突然停电情况下的主要处理方法是:遇夜间突然停电或守护灯光突然熄灭,特别加强门卫和要害部位的守护,在照明恢复前,严格控制人员进出。
42、遇有业主或住户当面或电话向保安人员反映情况时的主要处理方法是:问清反映者姓名、房号、单位,详细记录报告的内容;对当面报告者要记清其相貌、衣着特征;对报告内容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43、保安巡逻工作的主要方法是:采取定线、不定线相结合的巡逻线路;采取点与线结合的方法。
44、保安巡逻工作应注意的事项是:在时空控制上应注重系统管理;经常结合治安方面的情况,及时调整力量和巡逻方法;经常教育巡逻人员增强危险观念,要求每个巡逻人员在巡逻中,要全神贯注,细心观察,不忽视一点可疑迹象,不放过任何应该解决处理的问题,夜间巡逻要更加注意行人、车辆表现出来的可疑点,以及不正常的烟、光等。
45、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主要内容是: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妨害公共安全行为;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侵犯公共财产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违反消防管理行为;违反交通管理行为;违反户口或居民身份证管理行为。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犯罪的主要区别是:情节轻重和对社会危害大小不同;触犯的法律不同;应当受到的处罚不同。
46、正当防卫的条件是:1.正当防卫的不法侵害条件:必须有真实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才能进行正当防卫;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行正当防卫。2.正当防卫的防卫条件: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47、真实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指客观上发生了危害社会的行为。
48、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要看防卫行为是否能有效制止住不法侵害;要把防卫行为与侵害行为进行比较,凡是经综合分析认为防卫行为与侵害行为在性质、强度、手段等方面大体相当,即可认定是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须的限度。
49、非正当防卫的性质:属于不法行为。
50、常见的非正当防卫有:假想防卫;防卫挑拨;不适时防卫;局外防卫;抗拒防卫;互殴行为;防卫过当。
51、防卫过当:指行为人的防卫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给对方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的行为。
紧急避险的定义是:为了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及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合法利益的行为。
52、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主要是:必须是合法利益受到紧急危险的威胁;危险必须是正在发生的;避险行为必须是为了使合法利益免遭损害而实施;避险行为必须是在没有其他方法可以排除危险,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的;紧急避险必须是实际存在的,不能是假想的或推断的;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53、保安员处理问题应遵循的原则:保安员在履行自己的职责时,会遇到许多问题需要处理,在维护业主(租户)的安全和利益的同时,依法办事,依法执行政策, 不徇私情,以理服人。
54、保安员处理问题应遵循的方法:对不同性质的问题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对一般违反法规和管理规定的问题,如民事纠纷,可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解决,主要是分清是非,耐心劝导,对一时解决不了又有扩大趋势的问题,应采取“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缓不可急,可顺不可逆”的处理原则,尽力劝解,把问题引向缓和,千万不要将矛盾激化,因为这样不利于解决问题。对处理问题上,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如违反情节轻微,不需处罚的,可当场教育,或协助所在单位、家属进行教育,如需要治安处罚的,交公安机关处理。违反其他行政规定的,交行政机关处理。对于犯罪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把犯罪分子扭送公安机关。

⑶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的安全教育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明确机构和人员,保障教育培训工作经费,按照下列规定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一)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职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三)对在岗的职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其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单位对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当将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防火灭火措施、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人员疏散逃生知识等作为培训的重点。
第十五条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二)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
(三)结合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体验;
(五)每学年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六)对寄宿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用火用电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至少确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
第十六条中小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应当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保证课时或者采取学科渗透、专题教育的方式,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小学阶段应当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
初中和高中阶段应当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采取游戏、儿歌等寓教于乐的方式,对幼儿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第十七条高等学校应当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对学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知识、火灾自救他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
第十八条国家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置消防类专业或者开设消防类课程,培养消防专业人才,并依法面向社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应当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的特点,科学安排培训内容,开设消防基础理论和消防管理课程,并列入学生必修课程。
师范院校应当将消防安全知识列入学生必修内容。
第十九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
(二)在社区、村庄的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等场所,对居民、村民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三)组织志愿消防队、治安联防队和灾害信息员、保安人员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四)利用社区、乡村广播、视频设备定时播放消防安全常识,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和乡村民俗活动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确定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第二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工作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员工和居民参加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一条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同一建筑物,负责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的单位应当对建筑物内的单位和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二条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医院、客运车站、客运码头、民用机场、公共图书馆和公共展览馆等公共场所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对公众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一)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等处的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等;
(二)根据需要编印场所消防安全宣传资料供公众取阅;
(三)利用单位广播、视频设备播放消防安全知识。
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单位,应当对服务对象开展经常性的用火用电和火场自救逃生安全教育。
第二十三条旅游景区、城市公园绿地的经营管理单位、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在景区、公园绿地、活动场所醒目位置设置疏散路线、消防设施示意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利用广播、视频设备、宣传栏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导游人员、旅游景区工作人员应当向游客介绍景区消防安全常识和管理要求。
第二十四条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二)在建设工地醒目位置、施工人员集中住宿场所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悬挂消防安全挂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
(三)对明火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配合施工单位做好上述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第二十五条新闻、广播、电视等单位应当积极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制作节目,对公众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十六条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安全监管、旅游部门管理的培训机构,应当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⑷ 保安员岗中培训内容有哪些

