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有哪些
适合残疾人特点的职业技能培训:
1、中式烹调师:学习烹调基础理论以及烹调操作技术,常用烹饪原料及其加工方法,烹调工具及设备、火候的掌握、油温的识别等,以及厨房卫生与安全知识;运用刀工操作以及焖烧类、爆炒类等菜肴的制作方法。。
2、中式面点师:了解糕点原料及糕点生产的基本知识,包括馒头、花卷、各种糕点、馒头、饺子等中国糕点生产。
3、西式面点师:西点的基础知识和制作,主要以各式面包、蛋糕为主。
4、服装制版师:了解服装号型及面料的特点与应用,学习和掌握人体结构与服装制图的关系,以1:1打板方法为主,学习服装结构变化的剪裁技术。
5、创业培训:适合残疾人特点,有助于残疾人自身创业的培训项目,如互联网+、咖啡师、按摩师、小吃美食等。
(1)特殊人群职业培训方案扩展阅读:
针对残疾人的职业培训:
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2016年5月份发布的关于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可以看到职业技能培训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就业技能培训
对残疾人中新成长劳动力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开展专项技能或初级技能培训。以就业为导向,依托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企业培训机构、就业培训中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等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使培训对象达到上岗要求或掌握初级以上职业技能,着力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重点加强适合残疾人特点的职业培训,扶持一批民间工艺和民族传统文化技艺传承人。
2、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对用人单位在岗残疾职工开展提高技能水平的培训。由用人单位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其他各类培训机构,根据行业特点和岗位技能需求,结合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对职工技能水平的要求,对新录用残疾职工开展岗前培训或学徒培训,对已在岗残疾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高技能人才培训。
3、创业培训
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残疾人开展提高创业能力的培训。依托培训机构,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和创业项目,根据培训对象特点和需求组织开展创业培训。重点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和企业经营管理培训,提高培训对象的创业能力。
2.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有哪些
适合残疾人特点的职业技能培训:
1、中式烹调师:学习烹调基础理论以及烹调操作版技权术,常用烹饪原料及其加工方法,烹调工具及设备、火候的掌握、油温的识别等,以及厨房卫生与安全知识;运用刀工操作以及焖烧类、爆炒类等菜肴的制作方法。。
2、中式面点师:了解糕点原料及糕点生产的基本知识,包括馒头、花卷、各种糕点、馒头、饺子等中国糕点生产。
3、西式面点师:西点的基础知识和制作,主要以各式面包、蛋糕为主。
4、服装制版师:了解服装号型及面料的特点与应用,学习和掌握人体结构与服装制图的关系,以1:1打板方法为主,学习服装结构变化的剪裁技术。
5、创业培训:适合残疾人特点,有助于残疾人自身创业的培训项目,如互联网+、咖啡师、按摩师、小吃美食等
3. 如何进一步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
为应对世界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充分发挥职业培训对于促进全方位就业和服务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作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决定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受金融危机影响的各类劳动者的就业需求,依托技工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扩大培训规模,延长培训期限,加大培训投入,提升培训能力,进一步提高劳动者就业、再就业和创业能力,努力保持就业局势的稳定。
从2009年至2010年,利用2年左右时间,集中对困难企业在职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帮助其实现稳定就业;对失去工作返乡的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促进其实现转移就业或返乡创业;对失业人员(包括参加失业登记的大学毕业生、留在城里的失业农民工)开展中短期技能培训,帮助其实现再就业;对新成长劳动力开展储备性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
二、积极组织开展四类培训
(一)对困难企业职工开展在岗培训和转岗培训。对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117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的条件,并经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困难企业,可组织在岗职工开展技能提升、转业转岗、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职业培训,提升职工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鼓励困难企业通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等方式稳定职工队伍,指导企业制定和完善职工培训计划,依托企业职工培训机构或技工院校组织实施。培训所需资金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可由企业所在地政府从就业专项资金予以适当支持。申请使用就业专项资金对企业职工开展在岗职业技能培训的困难企业,应按国家规定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并积极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困难企业如申请在岗培训补贴,就不能同时申请《通知》规定的岗位补贴或社会保险补贴,在岗培训补贴的执行期为2009年之内。困难企业应制定具体的在岗培训计划,培训结束被培训职工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后,可凭培训人员名单、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材料,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由当地财政部门按最高不超过培训费用50%的标准,将补贴资金直接拨入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困难企业在岗职工职业培训补贴具体办法和标准由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二)对失去工作返乡的农民工开展实用技能培训。对失去工作返回家乡的农民工,根据其转移就业要求和劳务输出意愿,由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开展相关培训。要紧密结合当地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术改造和新开工建设项目的需求,重点围绕国家支持的铁路、交通、建设、电力及灾区建设等领域以及劳务输出的订单需求,组织相应的培训项目,提升农民工技能水平。对有技术和资金,并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加强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小额贷款、后续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帮助其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农民工参加各类职业培训,按规定由就业专项资金和相关专项资金中给予补贴。
4. 以下哪些是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的方式
因地地制宜选择培训项目。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是指对有一定劳动能力而未就业、需要转移职业、已就业需要提高技术水平的残疾人所进行的技能培训,包括就业前培训、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和在职培训,适合残疾人特点的职业技能培训有盲人按摩、缝纫、计算机应用维修、蜡染、电器修理、理发、厨师、油画、木雕、工艺品制作、编织培训等。
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是指针对农村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进行的以提高种植、养殖和简单农副产品加工水平为目的的中短期培训,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实用技术培训有禽、畜、水产、特种养殖以及农作物、经济作物种植培训。培训方式可组织残疾人集中培训,也可以采取“残健融合”的方式培训。
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应遵循面向市场、因地制宜的原则,紧密结合当地产业实际和残疾人需求,合理确定培训项目。
5. 关于进一步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通知的文件发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