1、保安员的守则 1 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市民行为道德规范,遵守本院一切规章制度。 2.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事、互帮互助,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质量标准要求开展工作,作业场所禁止无关人员逗留。 4讲究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严守医院机密,廉洁奉公,维护集体利益和医院声誉。 5 爱护公物及公用设施,自觉维护和保持环境卫生。 6 勤俭办公,节约用水、用电,杜绝一切浪费现象。 7 衣容整洁、精神饱满、待人热情、文明用语。
2、保安工作态度 1 服从领导――不折不扣地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及工作调配。 2 严于职守――坚守本职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或睡岗。 3 正直诚实――对上级领导、同事和客户要以诚相待,不得阳奉阴违。 4 团结协作――各部门之间、员工之间要互相配合,同心协力地解决困难。 5 勤勉高效――发扬勤奋踏实的精神,优质高效地完成所担负的工作。
3、服务态度 1. 礼貌――这是员工对客户和同事最基本的态度,在任何时刻均应使用礼貌用语,“请”字当头、“谢”字不离口。 2. 乐观――以乐观的态度接待客户。 3. 友善――“微笑”是体现友善最适当的表达方式,因此以微笑来迎 接客户及与同事相处。 4. 热情――尽可能为同事和客户提供方便,热情服务。 5. 耐心――对客户的要求应认真、耐心地聆听。 6. 平等――视同仁地对待所有病人,不能有贫富之分、厚此薄彼。
4、仪容仪表 (一) 着装 1、 上岗着装保持干净整洁,扣好纽扣,不得敞开外衣,卷起裤脚、衣袖,领带必须结正。 2、 制服外衣衣袖、衣领处,制服衬衣领口,不得显露个人衣物、饰品,制服外不得显露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衣袋内不得装过大过厚物品。 3、 除因工作或经批准外,不准穿着或携带制服离开辖区,下班后不得穿制服。 (二) 仪容仪表 1 精神振作、姿态端正,不准留长发、大鬓角,胡须 2 着装整洁,帽子戴正,扣好纽扣。不得敞衣露怀,卷袖挽裤腿,内衣不得外露,手机、锁匙扣 3 物品不得露于衣服外,衣服口袋不得装较大物品。 4 执勤时要佩戴好工作证和执勤器具。 (三) 行为举止 1 举止文明、大方、端庄、稳健。 2 用语文明,谈话自然。 3 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弓腰驼背,不得东倒西歪,前倾后靠,不得伸懒腰;不袖手、背手叉腰或将手插入衣袋内,执勤时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得搭肩挽背。 4 不得哼歌曲,吹口哨、跺脚。 5 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6 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但不得当众整理个人衣物。 7 不得将任何物品夹于腋下,不得敲桌椅或玩弄其他物品。 (四) 保安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坚决予以辞退 1. 违法乱纪受过公安机关处罚的; 2. 以权谋私、敲诈勒索,收受利益及有贪污行为的; 3. 利用工作之便,监守自盗的; 4. 值班时间喝酒的; 5. 多次违反保安员各项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6. 目无组织纪律、不服从管理、不听从指挥、辱骂顶撞领导的

⑸ 消防知识:哪些单位属于消防重点单位

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公布)第十三条,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本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5)医院物业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扩展阅读:

消防安全管理

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第十九条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公众聚集场所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⑹ 怎样做到消防安全知识

,具体消防设备的使用维护等,见附件:我自己做的

各地区消防大队都有消防安全手册和消防安全操作使用知识图画,具体有各地人力资源部和教育局举办,文件如下: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照本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条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依法组织和监督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纳入相关工作检查、考评。

各部门应当建立协作机制,定期研究、共同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当符合全国统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的要求,主要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

(二)消防法律法规;

(三)火灾预防知识;

(四)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

(五)其他应当教育培训的内容。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

(一)掌握本地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二)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会同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四)定期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第六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教育培训规划,并进行教育督导和工作考核;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三)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

(四)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民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结合救灾、扶贫济困和社会优抚安置、慈善等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二)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各类福利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负责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登记,并实施监督管理。

第八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

(二)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九条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和监督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城市燃气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风景名胜区经营管理单位和城市公园绿地管理单位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将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第十条文化、文物行政部门应当积极引导创作优秀消防安全文化产品,指导和监督文物保护单位、公共娱乐场所和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文化站等文化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和协调广播影视制作机构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播出相关消防安全节目,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和监督电影院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监督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和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内容;

(三)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纳入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及执业资格考试内容。

第十三条旅游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和监督相关旅游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旅行社加强对游客的消防安全教育,并将消防安全条件纳入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等相关行业标准,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旅游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第三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明确机构和人员,保障教育培训工作经费,按照下列规定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一)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职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三)对在岗的职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其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单位对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当将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防火灭火措施、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人员疏散逃生知识等作为培训的重点。

第十五条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二)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

(三)结合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体验;

(五)每学年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六)对寄宿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用火用电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至少确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

第十六条中小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应当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保证课时或者采取学科渗透、专题教育的方式,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小学阶段应当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

初中和高中阶段应当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采取游戏、儿歌等寓教于乐的方式,对幼儿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第十七条高等学校应当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对学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知识、火灾自救他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

第十八条国家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置消防类专业或者开设消防类课程,培养消防专业人才,并依法面向社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应当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的特点,科学安排培训内容,开设消防基础理论和消防管理课程,并列入学生必修课程。

师范院校应当将消防安全知识列入学生必修内容。

第十九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

(二)在社区、村庄的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等场所,对居民、村民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三)组织志愿消防队、治安联防队和灾害信息员、保安人员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四)利用社区、乡村广播、视频设备定时播放消防安全常识,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和乡村民俗活动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确定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第二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工作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员工和居民参加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一条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同一建筑物,负责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的单位应当对建筑物内的单位和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二条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医院、客运车站、客运码头、民用机场、公共图书馆和公共展览馆等公共场所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对公众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一)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等处的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等;

(二)根据需要编印场所消防安全宣传资料供公众取阅;

(三)利用单位广播、视频设备播放消防安全知识。

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单位,应当对服务对象开展经常性的用火用电和火场自救逃生安全教育。

第二十三条旅游景区、城市公园绿地的经营管理单位、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在景区、公园绿地、活动场所醒目位置设置疏散路线、消防设施示意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利用广播、视频设备、宣传栏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导游人员、旅游景区工作人员应当向游客介绍景区消防安全常识和管理要求。

第二十四条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二)在建设工地醒目位置、施工人员集中住宿场所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悬挂消防安全挂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

(三)对明火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配合施工单位做好上述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第二十五条新闻、广播、电视等单位应当积极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制作节目,对公众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十六条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安全监管、旅游部门管理的培训机构,应当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四章消防安全培训机构

第二十七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面向社会从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应当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并到省级民政部门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第二十八条成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条件,有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一百万元以上;

(三)有健全的组织章程和培训、考试制度;

(四)具有与培训规模和培训专业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员队伍;

(五)有同时培训二百人以上规模的固定教学场所、训练场地,具有满足技能培训需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

(六)消防安全专业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四)项所指专(兼)职教员队伍中,专职教员应当不少于教员总数的二分之一;具有建筑、消防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五年以上消防相关工作经历的教员不少于十人;消防安全管理、自动消防设施、灭火救援等专业课程应当分别配备理论教员和实习操作教员不少于两人。

第二十九条申请成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申请后,可以征求同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意见。

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配合对申请成立消防安全培训专业机构的师资条件、场地和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书面意见。

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有关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定,并综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进行评定,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条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规定,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应当将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和自动消防设施施工、操作、检测、维护技能作为培训的重点,对经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培训证书。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收费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依法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管理,监督、指导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依法开展活动。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定期组织质量评估,并向社会公布监督评估情况。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质量评估时,可以邀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专业人员参加。

第五章奖惩

第三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单位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职工,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职责的,上级部门应当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根据权限依法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建议有权部门给予处分。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在协助审查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工作中疏于职守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四条学校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教育、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其改正,并视情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三十五条单位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六条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擅自举办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或者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在培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全国统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由公安部会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

⑺ 物业保安培训内容有哪些

物业保安复培训内容:
1、物业保安基制础理论知识(保安的起源与发展,保安目前现况与发展)
2、物业保安员法律常识(宪法、刑法、治安处罚法、消防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3、消防常识(如何预防火灾和扑救火灾,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4、急救常识(心肺复苏、触电、中毒等)
5、突发事件处置方法(岗位职责和处置方法)
6.物业车辆管理。
7.报警。

⑻ 杭州杭安消防知识咨询服务部是干什么老接到电话

杭安消防是枫叶集团下面的一个公司,主要就是卖消防器材的。我刚好版听过课,物业权组织的,去听了才知道什么消防培训,就是卖消防器材的。真不知道物业是怎么搞的,名义上还消防培训,到最后才知道是卖器材的。不要理他们,搞的自己好像是消防队一样,其实就是企业。

⑼ 如何进行消防安全的教育培训

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包含火灾基本知识、灭火的基本原理及方法、火警电话及报警专方法、火场逃生与自属救、消防设施与设备、初起火灾的特点及扑救方法和消防安全标志等方面。

需要针对实际工作和生活中所遇到的一些消防安全问题进行分析讲解,针对操作不当的地方,适时给予讲解、纠正。以增强参训人员处理和控制初起火灾的能力,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

还应对政府职能部门的消防职责进行详细说明,强调法律赋予公务人员的消防工作职责和任务,结合行业部门落实行业主管机构消防安全职责,落实各级政府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的基本要求。

⑽ 物业《消防安全知识手册》哪位朋友有啊谢谢!!

中学生消防安全知识
悬赏分:0 - 解决时间:2006-3-25 19:41
提问者: julia2177 - 试用期 一级 最佳答案
校园是人员高度聚集的公共场所,教学仪器多、科研设备价值昂贵、用电量大,各类试验、实习项目和易燃物多,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影响大、损失大,直接影响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因而,我校多年来高度重视校园防火工作,始终把防火工作放在各项预防工作的首位。预防校园火灾是一项长抓不懈的工作,学习消防知识是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可或缺的一课。
为了增强广大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便于同学们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我们编辑了这本《中学生消防安全常识》。本书内容主要包括:火灾基本常识、灭火器基本常识、初起火灾扑救方法、人员疏散和火场逃生知识、消防知识问答等,并收集了校园火灾案例、消防安全知识竞赛试题等方面的内容。其目的是让中学生通过学习这本读物,了解消防安全常识,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特点,掌握灭火、疏散、逃生技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预防校园火灾。同时,也为广大学生和中学生义务消防队提供了学习、宣传资料。我们期望,通过对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使广大同学做到“三懂三会”,即:懂火灾的危害性、懂火灾的扑救方法、懂预防火灾的措施: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逃生自救。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希望同学们自觉承担起校园防火工作的责任与义务,更多的学习和掌握消防知识,遵守各项防火制度,积极参与校园消防工作,使我校形成“人人关心消防、处处注意防火”的群防群治的局面,从根本上减少或避免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

(一)燃烧的定义
燃烧,俗称着火,系指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或)发烟的现象。
燃烧具有三个特征,即化学反应、放热和发光。
(二)燃烧的条件
燃烧的必要条件——物质燃烧过程的发生和发展,必须具备以下三个必要条件,即:可燃物、氧化剂和温度(引火源)。只有这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才可能发生燃烧现象,无论缺少哪一个条件,燃烧都不能发生。但是,并不是上述三个条件同时存在,就一定会发生燃烧现象,还必须这三个因素相互作用才能发生燃烧。
1.可燃物:凡是能与空气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剂起燃烧化学反应的物质称为可燃物。可燃物按其物理状态分为气体可燃物、液体可燃物和固体可燃物三种类别。可燃烧物质大多是含碳和氢的化合物,某些金属如镁、铝、钙等在某些条件下也可以燃烧,还有许多物质如肼臭氧等在高温下可以通过自己的分解而放出光和热。
2.氧化剂:帮助和支持可燃物燃烧的物质,即能与可燃物发生氧化反应的物质称为氧化剂。燃烧过程中的氧化剂主要是空气中游离的氧,另外如氟、氯等也可以作为燃烧反应的氧化剂。
3.温度(引火源):是指供给可燃物与氧或助燃剂发生燃烧反应的能量来源。常见的是热能,其它还有化学能、电能、机械能等转变的热能。
4.链式反应:有焰燃烧都存在链式反应。当某种可燃物受热,它不仅会汽化,而且该可燃物的分子会发生热烈解作用从而产生自由基。自由基是一种高度活泼的化学形态,能与其他的自由基和分子反应,而使燃烧持续进行下去,这就是燃烧的链式反应。
燃烧的充分条件——(1)一定的可燃物浓度;(2)一定的氧气含量:(3)一定的点火能量;(4)未受抑制的链式反应。例如:汽油的最小点火能量为0.2raj,乙醚为O.19mJ,甲醇为0.215mJ。对于无焰燃烧,前三个条件同时存在,相互作用,燃烧即会发生。而对于有焰燃烧,除以上三个条件,燃烧过程中存在未受抑制的游离基(自由基),形成链式反应,使燃烧能够持续下去,亦是燃烧的充分条件之一。
(三)燃烧的类型
燃烧按其形成的条件和瞬间发生的特点一般分为闪燃、着火、自燃和爆炸四种类型。
闪燃是物质遇火能产生一闪既灭的燃烧现象。
着火是可燃物质在空气中与火源接触,达到某一温度时,开始产生有火焰的燃烧,并在火源移去后仍能继续燃烧的现象。
自燃是可燃物质在没有外部火花、火焰等火源的作用下,因受热或自身发热积热不散引起的燃烧。
爆炸是由于物质急剧氧化或分解反应产生温度、压力增加或两者同时增加的现象。爆炸可分为:物理爆炸、化学爆炸和核爆炸。
物理爆炸是由于液体变成蒸气或者气体迅速膨胀,压力急速增加,并大大超过容器的极限压力而发生的爆炸。如蒸气锅炉;液化气钢瓶等的爆炸。
化学爆炸是因物质本身起化学反应,产生大量气体和高温而发生的爆炸。如炸药的爆炸,可燃气体、液体蒸气和粉尘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等。化学爆炸是消防工作中防止爆炸的重点。
热传播除了火焰直接接触外,通常是以热传导、热辐射和热对流三种方式向外传播的。
(四)火灾的定义
火灾系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火灾大多数是一种社会现象,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可归纳三个方面。一是人为的不安全行为(含放火);二是物质的不安全状态;三是工艺技术的缺陷。而人的不安全行为是最主要的因素。
(五)火灾的分类
火灾依据物质燃烧特性,可划分为A、B、C、D、E五类。
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质性质,一般在燃烧时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煤、棉、毛、麻、纸张等火灾。
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火灾。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等火灾。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铝镁合金等火灾。
E类火灾:指带电物体和精密仪器等物质的火灾
(六)火灾的级别
按照国家《火灾统计管理规定》,火灾可划分为特大火灾、重大火灾、一般火灾。
特大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大火灾,死亡1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重大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火灾:死亡3人以上(含本数,下同):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一般火灾: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火灾为一般火灾。

(一)灭火器的种类

灭火器的种类很多,按其移动方式可分为:手提式和推车式;按驱动灭火剂的动力来源可分为:储气瓶式、储压式、化学反应式:按所充装的灭火剂则又可分为:泡沫、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酸碱、清水等。

(二)灭火器使用方法

1.二氧化碳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灭火时只要将灭火器提到或扛到火场,在距燃烧物5米左右,放下灭火器拔出保险销, —手握住喇叭筒根部的手柄, 另一只手紧握启闭阀的压把。对没有喷射软管的二氧化碳灭火器, 应把喇叭筒往上板70~90度。使用时, 不能直接用手抓住喇叭筒外壁或金属连线管, 防止手被冻伤。灭火时, 当可燃液体呈流淌状燃烧时, 使用者将二氧化碳灭火剂的喷流由近而远向火焰喷射。如果可燃液体在容器内燃烧时,使用者应将喇叭筒提起。从容器的一侧上部向燃烧的容器中喷射。但不能将二氧化碳射流直接冲击可燃液面, 以防止将可燃液体冲出容器而扩大火势,造成灭火困难。

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在室外使用时, 应选择在上风方向喷射。在室内窄小空间使用时, 灭火后操作者应迅速离开,以防窒息。

2.手提式1211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使用时,应手提灭火器的提把或肩扛灭火器带到火场。在距燃烧处5米左右,放下灭火器,先拔出保险销,一手握住开启把,另一手握在喷射软管前端的喷嘴处。如灭火器无喷射软管,可一手握住开启压把,另一手扶住灭火器底部的底圈部分。先将喷嘴对准燃烧处,用力握紧开启压把,使灭火器喷射。当被扑救可燃烧液体呈现流淌状燃烧时,使用者应对准火焰根部由近而远并左右扫射,向前快速推进,直至火焰全部扑灭。如果可燃液体在容器中燃烧,应对准火焰左右晃动扫射,当火焰被赶出容器时,喷射流跟着火焰扫射,直至把火焰全部扑灭。但应注意不能将喷射流直接喷射在燃烧液面上,防止灭火剂的冲力将可燃液体冲出容器而扩大火势,造成灭火困难。如果扑救可燃性固体物质的初起火灾时,则将喷流对准烬烧昂猛烈处喷时,坐火焰机扑灭,及时采取措施,不让其复燃。

1211灭火器使用时不能颠倒,也不能横卧,否则灭火剂不会喷出。另外在室外使用时,应选择在上风方向喷射:在窄小的室内灭火时, 灭火后操作者应迅速撤离,因 12ll灭火剂也有一定的毒性,以防对人体的伤害。

3.推车式1211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灭火时一般由二个人操作,先将灭火器推或拉到火场,在距燃烧处10米左右停下,一人快速放开喷射软管,紧握喷枪,对准燃烧处:另一个则快速打开灭火器阀门。灭火方法与手提式1211灭火器相同。

4.手提式于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灭火时,可手提或肩扛灭火器快速奔赴火场,在距燃烧处5米左右,放下灭火器。如在室外,应选择站在上风方向喷射。

使用的干粉灭火器若是储气瓶式,操作者应一手紧握喷枪、另一手提起储气瓶上的开启提环。如果储气瓶的开启是手轮式的,则向逆时针方向旋开,并旋到最高位置,随即提起灭火器。当干粉喷山后,迅速对准火焰的根部扫射灭火。使用的于粉灭火器若是储压式,操作者应先将开启把上的保险销拔下,然后握住喷射软管前端喷嘴部,另一只手将开启压把压下,打开灭火器进行灭火。灭火器在使用时,一手应始终压下压把,不能放开,否则会中断喷射。

干粉灭火器扑救可燃、易燃液体火灾时,应对准火焰根部扫射,如果被扑救的液体火灾呈流淌燃烧时,应对准火焰根部由近而远,并左右扫射,直至把火焰全部扑灭。如果可燃液体在容器内燃烧,使用者应对准火焰根部左右晃动扫射,使喷射出的干粉流覆盖整个容器开口表面;当火焰被赶出容器时,使用者仍应继续喷射,直至将火焰全部扑灭。在扑救容器内可燃液体火灾时,应注意不能将喷嘴直接对准液面喷射, 防止喷流的冲击力使可燃液体溅出而扩大火势,造成灭火困难。如果当可燃液体在金属容器中燃烧时间过长,容器的壁温已高于扑救可燃液体的自燃点, 此时极易造成灭火后再复燃的现象,若与泡沫类灭火器联用, 则灭火效果更佳。

使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扑救固体可燃物火灾时,应对准燃烧最猛烈处喷射, 并上下、左右扫射。如条件许可,使用者可提着灭火器沿着燃烧物的四周边走边喷,使干粉灭火剂均匀地喷在燃烧物的表面,直至将火焰全部扑灭。

5.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与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相同。

初起火灾范围小、火势弱,是用灭火器灭火的最佳时机。因此,正确合理地配置灭火器显得非常重要。

(三)灭火器的适用范围

扑救A类火灾可选择水型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

扑救B类火灾可选择泡沫灭火器(化学泡沫灭火器只限于扑灭非极性溶剂)、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

扑救C类火灾可选择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等。

扑救D类火灾可选择粉状石墨灭火器、专用干粉灭火器,也可用干砂或铸铁屑末代替。

扑救带电火灾可选择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等。带电火灾包括家用电器、电子元件、电气设备(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发电机、电动机、变压器等)以及电线电缆等燃烧时仍带电的火灾,而顶挂、壁挂的日常照明灯具及起火后可自行切断电源的设备所发生的火灾则不应列入带电火灾范围。

(四)灭火器灭火的有效程度

相对于扑灭同一火灾而言,不同灭火器的灭火有效程度有很大差异;二氧化碳和泡沫灭火剂用量较大,灭火时间较长;干粉灭火剂用量较少,灭火时间很短:卤代烷灭火剂用量适中,时间稍长于干粉。配置时可根据场所的重要性,对灭火速度要求的高低等方面综合考虑。

(五)灭火器设置场所的环境温度

灭火器设置场所的环境温度对于灭火器的喷射性能和安全性能有明显影。向。若环境温度过低则灭火器的喷射性能显著降低,影响灭火效能;若环境温度过高则灭火器内压增加,灭火器有爆炸伤人的危险。因此灭火器设置点的环境温度应在灭火器的使用温度范围内。

(六)灭火器对保护物品的污损程度

水、泡沫、干粉灭火器喷射后有可能产生不同程度的水渍、泡沫污染和粉尘污染等,对于贵重设备、精密仪器、珍贵文物、高档电气设备等,应选用二氧化碳和卤代烷等高效洁净的灭火器,不得配置低效且有明显污损作用的灭火器。对于价值较低的物品,则无须过多考虑灭火剂污染的影响。

(七)使用灭火器人员的身体素质

灭火器的重量不等,小的只有0.5公斤,大的可达几十公斤,配置灭火器时应考虑其使用人员的年龄、性别、体力等。使用人员以青壮年为主的场所可配置较大级别的灭火器,有助于迅速灭火。而在服装厂(以女工为主)、医院、小学及养老院、福利工厂(工人存在生理缺陷)等场所应配置较小级别的灭火器,以便于开展灭火工作。

(八)灭火器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

火灾危险等级越高,则单位剂量灭火器的保护面积越小,为了方便有效地扑救初起火灾,应选用较大灭火级别的灭火器,如堆场、汽车库可选用大型推车式灭火器。对于火灾危险等级较低的场所,如办公楼、教学楼等,可选用较小灭火级别的灭火器,以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九)同一场所灭火器的配置

各种灭火器的操作方法不尽相同,为了方便用同一操作方法使用多具灭火器顺利灭火,同一场所最好采用同一类型的灭火器,或选用同一操作方法的灭火器。

(十)不同类型灭火器之间的相容性

不相容的灭火器

┌—————┬————————————————┐

│类 型 │ 不相容的灭火器 │

├—————┼————————————————┤

│于粉与干粉│ 磷酸铵盐、碳酸氢钠、碳酸氢钾│

├—————┼—————————┬——————┤

│干粉与泡沫│碳酸氢钾、碳酸氢钠│ 蛋白泡沫│

│ ├—————————┼——————┤

│ │碳酸氢钾、碳酸氢钠│ 化学泡沫│

└—————┴—————————┴——————┘

不同类型灭火器所充装的灭火剂不同,在灭火时,不同的灭火剂可能会发生反应,导致不利于灭火的反作用。因此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的灭火器时,应采用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

(十一)灭火器的维护

一是灭火器应放置在通风、干燥取用方便的地方,环境温度在—5℃~45℃为好。

二是灭火器应避免高温、潮湿和有腐蚀严重的场合,可防止干粉灭火剂结块、分解。

三是检查干粉是否结块,储气瓶内二氧化碳气体是否泄漏。检查二氧化碳储气瓶,应将储气瓶拆下称重,称出的重量与储气瓶上钢印所标的数值是否相同。如小于所标值7克以上时,应送维修部门修理。如果有压力表则查其指针是否指在绿色区域。如指针已在红色区域,则说明内部压力已泄漏无法使用,应赶快送维修部门检修。

(十二)其他应考虑的问题

几种灭火器相比较,卤代烷1211灭火器价格最高,磷酸铵盐干粉次之,其余的相对较便宜;二氧化碳灭火器单位灭火级别的体积最大。为保护大气臭氧层,在非必要场所不得配置卤代烷灭火器,对于有防震动要求的计算机主机房等场所,不得选用推车式灭火器。

(一)常见火灾隐患
1.教室火灾隐患
(1)门不畅通或只开一个门;
(2)使用大功率照明灯或电热器具取暖靠近易燃物;
(3)违反操作规程使用电子教具:
(4)线路老化或超负荷;
(5)不按照安全规定存放易燃物品;
(6)在教室内吸烟、乱丢烟头。
2.实验室的火灾隐患
(1)实验室易燃易爆物品保存不当或打碎洒落;
(2)实验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
(3)实验过程缺少专人指导:
(4)实验项目缺少防火措施;
(5)试剂混存。
3. 图书馆的火灾隐患
(1)电线、 电器设备发生短路;
(2)火柴、打火机等意外点燃;
(3)吸烟、乱扔烟头;
(4)疏散通道不畅。
4. 宿舍的火灾隐患
(1)使用劣质电器:
(2)违章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使线路超负荷;
C3)私接乱拉电线;
(4)卧床吸烟:
(5)在蚊帐内点蜡烛看书;
(6)擅自使用煤油炉、液化气灶具、酒精炉等可能引起火灾的器具;
(7)焚烧杂物:
(8)台灯靠近枕头、被褥;
(9)手机充电器放在床上充电。
5.礼堂、报告厅的火灾隐患
(1)电线老化:
(2)乱丢烟头;
(3)大功率照明灯靠近幕布或易燃装饰物;
(4)违章使用明火;
(5)安全门、疏散通道堵塞;
(6)场馆内严重超过额定人数。
(二)火灾预防
1.学生宿舍内火灾预防
学生宿舍防火安全应做到十不准
(1)不准私拉乱接电线
(2)不准卧床吸烟和乱扔烟头
(3)不准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4)不准在楼内焚烧杂物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舍
(6)不准使用“热得快”等电热设备
(7)不准使用酒精炉等明火器具
(8)不准擅自变动电源设备
(9)不准离开宿舍不关电源
(10)不准损坏灭火器和消防设施。
2.常用电器火灾预防
(1)电吹风引起火灾原因及防火安全措施
1)电吹风引起火灾原因
第一,电吹风正在使用时,因有其它事情走开(如接电话、有人敲门去开门等),随手将电吹风往木台上一搁,并完全忘记了使用过电吹风的事,结果长时间搁置,于是电吹风外壳的高温便引燃可燃物。
第二,在使用电吹风时遇上停电,在未断电源的情况下去处理其它事情或外出,待恢复通电以后电吹风的电热丝长时间加热,温度升高,引起火灾。
2)电吹风防火安全措施:
第一,电源插座以及导线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连接要紧密牢靠。
第二,谨防敲打,跌碰和禁止拆卸电吹风,以免损坏发热元件以及绝缘装置,造成漏电甚至短路,引起火灾。
第三,使用电吹风时人员不能离开,更不能将其随意放置在台凳、沙发、床垫等可燃物上。
第四,使用完毕一定要及时切断电源。
(2)白炽灯引起火灾原因及防火安全措施
1)白炽灯引起火灾原因:
第一,白炽灯泡表面温度很高,能烤燃与其接触或邻近的可燃物。在一般散热条件下,白炽灯泡的表面温度随着其功率增大而增大。例如功率分别为40瓦、100瓦、200瓦的白炽灯,其灯泡表面温度可分别达到50—60'C、170~200'C、160—300'C。如木材、纸张、棉布、柴草等,燃点都很低,若与正在通电使用的灯泡靠近,就很容易将其烤着起火。经测试表明,200瓦的白炽灯紧贴木箱,不到1小时就能将木箱烤着;如紧贴棉衣,只有5分钟就能起火燃烧。灯泡的功率越大,开灯时间越长,灯泡表面温度越高,可燃物燃点越低,二者的距离越近,越容易引起燃烧。
第二,因供电电压过高,灯泡功率过大,导线负载能力小,绝缘老化,致使导线过热,短路起火。
第三,因供电电压过高,灯丝发热量过大,引起灯泡内部惰性气体剧烈膨胀或功率大、表面温度高的灯泡受到骤冷骤热、水溅、震荡等,致使灯泡爆炸,高温玻璃片、高温灯丝溅落到可燃物上,引起火灾。
第四,因灯头接触部分接触不良,引起发热、打火;在灯头的玻璃壳连接松动时拧动灯头,发生短路,引起火灾。
2)白炽灯防火安全措施:
第一,灯泡应设置在安全、妥善的地点,与可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在可能遇到碰撞的地点,灯泡应有金属保护网或玻璃外罩。
第二,严禁用纸、布或其他可燃物遮挡灯具,不准用灯泡在被窝里取暖和烘烤衣物。
第三,不得将灯泡挂靠在木质家具、门、框或硬纸板上,也不得将灯泡嵌在天花板或顶棚里。移动台灯时灯泡要与窗帘布、蚊帐等可燃物品保持一定距离。
第四,白炽灯的供电电压不能超过其额定电压。不得用湿手或湿布摸擦正在工作灯泡,以防灯泡爆炸。如果灯头与玻璃壳连接松动,不得强行拧动灯泡。如果使用150瓦以上的灯泡,不得使用胶木灯口,以免发热起火。
第五,白炽灯所用导线应当具有优良的绝缘性能。导线不得靠近灯泡,以防因长时烘烤使导线绝缘层老化、熔化、燃烧。在线路上要安装保险装置,保护线路。开关不得安在地线上。
第六,使用白炽灯特别是大功率白炽灯,连续通电的时间不宜过长,不得点“长明灯”。人员外出、上课要牢记关灯。
(3)日光灯引起火灾原因及防火安全措施
1)日光灯镇流器引起火灾原因:
第一,镇流器质量差。有些镇流器在出厂时没有经过严格检验或自己绕制镇流器,由于粗制滥造,质量较差,如:线圈匝数不足、绝缘能力不够、线径过小、铁芯面积过小、空间间隙太大、硅钢片插得不紧等等。这些都容易使镇流器发热,产生高温,以致损坏绝缘、沥青融化并从盒内溢出等,形成短路,引起火灾。
第二,镇流器选择安装不当。如:选用镇流器与日光灯管功率不匹配、各接点接触不牢、镇流器紧贴天花板等可燃材料安装,并且安装部位通风散热条件很差。这样,一方面镇流器容易发热,另一方面热量不易散发,从而大量骤热,形成高温,烤燃可燃物质,引起火灾。
第三,使用不当。日光灯的供电电压过高,超负载等会使镇流器产生高温,日光灯连续使用时间过长或开、关日光灯过于频繁等,也会使镇流器产生高温,甚至酿成火灾。
第四,维护保养不良。日光灯镇流器上积落大量可燃粉尘、木屑等,如果镇流器产生高温会被烤焦起火;镇流器受潮或者进水等,会使线圈绝缘能力下降,甚至短路起火。这些都是平时维护保养不善所致。
2) 日光灯镇流器防火安全措施:
第一,要选用优质合格产品。日光灯与镇流器的功率要相互匹配,不能使用无合格证的镇流器,也不能自己绕制镇流器。镇流器通电后有嗡嗡的响声,则质量差,容易发热:通电半小时后,用手摸镇流器如烫手,则说明镇流器质量不好。
第二,安装日光灯时,镇流器不能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要注意通风、防雨、防尘。镇流器底部应朝上,不能朝下,更不能竖装,以防其中的沥青受热融化外溢。
第三,使用中要加强检查和维护,防止供电电压过高或过载。日光灯不能频繁开关,也不能长时间连续使用过久,以防镇流器过热。检查中如发现接触点接触松动,镇流器发出响声,手摸时烫手或闻到焦味,都要采取措施处理。人离开时应随手切断电源。
3.烟头引起火灾原因及注意事项
(1)烟头引起火灾原因
烟头虽是个不大的火源,但它能引起许多物质着火。烟头表面温度为200~C一300~C,中心温度为700~C~800~C,—般可燃物的燃点大多低于烟头表面温度,如纸张为130~C,布匹为200~C,松木为250~C。一支香烟延烧时间为4~15分钟。在这段时间内能将一般可燃物点燃,经过一段时间阴燃后,便着火燃烧。据在自然通风条件下试验,将烟头扔进深5厘米的锯末中,经过75~90分钟阴燃,便开始出现火焰:将烟头扔进5~10厘米的刨花中,有75%的机会,经过60~100分钟即开始燃烧。而对化学危险物品来说,香烟明火会立即引起它们发生燃烧爆炸。
(2)吸烟时应注意的防火事项:
1)不要躺在床上、沙发上吸烟;
2)吸烟时,如临时有其他事情外出,应将烟头熄灭后人再离开。
3)划过的火柴梗,吸剩的烟头,一定要熄灭。未熄灭的火柴梗、烟头要放进烟灰缸或痰盂内:不能用火柴盒、烟盒当烟灰缸,不能把烟头、火柴梗扔在废纸篓里,更不能随处乱扔。
4)禁止在维修汽车和用油品等清洗机器零件时吸烟。如需吸烟,应远离油盆(桶);如果手上沾有油品,应清洗后再吸烟。吸烟完毕,应将烟头熄灭再进行作业。
4.燃放烟花爆竹应注意的防火事项
燃放烟花爆竹是一件喜庆事情,但是,非常容易造成火灾事故。因此,燃放烟花爆竹应注意以下事项:
(1)禁止燃放拉炮、钻天猴、地老鼠及其他容易引起火灾的烟花爆竹。购买烟花爆竹时,要到指定商店购买印有生产厂名、商标、。燃放说明的品种。不要购买私人销售的劣质品种。
(2)不要在窗台、阳台、走廊、室内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前必须仔细阅读烟花爆竹上的燃放说明,按说明方法燃放。燃放高升(双向爆竹)要直立地面,点燃后人即避开。
(3)燃放升高的烟花爆竹要注意防止落在可燃物上,仍有余火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将余火扑灭或将残片移走。
(4)不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汽车、火车、船舶和飞机。
(5)买回的烟花爆竹要放在安全地点,不要靠近火源、热源、电源,并要防止鼠咬,以防自行燃烧爆炸。
(6)燃放烟花爆竹要讲文明,不要对着行人、对着别人家的窗户、阳台燃放。
(7)燃放烟花爆竹时,要侧身去点燃,不要直接对着面部;不要一手捏着炮(单响),一手去点燃,一定要放到地面上去点燃;点燃后如果遇到哑炮,不要急着去拿,等一会,当确认不能再响时,用脚踢到安全地方;千万不要拾起来用双手去剥皮,以防爆炸伤人。
5.驱蚊应注意的防火事项
夏季,尤其是夜晚,人们常常驱赶蚊虫,但在使用明火驱蚊时,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火灾。因此,在驱蚊时要特别注意防火。
(1)点燃的蚊香要放在金属支架上,要远离窗帘、门帘等可燃物,千万不能直接放在木板或其它可燃物上。
(2)自制的蚊香点燃后,应放在盆里,并用砖块垫底。
(3)点火驱蚊时,要有人看管,做到人走火灭。
(4)最好用“灭蚊剂”或电子驱蚊器,以利安全。

阅读全文

与医院物业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公办春考培训学校 浏览:734
九江船员培训中心 浏览:5
台州绘墨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浏览:207
非科级后备干部集中培训总结 浏览:419
东北舞蹈艺考培训机构 浏览:427
民营企业家培训班结业式 浏览:59
2017入党培训内容 浏览:828
顺德驾驶员培训中心 浏览:125
姜堰市三水培训中心网站 浏览:263
电动汽车维修培训视频 浏览:737
机关党务干部培训内容 浏览:423
企业培训为自己工作心得体会 浏览:512
线上培训工作 浏览:303
泉州舞蹈培训招聘 浏览:709
礼仪培训三年计划书 浏览:926
税务学校培训个人总结 浏览:508
专业技术人才初聘培训小结 浏览:980
是实验室设备安全培训 浏览:54
北京砂锅米线培训学校 浏览:127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意见建议 浏览: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